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厌食者舍去生命之源,结果可想而知:轻度患者出现面色苍白、头晕乏力的症状;重度患者会出现器官功能的紊乱,甚至导致死亡的危险。
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在现代社会中,还是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厌食症患者。
有这样一个案例。
丽莎是一位艺人。在她生下女儿后,体重增至126斤,她为了回复苗条身材疯狂减肥,厌食令她再度怀孕时仍无法恢复正常饮食,导致两条肋骨折断。
丽莎在怀第二胎时只有80多斤,怀孕4个月时只是弯腰拾东西,就弄断了一条肋骨,医生指她的骨架不能承受胎儿的重量和压力,骨骼因而折断,她在一个星期后再不慎折断一条肋骨,胎儿压着她的断骨,令她痛苦非常,但她仍坚持严格控制饮食。丽莎在儿子出生后继续减肥,最终达70斤的“标准”身材。
本案例中的丽莎已经到了一种病态的厌食状态。儿童厌食,可能是一种“抗议父母”的心理所造成的;少女厌食,则可能是一种爱美过度的心理病。然而,厌食症不只是发生在儿童和少女身上,有许多职员,患厌食症的几率也是很高的,如模特儿、表演艺人,及一些需要维持标准体形的行业,他们因为时刻要维持形象而更容易产生压力,而导致厌食。
从正常情况下来看,厌食的征兆不难察觉,厌食者除了拒绝进食,还会变得封闭寡言,脾气恶劣,妇女人会出现闭经的现象,而且厌食者体重跌至标准体重的15%以下,就会出现血压低、心跳缓慢、便秘、晕眩、口臭、睡眠不好、运动量减少,严重的身上会长出细细的茸毛。严重的厌食现象,甚至会威胁生命。
心理学家指出,引起厌食症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心理因素
青春期一些性心理发育尚不成熟的女孩,对自身的第二性征发育和日益丰腴的体形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容易产生恐惧不安,羞怯感,有强烈的愿望要使自己的体形保持或恢复到发育前的“苗条”,而不敢或不愿进食。
2. 社会文化因素
在唐朝时期,丰满、肥胖是作为富有的标志,被人羡慕;而现代社会中以身体苗条作为有能力、高雅、有吸引力的标准,使体重偏低的人受到人们的青睐。
3. 其他社会学因素
城市人群、社会地位较高或经济较富裕的人一般比农村人群、社会地位低和经济贫困的人更容易挑食。
4. 个体的易感因素
争强好胜、做事尽善尽美、喜欢追求表扬、以自我为中心,但又表现出不成熟、不稳定、多疑敏感,对家庭过分依赖,内向、害羞的人也容易厌食。
那么,对于具有厌食症的人来说,该如何才能摆脱厌食症的困扰呢?
1.补充营养,纠正营养不良
由于患者长期不进食,胃肠功能极度衰弱,因此进食应从软食、少量多餐开始逐渐增加,不能急于求成;适当给予助消化药:胃酶合剂、多酶片、乳酶生等,或针灸治疗,也可用小量胰岛素促进食欲及消化功能恢复。病人的体重增加1-15千克/周为宜。
2.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包括疏导病人的心理压力,对环境、对自己有客观认识,找到适应社会的角度及处理和应付各种生活事件的能力。另外,对健康体魄的概念,标准体重的意义,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客观的估价。了解食物、营养学方面的知识。对于家庭关系紧张的患者,必要时可请家人做家庭心理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