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对中国的事物总是容易产生误会与曲解,这已成为一条规律。然而,倘若在其他方面这种误解不能得到原谅的话,那么对其老大帝国的政府来说,应当对西方人多多谅解。研究当代政治制度的西方学者在研究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那套古老的政治制度时,常常感到绝望、困惑。因为依照西方学者的观点,政府应当是完全或者或多或少由公民投票选举而产生的;并且选出的政府要实行分权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权力机制以使得权限明确,这样各部门就直接对人民负责;政府还应实行政务公开,使自己的行为总是不断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在西方学者眼中,中国的政治体制堪称是彼此纠缠不清、互相渗透、互相冲突的权力的集合。他努力探寻着解开这个纠结的线索,然而最终只是徒劳。因为他自己也被弄得晕头转向,无所适从,完全不知该从何处下手。他不明白,如此一种体制怎么能够一直存在至今,他更不明白,中国人竟然能够生存在这种体制之下,因为这是任何其他民族都无法忍受的事情。最终,他用众所周知的老生常谈的“专制政治”来给中国的政治制度贴好标签,之后他就撒手不管了。
没有深入中国的内部进行调查研究,而以异族人的观点仅从外部进行考察而得出以上结论的做法是一点也不足称道的。中国的民众拥有很少或者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基本权利,而这正是在其他民族看来如此重要和不可剥夺的。说实话,他们也并没有得到那些权利的强烈渴望。他们从来都不曾知晓有陪审团参加的审判。中国的大多数被告都会摇头拒绝陪审这一做法。他们宁可将自己的案子委托给某一个人而不是十二个人。在中国人的语言中完全找不到大致与人身保护等类似的词语,他们也对西方人耳熟能详的权利保护神和《大宪章》完全不了解。虽然他们觉得我们的选举制很好玩,但对此却很不以为然。他们在选择自己的统治者和政策制度方面从来都没有直接的发言权。中国的法律体现的仅仅是皇帝的个人意志,是单个案例的重叠集合体。
当然,中国不能说不存在法典,他们有一部多少个世纪以来历朝皇帝政令法令积累起来的结集排列的《大清律例》。其内容全都是从无数的案例中搜集整理而来,几乎涵盖了一切所能想象得到的各种案件及其可能的细微情节。对于律师,中国人持有一种无法克服的厌恶态度。在西方司法审判程序中受到中国人最强烈反对的是就我们允许律师的存在并在法庭上聘用他们。作者曾经听到中国一位著名的政治人物说:“我们相信自己有足够的判断力,能够依靠常识处理好每件案子,做出公正的判决,而不需要雇佣一些人来混淆是非。”
美国人对于“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人民”的理论和主张是非常熟悉的,当西方国家在政府的观念和认识上越来越趋同于上述理论时,中国人实际上却几乎没有听说过这样的理论,更不要说让他们去评价与权衡了。但是,我们在一本许多中国人都读过的古书中却能够找到他们有关政权的理论:“一切权力来自于上天。”这与我们的理论相比,只是将两个字换掉了,然而却是至关重要的两个字。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执著于信奉和坚持这一权力观念,无论统治他们的皇帝是明君还是昏君。我们发现,历经几千年的王朝兴衰,甚至追溯到其历史的《大清律例全纂集成汇注》书影源头,直到演绎为神话和传说,中国人都从未改变过对这一观念的信奉。我们发现,在其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都没有一个中国人对其政治制度做出过任何重大的、根本性的变革。迄今为止,历史记录表明,他们现在的政治制度与四千多年前尧舜时代相比,事实上根本没有多少变化。
在过去几千年的历史记载中,也没有任何关于中国人渴望或者试图为变革其政治体制做出任何举动。这种制度不仅代代相传至今,还使被统治者乐天安道,早已对它习以为常。周边的一些小国也受到了这一体制的深远影响,将它视作蓝本,争相仿效。其存在的历史比地球上任何其他政治制度都要长久。它的存在,不仅成功地统治了一个人口数量庞大、可能占整个地球人口三分之一的国家,还给它的臣民带来了适度合理的自由、安定和幸福繁荣的保证。我们已经在前面讲过,数千年来这一体制始终令被统治者乐天安道,时至今日也是如此。毋庸置疑的是,在这一体制统治下的权力构成形式,一定存在着某种有价值的东西和某些能够吸引、唤醒人类良好天性的东西。
