书城哲学常识与洞见:胡适言论自由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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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多因素合力下的思想生成理路(5)

1914年1月25日,胡适列出自己近来所关心之问题——“泰西之考据学”、“致用哲学”、“天赋人权学说之沿革”。此处“致用哲学”,即是指美国哲学中的“实用主义”,后又称“实验主义”。此时胡适尚在康奈尔求学,当时该校哲学系基本上被“新唯心主义”(New Idealism)学派所占据。“新唯心主义”又称“客观唯心论”(Objective Idealism),是19世纪末英国思想家葛里茵(Thomas Hill Green)从黑格尔哲学中流变而来。康大哲学系经常以杜威为他们重要的批评对象,这反而引起胡适的关注。他自述道:“在聆听这些批杜的讨论和为参加康大批杜的讨论而潜心阅读些杜派之书以后,我对杜威和杜派哲学渐渐地发生了兴趣,因而,我尽可能多读实验主义的书籍。”

1915年暑假,胡适发愤对实验主义进行一番系统的阅读与研究之后,决定转学哥伦比亚师从杜威。从此以后,实验主义对胡适而言,“成了我的生活和思想的一个向导,成了我自己的哲学基础”。胡适虽曾多次强调杜威思想对己的影响,但对于胡适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了解和掌握了杜威的实验主义,至今学界仍存争议。笔者认同罗志田教授的观点——他结合自由主义进行考察,指出:胡适整合出的“杜威方法”恐怕是中西文化汇合的产物。

虽然汇合的东西总有所改变,但是综观胡适一生,他不但在哲学方法上把握了杜威思想的基本精神,更像杜威一样希望把哲学从“哲学家的问题”中解放出来,使它变作“一般人的问题”;其主张用“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改造社会”,正是杜威思路的最深切体会和运用。

的确,胡适积极参与言论实践,很大程度上只是应用实验主义。在“忍不住谈政治”的《努力周报》时期,与其观点分歧的梅光迪,称赞胡适谈政治“不趋极端,不涉妄想,大可有功于社会,较之谈白话文与实验主义胜万万矣”。对此,胡适表示此言差矣,因为“我谈政治只是实行我的实验主义”;只是希望在政论界提倡一种“注重事实,尊崇验证”的方法,以及“多研究问题,少谈主义”的政论态度。此外,由于信奉实验主义,胡适注重事实与证据、轻形而上的思辨,基本是在经验的层面上言说、在材料的层面上展开。

因而他的言论自由思想,往往以“常识”的形态呈现,缺乏一种学理上的深邃开拓。这一点曾颇遭诟病。其实能够始终明确主张常识也非易事;何况今日视做常识的理念,置诸当时则未必是常识。

沪上求学后期,胡适的家事“败坏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中国新公学解散之后,自己又是“前途茫茫,毫无把握”。忧愁烦闷之际,“又遇着一班浪漫的朋友”,于是一度沉沦。悲观之念日盛,如偶见日出而霜犹未消,便赋诗云“日淡霜浓无奈何!”来美之后,胡适日渐积极。“进步时代”的美国勃发向上、富有朝气,胡适置身于此,逐步走向乐观主义。

1913年10月9日,针对有志之士自杀一事,他在日记中写道:“余年来以为今日急务为一种乐观之哲学,以希望为主脑,以为但有一息之尚存,则终有一毫希望在……”当时美国有一名为《生命》的谐报,其宣言为“生命所在,希望存焉”(Whereis Life,thereis Hope),胡适赞同此言,并进一步指出“希望所在,生命存焉”。可见,“希望”是其乐观主义的核心所在。1914年1月,胡适所居的绮色佳小城,“此间忽大风,寒不可当。风卷积雪,扑面如割”,天气如此恶劣,胡适作了一首《久雪后大风寒甚作歌》,与沪上赋诗的感伤格调大为不同,最后三句为——“明朝日出寒云开,风雨于我何有哉!待看冬尽春归来!”一哀一乐,对照鲜明。

