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从事报业的我们为然,所有关心中国民主政治如何建立的人士,目前似乎都有一个惶惑不易解答的疑问横梗在心。即:“言论出版自由,为民主政治之最大支柱,而且有人主张要订入未来世界宪章之中,报纸为言论出版自由之主要产物,但全世界报纸的现行制度,实在都不足以代表真正的言论出版自由,我们如果要使战后中国报纸,能代表真正的言论出版自由,尤其能适合三民主义共和国之原则与环境,则我们的报纸制度,究应怎样规划确定?”
全世界报纸的现行制度,通常不外三种:第一种是英美式高度的“言论出版自由”制。在这种制度之下,有五个特征,第一,创办报纸,除依普通商业的手续外,不须特别登记;第二,无事前检查;第三,不能以命令禁刊某项消息;第四,批评政府官吏失职,不犯毁谤法,但鼓励暴行者除外;第五,有权发表任何消息。虽英有公务秘密法之限制,事实上此法极少援用。这五个特征,是英美报纸所引以自豪的。醉心民主政治者多以为非如此不足以实行民主政治。他们认民主政治基本要件之一,是大家不受欺蒙,能真正得到一切公平可靠的消息,然后全国国民,乃根据这种正确消息,发表主张,批评得失。正如拉斯基(Harold Laski)在其《政治典范》(Grammar of politics)中一四六页所说:“得不到正确消息的人,他就失去了自由的基础。”所以英美报纸的发表消息,原则上总不愿受政府任何检查或限制(当然战争时期除外)。
但一方面,报纸虽然从国家立法得到了言论出版自由,然另一方面,这种自由却完全被报纸的所有者,换言之,即少数资本家劫持操纵,宰割无遗。英美人民,既不能个个办报,个个都是报纸的主人,只好眼看少数资本家,打着“代表舆论”的旗帜,实行其自私自利勾当。政治上的党同伐异固不待论,下焉者,为求迎合低级趣味,更不惜败坏人心,流毒社会,所谓报纸“黄祸”,乃为英美现行报纸制度下最所痛心疾首之事。政府固亦曾以种种方法,企图补救。其由法律制止报纸滥用言论出版自由权者,如:(一)鼓励暴行;(二)对个人公开诽谤;(三)淫秽文字及春药广告;(四)广告而含有诈欺意味者;(五)离婚案件中有关风化之供辞;(六)宣传含有赌博性质之彩票;(七)批评未判决案件等。特此种补救方法,实际收效其微。至于过去与英美同采“言论出版自由”原则之法国报纸,其主人则更有变本加厉,接受外国津贴为外国宣传,以出卖本国利益者。如法国记者西蒙(Andre Simone)所著《法兰西罪人》一书中,曾列举许多法国报纸,勾结希特勒,墨索里尼,甘为法奸,背叛祖国。由上述各种情况,可见英美式的“言论出版自由”制,虽确已达到相当高度,但这种自由,人民得之于国家平等的法律,失之于社会不平等的经济,试问这种制度下的报纸,安能代表真正的言论出版自由?我们要建立战后中国报纸的制度,当然应采其原则,汰其流弊,决不能囫囵抄袭,即为满足的!
第二种,是苏联式的“报纸国有”制。依据史达林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二项,虽每一公民均有其言论出版自由权,但这种自由权,不仅赖以表现的报纸,只共产党党部,政府机关,及劳工团体,有权经营,即使印报的一切工具,个人也不许私有。在理论上,苏联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国内既只有这一个阶级,则仅许代表这一个阶级的机关团体,有权办报,亦即等于允许了每一个苏联公民,有了自由权。不过这种解释,无论其正确程度如何,但在不分阶级,以争取全民福利为目的的中国现有三民主义政策之下,当然是未便采用的。
第三种,要算是法西斯式的“报纸统制”制了。纳粹德国,最足为此类国家之代表。在这种制度之下,其主要特征,与英美恰成一对照。如以纳粹德国为例:(一)不仅报纸出版,须先经过特种登记,且每一从事新闻事业之记者,亦须具有亚利安种族,纳粹信仰,及其他特定资格,取得记者登记证,并加入工作区域之记者公会后,始能执业。宣传部长,有权随时取销任何记者之登记证,而无任何法院,可以接受被取销登记证者之控诉;(二)新闻去取,评论要点,均须遵照宣传部指示,宣传部并于每报派编辑一人,驻馆督导。像这样被严厉统治着的报纸,当然是毫无“言论出版自由”可言。但在纳粹说来,“自由”还是“无恙”,因为他准许私人经营报纸,但真是对“言论出版自由”这神圣灿烂的高贵名词一重大侮辱。现在三个主要的法西斯国家,墨索里尼既已倒台,纳粹和日本,眼看溃败不远,这一种报纸制度,正是全体爱好自由的民主国家,应共予打倒的。于我们未来应采的报纸制度,自不在此数之列了。
