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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幸福水立方,可以被量化(1)

幸福是人类衡量活着的重要指标和追求。但到底什么是幸福,幸福又是怎样的,各方人士都积极地从自己学科里试图给幸福寻找一个可复制的模板。心理学家、哲学家、经济学家,理解不同但精彩相似。在这个散发光芒的幸福立方体里,我们会给予幸福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以造福每一个心怀幸福的人。

三个维度折射心理幸福

电影《求求你,表扬我》里面有一段关于幸福的精彩论述,由范伟扮演的杨红旗在被别人问到“幸福是什么”时,做出了如下令人捧腹的回答:“我饿了看见别人手里拿个热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见别人穿了一件厚棉袄,他就比我幸福;我想上茅房,就一个坑,你蹲那了,你就比我幸福。”

没有人否认这种答案的正确性,即便是与心理学家商榷,这个答案也符合心理学对幸福的定义。心理学家对幸福的考察表现为三个不同的取向:生活质量意义上的幸福、心理健康意义上的幸福、自我价值感的认定。这三个方面虽有交叉,但从不同的维度对幸福的定义进行了确定,能够很好地帮助我们认知幸福到底是什么。

生活质量意义上的幸福感研究者,一般将幸福感界定为人们依据自己对生活物质的渴求标准来对幸福进行评定。在他们看来,一个人是否幸福,关键在于他对自己的生活是否满意以及满意的程度如何。这种观点的产生是受了经济学家关于生活质量考察的影响。

20世纪5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人们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极大满足。然而,在人们享受丰富物质的同时,心理体验的负面问题却突显出来。为此,经济学家提出了“生活质量”的概念,强调无形的精神生活水平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采用幸福感作为反映生活质量的指标,由此而发展了生活质量意义上的幸福感研究。

生活质量意义上的幸福感研究取向于生活满意度,认为人们获得幸福的关键在于物质的满足程度。这不禁让人想起一则经典故事。

有一天,富人碰到穷人,问:“你知道什么是幸福吗?”

穷人对自己的生活很知足,回答说:“我现在的生活就很幸福。”

富人不以为然,望着穷人漏风的茅舍、破旧的衣着,说:“我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幸福,豪宅百间,奴仆千名,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你现在的生活穷困潦倒,怎能称为幸福呢?”

谁知好景不长,没过几日,一场大火把富人的百间豪宅烧得片瓦不留,奴仆们各奔东西,一夜之间,富人沦为乞丐。他路过穷人的茅舍,想讨口水喝。

穷人端来一大碗清凉的水,问:“你现在认为什么是幸福?”

富人眼巴巴地说:“幸福就是现在口渴时有这碗水。”

在这个故事中,富人从始至终都是物质主义者,从当初的豪宅、奴仆到后来的一碗清水,他一直用物质的富裕程度来评价幸福的程度,如果他有幸研习心理学,必定是个生活质量意义上的幸福研究者。

与富人相反,那个穷人摆脱了对物质生活的迷恋和膜拜,认为物质只是生活必备的基础,幸福才来自于自己心灵上的感知,他是个典型的心理健康意义上的幸福感研究者。

心理健康意义上的幸福感研究,是幸福感研究的另一个重要取向,这个取向与积极心理学的发展密切相关。理解心理学发展历史的人都知道,自诞生之日起,心理学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影响的最重要方面,莫过于心理诊断与心理治疗。这使得很多人对心理学产生了很大偏见,认为心理学所关注的重点是非正常人的心理与行为和正常人不健康的心理与行为,而对正常人如何适应和应付生活、如何获得人生幸福关注不够。

应该说积极心理学的发展为心理学正了名,或者说延伸了心理学的研究范围,使心理学能够在人们正常生活的基础上帮助人们更好地适应与应对生活。积极心理学研究者的努力,被称之为心理健康意义上的幸福感研究。这项研究有一个重要假定:一个人是否幸福首先在于其是否拥有心理健康,而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是能否获得情感上的平衡。因此,如果一个人所体验的正向情绪(比如快乐)比负向情绪(比如痛苦)多,那他就会感到更幸福。也就是说,幸福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在特定条件下所体验到的正向情绪。