无论怎样解释中国的政治制度,在分析中国人性格时,你绝不会因仅仅发现他们隐忍的一面,而说他们缺乏反抗精神的另一面;也不能简单地说在同一种压迫面前,其他更加激进的民族或许早已揭竿而起,将其政府彻底推翻。中国人的性格特点是谨小慎微、老成持重、深闭固拒,但同时他们却又坚毅独立,天生就热爱自己的正当权利并努力维护,像其他任何民族一样毫不含糊和迟疑地捍卫着自己的权利。或许他们采取与他人不同的方式,但是殊途同归,能够达到与他人所追求的相同目的。中国人曾多次奋起反抗他们的地方统治者,然而他们所真正反对的并不是制度本身,而是其中所存在的种种弊端。他们也曾用最民主、最无礼的方式对付地方官员,例如某个城市的主管官员,这样连他们自己也以此而闻名遐迩,他们甚至会将那个官员的辫子撕扯一番,还会掴他的耳光。
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因为这个官员正当地行使了自己的职权,而是因为他的所作所为超出了自己的职责范围。他们喜欢给一些官员起绰号,生动形象地概括这些人物的独特性格以及与众不同。他们甚至还送了一个类似于“我们的总管”这样的尊号给皇帝,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真正敢用这一称呼。
把中国的政治制度列为专制政治,从理论上讲或许是有道理的。然而,从其政府体制的实际运作情况来看,这个结论非但不够准确,甚至有失公正,会使人误入歧途。事实上,这种体制的实质是简单纯粹的家长制统治。组成中国社会基本单位的并不是单个的人,而是包含所有成员的每个家庭。中国社会政治和政府体制的理论基础是家长制。而这种家长制又是建立在古老的对一家之长的地位与权威的绝对服从和尊崇之上的。事实上,这种制度唯一的专制成分就在于在宗法制度下,父母在其孩子面前具有无上的权威。目前,在中国,宗法制依然盛行,与其他法律和条规相比,它或许得到了更加严厉的强化。这种理论其实很简单,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儿子对父亲始终百依百顺,尽忠尽孝,而父亲就是儿子的绝对主人,只要他一息尚存,儿子便有义务和责任服侍前后。如果这样的话,在我们看来,儿子永远只能是儿子,他似乎永远不会变老,因为只要他的老子还在人世,这个儿子便永远没有出头之日。只要自己的父亲在世上存活一天,儿子就要服侍一天,并且在必要的时候,儿子还要牺牲自己妻子与儿女的利益。
在父亲过世之后,儿子还必须为他举办盛大的葬礼,为的是给死者增光显荣。之后,儿子还要为自己的父亲守孝3 年。在这三年里,他不能够让自己的妻子生儿育女,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只要这个儿子还活在世上,他就必须每年两次地去拜祭自己的父亲,在他的坟上烧纸焚香。
在中国,法律规定任何人辱骂他人的父母、祖辈,或者妻子辱骂丈夫的父母或者祖父母,都是严重的犯上作乱行为,将被处以绞刑。法律对于违反孝道的所有犯罪行为都规定有相应的严厉惩罚措施。在中国,有关孝道的法令得到了严格的强调和推行,相比之下,其他法规就望尘莫及了。另一方面,按照政府的规定,父亲在被赋予了对儿子的无上权威的同时还必须对儿子的行为负责。一旦某人触犯了法律,若他的父母和祖父母都还健在,那么祖孙三代都会被一并治罪。这种做法的理论根据是他们没有尽到作父母和祖父母的责任,没能将自己的儿孙教育好,使他们成为忠臣顺民。1873 年发生在北京的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可以很好地说明上述理论。有一名中国人被控盗掘了一位皇子的坟墓,并将其棺材里的金银珠宝劫走了。很快,这一指控得到了证实。然而,在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犯人的其他亲属参与此事的基础上,案件的最后处理结果是,犯人整个家族的13口人,代表了上下五代,包括一名90 岁高龄的老人和一个不满两个月的婴儿统统被处以死刑。罪犯和他的父母被凌迟处死,其他的男人全部被砍头,女人被绞死。
