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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金钱无臭味赚钱才是硬道理——犹太人经典的经商学问(2)

时机终于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斯瓦罗斯基的公司曾奉德国纳粹党的命令,制造军用望远镜等军需品,所以大战结束后将被法军接收。当时是美国人的罗恩斯坦悉知上情后,立即与达尼尔·斯瓦罗斯基家进行交涉:“我可以和法军交涉,不接收你的公司。条件是:交涉成功后,请将贵公司的代销权让给我,收取卖项的10%好处,直到我死为止。阁下意思如何?”斯瓦罗斯基家对于犹太人如此精明的条件十分反感,但经冷静考虑后,只好委曲求全,为保住公司的大利益而接受了他提出的全部条件。对法国军方,他充分利用美国是个强国的威力,震住了法军。他前往法军司令部,郑重提出申请:“我是美国人罗恩斯坦,从今天起斯瓦罗斯基公司的已变成我的财产,请法军不要予以接收。”法军哑然,因为罗恩斯坦已经是斯瓦罗斯基公司的主人,即此公司的财产属于美国人。接收美国人的公司是毫无理由的,况且对于法国来说,美国是惹不得的。法军无可奈何,不得不接受罗恩斯坦的申请,放弃了接收的念头。

此后,罗恩斯坦未花一分钱,便设立了斯瓦罗斯基公司的“代销公司”,轻松自在地赚取销售额10%的利润。罗恩斯坦的致富是国籍帮了他的大忙,以美国国籍为发家的本钱,再靠列支敦士登国的国籍逃避大量税收,赚取大钱!犹太人就是这样。

犹太人的生意无禁区既指交易内容上无禁区,也指交易对象上无禁区。犹太人作为一个世界民族,她只存在一种意识形态——耶和华上帝及其律法。所以,尽管二战前后东西方两大阵营冷战热火朝天,美国犹太人与前苏联犹太人却两耳不闻窗外事,照样做生意,充其量再请上一个瑞士的同胞。难道各国政府对家庭内部的交易活动也要干预吗?

犹太人的生意无禁区体现在他们做生意时,尽可能地避免种种非理性的先入之见和纯粹意识形态因素的影响和干扰,从而使自己在生意场上获得尽可能大的自由度,这样一种生意经是每个商人不可不学的。

注意买卖中的“度”,你就不会失去挣钱机会

断然放弃赚大钱。

——《摩西的书》

断然放弃赚大钱,意思是指一定要学会忍耐,从一点一滴开始,等待赚大钱的机遇。这种“忍耐法”被犹太人广泛应用在经商中。

犹太人考夫曼作为股市“神人”,是顽强忍耐奋斗的结果。他1937年出生于德国,因遭受纳粹的迫害,1946年随父母逃到美国定居。他刚到美国时不懂英语,进入学校读书十分困难。但他不怕别人嘲笑,大胆地与美国小朋友交谈,从中学习英语。他还利用课余时间补习,连吃饭和走路时也背诵英语单词。半年后,他能熟练地讲英语了。他家境不佳,却以半工半读形式读完了大学,并先后获得了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在工作中,他不辞劳苦,刻苦钻研,从银行的最底层职位做起,直至成为世界闻名的所罗门兄弟证券公司的主要合伙人,并成为首席经济专家和股票、债券研究部负责人。他对股市料事如神,是美国证券市场的权威之一。

巴拉尼是生于奥地利维也纳的犹太人,他年幼患了骨结核病,由于家贫无法医治,使他的膝关节永久性僵硬,行走不得。但他没有灰心丧气,忍着各种痛苦,艰苦奋斗,刻苦攻读,终于在医学上取得了惊人的成就,除了荣获奥地利皇家授予的爵位外,1914年还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及医学奖,他一生发表了184篇很有价值的科研论文。

但是,凡事都有个“度”,犹太人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他们所等待的是比较有把握的事,一旦觉得无利可图,别说三年,就是三天他们也不等待,而且可能立即撒手抽身,另谋生计。在做生意时,犹太人总是把生意与数字挂钩,用具体的数字来度量其得到的好处。数字犹如一团软面被犹太人随心所欲地使用。

