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传播与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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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国家、市场与社会:跨文化传播政治经济分析的基本立场(4)

第一,这意味着接受这样一个前提:资本有它的逻辑,国家也有它的意图和逻辑。因此,超越单一的被动“应对”模式来理解这些国家意图非常重要。正如王瑾所言,“真正的问题是国家的目的为何,而不是国家的权力如何”(2000:160)。虽然中国政治没有按照自由民主的模式演变,但是,1990年代以来,中国国家在其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政策与治理实践方面与改革前,甚至在1949年其形成过程中的一些政策保持其连续性的同时(Perry and Heilmann,forthcoming),的确在许多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国家在传播管理体制和策略方面的重新构建,特别是在发展和管理互联网方面不懈的机制和策略创新,是国家在信息时代革新和有目的性重建的重要一环。在这种背景下,传播研究有必要考察中国国家的动机、合法化逻辑、主流话语的新阐述,以及在重建意识形态领导权方面的新举措,进而分析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效用。

第二,对正在重建自身和进行“制度创新”的中国国家的关注,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中国传播权力运作过程和新的权力分配和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如本书第2章所示,意识形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理论论题。即使马克思本人在不同的语境下对这个概念也有不同的、十分丰富的理解(Thompson,1990)。姑且不论各种后现代理论思潮对这一概念的挑战的中国回音,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个概念在中国语境中被政治化和庸俗化而抛弃其作为一个批判性社会理论分析范畴的价值。上一章提到的1950年代的“意识形态终结论”(Bell,1960)只是一厢情愿,而批判研究崛起的关键正是对被美国主流传播研究假定的“价值共识”所压制的意识形态概念及其运作机制的“重新发现”(Hall,1982)。其中,把握超越美国实证研究中行为主义权力观的三维权力概念又是理解“意识形态”的要领。三维权力概念包括:行为主义所理解的一种社会势力(个体或群体)让另一种社会势力采取某种行动的力量;统治性社会势力通过社会实践使不利于自身利益的议题不进入社会议事日程的力量;统治性社会势力定义社会现实和构建被统治的社会主体对社会和有关自身的观念和愿望,使其把既定的、不利于自身发展的社会现实当做自然的和不可改变的力量,也即意识形态层面的力量(Lukes,1974)。

如本书第4章针对美国报纸对海湾战争中“和平运动”的报道的详细话语解读和第5章对北美新闻客观性的意识形态意义的分析所明示,在不平等的社会关系中,媒体不能不起意识形态作用。简单地说,我们可以把媒体的意识形态作用理解为汤姆森(Thompson,1990)所指的媒体服务于主导社会统治关系的意义的作用。当然,这只是一个基本的切入点,对特定媒体制度更为深刻的意识形态批判需要建立在对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在内的西方社会理论的梳理、分析与扬弃的基础之上。一方面,我们需要在全面掌握马克思有关意识形态问题的丰富思想的同时,吸收卢卡奇、阿尔都塞和葛兰西等西方文化马克思主义者对意识形态理论的贡献。另一方面,如我在第2章所论,我们需要接受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和后马克思主义的“新意识形态批判”的合理内核,从而克服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和阶级简约论,在超越美国主流传播理论狭隘和单薄的权力观的同时,纠正以国家为中心的、忽视社会主体性的社会再生产理论的偏颇。

以这样的理论构建为前提,我们就有可能重新理解意识形态过程、文化和表征政治的重要性,分析和关注商业化和社会化媒体形式和内容所体现的新意识形态运作方式和话语霸权形式及治理术(governmentality)。例如,通过对国家力推的消费主义和媒体有关“休闲文化”话语的分析,王瑾(Wang,2001)展示了国家在市场经济时期建构以消费主义为基础的“新的共识”的意识形态努力。又如,借助福柯的权力理论,埃文(Erwin,2000)质疑在中国传媒分析中在公共领域与私人空间、政治和非政治之间的分野的绝对性与理论局限性。她认为,虽然有关家庭和性的电话热线经常被看做日益扩大的个人表达空间的明证,但其实这些热线不能只简单地被理解为中国日益扩张的公共空间中的自由言论,而应该被理解为中国家庭是如何作为训诫场所被重构的。如她所指出的,这不仅体现了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功效,而且是国家把促进社会稳定当做经济繁荣和政治合法性议程的后效。

事实上,虽然中国在“大跃进”时代曾一度取消家庭作为生产甚至包括就餐在内的许多社会再生产单元,改革时代中国不仅以在农村恢复家庭承包责任制作为改革的切入点,而且从1990年代以来在推进市场改革、转化其作为社会福利提供者功能的过程中一直积极地推进家庭作为爱、亲情凝聚力和社会福利责任的储藏室以及社会转型张力的缓冲垫的功能。这在中央电视台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所有春节联欢晚会的主题中得到清晰表现。我们不能低估国家权力形式的变化、主导社会权力主体掌握新的治理技术的能力。如本书第12和第13章所分析,我们也不能忽视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在改革时代建立替代性话语体系的新机制。这就是说,对主流政治宣传与权力关系的关注不应遮蔽我们对所谓的“非官方”渠道中和“非政治性”或“去政治性”问题上的社会权力运作的分析。正如吕新雨(2006)在论及2005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现象时所指出的那样,“市场‘去政治性’的说法并不准确,这场关于‘超女’辩论背后是深刻的政治问题,市场就是政治,而恰恰是这种隐身的政治性给了‘超女’市场化成功的动力”。