在此,我们有必要将这种以家长为权威中心的宗法制度牢牢记住,因为此时整个中国的政治体制都是由此发展而来的。在中国,将具体而微的家庭扩大但内容不变,这样就形成了整个大清帝国的权利层次。每个家庭和它的独裁家长就是一个权利单位,而第二个基本单位便是村落生活的最简单的联合。我们发现,这个单位事实上是一个有一定程度的地方自治政府。在这里,老年人具有一定的控制管理权。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对年轻人必须担负起责任,以确保他们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这种由老年人组成的半官方性质的理事会,事实上被允许独立地、可以不受干扰地处理社区中的不太重要的事务。然而,即使在其他的重大事情上,这种乡村理事会的意见往往也是举足轻重的。它的作用不仅被高层官员所认可,甚至还得到了所有新登基的皇帝的承认。大约在两百多年前,中国历史上最英明的君主之一——康熙大帝曾亲自著述并颁行了18 篇圣谕。
其内容涉及了他的臣民应尽的各种职责,以及应该如何合理地处理彼此之间以及个人同国家之间的关系。他还下令要求中国境内所有村落的老年人必须在每月的初一和十五这两天将所有的年轻人都召集起来,给他们宣读和讲解这些圣谕。这一个个村落的联合体一步步扩大联合,便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各个省份,事实上中国的省相当于我们的州。最初清政府设立了18 个行省,它们共同组成了帝国的版图。
在这一体制中,中心人物当然是作为至高无上的创始者和所有臣民的衣食父母的皇帝,如同中国人自豪地称自己是炎黄子孙一样。皇帝宣称自己的权威是秉承于天的。他的个人意志便是法律,他是一切权力的源泉。帝国境内的寸土片瓦都是他的个人财产,那还仅仅是他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力中的一部分。依据这一理论,在中国不会、也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内债,因为当皇帝需要那些在名义上属于臣民而实际上都是他本人的囊中之物的财产时,不用开任何借条,只须随手轻易地拿过来便是。他拥有对帝国境内所有人力资源和物质财富的自由支配权,他可以下令让所有16 岁到60 岁的臣民为他服各种劳役。另外,他还具有另一种神圣的使命,从根本上说,正是这一使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臣民对皇帝的敬畏和对他半神性的迷信,由此还导致了他的身居九重,深闭固拒。他是天子,也就是上天派遣到人间的代理人,只有他可以代替芸芸众生在雄伟的天坛向上天进献祭品、祷告。在举行祭天仪式的时候,任何人都不可以取代他,他也不能带任何随从。于是,他孤零零地屹立在他的臣民与苍天之间。在臣民眼中他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威,所有生杀予夺的大权都掌握在他手中,他是公正、完美、奖善惩恶的大法官。他同时又作为上天的儿子和仆人屹立于天地间,事实上他就是他的臣民与上天联系的纽带。对他的臣民而言,上天既是皇帝的父亲,又是他们的老祖宗。
看来皇帝的权力似乎真的是绝对的无边无际,而实际上并不是这么一回事。与家庭中专断的家长相比,皇帝的权力并大不了多少。在内容形式和权力实施的程度上,二者扮演的角色都惊人的相似。皇帝作为全体臣民的家长,在那个幅员辽阔、被称为“中华帝国”的国家中行使着自己的职权。恰如其分地,他就是一位大家庭的家长。即使是一位居住在最贫穷的土墙茅屋中的家长所行使的权威也能够与皇帝的权力相比拟。皇帝会在必要的时候,将一定程度的宗法权力下放给各级官吏,于是通过这种形式,每一位官吏便成了他所辖区域的百姓的父母官。对宗法制观念的理解,是真正理解中国整个政治制度最重要的一块敲门砖,它是这一体制的基本理论根据。也只有从这一理论出发,才能阐释这一体制的永恒性,以及它对臣民所造成的长久且巨大的约束力。
地方官吏被赋予如此大的自由处理所有事务的权力,这样,实际上每个行政区域就如同村社一样形成了一个自治单位。上级官吏事实上只能够对某些事务及其处理的结果负责,而所采取的手段及措施则可以自主选择。他们必须要在自己管辖区域内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和主持正义。尤其是要保证至少不能让百姓的不满被京城的官员知道。此外,他们还负责按时征收或者申请减免向中央政府交纳的各种税款。然而对于朝廷的其他谕令,他们似乎可以充耳不闻。
