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的法理与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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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城市网格管理员管理制度创新研究——以对湖北省宜昌市网格管理员的实证调查为依据(6)

六、网格管理员的管理与培养制度创新

网格管理员提供服务的水平、参与基层管理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网格管理员管理的水平、效率和对网格管理员实施的培养。对网格管理员的有效管理和培养是网格管理中心顺利实现其管理目标的前提和基础。从网格化管理试点城区的实践来看,网格管理员管理及培训已成为整个网格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的重要保障,它直接影响了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是创新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网格管理员管理方式与培养制度现状

1.宜昌网格管理员现行管理制度

为实现对网格管理员的统一管理,宜昌市实行了分权管理、任务下派准入制、AB角制度、“八个一”标准配备等全新管理方式。

(1)管理机构。在管理机构上,实行分权管理,即设置多层级网格管理员管理机构,并依据实际管理需要赋予各自不同的管理权责。在市综合管理办公室下专门设立“市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履行任务指派、综合协调和监督督办的工作职责;在各城区综合治理办公室成立“市网格管理监管分中心”,在街道成立网格管理中心,共同负责辖区内网格管理员的综合人事管理;在社区成立网格管理站,负责网格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同时,宜昌市为构建上下联动的网格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在社区成立网格管理站的同时设立便民服务站和综合信访维稳工作站,他们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社区基层社会管理。

(2)任务下派准入制。在任务下派上实行准入制,即网格管理员实施的常规任务由社区网格管理站下达,紧急任务由市网格管理监管中心下达,而市直各部门对网格管理员下派工作任务,要先报市综治办审核同意后,再由市网格管理监管中心统一下达指令。

(3)具体工作交接制度。在具体工作交接中实行AB角制度,即同一社区网格管理员之间可互为AB角,A角网格管理员轮休或请假时,在网格管理站的安排下,A角网格管理员办理临时交接手续,并将“社区e通”交付B角网格管理员,B角网格管理员承担A角网格管理员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网格管理工作的延续性。

(4)网格管理员工具配备。在网格管理员的工具配备上,社区为所属网格管理员按照“八个一”的标准配备工作工具,保证网格管理员的日常工作需要,“八个一”具体指:一个工作证、一个工作包、一本工作手册、一本民情日志、一张居民综合信息登记表、一张联系卡、一个“社区e通”、一套办公桌椅,同时,部分有条件的社区也在为网格管理员配备电脑。

(5)日常工作制度。宜昌市网格管理中心建立了网格管理员日常工作六项制度,具体包括弹性工作制度,入户走访制度,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收集制度,考勤工作制度,人员补录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2.宜昌网格管理员现行培养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网格管理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宜昌市在进行网格化管理的过程中十分重视网格管理员培养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网格管理员工作职责任务的变化情况,建立了专门针对网格管理员的集中培训和专项培训制度。对网格管理员集中培训制度,由各区综治办牵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和市直相关部门配合,街道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并落实培训师资力量和培训教材资料。同时,为创新培训形式,宜昌市网格管理员的培训活动还经常和机关干部学习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相结合,丰富了培训形式,激发了网格管理员的学习热情。在培训力度上,宜昌市网格管理监管中心要求所有社区网格管理员一年内最少接受一次集中培训。对网格管理员专项培训工作制度,由参与对社区网格管理员进行协助管理的市直九大职能部门结合工作需要负责组织实施,并要求其事先将培训方案报市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审批,由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协调开展。

(二)网格管理员管理与培养制度存在的问题

1.网格管理员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宜昌市在网格管理员管理过程中,虽然在机构设置、任务下派、工作交接、工具配备、日常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相应的制度设计,在具体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构建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的视角来看,当前的网格管理员管理制度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管理组织相对松散,难以形成合力。宜昌市设置了多层级的网格管理员管理机构,并为各个层级机构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权责,虽然在文本中将各个部门单位的职责表述得很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某项工作仅仅涉及一个领域,常存在交叉现象,进而出现因管理界限模糊导致的无人管理现象。另外,网格管理员的不同工作事项分属于不同管理组织管理,也给他们造成了一种“找不到组织”的错觉,导致其难以统一,进而直接影响工作成效。第二,制度设计相对粗糙,实际操作性不强。《宜昌市社区网格管理员管理办法》囊括了网格管理员管理方方面面的问题,较为全面,但在一些具体制度设计上却较为笼统。如日常工作六项制度中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由网格管理员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侵犯个人隐私等不良影响行为的惩处方式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或予以辞退”,但却未明确网格管理员个人是否应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缺少必要的监督制度。当前并未构建起系统的监督制度,仅在监督网格管理员工作范围、工作时间上作出了一定的规定,由市网格管理监管中心通过系统对网格管理员日常巡查范围进行定位监控,而缺少对网格管理员信息采集、综合服务等具体工作实施方式、效果的监督。