心理学对幸福研究的第三种取向是人们自我价值感的认定。这种研究取向的确立,有着极其浓重的哲学意味。西方哲学史上对幸福感有着较为完善的认证,一些心理学研究者在生活质量意义上的幸福感研究基础上,创造性地吸收了哲学成果,对幸福的含义进行了新的阐释。他们认为,幸福不仅仅意味着因物质条件的满足而获得快乐,还包含了通过充分发挥自身潜能而达到的完美体验。

通过人们自我价值感的认定来研究幸福感,自我决定理论是其重要的理论研究基础。自我决定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DeciEdwardL.和RyanRichardM.等人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该理论是一种关于人类自我决定行为的动机过程理论,认为人是积极的有机体,具有先天的心理成长和发展潜能。

自我决定就是一种关于经验选择的潜能,是在充分认识个人需要和环境信息的基础上,个体对行动所作出的自由选择。自我决定的潜能可以引导人们从事感兴趣的、有益于能力发展的活动。按照自我决定理论的解释,人们能否体验到幸福,取决于那些与人们的自我实现需要密切相关的基本需要的满足情况。因此,幸福感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价值感,它从深层次体现了人们对人生目的与价值的追问。

三种人性论决定三种幸福观

利用哲学的知识来理解幸福,就会认为人们的幸福感与人性理论以及人生价值观密不可分。哲学对幸福的研究是在人性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有三个不同的研究方向:建立在自然人性论基础上的趋乐避苦的人生幸福观、建立在理性主义人性论基础上的理智幸福观和建立在社会人性论基础上的德性幸福观。

先说第一种:建立在自然人性论基础上的趋乐避苦的人生幸福观。自然人性论者所追求的“幸福”,是他们意识中的现实感官幸福。古希腊自然人性论者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的自然物欲情欲是人的本性。“一生没有饮宴,犹如一条长路没有旅店一样。”自然人性论肯定人在自然属性方面的需要,把感性快乐和幸福统一起来。

在这里不得不提饱受批评的享乐主义。享乐主义又叫伊壁鸠鲁主义,产生于古希腊的爱利亚学派,是人们受到诋毁最多的一种哲学。伊壁鸠鲁是一位无神论者,“人们认为他是淫逸行为的辩护人”,他提倡人们要追求感官的享乐,而他在生活中始终行为高尚,特别是能够做到自我克制。

最早的享乐主义者应当是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弟子亚里斯提卜。他说,生活的目的就是最佳地享受身体上的快乐,幸福就是快乐享受的总和。在他看来,既然存在着要求,那就有权去满足这种要求,从而实现人生的目的──享乐。

霍布斯、拉梅特里、德·萨德、边沁、穆勒等著名哲学家是17、18世纪时期享乐主义的代表人物。霍布斯认为,幸福不过是一个接着一个的欲望;拉梅特里甚至向人们推荐吸毒,因为毒品起码可以唤起幸福的幻觉;德·萨德在其作品中对人的变态心理做了大量描写,他认为满足那些残忍的冲动本身就是合理的,因为这些冲动存在并要求得到满足。

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时,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也还有这种享乐主义思想的倾向,他说:“人觉得他自己有许多需要和爱好,这些完全满足就是所谓的幸福”。享乐主义在今天的发展形态是消费主义。为消费而消费,为享受而享受,很多人甚至喊出了“白天死过去,晚上活过来”的口号。人人都寻求快活,今朝有酒今朝醉,而寻求快活就是通过消费得到满足。

建立在自然人性论基础上的趋乐避苦的人生幸福观,在理论深层上,肯定人们物质生活需求的满足是道德和幸福的基础。然而“趋乐避苦”感性幸福原则在强调肉体快乐同时,混合了人的本性与动物的本性。虽然消费成了许多人获得幸福感的重要渠道,但人们发现“消费者的天堂并没有给予它所允诺的快乐”。自然人性的满足并不能获得长久的快乐。

第二种研究方向是建立在理性主义人性论基础上的理智幸福观。理性主义人性论的研究者把理性特质看做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有一个笑话更能佐证这类研究者的观点。一个相貌颇像狐狸的男子在深山老林里遇见一只外表俊秀的母狐狸。狐狸一上来就搂着这名男子又亲又吻,激情四射。这名男子却不为所动,态度甚为冷静。狐狸感到十分不爽,问他为什么这么不配合。他回答:“因为你是动物,我是人。”因此,在理性指导下过一种有节制的生活,以理性克制感性欲望,就成为理性主义人性论者对幸福的基本认知。

