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人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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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枷锁式的爱情与婚姻

就某一方面而言,中国为所有国家都树立了一个优秀的榜样。在这个国家,男女必须婚配。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一辈子单身。所以,中国有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只要到了结婚的年龄,人们就会寻找配偶;而婚后就会传宗接代,也便产生了相同数量的未来家庭。所谓物以稀为贵,在中国单身男女是非常少见的,所以偶尔出现这么一两个自然也就成为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然而婚姻对于中国人来说,并不代表一个崭新的、独立的家庭由此产生了。

即使男子结婚之后,他仍然有义务赡养双亲,而且并不能因为成家就削弱了对父母的义务和责任。只要父母健在,作为儿子的责任就必须持续下去。此外,在中国,所有的新婚夫妇都必须与男方的父母住在一起。在婚礼上,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是:迎娶新娘。

同样,新郎官也没有选择配偶的权利,结婚之前他也没有见过妻子的样子,因此,夫妻关系常常非常冷漠,形同路人,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结果出现。当然,婚后的生活也许会让他们产生一种情愫,但是婚前彼此之间绝对不会存在任何感情。在中国,恋爱与婚姻是没有丝毫关联的。新娘在婆家必须承担仆人所做的一切最为低贱、最为繁重的家务活。能够让她维持生命的唯一理由就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在中国,已婚女子在没有生育孩子之前并不被称作“妇女”(married woman),当人们谈起她或者与她交谈的时候,仍然把她称作“姑娘”(girl);当她成为母亲的时候,人们对她的称呼才改变为“夫人”(Mrs)。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如果她生的是儿子,那么她的地位就会得到相应的提高,并且赢得一定程度的尊重和认可。但是,很多年轻妻子都无法享受这一刻。压抑的生活,以及婆婆惨无人道的虐待常常让她们选择自杀的方式进行反抗和逃避。

在中国,已婚妇女的护身符和荣誉就在于生儿育女上。可是,如果按照西方观点分析它的时候就会发现,她们的地位让人不可思议:孩子对她而言就像物品一样,她可以要求孩子无条件地听从她的命令;即使孩子已经年逾花甲,成为了父亲或者祖父,她仍然是他们的独裁者。当然,她也会以相同的残忍方式对待清朝时期的已婚妇女。已婚女子脑后梳髻,俗称“盘头”或“挽”,并配以发簪儿媳妇:她将自己曾经遭受过的所有痛苦都施加在儿媳妇的身上。但是,在丈夫面前,她只能扮演仆人这唯一的角色。清朝法律规定:母亲去世,儿子必须为她披麻戴孝,并且一百天之内不能剃发刮脸。但是,她的丈夫不但不能效仿儿子的做法,甚至不能有丝毫悲伤的样子,否则他会遭到众人的嘲讽与鄙夷。男人能够有多个妻子,只要他喜欢随时都可以再娶;但是,如果寡妇再嫁就成为了大逆不道的事情。面对一件并不光彩的事情,中国人通常会婉转地表述它,例如:“寡妇又结婚了”在他们口中就变成了“寡妇向前走了一步”。如果寡妇想要得到众人的敬仰,例如为了获得由皇帝下令建造的贞节牌坊,她必须结束自己的生命,跟随丈夫而去;如果她并没有这种抱负的话,她只能终生侍奉公婆。实际上,中国女子一旦走入婚姻的殿堂,她便失去了自我,就连姓氏也随了丈夫。

有一天,我与清朝高级官员谈到了恭亲王的妻子去世的问题,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王爷应当暂且放弃政务,闭门哀悼妻子一段时间。

这时,内阁的一位成员笑着说道:“不必如此,妻子对于我们而言轻如鸿毛,并不值得我们伤心落泪;只要王爷喜欢,他可以再娶很多个妻子。”

