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常识与洞见:胡适言论自由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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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言论史上的胡适(7)

六、《自由中国》——勉为其难的“教父”

1961年7月26日,前《自由中国》半月刊负责人雷震65岁生日,其时他正身陷囹圄——漫漫的十年牢狱之路才开始不久。胡适在病中写下南宋诗人杨万里的《桂源铺》一诗送给他: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这是胡适非常喜欢的一首绝句,早在1936年选注此诗之时,就认为它“象征着权威与自由的斗争”。现在以这首诗为遭受政治构陷的雷震庆生,当然是深深赞许和高度敬佩他在言论批评方面的贡献。

《自由中国》这份存在十年九个月零十天、前后共出260期的刊物,与晚年胡适关系密切。1946年7月,胡适回到阔别9年的中国,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不少朋友劝他恢复《独立评论》,他却认为“那个小册子的新闻事业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不过,1947年5月,胡适还是出面邀请北大、清华、南开等校具有自由主义色彩的教授学者,组织“独立时论社”,社员约有40余人,彼此相约针对当时国内的政治、经济、社会、军事、教育等问题,以公道的立场抒发己见,以期形成一种有益于社会的独立舆论。由于这一群体当时主要通过全国38家报刊发表意见,所编辑的《独立时论》又仅以书刊形式出版过一期,因此影响力很有限。

1949年春,国民党节节溃败,胡适、王世杰、杭立武、雷震等先后来到上海,他们意识里似乎还有半壁河山可作图谋,于是相约通过创办报刊的方式以期振奋舆论、挽救时局。在办报还是办刊的问题上,胡适主张办刊,并提议仿效戴高乐的“自由法国”,将刊物定名为《自由中国》。此后,雷震等立即四方筹措办刊所需经费,还积极网罗各派人物参与其中。4月4日,时居浙江溪口“引退”的蒋介石赞成并愿意赞助办刊一事。4月6日,胡适离沪赴美,在船上为《自由中国》写下4条宗旨。胡适对自己所拟的宗旨“十分不满意”,认为“最好是完全重写过”,强调“万不得已时,还是不发表书面的宗旨或约章。若发表《宗旨》的定稿,请不要具名”,还推荐傅斯年来执笔。

本拟在上海创刊,不料此地转瞬丢失;随国民党败退台湾的一批学界人士与政界人物,反复磋商之后,于1949年11月20日在台北正式创办《自由中国》半月刊。发刊词由毛子水、夏道平、雷震共同拟定,不仅仍然运用了胡适所拟的宗旨,还在封底的版权页上注明“发行人胡适”。身在美国的胡适此时并不知道该刊的创刊以及他被列为“发行人”一事。

在《自由中国》存活的泰半时间内,胡适都寓居美国,且再三请辞并于1953年正式辞去“发行人”一职;但是该刊一直将他奉为“精神领袖”。兹举一例:直至停刊,每期杂志上都印有他手订的四条宗旨;尽管早在1950年1月,胡适就表示“实在不够用……千万请台北各朋友……细细讨论一套切合今日需要的宗旨”。作为该刊的早期催生者之一,胡适虽不满于被擅自冠以“发行人”职衔、也没有写更多的文章作支持;但他这位“不发行的发行人”对《自由中国》乃至雷震个人而言,都曾起到了“保护伞”的作用。

初创时期的《自由中国》国民党官方色彩浓厚,这从其组织过程和经费来源就可窥一斑。不过随着台湾时局逐渐变化,该刊与国民党官方的关系亦在演变,大致可划分为五个时期:交融期(1949年11月—1951年5月)、摩擦期(1951年6月—1954年12月)、紧张期(1955年1月—1956年9月)、破裂期(1956年10月—1958年12月)、对抗期(1959年1月—1960年9月)。参见薛化元:《〈自由中国〉与民主宪政——1950年代台湾思想史的一个考察》之第3章第1节“《自由中国》与国民党及官方的互动”,在“交融期”末段,《自由中国》原本基于台湾孤岛情势险恶而对国民党侵害人权行为所采取的容忍态度开始改变,双方潜在的矛盾因子便逐渐显现。自此,胡适积极抗议执政当局的干预,尽力为言论自由“鼓与呼”。他在“《政府不可诱民入罪》风波”中的表现即是一例。

