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蝴蝶商品开发兴起,那些珍贵稀有的蝶种,特别是受到国家和国际保护的珍稀蝶种的命运就更加悲惨。前几年,曾发生过有名的“中华第一蝶案”,有6只金斑喙凤蝶险些走私出境。2003年,公安机关在兰州曾破获一起金斑喙凤蝶案,一只蝴蝶的交易价竞达到12万元!2008年,北京警方在一个经营蝴蝶标本的小店中,从400多只蝴蝶标本中,查获2只金斑喙凤蝶(国家一级保护)、88只双尾褐凤蝶(国家二级保护)、160只三尾褐凤蝶(国家二级保护)。在郑州,海关工作人员发现,有人分别向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通过寄航空信的形式走私蝴蝶。查获信封内装有26枚蝴蝶标本,经鉴定,这些标本中,有金裳凤蝶2枚、喙凤蝶24枚,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总价值可达34000多元。
有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反正是蝴蝶是农林害虫,它的生命也很短,不捕捉它也会很快死亡。事实上,任何一种野生动物首先要延续种群,对于短命的蝴蝶,尤其珍稀种类,种群数量少,繁殖能力弱,稍加人为的干扰,它就难以传宗接代。人为捕杀,造成其在没有交配前就死去,对于种群的繁衍是致命的。
南京中山植物园在80年代曾有丰富的蝶类,特别是南京地区的风蝶和蛱蝶在那里几乎都能找到。可是有一年,植物同开发蝴蝶工艺品,仅雇用一人捕捉园中蝴蝶,经当年的两个季度捕捉,园内的凤蝶便不见了。自那以后,该园内即使是最普通的桔凤蝶和斐豹蛱蝶也变得稀有了。
由于蝴蝶在世界的一些地方数量很大,不仅成为观光旅游的一种重要资源,而且加工蝴蝶成为工艺品,直接进行蝴蝶贸易,是一个收入可观的产业。世界蝴蝶的贸易额是巨大的,每年可达1亿美元。以中国台湾为例,每年约有5亿只蝴蝶被制成工艺品,贸易额高达数千万美元。
印度尼西亚的雨蝶,在国际市场上备受青睐。农民们只要养出漂亮的蝴蝶,出口商们就会登门收购,销路很旺、利润丰厚。在我国海南,五指山蝴蝶生态牧场初步建成。通过人工种植适于蝴蝶生活的寄主植物、蜜源植物和观赏性植物,培育凤蝶上万只,形成了蝴蝶观赏场所。在海口和三亚都建有蝴蝶谷,以招揽游人。
这种对蝴蝶所谓的“开发利用”仍令人不安。以获利为目的的人工饲养往往是对野生资源的掠夺,人工饲养将在短期之内击碎昆虫和植物之间脆弱的平衡。那么,保护珍稀蝶类或通常说的保护野生生物的目的何在?我们最终要达到的理想境界是什么?是为保护已经受到威胁的物种呢,还是为了利用现代技术大量复制稀有物种以供人类消费?人们总是不厌其烦地将商品价值提出来,似乎若不能赚钱则一切关于保护的讨论便索然无味。如果以大规模饲养为目的,势必使之最终沦为人类的玩物,成为攫取经济利益的商品,这就完全违背生态伦理学和生物多样性伦理学的原则了。
如果我们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了解生物多样性的意义和价值,便不会找不到保护的目的和方向。保护蝴蝶,最终目的应该是使蝴蝶,特别是使珍稀蝴蝶作为一种和人类具有同等生命价值和生存权利的物种,能自由地在它尚存的天然栖息地生存下去。它作为人类的朋友和邻居而存在,它的美学价值在自由生存状态下才得以充分体现。它与人类有共同利益,理应受到人类的关怀和爱护。
鳄鱼的困境
提起鳄鱼,自然会想到恐龙。
地球在6500万年前的中生代时期,曾经是恐龙的世界。庞大的恐龙家族,统治地球的时间长达1.7亿年。目前已知的恐龙大约有1047种。种类繁多的恐龙,体型大小差异巨大,有的种类体长可达30米以上,高十几米,体重达二三十吨,今天的生物能够与之媲美的只有海洋中的蓝鲸;有的恐龙身体只有几十厘米,体重最轻的只有百余克。多数恐龙是草食性的,也有肉食性的。有些恐龙以双足行走,有些用四足行走。恐龙的多样性,是生物进化的一个杰作。
大约在6500万年前,地球遭遇小行星的撞击,导致了恐龙家族的毁灭。留下来的后裔,只有今天的鸟类和鳄鱼。
全世界的鳄鱼共有23种,除少数生活在温带地区外,大多生活在热带、亚热带地区的河流、湖泊和沼泽地,也有的生活在靠近海岸的浅滩中。
鳄鱼中的大多数种类,属于濒危物种。例如印度食鱼鳄,分布于印度、不丹、尼泊尔、缅甸、巴基斯坦等国,几近绝灭,2006年估计只有200只。因此,在世界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的《濒危物种红皮书》中上升为“重度濒危”级物种。
泰国鳄,主要分布于泰国、柬埔寨、越南、老挝,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和《濒危物种红皮书》极危种。在泰国,一度曾认为已灭绝;在柬埔寨,只有在远离城镇、人迹罕至的沼泽地,尚有少量分布;在越南,泰国鳄曾广泛分布于许多河、湖和沼泽地,但由于大量开垦农业用地、爆炸坑道、矿山开发等,种群已大为缩减,前几年估计在野外仅存约100条;泰国鳄在老挝的数量也很少。