事实上,王爷的身边已经有好几个小妾了。中国的法律和道德都认可一夫多妻制,只要男子有供养的能力,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娶妻生子。一般情况下,正妻的地位相对于后娶的妻子的地位要高;虽然都归属于丈夫的仆人,但是,她是这群仆人中的领导者。她们所生的孩子拥有相同的继承权,从下面这个事实中我们就能够了解到它的真实性:皇帝最少也有四房以上的正妻(head wives),他的侧房(assistant wives)——也就是今天被我们称作的情妇高达75 位到100位。皇帝有一个很重要的责任,他必须认真、细心地揣摩所有正宫或者侧方为他生的儿子们,哪一个更适合继承皇位。与我们猜测的一样,皇帝总会选择自己最宠爱的侧妻所生的儿子。例如,中国史上最有作为的乾隆皇帝,他就是第十四个儿子;还有1875 年去世的同治皇帝,一生平庸,也是侧妻所生。

然而中国的底层阶级几乎实施的都是一夫一妻制,很少有例外。从下面这些事实中能够找出某种内在的联系:第一,虽然清朝法律赞同一夫多妻制,但是几乎没有人真正做到;第二,前一章中我们已经指出,汉字里说,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个女子就意味着祥和(“安”);如果有两个女子就意味着吵闹不断(“奻”);如果有三个女子那将意味着会发生最为恐怖的事情(“奸”)。假如在这些丝毫没有关联的事实中发现某些内在的联系,那么也不足为奇了。中国是一个非常注重实际,又善于思考的民族,想必他们已经发现了一夫多妻制的后果,因此才将这种认识渗透到汉字中去,以便作为警示提醒子孙。对于这种做法,我们能够理解。

但是,这并不代表中国的妇女除了养育儿女、照顾家庭以外别无他事可做。

中国的母亲对女儿有绝对的控制权,女儿必须听从母亲的安排,直到她们结婚,离开母亲为止;而对于儿子,他们的生活由母亲掌握着,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天起,母亲就教导他们要绝对的顺从她,直到她离开人世。另外,农村的妇女还扮演着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控制社会舆论,只要她们愿意,可以将流言蜚语遍布整个村庄,也可以将它们销声匿迹。她们在处理乡村事务上也有自己的权力,有的时候甚至可以批准实施一些与她们毫不相干的事情。至于这一点,也许与她们教育孩子——绝对的控制有一定关系。清朝时期,有两个女人是非常厉害的,她们掌握了朝廷的内政外交事务,即咸丰皇帝的两宫皇太后。几乎在所有危难关头,她们的机智总能让事情转危为安,从而左右朝廷的大政方针,因此她们的判断被视为最高神明。可是,她们生在封建国家,因此按照礼俗她们所生活的圈子极为封闭,就连参加国务会议的时候,也必须用一面帘子将她们与朝廷大臣隔开,只闻其声而不见其面。其中一位皇后已经去世了,另外一位仍然活跃在政坛,想必她仍然会在国家事务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以上这个例子向我们明确地展示了,清朝帝国的妇女也具备独特地位。作为妻子,她们显然没有任何影响力;但是作为母亲,她们是最有威性的。咸丰称帝的时候,他只将两宫皇太后当作玩偶,那个时候没有任何人注意她们,也没有人想到她们所具备的独特才能。但是,1861 年咸丰皇帝去世之后,她们才有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策划并发动了“辛酉政变”,从而一手掌握了朝政大权。直到现在,慈禧太后仍然在垂帘听政。1875 年1 月开始,直到以后的20 年间,由前任皇帝的侄子继位称帝,而并不是两宫皇太后的亲生儿子,但是此刻的朝政大权却掌握在慈禧太后的手中。这说明,母性控制(maternal control)在中国是非常普遍的一种实际权力。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一点,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弱者总是被强者控制着。中国的妇女被各种各样的戒律、习俗束缚着,丝毫没有发展的空间。她们没有资格接受教育,在社会上也没有任何地位,她们甚至只比仆人稍高一筹。

