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石和千目蹲在土洞里,土洞窄小,两人又是肩并着肩,所以几乎挤得要合二为一。这回真相大白了,大吉也暂时离了眼前,明石的胆子壮了许多,开始越想越恨:“全怪大吉!给就给,不给就不给,非得装神弄鬼,偷偷的塞到我的袍子里!”
千目的目光较为短浅,并且觉得同样是穿越,民国总比明朝更现代化些,所以她虽然也恨得咬牙切齿,但和明石相比,她恨的是别有原因:“活该!让你背着我去和食人魔约会,遭天谴了吧?活该!”
明石气得要哭出来:“星汉怎么办?他一个人留在明朝,还不急死了?”
“噢!你还记得苏星汉哪?我还以为你只知道和食人魔约会呢!”
明石没搭理千目,只闷声嘀咕:“我一定要回去找星汉,当初是他救了我,我现在也不能丢了他不管!”
“你要是又回明朝了,食人魔怎么办?肯定也得还跟着你呀!你俩感情那么好,你怕太阳晒着她,还把衣服都脱给她了。我呢?我也怕晒啊!我这么白,一晒就会出雀斑的!”
“烦死了!别和我说话!”
“就说就说!不要脸的,和食人魔约会!不怕食人魔半夜饿了拿你当夜宵!食人魔还绑架过你呢,你都忘了?你个斯德哥尔摩症患者,臭变态!”
明石扭头望向了她,千目以为他要和自己打上一架,连忙先下手为强,劈头就扇了他一巴掌。明石被她打得一晃,然而没翻脸,甚至根本不计较,只瞪大了眼睛小声说道:“你听,外面怎么这么安静?就算大吉厉害,那被她咬死的土匪,总得叫上一两声再死吧?”
千目也紧张了:“是不是大吉被土匪抓住了?那咱们趁机快点儿逃吧!”
明石恨大吉恨的心里要出血,可是毕竟他们三个是一起穿越过来的,至少算是难兄难弟,或者难姐难妹,若是真把大吉扔给土匪,他心里又有点过意不去。牵着千目的一只手,他猫着腰先往外钻,露出一个脑袋东张西望了一番之后,他仗着身材苗条,蜿蜒游动,很灵活的从土洞**了出来。
“外头没人。”他把千目也拽了出来,见千目额头上鼓着个青中透紫的大包,便顺手要去给她揉一揉:“这不对劲儿啊!”
千目本来就是额头疼痛,受了他这一揉,险些喷出泪水来。一晃脑袋躲开了他的手,她拖着他的手就要往后方的山林里跑。然而刚刚跑出一步,就被明石又拎了回去。
“不能走!”明石正色说道:“刚想起来一件大事——我的玉佩被那伙土匪搜去了,我得把它找回来!没有它,我怎么回明朝找星汉?”
千目知道他视苏星汉为精神上的母亲,而且对那老母是发自内心的孝顺,故而这一回没敢多说。抽出手在衣服上用力蹭了蹭,她一边活动十根手指,一边告诉明石:“你跟着我走,如果有人来了,我还能抵挡一下。”
明石到了这紧要关头,决定听话。弯腰跟着千目向前潜行了一段路途,眼看那一片茅草房子近在眼前了,他伸手一扯千目的后衣襟:“你等等。”
千目捂着口鼻回了头:“你闻到没有?好重的血腥气!”
明石没回答,直接把千目拽到了自己身旁。血腥气,他当然是早就嗅到了,有血腥而又无声音,这让他简直没法做出判断——就说大吉厉害,难道还能厉害到这般地步?