性情凶暴的尼罗鳄,在不同国家由于种群数量大小不同,有的被列为濒危,有的列为易危。密西西比鳄的数量由于保护得力,同时有大量人工养殖,总数达100万只,不再属于受威胁物种。
扬子鳄是我国的珍稀爬行动物之一,由于野外数量极少,被认为是世界23种鳄类中最濒危的物种之一。扬子鳄曾广泛分布于长江中下游及其支流,从上海到湖北省的江陵县,沿长江两侧的广大湖泽河网地区,甚至在湖北省南部、湖南省北部、两省交界的广大河网都有分布。现在仅分布于皖南山系以北,海拔在200米以下丘陵地带的各种水体里,即分布于安徽省的宣城、南陵、泾县、郎溪、广德等县。
扬子鳄对生活地区气候条件的适应,表现在活动期与冬眠期,大体上就是夏季和冬季,其产卵孵化期与高温、高湿季节相吻合。在栖息的水体内,建有复杂的洞穴系统。水体周围的茂密植被,能为它提供足够的筑巢材料和隐蔽处。
1983年调查野生扬子鳄种群数量约为500条。由于得到保护,1992年统计约有野生种群900条。
贴士:人们的心目中,鳄鱼就是“恶鱼”。一提到鳄鱼,立刻会想到血盆大口,密布的尖利牙齿,全身坚硬的盔甲,时刻准备吃人的神态。它的视觉、听觉都很敏锐,外貌笨拙其实动作十分灵活。鳄鱼长这副模样就是为了吃肉,所有的动物包括人都是它的食物,再凶猛的动物见了它也只能以守为攻主动避让,绝不敢轻易招惹它。
造成扬子鳄种群减少的因素,一是栖息地环境的破坏。扬子鳄喜欢栖息于沟、塘、水库等各种水环境中,这样的环境既适合于扬子鳄在水里活动、觅食、建造洞穴和交配,又适于它营巢繁殖后代。但是,由于人口剧增,人们不断地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割草伐木,严重破坏了鳄鱼的洞穴和产卵场所,以至整个栖息地;二是乱捕滥猎。由于扬子鳄捕食饲养的鱼和小鸭、小鹅,爬行时会压坏秧苗,营造洞穴时破坏圩堤等,而被人们杀害。它的肉可食、皮可制革,还可药用,也成为被杀的原因;三是大量农药、化肥的使用,使蛙、鱼等扬子鳄的食物减少,影响种群增长,也导致其繁殖力和生存能力降低。
历史时期剧烈的气候变化是扬子鳄走向衰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在公元1111年时,也就是北宋末期,徽宗和钦宗两位皇帝被金兵俘虏,带往北方之前不久,南方的气候异常,太湖结冰,都可通行车马,这对于喜暖怕冷的扬子鳄来说,是致命的。扬子鳄的性成熟要求一定的温度,卵的孵化要求30℃左右,低于28℃就难以孵化。所以,扬子鳄在漫长的寒冷时期,最终退缩到了我国的江南地区。
1980年,我国将扬子鳄列为国家一类保护动物。1982年,在扬子鳄集中分布的安徽省建立了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并建立了扬子鳄繁殖研究中心。科研人员奋力攻关,解决了扬子鳄饲养和人工繁殖的一系列难题,为扬子鳄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
我国的扬子鳄人工饲养和繁殖,取得了成功。由于已有近万只的数量,在1992年东京召开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大会上,已允许我国进行商业性出口扬子鳄及其制品,标志着我国对扬子鳄的研究保护取得了巨大进步。扬子鳄可以作为资源动物,开始商业性开发利用和贸易。
尽管对鳄鱼贸易有严格的规定,但近几年来,鳄鱼肉的药用、保健功能被商家不断放大,在我国南方的一些地区,鳄鱼的消费数量猛增。广东是鳄鱼消费的主要地区,据保守的估计,近几年每年至少有10万条鳄鱼被人们吃掉。
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如此多的鳄鱼从哪里来?
鳄鱼作为受国际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它的进出口贸易、养殖和经营受到严格控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鳄鱼养殖基地从国外引进的种鳄不能直接加以商业利用,必须成功繁育出后代后,才能对其子二代鳄鱼进行商业经营。
据2009年初的一次调查,广东市场上销售的鳄鱼除一部分是国内养殖的,有70%以上是走私来的。走私的鳄鱼主要是尼罗鳄和泰国鳄,这些鳄鱼在越南养殖后,通过中越边境走私运往广西,再由广西运至广东上市销售。
医学专家和营养专家表示,鳄鱼肉虽然可以食用,但并不像商家宣传的那样对咳嗽、哮喘有奇效,而且不提倡食用。
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显示,走私鳄鱼往往带有大量的寄生虫。人一旦食用,后果十分严重。特别是市场上一些散卖的鳄鱼肉,多是病死的鳄鱼,对人体的危害更为严重。
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鳄鱼的开发利用仍对其保护构成威胁。同时,人们对吃鳄鱼的所谓药用及进补功效不加辨识,盲目追捧,也给自身带来极大的健康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