我所建议的战后报纸新制度
去年四月,许多重庆的新闻同业,因参观物产展览会,齐集成都,在某一新闻学术机关的座谈会上,似乎大家讨论的重点,都集中于中国未来的报纸制度,“应该国营,抑应私营?”大家曾发表了许多珍贵的意见。这一问题,对于我们的“建报”前途,确极重要。不过就我个人的看法,像苏联式的国营,诚如我上面所说,我们既不是一个阶级专政的国家,三民主义,包含所有各阶级的利益,而国民党争取的乃是全民政治。因此,我们所能采取的,当然是准许人民自由私营——不是纳粹式的私营,而是英美式的私营。但英美式的“高度的言论出版自由”制,原则上,固似与国民党政纲“人民有完全言论出版自由权”相符,然其为少数资本劫持操纵之流弊,我们却必须预防之,不可盲目追随。总之,无论国营私营,世界现行的三种,没有一种,可容许我们囫囵抄袭,我们今后乃只有根据中国的特殊环境,在三民主义最高纲领之下,创建我们中国未来的报纸制度,而所谓国营私营的疑问,亦可迎刃而解。
我所建议的制度,可以用四句简单的话,表达他全部轮廓,那就是:
资本家出钱;
专家办报;
老百姓说话;
政府认真扶助,依法管制;
现再逐一说明其意义及方法如下:
资本家出钱
什么叫“资本家出钱”?我的看法,中国报纸,如果不成为国家独占事业,而允许私人经营,则无疑的,这种事业,一定会一天一天走向大规模资本化。也和经济的自由主义下其他事业一样,资本越小越赔本,越大越赚钱,结果,小资本报馆无法存在,大资本连锁制Chain system的报业托拉斯,即应运而兴。唯一原因,就是现代报纸,需要高度印刷机器,及一切新式装备,如飞机运送,电传写真之类,这些工具都绝非小资本所能置办。而且资本愈大,所办报馆及附属事业愈多,支出愈能节省成本愈能减轻。试举一例,假使和平会议在华盛顿举行,一个报馆派一记者驻华盛顿,每月预算,包括薪金,电费,及一切开支,额定美金一万元,这就目前中国报纸的经济状况说,已是一个最大的负担。如果有一家新闻公司,他在全国各重要都市,拥有二十个以上的报馆,那么,他派驻华盛顿记者的全部预算,即使加至每月美金三万元,二十家分摊,每报所出,仅一千五百元,比一报月支一万元者,要减省六分之五。此记者在华盛顿之活动及其收获,无论如何,因预算比月支一万者,增加了二倍,当然他的成绩,公司所派会大大超过仅仅一报所派的记者。由此类推,正如威尔基在《天下一家》中所说,美国汽车工业,大工厂造一辆汽车,成本要比小工厂减省四倍。这是自由竞争主义也就是资本主义下必然的铁则。
中国未来的新闻事业,也无法例外。要再像二十年前,我以一个赤手空拳的青年,仅仅二百元资本,在北平创办《世界晚报》,经十五年苦斗,由晚报而加办《世界日报》、《世界画报》,到被日寇没收时,全部资产已值百万(就战前币值计算),这种好运,是再不能找到的。老实说,假使战后有人在桂林办报,要我替他拟预算,即用最经济最简单的设备,照战前物价和币值,没有一百万元(依战前对美金三比一汇率计算),我是不敢劝他动手的。因为二十年前,还是文人办报的时代,只要你能经常写几篇动人的文章,访几条出奇的特讯,威武不屈,艰苦有恒,就可以获得读者赞赏,使报纸日趋发达。那时,不特不需要一小时二三十万份的轮转机,就连一小时一千二三百份的平版机,也尽可以无庸自备。一个印刷局,可代印一二十家报纸,报馆本身,很少有印刷设备。岂仅战后中国报纸,此种因陋就简的情况,难再存在,就在抗战前二三年,全国各大都市报纸,没有轮转机及若干新式设备的,也多已纷被打倒。我们既认定未来的中国报纸,将走向大规模资本化,则新闻事业,自然不能不欢迎“有钱出钱”,换一句话说,为求未来中国新闻事业有快速伟大的发达,我们第一个原则,应该不拒绝资本家向新闻事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