将千目推到了茅草房旁的一堵断壁下,他又摁着千目的脑袋,应把她摁得蹲在了一堆大粪旁。自以为很妥当的把千目藏好了,明石继续向前走,这回身边没了千目,他走得义无反顾,末了绕到一件茅草房前,顺着大敞四开的柴门,他看到了房内的大吉。
房内的灯火早被大吉熄灭了,她竟然真有这样大的本领,无声无息的杀了这匪巢里的九条莽汉。明石把脑袋伸进来时,她正在乱翻房内的箱笼。这些强盗活得和野人一样,生活水平并不见得比几百年前高明许多,大吉见明石来了,也没说话,只将一件黑黢黢的物事兜头扔向了他。他接住了一摸,发现这正是自己那件袍子。袍子内的暗袋里有个硬邦邦的小东西,正是他的宝贝玉佩。慌忙掏出玉佩紧紧攥了,他冲出去对着微弱的星月光芒仰起头,对着玉佩看了又看。
然后,他很突兀的笑了一声。
因为这块玉佩来自明朝,有了它,他便有希望回到明朝,重见苏星汉了。
转身重新跑回了茅草房中,他问大吉:“你把他们全杀了?”
大吉的下半张脸上全是淋漓的鲜血,明石进门时,她席地而坐,正在慢条斯理的擦拭一把短刀。她的武器便是爪牙与短刀,如今爪牙仍然锋利着,短刀在骨肉鲜血中进出了太多次,却是已经卷了刃。
明石又问:“你吃饱了?”
大吉这回看了他一眼:“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那个鬼丫头呢?”
她太淡定了,搞得明石反倒有些慌张。转身向外跑了一步,他想去把粪堆旁的千目叫过来,可是一步过后,一声脆响破空而至,他下意识的闪身一躲,然后在一秒钟的愣怔过后,他抱着脑袋倒在了地上:“有人开枪!千目!大吉!趴下别动!”
这话刚说完,枪声立时密集起来。周遭的山林之中隐隐亮起火把,明石顾不得哆嗦,先设法把玉佩贴身藏了起来。偏偏他全身上下只剩了一套薄薄的布衣,一个口袋都没有,想要藏宝,只能效仿程自重。真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效仿程自重也是个办法,可是还没等明石痛下决心,萤火虫样的火把们闪烁着逼近,火把后面的人物也露出了真相——好一队穿着灰皮军装的杂牌大兵!
十分钟后,这一片茅草房被前来剿匪的灰皮大兵全面占领,明石,大吉,以及藏匿于粪堆之侧的千目,全被大兵们拎出来摆成了一排。大吉虽然战斗力超群,然而不傻,一见对方人多势众,而且配有火器,立刻一言不发的垂了头;千目双拳难敌四手,两只眼睛不够这许多人分配,所以也只能束手就擒。
灰皮大兵们本意是要趁夜直捣匪巢,然而匪巢虽然确是被他们捣了,但他们的主帅,一位三十岁上下的年轻司令,却是毫无胜利的喜悦。因为三个活口一看就不是真土匪,而看着像真土匪的九个人,又早就死了个透。
背着手横握了一根马鞭,年轻司令慢慢踱到了三人面前,见这三人披头散发,全都穿着右衽单衣,故而沉吟片刻之后,问道:“你们三个,都是土匪从那边山上抢来的道姑吧?”
千目不知如何回答,不吭声;大吉对这个世界还糊涂着,如今吃饱喝足了,心思澄明,越发的搞不清状况;明石则是脑子里主意太多,一时间反倒不知如何是好了。
司令没有等到答案,然而没翻脸,因为这三位一瞧就是年轻道姑,对于年轻的异性,同样年轻的杂牌军司令也愿意讲一点点绅士风度。伸手用马鞭一抬千目的下巴,他又对着身边士兵一招手。士兵立刻提着马灯走近了,细细去照千目的面貌。
看过千目之后,司令又去看披头散发的明石,看过之后没说什么,紧接着再去看大吉。大吉刚刚偷偷擦净了下半张脸,这时在灯光下一抬头,显出了雪白的脸和漆黑的眉眼,嘴唇嫣红的,是还有残血的痕迹。
司令和大吉对视了片刻,然后重新背过手,昂首挺胸的感慨:“这仨姑子还都挺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