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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儿童剧(1)

儿童剧早在1960年,我国就出现了第一部儿童电视剧《刘文学》,儿童剧在整个电视剧直播时代一直占据着绝对的优势,但受“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影响,那时的儿童剧大多是政治的武器、教化的工具,鲜有电视剧的艺术魅力。整个“文革”的文化荒漠期,没有一部儿童剧面世。直至1978年,随着整个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全面复兴,儿童剧才真正进入了发展期。新时期儿童剧的发展虽然起起伏伏,但一直在曲折中前进,传递着至真至善至美的审美价值,不断地滋养着广大儿童的精神世界,同时也逐渐形成了自身独有的艺术品质,但就现阶段的儿童剧创作而言,却十分不景气,社会效应、经济效益皆不尽人意。

第一节儿童剧的概念界定与发展历程

一、儿童剧的概念界定

理论界对于儿童剧的释义一直存有争议,其焦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谁是儿童?第二,儿童剧为谁服务?第三,儿童剧该如何服务?本节将首先围绕这三个问题力求对儿童剧作出一个较为科学的界定。

第一个问题:谁是儿童?长期以来,理论界关于儿童剧中的“儿童”具体指向并不十分明确,比如《简明艺术辞典》中认为儿童的含义是15岁以下的所有孩童,它包含了这样三个阶段的人群:“幼儿期(3~6岁);儿童期(7~11岁);少年期(11~15岁)三个不同的档次。”而联合国制定的《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将18岁以下的定义为未成年人。这里的未成年人是个很宽泛的概念,从发展心理学来看,这个年龄段涵盖了人的五个心理发展阶段:胎儿新生儿、婴儿期、学龄前儿童、小学儿童、青少年,其中青少年阶段(或青年期)(adolescence)又被分为两个阶段,青少年期(11、12岁至14、15岁)和青年初期(14、15岁至17、18岁)。儿童发展心理学专家皮亚杰认为:“到了十四岁至十五岁的青年就发展了一种已经达到稳定平衡状态的新结构。”这就意味着这个年龄段的人在认知发展上已经告别了“儿童”,起码在智力上是稳定平衡的成人状态了。而在医学研究领域,14周岁是从生理上划分是否为成年人的标志。

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到,15岁这个年龄段是未成年人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前后的儿童表现出来的面貌截然不同,其接受能力也有着巨大的差异,所以,这个阶段应该成为划分儿童的一个标准。当然,年龄从来不是一个绝对的界限,发展向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显示出不同的特性。因此,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笔者将所有幼儿园、小学、初中这三个阶段的适学儿童作为本章儿童剧的“儿童”范畴。

在规范了儿童剧中儿童的范畴后,我们将进入其界定释义中的第二个问题和第三个问题,也是儿童剧现今最重要的两个问题:儿童剧究竟应该为谁服务?该如何服务?1987年召开的首届儿童剧理论研讨会上曾掀起过讨论儿童剧创作理念的高潮,其中重要的议题就是有关儿童剧的定义,即“为谁服务?如何服务”。争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种意见认为,“要确定面向数以亿计的儿童观众的观念,从少年儿童的特点及要求出发,为他们写戏”。而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要提高儿童剧的质量,就要拓展儿童剧的题材观念和观众观念”,这就是说,要将成人也作为服务和表现对象,只是手法可以偏儿童化。

我们认为,这两种意见各有偏颇。前者固守“儿童”的同时略显局限,儿童剧是写“儿童”的电视剧,也是给“儿童”看的,但优秀的儿童剧并非仅仅如此。《家有儿女》是成功范例,它以儿童为中心,集中展现了儿童的成长生活,但成人世界的油盐酱醋、烦恼忧愁也在其中,它以童真童趣的方式展现了现实生活中的真实问题,因而赢得了儿童和成人的认同。其实,儿童剧创作在符合儿童心态的审美形态基础上,应该凝聚多层次观众的需要。正因这个原因,后者要求积极拓宽儿童剧的题材和受众,当然这是发展、壮大儿童剧声势和影响力的重要手段,但有时若走得太远,便会模糊儿童剧的特性。倘若不论表现内容,只要儿童可以看,那么像《西游记》、《三国演义》这样的电视剧也可以称为儿童剧了?这类电视剧实际上与儿童剧特有的“儿童”本质是没有关联的。