这种由官吏自主处事所导致的结果,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方面,正如上面所说,它使得地方官府在拥有很大程度的自由同时,还必须考虑民心所向;另一方面,它又给贪官污吏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提供了可乘之机。当然,它还有一个非常自然的结果,那就是公众往往只会将对暴政的批评与指责集中在某个官吏身上,而不会追根溯源到皇帝的身上。因此可以说,中国的政治体制不是很严清朝时期的地方官吏。他们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政务管理密,其在具体的政府行政职能运作方面还很松散。中国老百姓容忍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很快做出反应,将他们的抱怨和不满发泄出来。事实上这些不满往往不是源于官府对他们的专制与干涉过多,而是由于政府对他们的漠不关心。
真正拥有专制权力的那位先生却很少实行专制,那个所谓的专制皇帝只不过是一个虚名。
我们还应当指出的是,清朝的法律从整体上看比亚洲其他国家要高明得多,是温和人道的法律。曾翻译过《大清律例》的乔治·斯丹东先生作过这样的评论:“当我们从古波斯袄教经典《亚吠陀》或印度史诗读到这部正规的、充满智慧的中国法典时,就像是从黑暗走向了光明,从愚昧走向了进步。这部法典的许多细节虽然难免有些冗长累赘,然而正如我们所了解的,欧洲几乎没有哪部法律能够具有如此丰富的内容和严谨的逻辑;也几乎没有哪部欧洲法律像这样摆脱了错综复杂的文字纠缠,将偏执顽固的主观臆断同凭空杜撰的虚构假设一齐摒弃。”
中国老百姓之所以对统治者和他们生活其中的政治制度保有一种得过且过、知足常乐的态度是很多原因促成的。清政府为预防监督和制止权力滥用采取了种种措施。到京城控告申冤的大门总是向百姓敞开的。并且至少从理论上讲,到北京上访的食宿跟车旅费都应由官方解决。朝廷虽然很少干涉地方事务,然而它却拥有一套相当完善的针对全部官僚的刺探侦察系统。在京城,设有一个专门负责考察稽核和记录帝国境内所有官吏行为的部门。
像提升和贬谪这样对官吏的重大奖赏和严厉惩处都记录在案,此外,如同学校对于学生品行优劣的记录一样,每位官吏的日常表现和所辖区域内发生的事情也都有记录。所有这些记录在案的内容常常能够对某位官吏的仕途荣辱有决定性的影响。这些记录在西方人看来有许多实际上是荒谬可笑的。因为显然有很多事情不是某位或某些官员能力所及的。即使这样,如果有失控或者意外情况的发生,地方官员甚至于某些朝中大臣通常还是会尽快上书请求贬抑。那位以斗士和政客而闻名的李鸿章也曾经不止一次地向皇帝请罪,请求皇帝下诏惩罚他,因为在他治下的一条河流因接连暴雨而泛滥成灾。另一位比李鸿章稍逊风骚的地方官员,因为在自己所辖省份发生了大旱,继而又出现了哀鸿遍野的饥馑而上书自请撤职处分。那位官员将这种天灾完全归咎于他个人的过失。
按照清朝中央政府的规定,对那些勤政爱民、政绩卓著的官员有一系列的奖赏。一类是是按照政绩的大小,授戴无眼花翎、单眼花翎、双眼花翎或者三眼花翎;另一类是特别恩准在紫禁城骑马;第三类是赐予一件貂皮制衣;最后一种,也是最隆重的一种,就是赐给一件黄马褂。要知道黄色是皇帝陛下的专用颜色。这些皇家赐予的荣誉,可以随时赐予,也可随时收回,然而这并不会对得到或者失去它们的人的实际地位和身份有所影响。只有最高级别的官员才有可能得到后两种赏赐。皇帝有时也会给朝中一些值得褒扬官员的祖先加封谥号,或者一些荣誉称号,事实上这些都只是华而不实、毫无实际意义的称号。他们之所以能够得到这些赐号,仅仅是因为他们给皇帝做了忠心耿耿的马前卒。
而中国政治制度的永恒持久性则是由两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促成的。多少个世纪以来,这一政治制度一直备受社会各阶层的衷心拥护与支持。因此,对于这两个因素我们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我们已经将这种以权力的宗法制观念为基础的制度描述为纯粹的家长式统治。学者在研究这一制度的时候可能会持以下两种观点:一方面,或许这种制度在他眼中是中国人天才自然的创造发明,又或者仅仅是出于他们的某种偏好而做出的选择;另一方面,他也可能认为这一制度是早期人类历史上的一种无意识的选择,而将它的不朽生命力完全归功于长久以来所形成的一套教育制度,正是这一教育体系塑造了整个民族的心态,使之与这一政治制度相适应。总的来说,不管学者所持观点如何,其结论都是一致的:中华帝国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根深蒂固了。其整个一套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适应并满足了民众的一般特点与鉴别能力。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中国民众的思想观念和受教育的内容都是一成不变的,就如同新瓶装旧酒,老生又常谈。在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中,最最重要的内容和应尽的责任义务便是尽孝道。它被看作是其他一切善行的根源,是道德的总闸门和繁荣昌盛的总归宿。
