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形式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要求改革现行的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产权制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突出,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而这当中的许多矛盾和问题与产权制度有关,因此,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问题迫待解决。在全社会范围内协调好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与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关系,实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现代产权制度的结合。将现代产权制度结合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去,可以使其中的公有制和其他各种所有制经济都能按照现代产权制度来运作,不是削弱或否定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而是深化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现阶段,产权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完备现代产权制度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的国企改革至今已进行十多年了, 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直至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方针日渐明朗, 那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逐步建立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自我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严重问题:第一、 国有资产产权界区模糊。长期以来,尽管国有资产的产权在法律意义上是清晰的,但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并不能真正保证国家作为所有者与国有资产的各种代理人在责、权、利关系上的统一,国有资产的代理者具有支配国有资产的权利及国有企业的控制权,但并不能承当相应的资产责任。国有资产的代理人与作为最终所有者的国家之间仍然存在着权、责不对称问题。在委托—代理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由于国有资产的产权鉴定不明确造成的国有资产代理人机会主义行为将是难于避免的。在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一些作为国有资产代理人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侵占国家财富、贬值出售国有资产、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机会主义行为而获得暴利,对我国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严重威胁着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二、国有资产的产权未能够得到充分保护。国有资产的产权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近几年的国企产权制度改革进展较快,但在其改制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 不按规范进行操作, 而是急于甩包袱、赶进度, “ 暗箱操作”、“自买自卖”, 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使极少数投机分子一夜之间成为“ 亿万富翁”。大量国有资产在改制过程中被通过低价划转、贱卖等等手段转移到企业管理层个人手中, 把公有制企业变成了私人企业。国有资产每年流失数量高达400 亿,国家及广大职工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有的虽然变成了股份制企业, 却不让职工持股, 只让少数经营者持股。这种做法的不公平是十分明显的, 一是原属公有的生产资料没有等值等价出让;二是全民或集体范围内的劳动者没有得到受让的均等机会;三是原来平等的劳动者现在不平等了, 少数人成了掌握生产资料的企业主, 大多数人成为地位不稳固的打工者。目前,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备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1]首先,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的流失。在推进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依法有效进行的同时, 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行为, 逐渐减少直至杜绝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应该建立一套规范机制使国有资产的权、责、利关系得到统一,并防止国有资产在改革过程中被个人侵吞。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制度创新的过程中,需要通过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明晰的公司制改制,重朔委托——代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解决国有企业委托——代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高成本、零责任、低效率的问题,这里的关键是要构建有效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中介结构的工作开展形成权力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制衡的机制,力图在最大程度上解决委托——代理过程中的利益不相同、责任不对等、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全四大难题。[1]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核心是产权配置。中国产权配置的焦点是国有企业产权的配置问题,这方面亟待改革, 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既要在国有的框架内搞活占有、支配、使用权,寻找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尽可能有效的实现形式,又要对现有的产权体系进行改造,变革出资者所有权及其相应的诸种权利,探索并创造财产关系在市场经济中新的组织形式, 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从而实现产权的优化配置。对少数涉及国家核心安全的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行业和领域,增强国有资本的实力,实行国有独资,不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除极少数重要领域和关键部门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包括垄断性行业及有关行业可以实行国家国有企业法人控股的股份公司,以实现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但要打破控股的僵化模式,可以是绝对控股或优势控股,也可以是有效控股或称相对控股,要改变“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就多数控股公司来说, 在今后几年内要由绝对控股和优势控股转为有效控股。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其中的自然垄断业务,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等方式进入;此外,一般的大中型企业应建立由国家控股或非国家控股的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必须弄清两个问题:第一、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并不是把国有企业全部搞成股份制,股份制是现代产权制度的主要形式,也是公有制的实现主要形式,但“主要”并不是“全部”,因此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不能搞一刀切,千篇一律,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关键看其是否能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第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意味着实行私有化,不能把公有产权在产权经营中的流转过程等同于私有化过程,公有权从原来企业形态中退出,并不意味着就此消失,而是在新的领域中以新的形态存在,以实现资产的保质、增值,壮大公有资产整体实力。[1]
1998年党的“十五大”确定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是,与之发展相配套的具体制度安排和体制保障还远未形成。实际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许多还停留在宏观层面。在具体的制度安排和运行细则方面,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原则还有很大差距。具体制度安排的缺失使得不同竞争主体面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阻碍了混合所有制的形成。新型个人产权制度和真正平等竞争的市场制度成为构建社会主义经济和谐的日益强烈的制度需求。这种迫切性体现在这种新型所有制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安排和体制保障的缺失已经严重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例如,国家在包括银行业、邮政和电信业、铁路、航空、保险、石化、钢铁、出版、新闻在内的三十余种行业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限制性规定实际上不仅阻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且事实上加强了公有制经济对这些行业的垄断,同时由于公有制经济体制内作的存在使得高额的利润和低水平的服务成为这些行业的基本特征。行业垄断不仅不合理地拉大了收入差距,从而成为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和谐的障碍。目前,以股份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占整个经济比重的30%左右。据估计,“十一五”时期混合所有制经济将可能达到50%—60%。 “混合所有制”的成长产生了对于与基本经济制度相配套的具体制度安排的强烈需求。为真正做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具体措施:首先,要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要严格执行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改变非公有制企业财产的权属关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保护企业主的名誉、人身和财产等各项合法权益。按照宪法修正案规定,加快清理、修订和完善与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其次,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产权制度过程中要进一步借助于原国有企业职工和经营者的资本力量、社会上的民营资本的力量以及外商资本的力量。尤其是国家应放宽民资准入,鼓励民企与企业内职工和经营者参与国企改革,实现在国企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公平竞争。要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使非公有制企业享有其他企业同等的投资机会。要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市场进入难的问题,原则上,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投资领域,都应向非公有资本开放;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进入的包括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在内的一切行业和领域,都应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此外,结合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允许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通过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才能实现多种经济成分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不仅要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其最基本的特征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讲,就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创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建立节约型的、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
在全国政协主办的“21 世纪论坛”2005 年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开幕式演讲中指出, 中国在前进道路上有两大矛盾: 一是不发达的经济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矛盾, 解决这个矛盾要靠发展;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的矛盾, 解决这个矛盾要靠科学发展。未来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和将达到空前的广度和深度,中国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将对世界产生极重大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实现了科学发展,才可能实现对内的“和谐发展”和对外的“和平发展”。所谓科学发展就是要建立新的发展模式。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创新发展理念——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关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1] “经济发展方式”的提出表明党对经济问题的认识和理念,经历了一个从“增长”到“发展”的转变过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把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十一五”时期的战略重点,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使经济增长建立在提高人口素质、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注重质量效益的基础上。十七大将党对经济问题的认识又推进了一步,明确提出,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彰显出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未来发展理念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