胡适表示:该诗“以乐观主义作结,盖近年来之心理如是。吾与友朋书,每以‘乐观’相勉,自信去国数年所得,惟此一大观念犹足数耳”。

英国19世纪大诗人卜郎吟(Robert Browning,今译为勃朗宁)“终身持乐观主义”,胡适甚爱其诗,1914年5月还以《论英诗人卜郎吟之乐观主义》(A Defense of Browning’s Optimism)一文,获得康奈尔大学“卜郎吟奖赏征文”比赛奖金(Hiram Corson Browning Prize)。胡适以异国人身份获此殊荣,“校中人诧为创见,报章至著为评论”,《纽约先驱报》(The New York Herald)亦有关注。

留美期间养成的乐观主义信念,持久地影响了胡适,使其成为一个“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the incurable optimist)。此后,无论是不合时宜抑或冒天下之大不韪,在艰难时世中,胡适在理念上对民主自由始终保持顽强信心;更为可贵的是,他在言论实践中能够“沉而再升,败而再战”。即使在已成为各方势力“靶子”的风烛晚年,胡适依然相信威权阻挡不住自由,因而最喜吟诵顾炎武的两句诗——“远路不须愁日暮,老年终自望河清”。

2.政治训练

1912年,转攻哲学之后,胡适便以“讲学复议政”自期,主张“学以济时艰,要与时相应”。1914年,他更明确表示“留学生不独有求学之责,亦有观风问政之责”。因此留美期间,对于政治参与,胡适始终兴趣浓厚——“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动,社会改良之事,辄喜与闻之。不独与闻之也,又将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自附于吾所以为近是之一派,与之同其得失喜惧。”胡适如此热衷他乡事务,甚至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业,不少中国留学生颇不以为然——“人或嗤之,以为稚气”。胡适则辩护道:“盖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会,其地之公益事业,皆足供吾人之研究。若不自认为此社会之一分子,决不能知其中人士之观察点,即有所见及,终皮毛耳。若自认为其中之一人,以其人之事业利害,认为吾之事业利害,则观察之点既同,观察之结果自更亲切矣。且此种阅历,可养成一种留心公益事业之习惯,今人身居一地,乃视其地之利害得失若不相关,则其人他日回国,岂遽尔便能热心于其一乡一邑之利害得失乎?”日后这一观点亦为胡适所坚持,他提倡将“学问上的研究”与“实地的考察”相结合,强调这是“敬慎无所苟”理念的具体要求。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1912年1月,中华民国正式诞生。为时不过数月,时局天翻地覆。1912年也是美国大选之年,民主党候选人是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Thomas Woodrow Wilson,1856—1924),共和党则一分为二——当权的威廉·霍华德·塔夫脱(William Howard Taft,1857—1930)总统领导着保守派;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 odore Roosevelt,1858—1919)则领导自共和党分裂出的进步党,该党是当时美国的第三大党。三党势均力敌、旗鼓相当,“因而连外国学生都兴奋得不得了”。这一年康奈尔大学政治系新聘了山姆·奥兹(Samuel P.Orth)教授,主讲“美国政府与政党”专题。胡适认为他是“生平所遇到的最好的教授之一”。他的讲课方式别出心裁,要求学生订阅三份报纸——分别支持威尔逊、塔夫脱、罗斯福的《纽约时报》、《纽约先驱报》、《纽约晚报》。细读大选消息并作摘要,在此基础上写出读书报告,算是课务作业;比较研究美国联邦48州的违法乱纪的竞选事迹,算是期终作业。他进而提出一个具有实践意义的要求——“看三份报,注视大选的经过。同时认定一个候选人作为自己支持的对象。”此外,他还要求学生参与绮色佳城一带举行的每一个政治集会。公民政治是需要实践的,这种在参与中学习的方式,有利于培养公民意识。

胡适选择进步党党魁罗斯福作为支持对象,并参加多次政治集会。其中两次对胡适影响甚深。其一是罗斯福被刺之后的那次集会,康大多位教授参与,大会主席却是康大的一位校工。胡适深为震撼,叹道:“这种由一位工友所主持的大会的民主精神,实在令我神往之至。”其二则是由胡适的业师克雷敦(J.E.Creighton)教授代表民主党、康大法学院长亥斯(Alfred Hayes)教授代表进步党所开展的辩论会。教授直接参加国家大政之事,给胡适的印象“实在太深了”。他在晚年表示:“由这些集会引起我的兴趣也一直影响了我以后一生的生活。”