自然主义者追求感官的满足,与之相反,理性主义人性论者认为感官的刺激需求是低级的,等同于动物,而人的精神满足才是高级的。在控制欲望面前,理性主义人性论者指出了两条道路:懂得克制者成为人,欲望泛滥者就是动物或者欲望的奴隶。这种理智幸福观包含了人类追求高尚的主观需求,提出了尊严于人的重要性,含有一种人性自我觉醒中的升华,能够对人类追求理想生活产生有益对引导,因而被普遍崇尚,成为人类主流幸福观。

第三种研究取向是建立在社会人性论基础上的德性幸福观。德行幸福观在哲学上牵涉两个重要的理论派别:德性论与幸福论。德性论与幸福论构成了西方伦理学中的一个争论焦点。幸福论认为,德性取决于幸福,幸福即德性。德性论则认为幸福取决于德性。苏格拉底、斯宾诺莎、康德等很多著名哲学家都对“德性即幸福”这一原则进行了理智主义的辩护和论证。

抛开这两种理论的差异,回归到它们的共性本源:社会人性论是德性幸福观的理论基础。社会人性论认为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即人与他人以及与社会的联系,人生的价值及幸福感在于人们通过社会获得而获得。德性幸福观认为个人的价值体现以及幸福感的产生是来自于个人与社会的交互,而不应该被孤立、抽象地谈论和研究,只有个人的价值得到社会认可并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只有把个人的利益幸福和他人、公众的利益幸福结合起来的生活,才是既符合人的本性,又符合道德的幸福生活,才会为人们持续创造幸福感。

幸福抑或痛苦,效用是天平

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学,曾一度放弃对幸福概念的关注。原因有两点:一是因为“幸福”被理所当然地认为是非科学性的概念,因其主观性过大而几乎无法测量和讨论;二是“幸福”被很多经济学家认为不是本学科的内容,而是需要在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甚至哲学等平台上进行综合讨论与研究,是一个可能永远无法获得定论的大命题。

幸运的是,还是有一些有见识的经济学家站出来为我们的幸福生活摇旗呐喊。作为英国当今顶尖的经济学家之一,理查·莱亚德曾经是英国前首相布莱尔的顾问团成员,自2000年起还担任了英国上议院议员,倡导“幸福治疗国家”,被誉为英国的“首席幸福经济学家”。他在2005年出版的英文版《不幸福的经济学》中对“经济学对幸福的漠视”提出了严厉批评,他坚持认为,幸福无疑是社会唯一值得努力的目标,我们必须考虑现代文明如何让我们不幸福、即使有钱为什么还不幸福、要GDP还是要幸福等一系列问题。

与理查·莱亚德的研究领域接近的专家还有普林斯顿大学的心理学教授卡尼曼。2002年,卡尼曼和乔治梅森大学的史密斯共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卡尼曼教授及合作者塔夫斯基的研究成果从很多方面证实了传统经济学的一些基础理论存在的错误。他们的新经济学涉及财富和广义的幸福。他们认为人们应该关心如何提高幸福本身,因为人们最终追求的是生活幸福,而不是有更多的金钱;不是最大化财富,而是最大化的幸福。

应该说,卡尼曼纠正了我们一贯存在的错误认识——很多人曾经把财富看做是幸福的代名词。卡尼曼帮助我们回归到追求本源,他认为财富仅仅是能够带来幸福的更小的因素之一,事实上幸福是由许多其他因素决定的。更多的金钱并不一定能带来更多的幸福,人们选的并不总是能使他们最高兴的,金钱甚至能为人们带来痛苦。

痛苦或是幸福,本来就是一种感觉。放在经济学研究平台上,经济学家只好把幸福或者痛苦的感觉与可以量化的财富放在一起。研究发现,当人们收入水平较低时,随着收入增加,人们的幸福程度增加;但是当收入达到一定程度,人们的幸福感再也不随收入进一步增加而同步增加,而是随收入呈边际递减。经济学对此的解释是幸福边际效用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