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日关系尚未正常化的民间外交时代,日本政府囿于“政经分离”原则,坚持与台湾的正式外交关系,拒绝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政治上“无所作为”的情况下,在经济上表现为某种程度上承认或支持民间贸易。于是,民间经贸往来,实际上成为中日关系中最重要的交流形式之一。作为民间贸易的主角,部分日本经济界人士,或基于对中日传统文化的认同,或基于对侵略战争历史的反省,或基于现实和未来中国市场经济利益的追求,或基于“以经促政”的政治意识取向,积极地开展了对华贸易,并且间接或直接参与了日方的对华决策的政治过程。这不仅推动了中日双边贸易的发展,促进了两国国民的相互认知和理解,也为中日邦交走向正常化发挥了“先导作用”。
一中日复交前的日本经济界
日本经济界(或曰财界),一般狭义上系指由大企业及实业家等组成的传统上的“经济四团体”,即经济团体联合会(“经团联”)、日本经营者团体联盟(“日经联”)、日本商工会议所(“日商”)和经济同友会(“同友会”)。2002年5月,前两者合并为“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仍简称“经团联”)后,成为“经济三团体”;广义上则指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日本所有的工矿企业和工商业团体。
中日复交之前,日本经济界的对华态度,因地区和行业不同而相异,并且随着时局变化而有所不同。相对而言,战前就与中国有着密切经济关系的大阪的关西财界,在对华关系上就表现出比较积极的态度,主张努力推进中日贸易;而在东京的中央财界,则因业内多数依赖美国、韩国和台湾等市场,故在对华贸易方面态度慎重。特别是,以美国为最大出口市场的钢铁业,以台湾、韩国和东南亚为主要市场的化肥行业,在中日贸易方面态度谨慎,顾虑较多。
田丽萍:《池田内阁的中国政策(二)——在封锁战略与对华积极论的夹缝之间》,[日]京都大学《法学论丛》,1996年第4期,第59—60页。
纵观邦交正常化之前20年间的中日贸易,从1950年代的贸易协定,到1960年代的友好贸易、备忘录贸易,推动中日贸易的主要力量是一些中小商社、企业或团体。
1.友好贸易下的日本经济界
如前所述,在池田内阁成立一个多月后的1960年8月27日,周恩来与来访的日中贸易促进会专务理事铃木一雄的会谈中提出了“中日贸易三原则”,即(1)缔结政府协定,使协定有所保证;(2)条件成熟时,可以签订民间合同;(3)对有特别困难的日本中小企业在贸易中可以特别照顾。《周恩来递交的铃木一雄与周恩来会谈记录(包括8月27日的贸易三原则)》,1960年9月10日。然而,在中日邦交尚未正常化的情况下,第一项的政府协定缺乏现实性,大企业参与的大宗贸易也不可能全面展开。
石川忠雄、中岛岭雄、池井优编:《战后史料中日关系》,[日]日本评论社,1970年版,第259—260页。
同年9月12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主席雷任民与日本社会党国会议员穗积七郎就贸易三原则的具体实施问题举行会谈,还提示了一个政治方面的问题,即如果交易方违反了中日贸易三原则,采取了敌视中国而非友好的态度,中国则有权取消与之有关的契约和合同。962年12月27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席南汉宸与日中贸易促进会理事长铃木一雄、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副会长宿古荣一、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关西本部专务理事木村一三签订了《友好贸易议定书》。议定书的第一项内容便是“双方再次表示支持中国政府提出的中日关系政治三原则、贸易三原则和政治、经济不可分的原则,并表示在坚持这些原则的基础上,继续为加强中日两国人民间的友好贸易关系和促进中日两国关系正常化而共同努力。……双方认为,中日两国人民间的友好贸易今后仍然是中日民间贸易的重要方式之一”。
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45—197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50页。
石川忠雄、中岛岭雄、池井优编:《战后史料中日关系》,[日]日本评论社,1970年版,第261页。1
这种在特殊历史条件下政治色彩浓厚的“友好贸易”方式,无形中限制了日方参与中日贸易的对象范围。中方将选择友好商社的事务委托给了日中贸易促进会、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中友好协会等团体和日本的友好人士,先经他们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推荐,然后经过该委员会核准并确定为友好商社之后,这些友好商社就可以直接同中国有关贸易公司联系,进行贸易商谈,签订贸易合同。于是,以友好贸易形式与中国进行贸易的,多是些中小商社。随着贸易规模的逐步扩大,如钢铁、机械、化学和食品等一些大企业也都分别通过建立替身公司或以委托友好商社代办业务的间接形式同中国开展贸易。
李恩民:《中日民间经济外交1945—1972》,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61页。
2.LT(MT)贸易下的日本经济界
中方主导的友好贸易,在池田首相看来是带有“分化”或“歧视”性质的贸易形式。于是,在池田的指示下,日方在“冈崎构想”“冈崎构想”的主要内容有:(1)日本的厂家和用户直接参与中日贸易;(2)要有3年或5年的长期综合性贸易计划等。的基础上,与中国签署了“LT贸易协定”。其最初目的就是针对友好贸易,要“搞垮友好商社体制,实现贸易的正常化,重建日中进出口行会”。“冈崎构想”的基本要点也是“日本的一般商社、厂家直接参加”。“LT贸易协定”的第三条表明:“根据本备忘录所进行的各项交易,由有关该交易的日本方面当事人同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签订个别合同。”结果LT贸易与友好贸易并行,成为推动中日贸易的“两个车轮”。由于LT贸易采取长期综合贸易以及分期付款的形式,这为日本部分大中型企业参与中日贸易提供了一定条件。大原总一郎的仓敷人造化纤公司成套设备出口,就是一个代表性的事例。
