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社会心理概述“我陪着一个玩了8年电脑游戏的孩子整整玩了2个月。”高峰论坛上,一名网瘾临床治疗专家痛陈自己的心得:“最后发现这名20岁的孩子已经无法分清真实世界和游戏世界。对他来说,也许游戏的世界更真实。”“最糟糕的是,玩暴力游戏可以增加攻击性,降低对他人受苦的敏感性,模糊一个孩子把真实的与模拟情景区分开来的能力。”网瘾调查绿皮书中这样写道。反社会倾向——此次公布的调查中有一个令成人担忧地发现:青少年网络使用与反社会之间存在联系。
所谓反社会心理,就是指一种对抗社会准则和法律法规的心理倾向。其主要表现是对现实生活的他人和社会的幸福漠不关心,而在网络空间里,认为自己不是在与人交往,而是与机器交往,他们感受不到对方作为活生生的人的反应,只将对方视为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对待。而反社会行为则是一种攻击他人或社会的行为,对社会有消极作用。例如,暴力行为、侵犯或攻击行为、伤害他人和破坏社会秩序等。
这种反社会心理对青少年的成长是起阻碍作用的。它不仅阻碍青少年的正常身心发展,还可能诱导青少年走向犯罪的道路。
二、反社会心理的成因反社会心理形成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个体自身的因素、家庭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
(一)个体自身因素这里指的个体自身因素主要指的是遗传因素和人格因素。但据不完全统计,反社会行为中,男性比女性更多。众所周知,遗传因素是父母给予的,谁也改变不了。而遗传对人的很多机能都起作用。如性格内向还是外向,脾气温和还是暴躁,冲动与否等等,从而影响个体的神经心理功能及认知功能。并且,遗传因素与环境、父母教育等因素相互作用,能够影响个体的反社会行为。
反社会心理是反社会性人格(antisocial personality)的具体表现。后者曾被称作病态人格或社会病态人格。主要表现为道德意识及道德行为障碍,具有这种性格的人往往缺乏道德观念,缺乏罪恶感,情感不成熟,以自我为中心,缺乏自我控制能力。此类人格障碍患者无视他人的权利和情感,为了攫取物质或满足私欲而利用别人(自恋性人格有所不同,他们利用别人是认为自己比别人优秀,理当如此)。特征行为是以冲动和不负责任的方式,有时是敌意和严重暴力显露内心冲突。他们对挫折的耐受力很差。常不能预计自己的反社会行为带来的消极后果,丝毫没有不道德或罪恶感。许多人很能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或归咎于他人。在其人际交往中信口雌黄。惩罚既难以改变他们的行为,也不能改善其判断力和预见力,而只会使他们对世界更冷酷。反社会性人格障碍常伴有酒中毒,药瘾,背信,淫乱,工作失败,频繁迁徙和牢狱生活。在西方,反社会性人格以男性较为多见,而边缘性人格多见于女性;这两类人格障碍有很多共同之处。在这两类人格障碍患者的家族中,亲戚多有反社会性人格,物质滥用、婚姻破裂和虐待儿童的发生率很高。
患者的父母常关系不和,患者在性格形成期有严重情感剥夺的经历。患者寿命缩短,但幸存者中病征随年龄增长趋于稳定和消失。
(二)家庭因素如前所述,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是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的。
青少年是否具有攻击性行为,是否有反社会心理,这都与家庭因素有密切关系。如,家人中有人是罪犯或者行为有问题的,就可能影响青少年在儿童期的心理发展;若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只是简单的命令,简单的控制子女的行为,羞辱或贬低他们,那么,孩子就很可能产生敌对,仇恨情绪,直至发展成为反社会心理。有人指出,具有反社会行为的父母更可能有反社会的子女。
(三)社会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同伴群体的影响和网络的影响等。
1.同伴群体的影响。人们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群体可以影响个体的思想和行为,这种影响年深日久就会显现出来,尤其在学校这种人口密集的地方。比如学习气氛不浓厚、拜金主义严重的校园风气容易使一向埋头苦读的莘莘学子迷失方向,错误理解人生的价值取向,丧失希望和理想。校园是一个很复杂的小社会,不慎交友可能会给自身发展带来极恶劣的后果,而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的同学,则往往缺少他人的关心,孤独厌世,产生不满和憎恨的心理品质,这就易导致罪错行为发生。同伴群体对反社会心理的产生起一定的作用。