但是,也有极少的妇女能够成为丈夫的领导者,让他们为自己服务。这种例子已经称不上独特了。实际上,中国妇女清楚地知道,嘴巴对她们来说是非常有用的;即使她们在其他方面力不从心,但有一点非常肯定,她们尖锐、犀利的言语是无与伦比的。只要亲耳聆听一番她们的咒骂,就能意识到那连续不断的骂语中所出现的词语是那么的生动、逼真;那个时候,就连周围的空气仿佛也在颤抖,天地仿佛也要塌陷一般。幸运的是,从她们口中说出的语言根本无法翻译成英文。只要你有机会亲身经历一次,就会相信,中国妇女是非常厉害的,她们有一种武器是任何男人都抵挡不住的;一旦遭遇这种武器,只会出现两种可能:第一,溜之大吉;第二,乖乖就范。遇到这种情形,他的同性邻居是绝对不会站出来帮忙的;相反,他们还会对他冷嘲热讽,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出于对他的妻子的同情,而是认为他非常无能,以至于遭受妻子的压迫。也就是指,嘲笑他无法让妻子服从于他。

中国人的地域观念非常强烈,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非常紧密。所以,当他建立新的家庭的时候,他也只会将房子建在父母家附近。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片奇特的景色,双亲房子的周围围绕着一组一组独立的家庭群落。另外,还有一个特殊的景致,整个村庄住着的几乎都是四世同堂或者五世同堂的大家族。像“史密斯村”(Smith ville)、“琼斯庄”(Jones ville),说的更准确一些就是以姓氏命名的村庄,例如:“张家村”、“王家镇”、“李家庄”等等,在中国以这种方式命名的村庄不计其数,清朝帝国几乎选用的都是这类地名。并且,中国家庭实施的是财产公有制,土地共同耕作制。当大家族中的男性家长去世之后,他的子孙们才能分得家产和土地。日常生活中,家庭内的全部成员都必须参加劳动;如果土地非常辽阔,像一个农场一样,那么家庭全体成员都必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中国,经常可以看见妇女和男子在田间地头一起工作。有一天,我看见一位农夫和他的妻子,以及一头牛、一只猴子共同拉犁。

被人们不文明地称作“跑马地球的人”(the globe trotters),也就是指腰缠万贯、周游世界的人,他们虽然见识多,但是面对中国人的时候,他们仍然一脸茫然,在他们眼中中国人是永远无法解开的谜。中国人有着强烈的家庭观念,他们与整个家族密不可分。他们绝对不会独自享乐,游山玩水。除非必须为了公事或者私事外出以外,他们绝对不会离开家庭半步。在外出期间,不论离家多远,他们也会非常思念自己的家庭,而始终觉得自己是飘泊在外的异乡客。即使自己的家乡极度贫困,那仍然也是他们魂牵梦萦的故乡,并且一生都会把思念家乡当作自己的快乐。

如果不能彻底粉碎这种“天赋”,中国人永远不会成为世界的殖民者。虽然,我们在各个国家都能发现中国人,例如,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缅甸、泰国、东印度群岛、爪哇、日本等等,但是,他们都无法在这些地方成为永久的居典型的清代家庭合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们很重视家庭观念,“宁受几世同堂累,不享独自生活闲”是数代人在一起生活的写照留者。他们不是殖民者,只是短期的居留者。在这一方面,他们与成群结队的候鸟非常相似。这种候鸟在某一个地方生活着,等到无法再寻觅食物的时候,它们就会飞往另外一个异常遥远的地方孵育后代。大多数中国人总是在迫不得已的时刻,才会离开自己的家庭,去到另外一个地方过着他所认为的流亡生活。因此,在还没有出发之前,他们就已经想好了回家的计划。这些回家的计划,以及与它相关的各种理想,始终缠绕在他的心头,并且从来不会变化。假如我们做这样一项调查——对所有航行于中国和各国之间的客轮进行详细的统计,并且将这种统计持续若干年,我们将会惊讶地发现,先前离开中国的人们最终又都回到了大清帝国。他们就像那些候鸟一样,来来去去,但是始终百川归于大海,他们仍旧回到了生养自己的土地上。就连那些不幸客死他乡的中国人,也会在生前拜托他人,即使想尽千方百计也要将自己的尸骨带回家乡,埋葬在先人的墓侧。如果美国人能够准确地统计出20 年前移美的中国人总数,然后再将这些数据与现在埋葬在美国的中国人数加以比较,就会发现这一数字小得可怜。显然,将尸骨埋葬在美国土地上的中国人,几乎都是迷途的羔羊,他们贫困潦倒,已经没有亲人可以依靠。