可以很肯定地说,孝道是唯一彻底的中国人的宗教。在每一所学堂的每一本书上,都可以看到关于孝道的内容,在整个教育过程中都要向学生不断地灌输它。在尽孝道方面表现突出的人和事都要按例呈报给皇帝。然后由皇帝亲自授予特别奖赏,这种做法从过去到现在一直都有。作为教育内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是帝国内所有的孩子不论男女都要接受的。在这方面表现突出的中国人的故事被学校、家长和社会讲述给孩子们,故事中人物的名字以及他们如何很好地侍奉长辈的动人事迹被一次次搬上讲堂,于是在帝国中每个人的记忆里永远有了关于他们的记忆。在这些故事中最著名的共有24 个。在《康熙圣谕》中,有一节专门用来提倡并劝谕人们要克尽忠孝。除了上面所说的24 个故事之外,还有一个用来说明克尽孝道的因果报应的故事引人入胜,颇值得一提。大致内容如下:常州地区有一户人家姓陈,全家几代人加起来共有七百多口,但是他们却在同一张桌上吃饭。此外,他们还养了大约有115 条到120 条狗,这些狗也都在一起进食。倘若有哪条狗没能及时赶来进食,其他狗便会耐心等待,没有自顾自先吃的。那位聪明可敬的老皇帝意味深长地训导说:“您看,这户陈姓人家《亲尝汤药图》,出自元代郭居敬辑录的《二十四孝》故事之一生活的和谐美满和步调一致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他们所养之狗的本性,使它们获得了新生。”
或许没有必要对那户陈姓人家是否真的喂养过那么一群神奇的狗抑或是康熙老皇帝是否被别人愚弄。然而这个故事让我们可以看到,朝廷总是试图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将孝道的思想灌输得深入人心。朝廷不懈努力着,直至将这一术语变成百姓心中所有优秀品德的同义词,变成宗教中的宗教、崇高中的崇高。孔子已经发现并在他有关政治和伦理道德的经典著作中对孝道做了进一步的阐述,进而使之具体化。孔子认为孝道可以说是一切道德智慧的根源和最高境界,不管对个人还是对国家来说,孝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孔子的著述和学说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塑造了一代又一代代表民众的思想和心态,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支配了国家的诸多大政方针。他所说的话,不仅皇帝和皇子们要引用,甚至连布衣平民乃至乞丐都会引用。许许多多闹得不可开交的纷争与不和,竟然可以用从孔子语录或著述中摘出的一句话来平息和裁决,并且效果相当好。中国这种长期、持久的教育方式无疑与形成中国政治制度的理论根据是紧密相连、一致协调的。因此,在维持这一体制的恒久性和对这一制度下民众的控制方面,这种教育方式都起到了非常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管理国家的官员大多选自民间的事实,告诉了我们这一政治制度长存不衰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在皇族中,除皇帝外,没有几个人在朝中为官,也没有几个人会参与国家大事,或者他们对此并不感兴趣。与此同时,也没有什么高官厚禄可被随意地赐给某人,使他的子子孙孙、女儿女婿、七大姑八大姨等人能够永久享用国家的俸禄,皇族成员充斥于名利双收的所有显要职位的现象并不存在。
皇帝通常所加封的称号并没有实际意义,仅仅是一个虚名。这些称号的加封仅仅是对杰出成绩和优异表现的褒扬和鼓励,它们从来都不会被人认可是加官进爵的依据。这些称号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可以世袭的,可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很快它们便会消失殆尽。按照规定,这些封号每传一代之后,等级就要降低一次,这个规定在皇族中也是奏效的。作者曾经多次雇佣过的一个与皇帝同一血统的中国人就曾被恩赐可以束黄腰带,但是他却从事着每天只能挣6 个铜板的泥瓦匠工作。