犹太人在决定对某种生意投入资金和人力时,会预先勾画好三种蓝图:一个月后的情形,两个月后的情形及三个月以后的情形。如果第一个月实际经营的业绩和预先构想的蓝图相差太大时,他们没有一点不安或气馁,而是继续投入资金和人力。如果两个月以后,成绩和蓝图仍然存在差距,就再加强投资。但是,三个月以后的成绩如果仍然不能实现预先勾画的蓝图,并且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业绩将会有所好转,自己也还没有找到使生意好转的途径的话,他们就会断然放弃,立即停办。也就是彻底放弃投入的全部资金和人力物力。即使这样,犹太人也绝不会唉声叹气,不会埋怨命运,他们认为,生意虽遭失败,但却能及时停办,还没到那种一塌糊涂、不可收拾的地步。对事物多角度的理解分析使他们心地豁达,他们总能给自己找到解脱和自我安慰的方式。因此,犹太人非常注意买卖中的“度”,这是明智的自我保护行为。

都按规矩办事,合理地赚大钱

正如犹太商人本身就是从放债和经商中悄然崛起的那样,犹太律师能够体会法律本质、酷爱公平正义、谙熟财产分布,他们帮助同胞们运用法律武器来改变其倒霉命运的同时增强了自身的能力,彻底改变了自己的悲惨处境。

“股东诉讼”和“人身伤害诉讼”两种法律事务,是由犹太律师开创并发展起来的。从法律上来讲,股东诉讼就是要求公司的经营者必须向每一个拥有公司股权而又互不联系的人开诚布公地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具体地说,则是受到损害的中、小股东向公司或其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人身伤害诉讼”也就是今天我们说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身。从法律上来讲,人身伤害诉讼的核心是要求产品的生产者和服务的提供者提出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负责,承担由产品和服务所引起的对消费者的一切伤害;从具体上说,就是个体因受产品或服务的损害而向产品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提出索赔的法律交涉。

股东诉讼和人身伤害诉讼的一个突出的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由弱小而且受到损害的个体公民针对造成损害的法人和机构提出的起诉。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法庭决斗,法人和机构不但财大气粗,而且还可以雇用上百人的大律师团来替他辩护。在普通人看来,提起诉讼的小人物纯粹是面对一场无望的决斗,但是犹太律师却不这样认为:他们清楚地认识到,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进步,民主、公平、公正、人权这些概念将不断增加新的含义和内容,并在经济生活中得到越来越多的体现。保护消费者和中、小股东不仅是保障个体权利的法律要求,也是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生活正常运行的需要。

因此,无论法人和机构在法律人才、金钱和时间方面占有多大的优势,也不可怕。仅就经济效益而论,必输无疑的法人和机构不仅不可怕,而且还十分可爱,十分受欢迎。

因为犹太律师的商业头脑早就清楚,只有穷光蛋同穷光蛋的诉讼,才是真正的“瓦砾堆”,因为不管哪一方输赢,谁都拿不出钱来。而受损害的穷光蛋与财大气粗的法人或机构打官司,只要损害的事实得到法庭确认,原告索赔的要求得到法庭的支持,穷光蛋便会立刻由法人的赔款而“富裕”起来,损害越是严重,胜诉之后得到的赔款就越多。鉴于这种情况,犹太律师创造了一种极为“合理”的收费方式,通常称为“成功酬金”或“胜诉酬金”。

这种方式同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方式不同,接受人身伤害诉讼或股东诉讼委托的律师只在原告胜诉的情况下才收费,败诉则一文不取。而一经胜诉,律师酬金将高达损害赔偿费的20%~30%。

举一个例子,股东诉讼的老前辈、犹太律师波梅二次曾接受一些股东的委托,同美国整个投资行业做过一番较量。他向法庭证明所有证券投资公司把管理费用打高了,并迫使他们将其降到应有水平,从而使公众少支出近4500万美元。反过来,他的事务所获得酬金为230万美元。事实表明,犹太律师的利益同委托人的利益是牢牢捆在一块的。败诉,律师等于白忙了一回,做了一次义务劳动,免费服务;胜诉,则共享法人财主败诉的赔款,且回报率高。说得简单一些,犹太律师最终是赚“有钱人”的钱。从这里,我们又一次领略到了犹太人赚钱时的精明和高明。

犹太人看问题有一种内在的辩证眼光,他们非常善于从变化发展中把握事物。犹太律师也是这样,他们在接受穷人的委托时,眼睛并没有只停留在委托人的那只干瘪的口袋上,而是从开始就由诉讼材料中看出被告的那只胀鼓的口袋,结局会造成口袋的何种变化。说得浅显一点,他们一开始时就估计出了没钱人所受损害的法律意义具有多大的经济价值。