中国人在商业领域是非常厉害的,他们善于精打细算,并且工于心计。中国人吃苦耐劳、忠信可靠,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民族;更重要的是,中国人非常热爱自己的国家(a lover of his home)。虽然有很多人都漂泊在世界各国,忍受着虐待、凌辱、饥饿与潦倒,但是,在他们心中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他回归故乡,与自己的家人安享晚年;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当他们去世之后,要与自己的祖先归葬在一起。无论出于哪种状况,他们流浪到了国外,或者在国内的其他地方安了家,最终,他们都会实现自己回到故乡的愿望。与其说这是一种爱国主义精神,倒不如说是一种恋家情结。例如,有很多广东人去北京做生意,但是他们不会永远安居在北京,而是将北京视为异地,将自己视为流浪者。他们最终的事业和归宿,仍然在生他养他的那个小故乡。假如他们之中有人客死北京的话,而这个人不但没有留下一分一厘,又举目无亲,这时那些心地善良的人们就会想尽千方百计将他的尸骨运回家乡埋葬。清朝帝国内所有大的城市都设立了一种行会,也就是所谓的慈善机构,这种行会最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将那些客死异乡的人送回老家安葬。旧金山设立了六个所谓的中国同乡会,它们其中一个宗旨就是,负责将客死美国的中国人送回家乡;对此,曾经出现过很多流言蜚语。一些在中国游历的外国人,偶尔会遇见人们将棺材绑在两根长长的杠子上;然后将杠子的两端分别绑在骡子的驮鞍上。棺材前端放着一个用柳条编织的笼子,笼子里是一只气宇轩昂的白色大公鸡。棺材里躺着的便是在他乡不幸身亡的人。就这样,棺材由骡子驮着,一路穿越着整个大清帝国的土地,直到将尸体送到目的地。那只白色的大公鸡也有特别的含义,在整个旅途中它指引着死者的灵魂与尸体不分离;这只公鸡,必须是纯白色的,不能有一丁点其他的颜色。

据说,这只白色的大公鸡在笼子里不停地跳跃着、叫唤着,就说明它正在努力地完成着自己的使命。

中国人的乡土情结自产生以来,世世代代都在延续着这种情感,渐渐地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强烈,对他们来说,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信仰。最终,它被归结成一点,那就是回归故乡。生生死死,是所有中国人最神圣的追求。当然,这种现象与中国的“祖先崇拜”(worship of ancestors)有着密切的联系。

也许我们应该谴责中国人的这种乡土情结;同时我也必须承认,除了在中国,我从未看见还有哪个国家的人远涉重洋,只为将客死异乡的同胞尸体运回故乡埋葬。中国人的乡土情结让我想起了《圣经》前半部分所描述的美妙故事:

亚伯拉罕(Abrabam)为妻子萨拉(Sarah)在希伯来购买了一块墓地,亚伯拉罕和以撒(Isaac)还有丽贝卡(Rebecca)去世之后,也都归葬在那里;雅各(Jacob)死后,约瑟夫(Joseph)和他的兄弟们将他的尸体从埃及运回了迦南,埋葬在列依(Leah)的身边。约瑟夫告诉自己的孩子,当他死后必须将自己的骨灰也埋葬在父母的墓边。这个愿望,直到他去世两个世纪后才得以实现。当我们了解这些,就会很轻易地尊重他们的这种感情了。这种乡土情结自形成以来,已经延续了数千年。