在皇帝和平民之间,那些被加封某些特殊荣誉的人也并没有根本性的差别和什么不可逾越的鸿沟。虽然按理说皇位的继承应该是世袭制,传嫡不传庶,可事实上却并非完全如此。未来的皇帝未必一定由皇帝的长子继承。在挑选继任者时,老皇帝要煞费苦心地对每一位皇子进行观察和研究,根据自己的判断,挑选出他认为的最能担当治国平天下重任的皇子,然后就将他定为继任者。长子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最容易受到冷落而被撇在一边。在清朝最有作为的皇帝中,有一位就是老皇帝的第十四子。其实皇帝走出皇族的圈子,从其臣民中的家庭中挑选继承人的做法也是合理的,但这种事情至今还未发生过。
现在,我们对中国政治体制的了解已经非常清晰了:皇帝是天子,他高高在上,是全体人民的衣食父母,君临天下,领导着芸芸众生;许多皇帝的“耳目”,即各级官员都是在一套精心设计的严密制度下从民间挑选产生的。每个乳臭未干的男孩都有可能成为权倾朝野的重臣,因为步入仕途的大门随时向所有的人敞开着。然而,每个人都必须从最低一级的官阶一步步向上爬,而他所能达到的最高点则完全由他本人的抱负、能力,以及对皇帝忠心的程度来决定。这种说法决19 世纪英国铜版画中清朝官员在一起商议政事的场景不是空洞的理论,而是有根据的事实。在过去的数个世纪中,朝廷中的大多数元老级重臣大都是落魄失意的贫民子弟出身,靠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出人头地,最终位极人臣。他们过去的贫困状态是我们想象不到的。在此,我们举一两个例子加以说明。作为清朝最出色的政治家之一的文祥曾经多年担任总理衙门大臣和军机处大臣等要职,然而他却是一位农民的儿子。文祥的父亲仅靠租种10 亩不到的土地养活着全家人;另外要说的是文祥的继任者沈桂芬的故事,他的父亲也只是一个沿街叫卖的小商贩。假如他叫卖一天能够赚到10 个铜钱,那就算是再幸运不过了。类似上面的例子不胜枚举。
倘若抛开西方的选举制度不论,那么在中国这个伟大的东方帝国中,官吏由皇帝任命而非民众选举的事实中,我们看到了与美国所实行的选官制度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因为我们的政府官员也是由总统直接任命的。在中国,就像在我们的国家一样,政府都是由来自民间的官员组成,倘若一个人想要从被统治者变为统治者,那么他或许不会受到任何阻碍和干涉,而他最终往往也能够如愿的。每个人都认识到官位是属于大家的,因此,每个人都争先恐后地积极争取有朝一日能够谋取到一官半职。民众在评判官吏的政绩和才能表现方面享有高度的言论自由。在一般西方人看来,这种普遍民主的精神是一个最典型的畸形物,他们无法找到打开中国这种政治体制谜团的钥匙,因此,就将它视作是一个纯粹的专制政治。在中国社会,存在着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那就是这一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并运行的政府体制能够完全被社会各阶层的人们所理解。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可以用截然不同的态度和方式,肆无忌惮地评论各级政府官员,无论这些官员是最高级别者还是最低官吏,甚至还可以指责和抨击他们在政务上的失职与私生活的不检点,同时给他们送上各种绰号。这些行为一般都是善意的,他们将这些官吏们当自己人看待。然而当谈到皇帝的时候,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人们说话的口气变得很小,并且非常讲究分寸,态度也是毕恭毕敬的。
我们对这种制度所具有的能够使被统治者产生不断加强它并使之长盛不衰欲望的能量,不能够做过高的评价。我们可以对政务的废弛和与之相反的专制统治宽容一些,因为那往往是由某个具体的当权者的错误所造成的,并不是这一制度本身所致。在这个帝国中的每一个家庭,都也许有一个半个抑或正在努力争取想要有一个或远或近的亲戚朋友,在朝中或地方求得一官半职。因此,对于各种敲诈勒索、毁坏纲纪、歪曲争议,以及其他人所能够想象的所有腐化堕落、贪赃枉法的行为,老百姓都可以心平气和地统统接受。倘若官僚阶层不是来自于民间,抑或根本不构成百姓本身的一部分,那么这种官场的腐败现象一刻也不会为老百姓所容忍。
对于中国的选官制度我们还将在另外一章中详细论述。这种制度对于政府及其政治制度的存在并使之经久不衰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