1951年夏,第4卷第11期刊登夏道平撰写的社论《政府不可诱民入罪》:严厉批评有关金融管制失当,指出当时所发生几起经济案件疑点横生,是官方为谋破案奖金而事先设计的诱民入罪圈套。此文义正词严,最后以“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一语,要求政府详查案件的内幕和责任。该期《给读者的报告》声明:这是“一篇勇于建议的政论,我们作此社论时,便想到这篇文章或许会激起某些人的不满与愤怒,但我们又觉得进忠言是舆论界的神圣使命,因此我们又无所畏惧地言其欲言……希望政府当局能有不以忠言为逆耳的雅量。”这篇社论立即引起强烈反应,保安司令部甚至打算逮捕《自由中国》的编辑。雷震为此与国民党的高层人士频频接触,达成妥协:第12期刊登一篇经由其时负责宣传工作的陶希圣亲自修改的社论,题为《再论经济管制的措施》,其观点基本上回到了与政府金融管制的统一口径上。

远在美国的胡适看了《政府不可诱民入罪》后,觉得此文“有事实、有胆气,态度也很严肃负责,用证据的方法也很细密,可以说是《自由中国》出版以来数一数二的好文字,够得上《自由中国》的招牌”。正当他准备写信道贺之际,又看到新一期上的《再论经济管制的措施》,感觉该文“必是你们受了外力压迫之后被逼写出的赔罪道歉的文字”。香港《工商日报》7月28日社论中所透露的相关信息证实了他的猜想“果然不错”。对此,胡适非常生气,认为“《自由中国》不能有言论自由,不能用负责的态度去批评实际政治,这是台湾政治的最大耻辱”,于是8月11日致信雷震要求辞去“发行人”一职,“一来表示我一百分赞成《不可诱民入罪》的社评,二来表示对于这种‘军事机关’干涉言论自由的抗议”。此信的空白处胡适还另有附语:“此信(除去最后括弧内的小注)可以发表在《自由中国》上吗?《自由中国》若不能发表‘发行人胡适’的抗议,还够得上称《自由中国》吗?”

这封措辞强硬的来函刊登于9月1日出刊的第5卷第5期。由于保安司令部扣留,胡适未能及时收到当期杂志;又看到旧金山《世界日报》刊登合众社的消息——《自由中国》已被查禁。于是,胡适9月11日再次致信雷震、毛子水等人,要求查证合众社的电报是否确实,并在信中强调:“如果《自由中国》真有被禁发售的事,那么,我们更应该向政府力争……自由中国不可没有自由,不可没有言论自由。总统与行政院长在这个国难时期,更应该切实鼓励言论自由,使人民的苦痛、政府的毛病,都有上下周知的可能……究竟你们在台北办《自由中国》有没有言论自由?你们是否能继续发表像《政府不可诱民入罪》一类批评文章?”胡适的抗议收到了相当的效果,时任行政院长的陈诚复信劝慰——“先生远道诤言,心意何切,当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之衷忱,欣然接受。至自由中国之言论自由,当可由先生此函之在《自由中国》刊载而获得明证,无待赘言。”

随着国民党在台湾的威权统治逐步强化,雷震和《自由中国》的生存处境也日益艰难。仅在上述所言的“摩擦期”内,双方的关系已大不如前,而且朝着恶化方向发展。雷震被“国民党改造委员会”公审、被免去国策顾问职位、被禁止赴美访问乃至最终被蒋介石下令开除国民党党籍。《自由中国》首次遭到官方的查禁——军中政治部开始禁止阅读《自由中国》,“并将旧的撕去”;1954年国民党中央党部还表示希望该刊自动停刊。在“紧张期”内,国民党对雷震个人态度强硬,蒋介石公开点名辱骂雷震是“汉奸”;1955年1月司法节10周年会上,陈诚更指斥雷震为“文化流氓,文化败类,为匪张目,假借民主自由之名,投机政客,恶意攻击政府”,并询问“法律上有什么方法可对文化败类”。《自由中国》亦遭受干预和压制,诸如禁止在学校阅览室陈列、出刊受阻、被迫改版,等等。

在“破裂期”内,1956年“祝寿专号”风波后,《自由中国》与国民党当局的关系正式破裂。除了《中央日报》较温和地拒登持续多年的《自由中国》出版广告以外,国民党其他党、军、团的刊物,诸如《军友报》、《青年战士报》、《国魂》、《幼狮》等,则是一致对该刊进行“围剿”,其中党报《中华日报》更是间接鼓动采用暴力——该报刊载一篇署名“老兵”的短文《蛇口里的玫瑰》,主张群众对于“恶毒的谩骂和不负责任的言论”,应该激于义愤、迎头痛击。军方及党部都针对《自由中国》的主张发表言论、严加批判;该刊的售卖、陈列,乃至印刷出版,也遭到严重干扰。

