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自在
春日的一个上午到文艺弄堂“田子坊”,惊见一对身着睡衣的年轻夫妇正挽手闲逛。本想叫同行友人一起“见识”,忽然觉得自己大惊小怪。既然市政府都曾有令禁止市民着睡衣上街,可见“穿睡衣出来溜达”在上海由来已久。
据说,政府在奥运前夕下达的这条旨令招到很多反弹和议论。一位美国摄影师小伙还专门制作了有关“睡衣的海派文化”专辑,撰文呼吁上海保留这项传统。他说这是中国人展示的惊人个性和越来越稀缺的本土脸谱象征。老外们其实都很羡慕中国的这种文化,还盼着有朝一日在美国也能实现呢。
真不知道摄影师小伙是怎么想得?穿睡衣本来就是一种从19世纪末在西方流行普及的“西方文化”。上个月还有女人”为实现男女平等”赤裸上身行走在曼哈顿的第五大道,若是真有那么多老外羡慕期盼实现“睡衣外穿”,就凭事事“自由”的美国人,才不会仍然停留在过嘴瘾的阶段呢。事实上,我查了资料做了访问,发现即使在T台上有过Prada和D&G的睡衣秀,名人中有过睡衣外穿的先例(媒体大亨《花花公子》创始人休赫夫纳/Hugh Hefner、艺术家兼电影制作人的朱利安施纳贝尔/Julian Schnabel),主流社会和广大民众还是众口一致坚决反对此类“时尚”的。因为大家觉得“睡衣外穿”简直不可思议!明明是用于睡觉只能穿在卧室的衣服怎么能大摇大摆走得出去呢?
固然现在的睡衣设计得越来越奢华精美,只在床上卧室卖弄显得过于委屈和可惜。然而,睡衣命中注定如此,至少一时半会儿还逃不出“只能与特定私密的人相见的私密类服装”的命运。若是以国际礼仪的说法,别说穿睡衣上街,就是家里来了客人也得乖乖换掉,否则就有不自重和不尊重客人之嫌。根据空间礼仪的规定,有客人或陌生人来访时,原本属于自家可无拘无束的一亩三分地(“私下空间”)就晋升成“公共空间”。为不失礼不尴尬、使自己更显好,你就得以公共空间的礼仪去约束规范个人言行,即使有时明知是“装模作样”。
这个道理大家应该都是心知肚明的。否则也不会有那些接待客人(尤其重要客人)前,抹头发、整衣服、扫房间和照镜子等自觉不自觉的行为啦。只是很多时候,我们都太懒惰和太喜欢自在。“穿睡衣上街”,其实就是图舒适和自在,有谁不愿意沉湎其中呢?英国前首相布莱尔曾说过一句话,“一个人年轻时他要是保守党就太没有心肝;但一个人成年以后若还是自由党他就太欠成熟”。这句话后来被人演绎到穿衣上,说:“一个人少年时就讲究吃穿未免太骄奢和故作正经,但一个人成年后还是太不修边幅则是不懂礼貌。”毋庸置疑,成年人和小孩子是有区别的,其一就是成熟。什么是“成熟”?用冷段子概括“所谓成熟,就是憋得住尿,又憋得住话”;而用我的话补充,“还得憋得住自在”。因为“有教养的人都知道,所有高尚的行为、道德和政治都需要自我约束、替别人着想。绝对的自由和完全的自我放纵与个人的高尚生活或社会的高尚生活是不能相容的。”【2】
作为一种语言和符号,服装表达的是一种个性和态度。毕加索(Pablo Picasso)经常穿着他的白色丝绸睡衣示人,因为他是艺术大师,他可以有张扬的个性,可以视某些规范于粪土。很多成功人士对此都颇有感触,伊丽莎白泰勒就曾坦言“成功是很好的除臭剂,能去掉很多臭味”。而我们,很遗憾还没那么成功,还不能制定规则时,更多只能行走于规范当中。以“睡衣外穿”为例,如果就是一意孤行或执意而为,在别人眼中就根本不会是个性和风格,而是拉里邋遢不讲仪态,甚至是缺乏礼貌有失教养的笑话。
从西方的谚语“你就是你所穿的/You are what you wear”来说,习惯“睡衣外穿”,宁肯被看成邋遢也不愿花时间换外出服的人,多数慵懒散漫。而如果只注重舒服和放松、缺乏自制的人,则常难以被嘱与重托和堪以大任。若是年轻女孩,还容易给人自暴自弃的黄脸婆印象。说出来或许会被你笑话,一个人在家时,只要是工作我都会穿着“工作服”,这样的结果就是更有效率。我也喜欢给自己找点不自在,经常自动走出舒适区来点挑战,因为我可不想成为一只被温水煮熟的青蛙。
哲学家菩德曼说得好“播种一个行为,你会收获一个习惯;播种一个习惯,你会收获一个个性;播种一个个性,你会收获一个命运”。即便不知道终极命运如何,我们也还可以做好铸成命运的那些许许多多的小事。而这其中就包含着是否能舍得自在,诸如“睡衣外穿”等本不值得一提的穿着小事。
金玉梁言:
★再漂亮、再优质、再高档的睡衣还是睡衣;
★“睡衣外穿”不是一种时尚风格,而是一种生活方式;居家休闲天经地义,穿着出街则有失雅观;
★长期“睡衣外穿”者,会逐渐形成对自身和生活的漠然。尤其女性,会消磨“爱美”之天性;
★选择棉质、卡其等天然面料的休闲服出街舒服、美观又得体;
★安逸的着装有利于身心放松。但过分执着,影响礼仪礼节则得不偿失;
★佛家有云:舍得舍得,有舍有得,大舍大得。舍得着装上的不自在,会赢得事业上、甚至人品上的更多认同;舍得习惯上的陋习,会赢得人格上的更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