中国历代政府一直以奇特的方式运用着这种情感:如果有外国人想要成为中国的臣民,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在中国拥有一块墓地用以死后埋葬。对墓地的所有权,成为在中国永久居住的最好证明。

几个世纪以来,中国历代政府还以其他方式影响着民众。它总是想把老百姓限制在某一个狭小的地方,它反对和抵制人们改变住所或者职业。《大清律例》中规定“世世代代,无改其术”,意思是所有人和家庭都必须安分守己地从事自己的职业,不得随意更换。对于这个已经足够安分的国家制定这样的条约,不得不让我们怀疑其是否明智。实际上,这一规定在今天已经变成一纸空文,但是它仍然对这个民族造成了双重影响。其一,百姓们将职业代代相传,不敢在生产过程中有任何改变和革新。这样一来,它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中国人的创造能力,以至于中国落后于其他国家;其二,它间接地将民众隔离开来,单一地从事着各自的劳动,即使彼此离的很近,但几乎从不往来。例如,一个人的生计是继承其父的衣钵,那么自然而然地也就从事家族留下的事业。他的生活都集中在那里,也就很难离开那个圈子,远走异乡。

有一天我向一位老人打听,我所在的地方离城还有多远。当时老人正倚在墙根晒太阳,那面土墙正好为他遮挡了冬日的寒风。老人回答不知道,这让我感到非常迷惑,甚至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接着,我问他是不是不是当地人,他回答我:“是啊,我就住在那边。”我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百步之内有一家看起来很不错的人家。“您在这里住了多久了?”我又问他。“一直住在这里,我已经78岁了。”他说。“您是真的不知道城里离这还有多远吗?”我实在不敢相信他的回答,继续追问起来。“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他有些懊恼,“那个地方我从来没有去过。”他的回答引起了我的兴趣。“难道从您出生开始,就一直没有离开过这里吗?”“就是没有去过!我的家在这里,去那里干什么?”老人非常激动地反驳道。

后来我才知道,遇到老人的那个地方离城只有10英里。

还有一个例子,也向我们说明了禁止臣民变更职业,或者迁徙的规定所造成的固步自封、停滞不前的后果。当然,我们的措词也许并不完全正确。在中国,每一座大的城市里都有几家修表店;但是,中国并不生产钟表,钟表的进口量相对较小,所以拥有钟表的人也非常少。想必不明底细的游客应该很好奇修表店是如何招揽顾客的?他们还想了解,是谁教给他们修表的手艺的?其实答案非常简单,他们原本对这门手艺一窍不通,只是因为他们都是罗马天主教徒,因此从先辈那里继承了修表的职业。他们的先辈是两百年前来到中国传教的天主教门徒,正是传教士向他们的先辈们传授的那一点知识,让他们掌握了修理钟表的技术。

中国社会被“光宗耀祖、父母显荣”这一观念和要求深深地笼罩着。民众对此坚定不移,法律对此严格加强。如果有人忽略或者怠慢了这一观点,那么即使他逃脱应当承担的罪行,也会被人们驱逐出世俗的圈子。事实上,这种现象已经走到了极度不合理的地步,使之成为一种专制暴行。家庭中,孩子们绝对不能有独立的思想和行动;只有成年之后,他才能够独立使用自己的权利。中国家庭中最有趣的内容莫过于,晚辈对长辈的所表现出的极端的尊重和顺从。就连想象力丰富的小孩子,也不会对长辈说一些难以入耳、没有礼貌的话。例如,在日常生活中绝对不会出现“老家伙”、“老太婆”、“巡抚”这样的称呼,至少不会有人这样称呼自己的父母。在中国,老人是应该受到尊重的,年老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荣誉的象征。即使是衣衫褴褛、肮脏不堪的女乞丐,只要她有满头的白发就会受到人们的尊敬;人们对她的称呼一律为“老太太”,其中包含被尊敬的意思。还有朝廷里的大臣们,他们已经白发苍苍,而且还有繁重的公务在身,但是他们仍然要腾出时间照顾自己老态龙钟、两眼昏花的母亲。俗话说,八十岁的老人好比顽童,也许他们正在遭受着返老还童的折磨:脾气暴躁、易怒、喜乐无常,脑子里装满了奇怪的念头。虽然身为大臣,但他们也是儿子,所以必须善待父母,要像父母照顾他们小时候一样无微不至。如果长寿是因为子女们的孝顺,那么,中国人的平均寿命应当比任何一个国家的人都要长久。