尽管如此,《自由中国》对台湾现实政治的批评以及民主自由理念的宣传,却更积极而有系统。系列社论“今日的问题”,便是代表之作。1957年7月,《自由中国》的编委们决定撰写一系列社论,总题定为“今日的问题”,以“对当前大问题作进一步检讨”。这一系列社论相继刊出15篇,依次为:《是什么,就说什么(代序论)》、《反攻大陆问题》、《我们的军事》、《我们的财政》、《我们的经济》、《美援军用问题》、《小地盘,大机构》、《我们的中央政制》、《我们的地方政制》、《今天的立法院》、《我们的新闻自由》、《青年反共救国团问题》、《我们的教育》、《近年的政治心理与作风》、《反对党问题》。这些文字,篇篇击中当时政治体制和实际政治的要害。此外,在现实政治方面,雷震等对组党一事也颇为积极。

双方有增无减的言论冲突很让胡适担忧,于是他在积极支持《自由中国》同人力争言论自由的同时,一再提醒他们要注意思想表达的“技巧”。1958年5月27日,已回台湾定居、担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胡适在《自由中国》餐会上发表演说,称赞雷震是“真正争取言论自由的英雄、好汉、斗士”和“台湾应该替他造一个铜像”之余;更强调:《自由中国》尽管在争取言论方面很有成绩,但在技术上还要学习。就“今日的问题”系列社论中的《反攻大陆问题》一文为例,他指出:不应该去碰“反攻大陆”这种有希望象征的招牌。1959年的“陈怀琪”事件中,当雷震及《自由中国》正式面临司法压力时,胡适写下《给本社编辑委员会的一封信》,刊于第20卷第7期,表示“我们应该检讨我们的编辑方法是否完善”,并提出三点相关建议。胡适这篇半自责式的文章以及雷震手中握有一些有利证据,才让国民党当局未就此事进一步采取行动。

在这封信之前,胡适还写下《容忍与自由》一文,刊于第20卷第6期,提出“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的论断。他在文末还意味深长地写道:“我们若想别人容忍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这篇文章发表后,引起不少讨论,如殷海光就写下《胡适论〈容忍与自由〉读后》一文。在《自由中国》十周年的纪念会上,胡适又作了题为《容忍与自由》的演讲,强调容忍是“双方面的事”。这篇演讲不仅是回复殷海光的辩驳,更多地要规劝雷震——欲使《自由中国》在“围剿”之下求得生存空间,应该“情欲信,辞欲巧”,即:内心固然要忠实,但是说话亦要巧。可惜他的用意似乎不为雷震等理解。1960年3月6日,胡适将一本《记取历史教训》和两封匿名信寄给雷震,指出“这个情形是很严重的,你似乎不很了解我去年写给编辑部的信以及十周年演说的用意”;信末还特地加上一句“下一期的稿子措词要特别小心”。《记取历史教训》是蒋经国控制的“情治”系统炮制、“围剿”胡适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小册子。遗憾的是,这番良苦用心再度未能被雷震等体会,仅仅半年之后——9月4日,雷震就被捕入狱,《自由中国》亦被迫停刊。其时,胡适正在华盛顿出席中华文化教育基金会的会议。

概言之,《自由中国》是上世纪50至60年代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最重要的言论阵地和思想舞台。雷震是该刊的组织核心,不仅在稿件的取舍和组织上起决定性的作用,更是《自由中国》由言论刊物走向政党刊物最为重要的推手。与雷震相比,胡适既力争言论自由,又再三强调双方应该互相容忍。在“抗议”和“容忍”之间,扮演“教父”角色对于胡适而言,并不得心应手,而是“勉为其难”。因他坚决反对极权独裁和守旧复古、积极主张民主自由和科学,政治势力、保守阵营对他施以种种明枪暗箭;而不少自由主义人士又误解他禁不住时代的惊涛骇浪而已放弃原有立场,对他在“雷震案”中的表现更是不能谅解。张忠栋先生曾指出:“雷震被捕之后,胡适做了一些营救工作,但是外界多不知道。一直到今天,很多人还是很不谅解胡适,总觉得胡适并未给予雷震足够的支持。”这一说法不无道理,如曾任《自由中国》编辑的聂华苓女士,在2004年第1期《读书》上发表《雷震与胡适》一文,对胡适“雷震案”中的表现仍是很有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