因此,虽然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往往采用“国家”与“公民社会”相对立的框架,我们要认识到,市场和“公民社会”本身并不是国家权力与社会统治关系的真空场所。相反,它们与国家权力有密切的关系。根据布洛维(Burawoy,2003)的分析,葛兰西就认为,在自由民主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公民社会始终与国家保持着矛盾性的联结关系:一方面,它之于国家的相对独立性使它能促进阶级斗争;另一方面,它又与国家合作,调和阶级斗争和吸纳对资本主义的政治挑战。虽然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媒体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与西方不同(吕新雨,赵月枝,2010),但是,媒体理论继续重申“喉舌论”这一现实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忽视媒体——尤其是市场化媒体——在呈现和构建新的统治性社会权力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在这方面,如我在有关著作中所示(Zhao,2008a),有关国企产权改革的“郎咸平风波”的媒体报道就是一个可以展示中国媒体话语的多面性和复杂性的例子。一方面,都市媒体与郎咸平这位中国的“体制外”(但同时他又位于全球化学术体系的“体制内”)学者的互动挑战了中国经济学界的主导性的新自由主义话语,展现了市场化媒体在反映民众关注的话题、扩展社会言论空间方面所起的相对于传统党报更为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2004年8月15日《北京晨报》一则《郎咸平:我唯一的遗憾就是孤军奋战》的报道就有效地在社会媒体话语层面抹杀了一些地方的国企工人为反对工厂“改制”而正在抗争的事实。在这一特定的话语空间中,郎咸平作为知识精英“孤军奋战”的意义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工人们在同一时空中和同一问题上对自己的立场的表达被排斥在媒体呈现之外了。而稍后的2004年8月30日《中华工商时报》“各路英雄集体缺席,研讨会上郎咸平唱独角戏”的标题更是把研讨会上十分活跃的、关注工人利益的经济学家的存在一笔抹杀了。政治控制固然十分重要,媒体的这些报道策略与框架恐怕也不是宣传管理部门直接给予的。而在市场化媒体已成为“新主流”的中国传播体系中,“中国官方的宣传粗糙不堪,哪用得着细致的‘霸权’分析?”(李金铨,2004:57)这样的诘问恐怕也无助于理解中国传媒话语的多层次结构和“官方宣传”与媒体的“社会表达”间的分野和错综复杂关系,更不必说“官方宣传”的精细化和媒体表达中新的话语策略与表现形式的出现及其背后隐含的社会权力关系了。事实上,虽然我们对《人民日报》是“官方宣传”这点不会存疑,但是对《北京晨报》和《中华工商时报》这类报刊的话语恐怕不能简单定性,更遑论本书第12章中分析的处于媒体制度边缘的“街头小报”了。

第三,将国家作为一个分析范畴来看待,还意味着需要将它理解为一个矛盾的实体和纷争的场域。作为一个被哈维(Harvey,2003)称做“资本帝国主义”(capitalist imperialism)的当代全球秩序的一部分进行内部和外部关系重新建构的现代国家,中国国家深陷于既重合又冲突的地域权力逻辑和资本权力逻辑两者之中。如哈维所解释的,一方面,地域逻辑凸显的是在世界上追求自己的利益和目标时,国家(或者一些作为政治权力集团的国家组合)所使用的政治、外交以及军事策略;另一方面,资本逻辑体现的是资本在空间和时间上进行积累的微观过程。通过经济和文化活动的日常实践,这一逻辑强调的是经济力量在空间的连续流动,从而流向或者流出某些地域实体的方式。中国是一个发展型的国家。中国的传播业资本处于迅速的积累与重组过程之中。这就决定了,中国国家在上述两个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张力,恰如两者之间的重合一样,都特别突出。而且,中国国家是一个条块复杂交错的权力结构网。传播系统演变中最棘手的问题和最活跃的权力角逐——无论是媒体集团化的政策设计与跨地域和跨媒体经营的现实挑战,还是《南方都市报》对深圳报业市场的“入侵”(Chan,2003)和湖南卫视对中央电视台垄断地位的挑战(吕新雨,2006),都与国家权力运作中地域逻辑和资本逻辑既重合又矛盾关系的演绎有关。

当然,中国国家还是意识形态矛盾与冲突的场域。矛盾与冲突主要存在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承诺和社会阶层的日益分化以及城乡、地区、性别等其他社会分野的深化的现实之间。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需要理解执政党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构和这一过程的复杂性。同样也是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必须重视近年重新出现的有关改革方向争论的社会政治意义,无论这一争论是发生在知识精英圈内(李世涛,2000;公羊,2003;Wang Hui,2003;Chaohua Wang,2003),发生在互联网上和大众层面(Hu,2006),还是这两个层面现实的与可能的互动与链接(Zhao,2008a)。

撇开意识形态不谈,中国国家所面临的治理上的挑战是,如何在适应精英阶层政治经济利益和国际资本要求的同时,不完全地背离最大多数民众在物质上和文化上的基本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必要超越诸如“控制”和“自由”等概念来审视围绕具体国家政策的论争,以及在这些论争中以市场为导向的、全球化和网络化的中国传播系统表达不同利益、不同发展战略和不同价值取向的程度。比如,转型中的媒体结构与转型中的社会结构之间有着怎样的相互构建关系?政府议程、精英知识分子话语以及公众情绪之间的动态互动会是怎样的?而这种互动又是如何在对不同社会群体和不同媒体事件的报道中体现出来的?中国传播产业结构和意识形态特征的描述所展示的正是中国各类媒体的新意识形态角色,尤其是市场化媒体的新的话语表征政治(politics of representation)和它们与全球化主流话语中的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