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3分钟读懂一个经济学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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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从商品流通中,学点经济学(1)

商品流通是连续不断的商品交换,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商品流通是每个商品的形态变化所形成的循环,同其他商品的循环不可分割地交错在一起的表现。要想读懂经济学,首先要了解商品与商品流通。

羊与斧头的交换,就产生了商品

人类的第一次交换,也许就是一头羊与一只斧头的交换,此刻便产生了商品。因此,商品产生的第一个条件就是交换。

用于交换的商品不能是空气、阳光等大自然恩赐的自由物品,因为这样的物品不需要花费任何代价就可以得到。用于交换的物品必须是劳动产品,这是商品产生的第二个条件。

商品由所属物品变为交换的经济物品,具备一个前提条件,也就是人类的劳动产生了剩余。比如,用羊来交换斧头的人,他一定是已经满足了自己对羊的需要,也就是说用于交换的这只羊是他的剩余劳动产品,而他用羊交换斧头,是因为比起这只多余的羊,他更需要斧头。

由以上内容得出,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还具有以下属性特征:

1.商品不是自由物品而是经济物品

我们把不用花钱就可以得到的物品称为自由物品。在商品流通中,自由物品不具有稀缺性,它是一种大自然恩赐的例外,比如空气、阳光等。虽然随着工业污染的不断加剧,自由地呼吸清洁空气似乎越来越变成人们的一种奢望,但我们仍不能把自由物品当做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具有稀缺性的,需要花费代价才能得到的物品就是经济物品。经济物品是稀缺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它是难以得到的,而仅仅意味着,它是不能自由取用的。商品的交换性质就决定了它绝不是“免费的午餐”。

2.作为商品,还必须要用于交换

商品总是与交换分不开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用来交换,即使是劳动产品,也不能叫商品。比如说在古代,传统的男耕女织式的家庭生产,种出来的粮食和织出来的布,尽管都是劳动产品,但只是供家庭成员自己使用,并不是用来与他人交换的,因而也不是商品。

3.对他人或社会有用

没有用就不会发生交换,有用才能发生交换,比如,人们绝不会用斧头去交换斧头。就拿羊与斧头的交换来说,斧头对于拥有羊的人来说,一定有着非凡的用处,以至于他愿意用自己的羊去进行交换。而对于拥有斧头的人来说,获得一只羊也一定是他的心愿,否则他也不会愿意接受交换。

商品在流通中,逐步发展壮大,但仍具备以上属性特征。齐国有个隐士叫田仲。一天,宋国人屈谷去见他,故意嘲弄他道:“我听说先生远离世人,高风亮节,不依靠别人生活,真是令人钦佩。我会种葫芦,有一只大葫芦,坚硬如磐石,皮厚无腔,想送给您以表敬意。”

田仲说:“葫芦之所以可贵,是因为它可以盛放东西,而你这个葫芦,不能切开盛物,不能用来装酒,这不是毫无用处吗?”

屈谷说:“对呀,我是要把这无用的东西扔掉!可现在先生隐居此地,不依赖别人生活,可对国家也毫无用处,这跟那坚硬的大葫芦有啥两样呢?”

这个故事说明了库存品因为没有进行交换,而无法体现其现实使用价值和价值,这样的东西就不能称之为商品。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就是商品的二因素。

1.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就是物品的有用性或效用,即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是商品。

2.价值

价值是商品中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商品的最本质因素。

使用价值和价值二者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1.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统一的

二者缺一就不成为商品。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凡是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就不会有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

2.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又是矛盾的

第一,使用价值作为自然属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价值作为商品的社会属性,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第二,二者是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的。一切商品对于生产者来说,重要的是其价值,而不是其使用价值;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其使用价值而不是其价值。

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解决。

经济学常识“理性人假设”定律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就是孟子所说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很多时候,我们为了得到一件东西,往往不得不放弃另一件东西,但到底要放弃哪件东西,这就需要判断这两件东西给自己带来的价值大小了。在经济学中,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定律——“理性人假设”。它认为,每个人在面临这种判断时都会做出最好的选择。