综上所述,我们对儿童剧作出如下界定:儿童剧是指以幼儿园到初中这个年龄段的所有儿童的现实生活以及想象世界为主要表现内容,符合该年龄段儿童的审美愿望、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的电视剧。儿童剧必须以儿童为主体,其题材处理和人物形象塑造,都要符合儿童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和思维特点。

二、儿童剧的发展历程

(一)寻找方向的探索期(1978年至1987年)

任何艺术都是时代的产儿,儿童剧自然也不例外。新时期初期的社会思潮仍是由两极争论所主导,对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西方人文主义思潮、个人利益等等的看法总体上呈现两极对立的状态,反映在这个时期的儿童剧,也有着两极纷争的特点,即“儿童意识”和“成人本位”之争。

1978年中央电视台共计播出8部电视剧,儿童剧就占了其中一半,分别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爸爸和妈妈谁好》、《奔腾吧!小骏马》和《来历不明的黑鲨鱼》。1979年的儿童剧继承了这种优势,《岳云新传》、《万卡》、《七个铜板》、《从森林里来的孩子》、《小哥俩》、《谁最能》一共7部,约占当年播出电视剧总量的1/3。在电视剧的苏醒阶段,一批有创作经验的儿童剧编导们首当其冲地成为了生力军。但随着“大办电视剧”的号召,电视剧的其他类型纷纷涌现,从1980年开始,儿童剧不再是电视剧播出的主体,但作为一个重要剧种,它在社会上仍具影响力,如1980年的儿童剧仍占中央台所播电视剧131部的1/6左右,1980年度的首届“全国优秀电视剧奖”(即飞天奖)就将儿童剧单独设置奖项,《好好叔叔》、《故乡》、《铁蛋》、《小淘气》等都榜上有名。但好景不长,儿童剧澎湃的创作势头很快便缓慢下来,“1983—1987年间,当成人电视剧年播出量由376集猛增到1480集时,儿童剧的年播出量却一直徘徊在6至33集之间”,“随着政策性支持的减弱和商品潮的兴起,儿童剧创作于1984年开始失势;‘为儿童观众而创作’的观念在多种因素影响下开始扭曲变形。队伍流散、产量下降、观众不满之声充盈于耳”。

这个时期的儿童剧创作在如何对待儿童问题上还处在一个两极分化的状态:一部分编导秉持一种“儿童意识”的创作理念,要求创作者蹲下身来,以儿童为本位,一切从儿童的天性出发,“尊重儿童的经历和思想,根据儿童的需求来编创剧本,坚决克服成人的社会视角和成人的思维方式,自觉以儿童为师。简言之,就是用孩子的眼睛去看世界,用孩子的脑子去想问题,用孩子的心灵去体味世态人生”。这些编导中的代表人物有张惠娟、富敏、徐家察、金萍等等。他们积极耕耘,创作出了一批充满魅力的佳作,如徐家察的《故乡》(1980),张惠娟的《帽子的秘密》、《小佳佳游园》等“小佳佳”系列(1982—1986),富敏的《好好叔叔》(1980)、《小不点儿》(1982),还有金萍导演的《强盗的女儿》(1984)、《太阳有七种颜色》(1986)等,这些剧作共同的特点是有儿童情趣,散发着清新可人的气息。与此相反,一部分编创者却以一种“成人本位”的心态去刻画儿童世界,这就使相当一部分儿童剧变成了儿童问题剧或社会问题剧。“以1985年的创作为例,11部儿童剧中,8部写的是大人的问题。剧中涉及的问题包括:父亲犯罪对子女的影响;父母离异对子女的影响;粗暴的父亲和狠心的母亲们的行为对子女的影响;功课负担过重对儿童身心健康的影响等等。”这部分儿童剧的共同特点是:忧患意识严重侵入儿童剧,以至把儿童剧变成了成年人的论坛。这种理念其实是“文艺从属于政治”、“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延续。