从根本上讲,犹太律师起到的无非就是这一“法律意义”向“经济价值”转化过程中的“中介”作用,就好像一般商人将物的使用价值转换为商品的交换价值一样。对于犹太律师的这本法律生意经,英国的一位经济学观察家估计得非常准确,虽然表达得有点夸张:贪婪就像饮食,同为人的本性,而为真实的或想象的伤害索取赔偿如苹果馅饼,同为美国的特色。这不是偶然的,美国的律师行业为获取巨额营业收入,发明了一种巧妙的推销手段,也就是成功酬金,这是用来答谢律师一块大肥肉——一般占委托人争取到的赔偿费的30%。

惟有现钞是安全、可靠和永恒的

现实的最重要。

——《摩西的书》

犹太人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则渗透在他们的生意理念当中,即只有现金才能说明问题,这就是现钞主义。犹太人的现钞主义的生意经在日常生活及交往中也有明显的表现。如果你与犹太商人在做生意,就明白他们对交易另一方的评价。他们的心中始终放不下的是“今天那个人究竟有多少现款”?更令人惊讶的是他们对公司的态度,“今天,那个公司换成现款,究竟值多少?”总而言之,他们的焦点是力求把一切东西都“现金化”,因而他们做生意时一般进行现金交易。他们认为纵然交易的对方在一年后确能变成亿万富翁,亦难保证他明天不发生异变。在缤纷复杂的社会中,有谁能知道明天如何?人、社会及自然,每天都在变,只有现金是不变的,这是犹太人的信念。下面有两个故事:

有一家小餐馆的墙壁上贴着一首歌谣:“我喜欢你,你要借钱,我不能不借,但怕借了你便不再上门。”说白了,就是“现金交易,恕不赊欠”。然而其言语却很婉转。其实,这小餐馆的一杯酒才几块钱,却为何绞尽脑汁编出这样的歌谣来拒绝顾客的赊欠呢?答案很明显,如果小餐馆允许顾客赊欠,其中的利息势必自己承担,换言之,自己所得利润必然被这部分利息所侵蚀。再者,小本经营的生意,如果赊欠太多,必将影响餐馆的资金周转,甚至使餐馆陷入困境。

有一位犹太人,临终之际把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叫到了床前,对他们嘱托后事,说道:“请将我的财产全部换成现金,用这些钱去买一条最高档的毛毯和一张床,然后把余下的钱放在我的枕头底下。等我死了,再把这些钱放进我的坟墓,我要带着这些钱到那个世界去。”

亲友们按照他的安排买来了毛毯和床。这位富翁躺在豪华的床上,盖着柔和的毛毯,摸着枕边的现金,安详地闭上了眼睛。死者留下的那一笔现金和他的遗体一块,被放进了棺材。

这时,死者的一位老朋友前来向他的遗体告别。当他听说死者的财产都换成了现金并已随死者的遗体一块被放入了棺材时,立即从衣袋里掏出了支票和笔,飞快地签上金额,撕下支票,放入棺材。同时,又从棺材中取出现金,并轻轻地拍着死者的脑门,说道:“老朋友,金额与现金相同,你会满意的。”

这则笑话说明了犹太人对现金的偏爱,正如流行的一则俗语所言:“赊三不如现二。”

正因为如此,犹太人对银行存款不感兴趣。银行存款虽然有利息,但利息是微乎其微的,而且利息的增长幅度还不如物价上涨速度快呢。现金虽然没有利息,但因没有银行存款之类的证据,也不需要交纳财产继承税。所以,现金虽不增加,也不减少。对于犹太人来说,不减少就是不亏本的起码条件。

中国有许多很大的公司,其注册资本主要集中在固定资产上,流动资金却很少很少,在犹太人看来,与这种公司打交道很不踏实。日本松下电器公司在交往中把现金交易作为关键因素,因为现金交易等于利润的提高,而且利于计算每天的交易额。松下电器公司的管理者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了解得非常透彻,就在于他们以现金交易为前提条件。受犹太人现金至上观念的启发,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可以试试以下一些原则:

①选择的原则——对没有支付能力的顾客,不卖。

②付款条件的原则——在契约书上附上付款条件。

③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强迫推销。

④信用限度的原则——表明可以赊欠多少,不得超过限度。

⑤慎重的原则——对于经营拖欠的顾客要慎重发货。

⑥定期收款的原则——约定期一到立即上门收款。

⑦态度坚决的原则——收款时态度坚决。

⑧断然拒绝的原则——对不可能支付货款的顾客不予发货。

犹太人的现金至上原则是经商中最简单而实用的方法。不管你的对手是什么公司的人,做什么样的生意,在这一点上多尝试,都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痛苦。

成功把钱借给别人,你就能变出更多的钱

保全借贷人的饭碗,也就保全了自己的饭碗。

——《摩西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