“理性人假设”又名“经济人假设”,它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典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亚当·斯密认为,人是自私的,在面对任何选择时,他都要为自己打算,做出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不过,这种追求自利的行为在很多时候却给他人带来福音,因此,斯密把这个“自利的人”假设视为自己的经济学研究的基础。

在斯密之后的其他经济学家不但承继了斯密的这一思想,还进一步认为,指导人行为的准则不仅是追求一般的自身利益,而且是追求最大限度的自身利益,这就是“理性人假设”。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尔认为,理性人指“无论人们是自私的、利他的、忠诚的、恶意的还是受虐狂的,他们都会使他们所设想的福利最大化,他们的行为是前瞻的,而且时间上也是始终一致的,特别是他们会尽其所能试图预期其行动的不确定后果。”

经济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研究人应该如何将有限的资源合理使用,以使自己生活得尽可能幸福。“理性人假设”无疑为这一研究奠定了基础。

贝壳也曾是货币

货币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孜孜不倦地追求而又很少想一想它究竟是什么的东西。其实,它不过是能够被人们接受的、充当交换媒介的东西。或许,它的价值也仅限于此。

有个富豪死了,在前往天堂的路上,遇到一个天使。天使告诉富豪,说他可以带一箱东西一同前往天堂。富豪希望在天堂里依然可以过奢华的生活,于是便选择带了一箱金条。

富豪去到天堂后,遇到另一个天使。天使问他箱子里是什么,富豪便开了箱子给他看。

天使说:“亲爱的朋友,你大老远地带一大箱铺地砖来干什么?”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没有交易的地方,也就不需要货币,这时,金银就不再代表财富。即使一个人拥有一亿美金,那么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岛屿上,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穷光蛋。

最早的人类社会,只是指十几个乃至上百个人所组成的原始人群而已,这种社会的分配工作很简单,不需要分配工具。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由一个人群分裂或多个人群组合,形成多个氏族组成的部落。不同的氏族之间开始了初步的分工,有些氏族较多地从事采集业,有些氏族较多地从事狩猎业,有些氏族较多地从事捕鱼业,由于各氏族生产的产品种类有所不同,氏族之间就开始了产品交换。这种交换是在熟悉的相邻氏族之间一对一地进行的,而且产品种类也很少;所以通常会采用直接的物物交换的形式。

当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之后,农业和畜牧业出现了,开始了手工业和畜牧业的社会大分工。氏族之间的分工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细,产品种类也越来越丰富,以往那种一对一的分散进行交换形式就不能满足需要了。产品交换开始集中到某一个地点进行,形成一对多或多对多的交换。这样,交易市场就产生了。这时,直接的物物交换就显得非常不方便,因为交换的双方往往会产生错位。于是,人们发现先把产品与市场上供应量和需求量都很高的中间产品相交换,再用这种中间产品去交换目标产品,成功概率要大得多。这种间接的物物交换形式就普及开来。间接交换的中间产品就是最原始的货币,一般被交易双方都能接受又不容易获得的物品所充当。例如,牲畜、盐、稀有的贝壳、珍稀鸟类羽毛、宝石、沙金、石头等不容易大量获取的物品都曾经作为货币使用过。

经过长年的自然淘汰,在绝大多数社会里,作为货币使用的物品逐渐被金属所取代。使用金属货币的好处是它的制造需要人工,无法从自然界大量获取,同时还易储存。数量稀少的金、银和冶炼困难的铜逐渐成为主要的货币金属。某些国家和地区还使用过铁质货币。

间接交换的中间产品逐渐固定在金银上面,货币也就诞生了。所以金银天然不是货币,而货币天然是金银。交易是货币存在的条件,如果交易不存在了,货币生存的土壤就没有了,金银作为货币的属性也就丧失了。此时,金银将不再代表财富,而只是作为一种一般的使用价值而存在。所以说,货币只是一个历史的产物,会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商品经济的消失而消失。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金银为代表的金属货币同样显示出使用上的不便。在大额交易中需要使用大量的金属硬币,其重量和体积都令人感到烦恼。金属货币使用中还会出现磨损的问题,据不完全的统计,自从人类使用黄金作为货币以来,已经有超过两万吨的黄金在铸币厂里、或者在人们的手中、钱袋中和衣物口袋中磨损掉。于是作为金属货币的象征符号的纸币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是在宋朝年间于中国四川地区出现的交子。

