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献给我的祖母蕙,愿她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得享永恒的幸福。
——题记
一九九七年的暑假,我坐火车从北京前往林城。虽然在籍贯一栏上永远写着“林城”两个字,我对那个二线城市却始终印象模糊。此番若不是父亲再三叮嘱要去林城看望祖母,恐怕我对林城和祖母的印象将会永远停留在九岁的记忆中。
祖母住在林城状元街,据说街上某个院落在清末诞生过一个状元,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也有林城的几户世家大族在此置下家宅给子弟读书,算是书香清华之地。不过当我打的士停留在状元街七号时,我打开车门买望四方,发现此刻的状元街不过是残留在四周水泥森林里的苔藓,连阳光都被遮挡了大半,看来不久就会被拆迁的推土机夷为平地。
根据我九岁时对这里的记忆,状元街七号是一个两进的院落。从门前狭长的马道走进去,红漆剥蚀的木槽门外原本有两根刻着云纹的栓马桩,却只剩下了光秃秃的石座。槽门里面的院落里,则挤挤挨挨地住了五六户人家,院子的每一个角落都被他们堆上了蜂窝煤和自行车,而青石板铺就的过道也被横七竖八地晾晒上各色衣物。只有一处院墙下长着两株最容易成活的紫茉莉,红红白白,掐下一朵抽去花蕊,便能如小喇叭一样嘟嘟地吹出响声。
不过听父亲说,现在整个院落都发还了祖母,修葺一新,否则我打死也不愿意放弃旅游的机会跑到个乱七八糟的大杂院里去住一个暑假。至于祖母为什么一定要我来,父亲似乎也不太明白,只是含糊说祖母有什么东西要交给我。
带着暗含兴奋的疑惑,我拖着拉杆箱来到紧闭的槽门前。原本的门环早已不翼而飞,反倒是门框边缘安装了一个小小的红色按钮,轻轻一按便发出声响——奇怪的是,铃音并非平常熟悉的“叮咚”声,却是一阵轻快凌乱的细碎声响,仿佛无数悬挂的冰凌互相撞击。
来不及多想什么,门已经开了,我认得来人是照顾祖母十来年的保姆黄妈。她一见我就笑了起来:“端端来啦,奶奶说你今天肯定会到。”
“黄妈妈好。”我客气地拒绝黄妈的援手,费力地把沉甸甸的拉杆箱提过门槛,堆起笑容,“奶奶还好吗?”
“精神还好。”黄妈没有多说什么,引着我沿着洁净的青石板路走到屋里去。我四下张望一下,发现整个院子果然清爽安静了许多,不仅少了小山似的杂物垃圾,原本只能躲在旮旯里的紫茉莉占据了整个前院,连成红红白白的一片。而后院里更是种满了各色花卉,衬着红木雕花的门窗,微泛苔痕的白条石台阶,若非抬头即见近在咫尺的高楼,倒让人仿佛回到了这个宅子最为辉煌的过去。
“房子的产权落实以后,原先住的那些人家便陆续搬走了,不过偌大的院子也冷清下来。”黄妈一边开厢房的门让我放置行李,一边唠叨着,“这回奶奶邀你来,都念叨大半年了。”
我讪讪地应了一声,不敢多说什么。一直在拖延来林城的行程,此番若不是听说祖母的身体状况急剧恶化,恐怕我还要借故在学校多待上几天。对旧时大家闺秀出身,又矜持寡言的祖母,我不知道能跟她谈些什么。
踏上三级白条石台阶走到祖母所居的正房门前,我轻轻敲了敲镂刻着喜鹊登梅图案的红木门扇,却没有人应声。于是在黄妈的示意下,我径直推开了门。
出乎我的意料,房间里是宽敞而明亮的。宽大的窗户下放着一张黄梨木书桌,我的祖母正坐在桌前埋头写着什么。
“奶奶,端端来了。”黄妈唤了一句,便出去了。
祖母停下了手中的钢笔,朝我转过头来,于是我也唤了一声:“奶奶好。”
和照片上没有多大区别,祖母剪着整齐的短发,清矍的脸上还能分辨出年少时的风华,坐在椅子上的瘦削身形如同一只优雅的鹤。“端端,过来。”她摘下眼镜,朝我微笑着招了招手,解释一般道,“我腿脚不好。”
祖母有严重的风湿病,这个我是知道的。于是我走过去,坐在她身边。
“你终于来了。”祖母仔细地端详着我,让我有些局促。眼角悄悄瞥向她身前厚厚的一叠稿纸,依稀看到几个字——“炎洲”、“南海”、“火光兽”……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听你爸爸说你也喜欢写点东西,写的什么题材?”祖母和蔼地问。
“嗯。”我点了点头,有些不好意思,“多半是校园小说,偶尔还写点胡编乱造的历史小说。”
“不知道你对我的东西会不会有兴趣。”祖母说着,撑着椅子扶手艰难地站起来,我连忙伸手扶住她。
走到墙边的书架前,祖母从上面抽出一本书递给我:“先看看吧。”
说是书,其实不过是一叠厚厚的稿纸,用针线仔细地缝缀成书册的模样,而我此刻才注意到,这一壁书架上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全都是这种简陋的手抄本,还一一编撰了顺序。我手上这本的封面上,是几个漂亮的隶书——“炎洲记第十一”。
随意翻开一页,密密麻麻的都是祖母俊秀的字迹,仔细一看,上面写的是:“……他转过头,正看见树影重重的山林中,渐渐燃起了一团一团的亮光。那些亮光白中透红,从山林下方射出,渐渐汇集在一起,仿佛天空中漂浮的巨大云朵。光芒从树林的缝隙中四散而出,将林中树木映得如同银铸一般。……”