以上两种不同的创作理念针锋相对,碰撞在1987年到达了一个顶点。1987年9月,由中央电视台少儿部、中国作协北京分会、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联合发起了一场“以实际行动促进儿童剧发展”的座谈会。会后,它们联合文化部少儿司、全国妇联儿童部、宋庆龄基金会少儿工作部向全国广播电视总局提出了促进儿童剧发展的五项建议。同年10月,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及四川分会、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四川分会联合召开了首届儿童剧理论研讨会,尽管“首先为儿童”和“只要有儿童”这两大观点针锋相对,但喧嚣过后,“不要把儿童剧写成儿童问题剧或社会问题剧”的呼声还是占据了主流,坚持“儿童意识”创作理念的富敏、徐家察、张惠娟、金萍四位编导在“优秀儿童剧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至此,“为谁服务?如何服务?”的观念开始明朗化。

(二)凸显“儿童意识”的张扬期(1988年至1994年)

1988年到1992年的儿童剧不管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播出量较前一个五年增加了381%,从137集增加到519集。最令人振奋的是这个阶段的儿童剧一扫沉重的“忧患意识”和“苦难问题”,成人在儿童剧中自觉后退,儿童走向前台。

1988年尹力导演的《好爸爸坏爸爸》是这个阶段儿童剧的开山之作,也是具有代表意义的经典力作。这部电视剧塑造了一个调皮可爱的一年级男孩黄点点,他流着大鼻涕,眯着眼睛笑,经常一皱眉头就满脸疑惑的样子,惹人喜爱。这部剧没有赋予点点什么“任务”,反映的都是点点的生活常态。《好爸爸坏爸爸》彰显出的儿童意识使该片获得了飞天奖儿童剧一等奖。自此,正视、尊重儿童的独立发展空间成了儿童剧创作方向。同年度的《三个和一个》、《男子汉虎虎》,1989年的《悬崖的百合》、《无声的世界》、《同是一个太阳》,1990年的《少年毛泽东》、《赖宁》、《亲亲我老师》、《聪儿五岁》,1991年的《棒棒真棒》、《还有一支春天的歌》、《墨海新蕾》、《夏天我九岁》、《我有一片辽阔的蓝天》,1992年的《小龙人》、《少年特工》、《特区少年》、《我们长大了》、《金色轮船》、《风化少年》、《凡人神曲》,1993年的《只要你过得比我好》、《猴娃》、《童年周恩来》、《快乐的小伙伴》,等等。这些儿童剧都将成人的事自觉退居幕后,或者将其作为背景,而将儿童的本真放在首位,肯定儿童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92年的《小龙人》,此剧在儿童节那天一经播出,立刻在全国引起轰动,无数观众为小龙人寻找妈妈的艰难而牵肠挂肚。姑且不谈这部电视剧在选材上的特立独行,重要的是《小龙人》在肯定儿童能力、体现儿童意识方面起到了先锋的作用。这种观念贯穿剧情始终,可以随手拈来,例如,当小龙人面临被送研究所当实验物时,翠翠婆婆对贝贝的爸爸说:“我希望你不仅是孩子的父亲,更是孩子的朋友……贝贝希望你去保护他的朋友小龙人,你要做孩子朋友,也就要做孩子的朋友的朋友。”贝贝的爸爸仿佛醍醐灌顶,不仅转变了态度,还诚恳地向孩子们道歉并帮助他们找回了小龙人。

这个阶段的儿童剧之所以强烈彰显出一种“儿童意识”,有其特殊的社会因素:1989年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同年中央政府宣布加入《儿童权利公约》。这表明儿童的社会地位和权利以政府庄严的承诺和法律保障的形式被确定下来,它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与实质性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