在流通中,商品之所以能够交易成功,就需要货币这种一般等价物的存在。一般等价物是指,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可以直接和其他一切商品进行交换并表现其他商品价值的商品,它的出现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发展的必然结果。比如,在“2只羊=1把斧子”、“1把斧子=5捆柴”这样的价值等式中,处于等价形式上的斧子,已经起着“价值镜”的作用。有了这样的等价物作为参考,人们就不会用3只羊去换5捆柴了。

一般等价物在商品交换中有着两种基本作用。一是反映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发挥着价值尺度的作用;二是通过它来实现各种商品的交换,发挥着交易中介的作用。它的出现推动了商品交换的发展,促进了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的出现和发展。而到目前为止,货币则是一般等价物的终极体现。

经济学常识等价交换原则

等价交换原则,即商品价值等量交换的原则。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无论生产力发展到怎样的水平,只要交换过程存在,等价交换就是应该遵循的原则。这是因为,这一原则是商品价值维持其本质属性的必要保证,否则,商品的价值范畴就失去了意义。

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品交换过程,一般是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的。发生在不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换过程,等价交换原则往往遭到破坏。如果考虑到并非劳动成果的天然物品,和被少数人垄断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以及使用权也具有价值,甚至具有较高的价值;如果考虑到平等主体之间交换过程的协商性和自愿性(如果我们认为任何“合法”的交换过程都是一定程度的自愿的过程),那么我们就能明白,所谓“等价交换”,归根到底还是在平等主体之间达成的一个道德判断。即如果我们说一个交换过程是等价的,那就意味着:一方面,这个过程至少基本落实了基础道德的公平原则,另一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交换主体往往承认了基础道德的效率原则。不管怎样说,等价交换是商品交换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

没有被偷的30%价格

某商店有小偷光顾,第二天,店主对来查案的探员说:“感谢上帝,幸好强盗不是前天晚上而是昨晚来的。”

“这有什么不同?”探员问。

“昨天早上,我把全部商品降价30%,要是前天晚上来,我的损失可就大了。”

店主的意思是,由于自己的降价而少被偷走30%,真得是这样吗?当然不是。当商品尚未出售之前,店主的损失在于成本损失,而不会涉及利润损失;如果店主是某厂商的代理商,商品卖出才结账,在丢失之前厂商把批发价格提高了30%,店主的成本因此增加了30%,这时才真正多损失了30%的成本。

这里降低的30%是价格,而不是价值。店主之所以会犯这样的错误,就在于他根本混淆了价值与价格。价格在没有交易成功之前,只不过是一个货币符号。用古典经济学家的话来讲“只不过是蒙在实物经济之上的一层面纱”,不会影响到商品的价值。这就是经济学上所讲的“货币中性”。货币本身并没有价值,货币所体现的商品价值是价格。

在古典经济学看来,货币经济不过是覆盖于实务经济上的一层面纱,货币对实际经济过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由于“供给创造自己的需求”,货币只是实现商品交换的媒介,货币量的增减只会导致一般物价水平同方向、同比例地变化,而不会带动实际收入水平的变化,不会对实际经济活动如产出等产生任何影响,货币是中性的。

最直观的例子就是通货膨胀。假设过去你的收入是每月3000元,而50斤一袋的白面要30元;后来,你的收入增加到4500元每个月,但是你发现同样一袋白面的价格已经从原来的30元涨到了45元。此时你发现整个社会的价格水平都上涨了,但是实际的购买力并没有变化。货币的增多并没有给实际生活带来任何变化,依然只是一个交易的媒介,只不过面值越来越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