此外,1915年10月,纽约爆发美国妇女争取选举权的大游行,胡适在观看时发现“此邦哲学界第一人”杜威也参与之并发表演说,他又大受震动,吃惊之余叹道:“二十世纪之学者不当如是耶!”晚年忆及此事,他表示杜威“还直接参与此一群众运动”,给他的影响“至为深刻”。1916年又逢大选,胡适此时对威尔逊有着极深信仰。为了获取确实的消息,他曾清晨“步行六条街”去购《纽约时报》,待读到“威尔逊可能险胜”的报道之后,方“为之一快”去吃早餐。

这些阅历对胡适的政治观有决定性影响:一是其后对政治始终采取“不感兴趣的兴趣”(disinterested-interest),认为这是一个知识分子对社会应有的责任。二是重视下层民众的“民主精神”开始渗入他那自小养成的颇为浓厚的“士大夫意识”之中。由此不难理解日后他为何积极参与言论实践,以及提出并坚持“民治幼稚论”。

倾情投入两次大选之外,胡适还信仰世界主义、和平主义与国际主义,并自觉通过其他多种途径加强对自己的政治训练。

其一,训练公开讲演的能力。在康奈尔求学时期,胡适的讲演区域“相当辽阔”——东至波士顿,西至俄亥俄州的哥伦比亚城。他对公开讲演乐此不疲,并且这一兴趣“历四五十年而不衰”。为了充分准备讲演,胡适经常荒时废业,乃至1915年被校方停止奖学金。不过,胡适自言“从无懊悔之意”,因为公开讲演对其大有裨益——“强迫我对一个讲题作有系统的和合乎逻辑的构想,然后再作有系统的又合乎逻辑和文化气味的陈述”。

其二,参与和组织各种活动。胡适曾先后担任爱国会主笔、赔款学生会中文书记、康奈尔世界学生会会长、世界大同会宪法部干事、《学生英文月报》主笔等职务。1912年他还发起“政治研究会”,在其日记中有详细记载:11月7日,“夜中读书,忽思发起一‘政治研究会’,使吾国学生得研究世界政治。”11月11日,“以前日所念及之‘政治研究会’质之同人,多赞成者,已得十人。”11月16日,“午有政治研究会第一次组织会,会于予室。会员凡十人。议决每二周会一次,每会讨论一题,每题须二会员轮次预备演说一篇,所余时间为讨论之用。每会轮会员一人为主席。会期为星期六下午二时。第一次题为《美国议会》,予与过君探先分任之。”11月23日,“中国学生政治研究会会于余室。”12月7日,“下午,政治研究会第二会会于予所,所论为英法德国会制度。”

其三,亲身感受议会辩论。1913年,胡适在华盛顿逗留期间,“每得暇辄至国会旁听,尤数至众议院”。1914年2月4日、7月2日,胡适两次去绮色佳城公民议会旁听,并在日记中对其过程做了翔实的纪录。他强调此等会议切实而有趣味,真可增长知识,“觇国者万不可交臂失之”。

其四,投书报刊阐明立场。除了担任学生报刊主笔外,胡适还数次投书美国报刊,进行道义援助或是为祖国作辩护。

1914年9月,两名黑人女生寄居康奈尔大学赛姬院(女子宿舍),但是同院的白人女生不屑与其同住,于是联名上书校长,欲使她们搬出。校长如是调停:让她们移居楼下别开一室,不与白人女生共浴室及会客室。其实这一措施实质就是南方的“种族隔离政策”(segregation)。27日,胡适“最痛恶种族恶感”,于是遂作不平之鸣,当即作书与本校日报(Cornell Daily Sun)。1915年7月26日,该报又刊社论,评“纽约有妇女侵入强作宣传妇女参政之演说”。因为“其论甚刻薄”,文中所渗透的保守精神令人震惊,于是胡适撰文反驳,指出:这一批妇女参政主义者之所以如此强烈要求诉诸公众,部分原因即是“由于一些自称‘明理’之报纸对此妄加指责,无端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