再翻过一页,接下去便是:“……三个人安静地走进树林,朝那亮光聚集的地方走去。只见前方一条小溪从林中蜿蜒流过,小溪两岸聚集了几百只大小如豚鼠的动物,正在饮水嬉戏。它们长着一对圆乎乎的大耳朵,全身覆盖着三四寸长的白毛,冲天的亮光正是从这白毛上发出。几百上千只火光兽的亮光交错层叠,形成了一片光亮的海洋,似乎是大团的水银倾泻在面前,让人一时被这绚烂的景色弄得目眩神迷。那些火光兽看见他们,并不畏惧,有一两只胆大的甚至窜到他们脚边,伸手抱时,只最初扭动两下,便驯顺地趴在他们的手臂上……”
我正看得有些入迷,祖母已在一旁问道:“看得下去吗?”
“挺好看的。”我由衷地点点头,摩挲着有些泛黄的纸页,想了想又道,“这种题材似乎现在挺流行的,是叫做‘奇幻’吧?”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写这些,无非是把远古的神话扩充开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世界。”祖母回答。
“这些,是奶奶写的?”我惊异地盯着祖母衰老的面容,她今年已经八十多岁了吧,谁会相信一个耄耋之年的老人每日伏案写着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而且看这些纸张的年代,也不知她持续写了多少年。
“是的。”祖母点了点头,重新拄着拐杖走回书案前坐下,轻轻地道,“断断续续写了几十年,却只得这么多,看来这辈子都不够了。”
我捧着书册,看见祖母的身影映在窗外透来的天光中,静如雕塑,而她的语气却是那么忧伤。我知道以祖母一生饱经忧患,性格坚强而内敛,只有心底的忧伤盛放不下时,才会从语句中流露而出。我忽然很想询问祖母要我前来的缘由,却没敢出口。良久,祖母开始给我讲一个故事,这个几乎占据了她整整一生的故事很漫长,漫长到我的整个暑假,以至我以后的日子,都耗费在这个故事中。
一九二六年,蕙小姐十七岁,中学毕业正准备进入北京女子师范预科班。不巧那年春天,直奉军阀打败了冯玉祥,接手北京城,城内一片混乱,那个预科班就势停课,蕙小姐必须等上大半年才能进入大学。
蕙小姐的父亲王大人当时在北京是个不大不小的官儿,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剪了辫子的维新派”,对女儿的培养正如同他自身的政治立场,处于进退两难之中。偏偏蕙小姐是个一心打破封建礼教的新派女青年,从进入中学就没少让家里担心,三年前北京学界掀起罢免教育总长彭允彝的“驱彭运动”,政府派军警对示威学生施予皮鞭枪把,蕙小姐当天彻夜不归,把她父母急得差点疯掉。幸亏后来发现她只是为了送受伤同学前往医院,自己毫发无伤,否则光凭一份以后再不参加学生运动的保证书根本争取不了重返学堂的权利。
想着女儿要在家里闲呆大半年,其间保不准又会被那些激进分子蛊惑出什么乱子,王大人感觉还是暂时让蕙小姐远离京城这个是非之地比较稳妥。恰好此刻他的同年世交盛老爷来信,说儿子盛广哲从英国留学回来,想邀请蕙小姐母女到他家中小住,总算为王大人解了一个难题。
盛家是林城大族,向来与王家交好。而盛家排行老七的盛广哲又是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几年前就去了英国读书,只是他什么专业都不选,单选了农艺系,说是中国以农为主,唯有提高农业技术方能改善民生,倒让一向畏惧政治,唯以耕读传家的盛家人放了心,也让看多了热血青年的王大人对这个务实的年轻人另眼相看,两家里便都有了结亲的意思。此番借口小住,无非是为了培养两个年轻人的感情,毕竟王大人和盛老爷都是开明士绅,对于包办婚姻是不屑为之的。
了解盛家清白严谨的家风,王大人对妻女前往小住放心得很,甚至专门致信盛老爷,找机会安排他家的夫人小姐多引导引导蕙小姐,毕竟新女性也终要作个贤妻良母。
不巧的是,当一切都准备妥当的时候,王夫人却得了严重的传染病,被送到协和医院的隔离病房里。王大人又要到衙门办公,又要照顾妻子,更是顾不上约束闲居在家的蕙小姐和她那帮狐朋狗友来往。于是虽然对女儿独自出门不放心,却也不得不安排家人将蕙小姐送到林城去了。
十数个小时的旅程后,蕙小姐拎着皮箱走出林城火车站,雇了辆黄包车前往盛家的大宅。一路上无数居民盯着蕙小姐短袖旗袍外露出的胳膊窃窃私语,让蕙小姐有些不自在。民国虽然已经十几年了,这个偏安一隅的城市却似乎仍然没有走出前清的影子,唯一不同的,只是男人头上少了根辫子而已。这个发现让蕙小姐莫名地厌恶林城,心里自然对那个林城的盛家多了些抵触。
盛家对蕙小姐的到来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老爷太太少爷小姐挤了一屋子,好奇地打量着从京城来的穿着改良旗袍的新女性。蕙小姐尽量摆出大方得体的姿态,将父亲托付的礼物一一送出,又和盛老爷寒暄了许久,到底压不住本性问道:“怎么不见七哥?”