2.网络因素。首先,网络文化的诞生从空间和时间上根本改变了传统社会的信息交流方式、社会群体结构和社会互动方式,以其独特的方式和丰富的内容为接触它的青年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环境,它的出现不仅拓宽了青年认识世界的视野,增加了青年了解世界的机会,而且对青年社会化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新的影响青年社会化的重要因素。
其次,网络的一个特点是自由与平等,网上交流具有极大的自由,没有中心,几乎没有约束,人们可以自由设计个人主页,个性的张扬、自我的展现可以达到淋漓尽致的程度。同时网上没有天然的权威,没有凌驾于他人之上的特权人物,等级、性别、职业等差别都尽可能小地隐去,不管是谁,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上。自由与平等,这是许多人选择网络并深陷其中的重要原因。然而,国内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大量散播着反社会主义、反人民、反政府的宣传言论,甚至故意歪曲事实,混淆视听。青少年辨别能力弱,很容易上当受骗,从而产生反社会心理。
三、反社会心理导致的网络犯罪与心理分析案例一:
2002年曾引起全国网吧经营场所大整顿的“蓝极速网吧”放火案,其主要犯罪人刘某某(14岁)、张某(13岁),因对“蓝极速网吧”不满而起意报复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其不满的起因有两个导火线:一是两人均出生单亲家庭且缺少父母管教与疼爱,在对现实极度不满时,发现了上网可以麻痹自己,家中自然没有条件,于是网吧成为了最佳去处,但整日“泡吧”的花费肯定不低,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他们,生活变得十分拮据,于是开始偷盗自家的财产,这时他们已经走出了违法犯罪的第一步,父母却没有及时发现、帮助纠正,事态于是在恶化。二是没有父母的疼爱后,寻找到的最后的精神寄托也将因为经济原因而失去,于是更加增加了其对现实不满,那么他们的攻击性需求要高于常人,于是网吧老板的指责最终成为这场悲剧的直接导火线。
案例二:
2005年3月的一个晚上,某县一个网吧发生了一起数十名青少年持械打斗的寻衅滋事案件,其中职校生黄某被打成重伤,奄奄一息,他的两名同学一人小腿骨折,另一人手臂多处挫伤,对方也有几名轻伤。原来当天晚上,黄某与两名同学在网吧玩网络游戏《反恐精英》,他们的游戏角色与一网名为“孤独龙”的玩家在网上遭遇并进行了激烈的战斗,双方一边战斗,还一边在网上互发短消息进行语言攻击,无意中,黄某将自己所在的网吧告知了对方。对方在游戏被击败后,勾结七八名社会闲散青少年,携带木棒铁棍赶到黄某所在的网吧,双方大打出手,导致两败俱伤。这是一起网上起争斗,网下来报复的案例。青少年太冲动,不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而且加之他们对社会责任感的缺乏,所以做起事来从来都不顾后果。
通过这样一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青少年在网络不良因素的影响下,进一步催化了现实生活中所形成的人格缺陷,最终走上与社会为敌、与人民为敌的道路。这种对抗社会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行为有着各方面深刻的起因,但最终由网络这一媒介将之综合在一起并扩大化,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后果。
总之,我们在分析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心理时,既要考虑网络本身的因素,又要综合考虑社会、家庭的因素,针对不同的网络犯罪心理提出不同的解决对策,使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工作更具有指导性和实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