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农家开店68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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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如何设计店铺的灯光

一个没有灯光设计的店铺,也不算成功的店铺。在店铺中,如果有恰到好处的灯光设计,能增强商品的魅力,增强商铺的商业气氛。

一般来说,店铺的灯光设计主要依靠人工光源。人工光源有两个最基本的作用,一是直接用于店铺的外部照明,为照亮店铺的门面和店前环境而安装的,以实用为基本要求;二是为烘托店铺气氛、环境而设立的各种装饰灯,目的是增加店铺门面的形式美,其中以霓虹灯和橱窗灯最为常用。

就店铺使用的光源来说,一般分为两种:单色光源和多色光源。单色光源主要以店内为主;多色光源则主要用于装饰,是外部装饰的主要光源。另外,由于人对多色光的视觉反应不同,所以形成的心理感觉也不同:

玫瑰色光源:华贵、高雅、幽婉。

淡绿色光源:柔和、明快。

深红色光源:刺激性较强,使人的心理活动趋向活跃、兴奋、激昂,或使人焦躁不安。

蓝靛色光源:刺激较弱,会使人的心理活动趋向平衡,控制情感发展,但也容易产生沉闷或压抑的感觉。

基于上面的认识,我们应该认识到,店铺外部灯光的使用首先应考虑顾客对灯光的心理反应。

> 店铺外部灯光设计

店铺外部灯光一般包括霓虹灯、橱窗灯和外部装饰灯。

霓虹灯是店铺外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借以补充显示门市招牌为主,兼有宣传美化作用。霓虹灯是以远眺为主的光源设计。其色彩选择,一般应以单色和刺激性较强的红、绿、白等为主,突出简洁、明快、醒目的要求,字形要大,图案力求简单,伴以动态结构的字体、图案等,一般可收到较好的心理效果。

橱窗灯属于近距的外观灯饰。它是近距离观赏光源,所以一般不应使用强光,灯色间的对比度也不易过大,光线的运动、变换、闪烁不宜过快或过于激烈,否则会使消费者眼花缭乱,造成不舒适的感觉。

外部装饰灯是霓虹灯在现代条件下的一种发展,主要起烘托气氛的作用。外部灯饰的使用应与店铺的经营特色一致,采用传统的中国古典式装潢的小商场,其灯饰应以简单或少色为主,不宜有过多的灯光变换和闪烁,应突出传统和谐。比如,制成各种反映本店经营内容的多种造型灯,装饰在店前的墙壁或招牌周围,以形成浓烈的商业气氛。

> 店铺内部灯光设计

在店铺装饰布局中,科学合理地配置照明及装饰光源,不但可吸引顾客的注意力,还可使顾客在舒适视觉的环境中浏览商品,进而产生购物冲动。

店铺中使用的光源一般分为:自然光源、灯光照明光源和装饰陪衬光源。

店铺中的基本照明应尽量使用自然光,这样既可降低费用,又能使货品在自然光下保持原色,避免灯光对货品颜色的“曲解”。同时,在现代化大都市中,普通人对自然光的崇尚已开始超过对人工光源的喜爱。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以自然为主要照明光源。

而灯光照明光源是店铺内的基本照明光源,起着保持整个店铺基本亮度的作用。它一般安装在屋顶天花板或墙壁上,多以日光灯等单色白光为主。如果整体亮度稍暗,则容易使人产生沉闷压抑的感觉,使顾客的心理活动趋向低靡,难以产生购物冲动。如果卖场内有多个独立的店中店,则可在保持商场主体部位有效亮度的同时,店中店则可视商品而采用稍暗或其他的单色光源。

装饰陪衬光源是店铺内以装饰或陪衬商品为主,兼作局部照明用的光源,主要起美化店内环境、宣传商品、营造购物气氛的作用。一般分两类:一是起装饰整个店铺内部环境作用的光源,如彩灯、串灯、宫灯等,它对营造购物气氛有重要影响;另一类是用于装饰和陪衬商品的光源,一般安装在货柜内或离商品较近的地方,这类光源对顾客的视觉有较强的影响。因此,最需要注意亮度与灯色对环境与商品的陪衬和破坏作用。在具体使用时应注意:

首先,应注意装饰光源与照明光源的协调搭配,装饰光源只起陪衬与辅助作用,不要喧宾夺主,使用时不宜安装过多,亮度也不宜过强,对比不宜过大。

其次,对专用于装饰和映衬商品的光源,应注意光色与商品的协调。这类灯一般安装在柜台内或直接用来照射商品。应掌握的要点是:如果商品本身色调明快清晰,则灯光朦胧才能产生较好的意境;如果商品本身色调较暗,则应使用较强的灯光,以突出商品形象。在彩色光线照射或映衬在色彩鲜艳的物体或商品上,如果光色与物色相同,则物体或商品会特别鲜艳;但如果光色是物体或商品的补色,则会减弱物品颜色的鲜艳程度,使物体变得灰暗,光色越趋向两个极点,结果往往就越相背。

此外,要注意灯光对色彩的“曲解”作用,常言讲:灯下不观色,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在灯光下,蓝、绿两色难辨;蓝色货品在灯下颜色会变黑;黄色光映衬在蓝色商品上,会使商品呈现幽雅舒适的绿色调,但黄色光照射在紫色商品上,就会出现浊灰色的暗淡色调。

总之一句话,灯光的设计与使用,应与顾客通常所反映的心理状态相适应。一般来说,要掌握远光要强,近光要弱;远光多色交融,近光少色或单色;远光多变多动,近光少变少动或慢变慢动,这样就能适应大多数消费者的一般心理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