2.网格管理员培养制度存在的问题

网格化管理作为一项专项服务工作,岗位的性质即决定了对工作人员应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要求,而从网格管理员的“进口”机制来看,所招录的大多数网格管理员均缺乏社区服务的专业背景,因此网格管理员培养制度则愈加重要。但就宜昌市目前的培养制度来看,其对网格管理员开展的培训规模相对较小,培养成效也很有限。首先,缺乏系统的培养计划。虽然宜昌市对网格管理员培养专门设置了集中培训和专项培训,但在时间安排、培训课程方面却并未有系统的规划,导致网格管理员所学知识相对零散,难以形成体系。其次,在培训内容上,主要是依据事前编写的网格管理员工作培训教程,而较少与网格管理员进行沟通反馈,常常出现培训内容与网格管理员知识需求“不对口”的现象,从而大大影响了培训效果。再次,专项培训难以落实。宜昌市网格管理监管中心要求参与对社区网格管理员协助管理的市直九大职能部门依据需要对网格管理员组织实施专项培训,但在实际工作中网格管理员的工作常常跨越不同部门,在组织培训上难免出现部门间相互推诿的现象,即很少有部门真正组织针对网格管理员的专门培训。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网格管理员除了在入职之初能够接受一次集中培训外,后期则很少再有参与培训学习的机会了。

(三)网格管理员管理与培养制度的完善

1.网格管理员管理制度的完善

对网格管理员管理制度的完善是网格化管理制度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当前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的发挥,更与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的构建密切相关。针对宜昌市网格管理员管理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明确统一的管理机构。具体来说,可以在当前多层级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明确一个常态的、固定的领导机构,并确定明确的责任负责人,由其全权负责网格管理员管理方式的制定,对其他各相关部门、单位作出明确的管理指示,并负责最终的统一协调。第二,细化具体的制度设计。在现行网格管理员管理制度基础上,可通过参考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方式等途径,将当前较为粗糙的制度设计进一步细化,避免因制度粗糙导致的权责不明。第三,健全网格管理员监督制度。在当前借助信息技术监督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全方位的针对网格管理员工作的监督体系,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明确监督事项,量化监督指标,并将监督机制与网格管理员考核机制、薪酬机制相联系,多管齐下,共同服务于网格化管理制度的全面完善。

2.网格管理员培养制度的完善

“人的能力主要来自于后天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开发职工潜在能力的重要手段。”【18】网格管理员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基层群众紧密联系,其服务水平直接关系着居民的切身利益,其一举一动也直接影响着居民对网格管理员整体队伍的评价。而每一个人都不是天然的适合于某一工作岗位,后天的学习培养对工作能力的提高至关重要,这就需要网格管理员管理机构为其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制度,提供切实需要的学习机会。对此,首先,需要针对网格管理员这一特殊工作岗位制定出系统的培养计划。对网格管理员的培养过程可具体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由网格管理员管理机构组织实施集中学习,其二是网格管理员个人的自我学习,在实施中可聘请专业的培训人员事先做好培训规划,将不同内容分配到不同学习形式之下,并对应到具体的时间阶段,以保证培养的持久性、连续性、有效性。其次,确定科学合理的培训内容。网格管理员作为一个新兴的工作岗位,其工作内容、工作性质与其他传统工作有着较大的区别,对从岗人员能力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因此,在培训内容的设计上,应更多收集在岗网格管理员的意见,尊重网格管理员自身在学习内容方面的需求,对症下药,如此才符合培养初衷,真正落实培养目的。最后,在专项培训方面,应进一步具体化,依据培养计划明确各相关部门具体的培训义务,例如,可直接规定司法相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网格管理员法律知识普及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