“这……”盛老爷为难地看了一眼太太,盛太太立时摆出一副随意的神情笑道,“广哲在农林厅的公事繁忙,平时都不在家里住的,也不知道蕙儿你今天到……”
“哦。”蕙小姐满面纯真地点头,装出相信的样子,心里却有些冷笑。看这个样子,盛广哲明明是故意躲避自己,他不希罕这场包办婚姻,自己还满心不悦呢。只是到底人家是主,自己是客,面子上总要过得去。
“晚饭的时候他一定会来的。”看出蕙小姐的脸色有些异样,盛太太亲热地拉起她的手,“走,去看看我们给你安排的房间。”
尽管盛老爷暗中派人催了数次,盛广哲始终没有露面。传信的家人最后禀报说七少爷被逼得急了,干脆提个箱子出了门,说是要到乡下去查看水稻良种,没有十天半个月不会回来。
盛老爷一向管不住这个儿子,此刻唯有哀叹,却又得敷衍住蕙小姐。蕙小姐冰雪聪明的人,如何猜不到盛家夫妇的难处,面上便越发地从容大度,善解人意,引得盛家上下暗暗称赞,却不知蕙小姐心里因为不与盛广哲碰面,也是一派轻松高兴。
待把林城周围的名胜都参观个遍,蕙小姐住在盛家便渐渐无趣起来。她也曾到盛家的书房去看过,无非都是些四书五经加《曾文正公家书》之类的东西,别说那些在北京城内暗暗流传的“****”书籍,就是找一点新派小说也是绝无可能。
百无聊赖之中,蕙小姐召集了几个盛家的佣人长工,主动教他们认字。这种事情往往开头容易坚持难,几次之后,前来学习的人便渐渐少了,于是坚持习字的两三个人中,念哥儿就引起了蕙小姐的注意。
念哥儿是盛家的长工之一,十八九岁的模样,来自距离林城两百里外的乡下。他个子在男子身形中偏于矮小,看上去也就跟长挑身材的蕙小姐差不多,身子却是精瘦,脸色也是疲惫虚弱的苍白,似乎长期吃不饱饭睡不好觉,这让一向宽厚慈悲的盛太太有些不满,生怕旁人就此议论盛家虐待了下人。幸亏这念哥儿干活极为勤勉,为人也老实本分,盛太太才没有下决心辞退了他。
蕙小姐为了保证习字的效果,每次都要测验上一次所教的字句,众人中只有这个念哥儿每测必是全对,而且举一反三,过目不忘。这样聪颖好学的学生自然让蕙小姐心中快慰,哪怕后来这个习字课不了了之,看到念哥儿时也多了几分亲近之意。只是这个念哥儿脸皮薄得很,每次蕙小姐跟他打招呼都垂着眼不敢接话,苍白的脸上也红了一片,十足是个上不了台面的乡下人,倒辜负了那一副聪明的脑子。
一直到很多年后,蕙小姐都记得念哥儿第一次与自己搭话的情景。那个时候她刚跟着盛太太学了半日刺绣,甩着酸痛的手指坐在窗下,掏出从京城随身带的新派白话杂志来,看着看着竟念出了声:
“……我能献你什么呢?无已,则仍是黑暗和虚空而已。但是,我愿意只是黑暗,或者会消失于你的白天;我愿意只是虚空,决不占你的心地。
我愿意这样,朋友——
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而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吞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她读得兴起,念完了才发现窗外站着个人呆呆地听。那个人瘦瘦小小,苍白瘦削的脸上唯有一双眼睛是清澈通透的,却在碰到蕙小姐眼光的刹那垂下了眼,甚至不自觉地往身旁的女贞树后闪了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