虽然我们很尊重中国人孝敬老年人的方式,并且明白这是中华民族历来的思想观念和风俗礼仪;但是,有的时候我们仍然为此感到困惑。在北京或者其他城市,经常会遇见这样的情景:在乐队和彩旗的指引下,一列由男人组成的队伍正行驶在大街小巷里;虽然有人在队伍中央抬着两口棺材,但是没有任何白色装饰表明正在举办丧事。欢快的音乐,以及每个成员脸上所洋溢的愉悦神情,都会让人怀疑这是为死者举办的最后的仪式吗?事实上,那两口棺材意味着儿子们的一片孝心。以上所描述的,正是他们一路炫耀着去往父母家中的景象。到达家中之后,儿子们首先会对父母说上一番体贴、关心的话语,接着恭敬地献上棺材。但是,父母往往都会表现得非常吃惊,只是他们仍然会非常得体地做出一番应答。对我们而言,收到这样一份礼物就好比在我们拜访朋友的时候,他猛地转头看时间一样,在暗示我们应该离开了。然而,中国的父母对此并不是十分敏感。他们不但会欣然地接受那口精雕细刻的棺材,还会觉得孩子非常孝顺,考虑得非常周详、尽忠尽孝了。大多数情况下,这两口棺材被置放在正房内,每天都会被仔细擦拭、精心看护,不让它们受到一丁点损害;而且,这也成为了他们向朋友炫耀的本钱。在中国,家里可以没有钢琴,但是不能没有一口百年之后用于容身的棺材。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就是因为中国人非常好面子的原因。实际上,这种礼物包含了非常悲哀的一面,但是,他们对此却无动于衷。在他们眼里,这证明了孩子们对他们的恭敬与孝爱。对他们而言,收到棺材就意味着为百年之后的大事吃了一颗定心丸,这说明孩子将会在那天为他们举行非常隆重的葬礼。

在此,我想提及一下与本章宗旨并不是非常有关的一点内容。之前已经说过,大多数中国人在身强力壮的时候,便会将棺材准备妥当,并将它仔细包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许多年前,我雇佣了一个没有孩子的寡妇,每个月给她四元的工钱,但是,她以最节俭的方式省下一部分钱,为自己准备了一副既没有花色,也没有上过油漆的薄棺材。棺材买来之后,却没有适合放置的地方。老太太有一个远房亲戚,这个亲戚住在城外几里远的地方,他说可以将棺材放在他的家里;老太太答应了。此后的三年里,每隔半年她就会不辞辛苦地骑着毛驴去亲戚家,只为了看望自己的棺材,想要亲眼见证是否保存完好。但是,有一天看完棺材回来之后,她心都碎了。她告诉我们一个非常悲哀的事情:因为亲戚急需用钱,就将那口棺材抵押给了当铺,结果当铺把它卖掉了。这件事情让老太太非常伤心,几乎痛不欲生。当她从打击中恢复之后,老太太又开始缩衣节食,准备再买一口棺材。但是,这个愿望她并没有实现,因为霍乱夺去了她的生命。我和朋友一起为老太太举办了一个隆重的葬礼,为她了却了未完成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