中国科科长·东西通商科科长:《关于中日贸易冈崎嘉平太的构想》,1962年8月1日,[日]外务省外交史料馆,CD号16,编号045983。
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45—197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46页。
在这种形势下,日本经济界整体对中国市场的关心程度也明显提高。1963年9月,经济界的综合调查机构日本经济调查协议会发表了题为“有关共产圈贸易”的报告。时任经团联副会长的植村甲午郎、日商副会长永野重雄负责的这个调查机构,强调了中日贸易悠久的历史关系,认为美国难以长期控制东西阵营间的贸易,主张应从自主的立场出发,积极推进中日贸易。《朝日新闻》,1963年9月26日,第1版。翌年4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席南汉宸访日时,植村甲午郎、木川田一隆、永野重雄和稻山嘉宽等财界的大人物都先后会见了南汉宸,表现出扩大中日贸易的意愿。
然而,由于吉田书简1960年代,经过中日双方的共同努力签订了具有半民间半官方性质的LT贸易协定,中日关系得到极大改善。这引起了台湾的极大担忧和不满,日本亲台势力也积极游说修复日台关系。在此背景下吉田茂访问台湾,促成第二次吉田书简,对LT贸易和中日关系产生了消极影响。的出台,日本成套设备出口受阻。加之佐藤政权上台,中国国内文化大革命展开,中日关系逐步恶化。受到政治形势的影响,为期5年的LT贸易,1968年3月变更为年度“备忘录贸易”,即“MT贸易”。在3月6日中日双方签署的《中日备忘录贸易会谈公报》中,“中国方面再次强调坚持中日关系的政治三原则和政治、经济不可分的原则。日本方面表示同意。双方认为,政治、经济不可分的原则,就是政治和经济是不可分割的,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政治关系的改善,才有助于经济关系的发展”。
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45—197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891页。
因此,在邦交正常化之前的1960年代以及1970年代初,中日贸易额整体逐渐增长的同时,而LT贸易所占的比重,包括其后的MT贸易的比重,却由1963年的63%,下降到1964年的37%、1967年的27%,1969年进一步降到10%。
日中经济协会编:《中日备忘录11年》,[日]日中经济协会,1975年版,第204页。友好贸易依旧成为双边贸易的主要形式。
3.贸易四原则与日本经济界
直到进入1970年代,特别是“尼克松冲击”之后,日本经济界才出现整体“转向”的动向。1969年11月,日美发表联合公报,佐藤表现出配合美国,积极介入亚洲局势的态度。1970年4月15日,周恩来在接见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等七团体代表荻原定司、木村一三等时,“关于今后中日贸易前景,指出:搞贸易,原则界限一定要能够分清。如果日本厂商声明支持佐藤插手台湾的政策,和美国一样走侵略台湾的道路,那就不能做生意;如果他们愿意同中国友好,不敌视中国,不侵占台湾,不支持美国复活日本军国主义,贸易还可以发展。”4月19日,周恩来在会见松村谦三、冈崎嘉平太等人时,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中日贸易四原则”,表示中国重视同日方发展贸易,但不帮助“日本帝国主义”,如果是下列四类公司,就不同它做买卖,即使签订合同,也要废除。即(1)帮助南朝鲜侵犯北朝鲜、帮助台湾进攻大陆的;(2)在南朝鲜、台湾有大量投资的;(3)助长美国侵略越南、老挝、柬埔寨的;(4)在日本的美国的子公司。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362、363页。
贸易四原则的提出,促使日本许多企业和商社“转向”,纷纷表示要与中国大陆发展贸易。友好贸易系统的商社、企业和贸易团体,首先对此表示支持。对华贸易依存程度较高的钢铁业和化肥行业中的一些企业也先后表明接受中国提出的贸易条件。中间派的日商岩井、住友商事、安宅产业和日绵实业等经过考虑后也加入了对华贸易的行列。一些大商社或大公司的替身公司也相继与总公司脱离关系,表示继续与中国开展贸易。慎重派的代表三菱商事、三井物产、丸红饭田和伊藤忠商事四大商社,经过多方接触与沟通,基本上也先后于中日复交前被指定为友好商社。详见黄大慧《日本对华政策与国内政治:中日复交政治过程分析》,当代世界出版社,2006年版,第119—126页。
进入1971年,经济同友会代表干事木川田一隆在新年贺词中,表明本年度的主要任务是打开中日关系,准备探讨向中国派遣代表团的具体政策。1971年9月17日,以大阪商工会议所会长佐伯勇为团长,囊括了关西财界五大经济团体的众多首脑人物的关西经济界代表团访问北京。同年11月13日,以经济同友会代表干事、东京电力董事长木川田一隆和日本商工会议所会长永野重雄为顾问,以日本专卖公社总裁东海林武雄为团长的东京经济代表团访华。经济界的对华接近,已成大势所趋。
1972年3月,伊藤忠商事总经理越后正一、住友商事总经理池田久分别率团访华。同年7月,时隔5年重新访日的孙平化,作为中国上海舞剧团团长,和廖承志办事处驻东京联络处新任首席代表肖向前,共同会见了三菱、三井、芙蓉、住友、三和、第一劝业银行等企业集团负责人。最后,还与经团联会长植村甲午郎、日本“财界四天王”之一的原日本开发银行总裁小林中、日本兴业银行顾问中山素平等人举行了会谈。8月17日,三菱银行行长田实涉、三菱商事总经理藤野忠次郎和三菱重工总经理古贺繁一组成的三菱集团访问北京。8月23日,以稻山嘉宽为团长的日本经济界访华团来访。中日复交已经近在咫尺。
二经济界代表人物的对华认识
日本经济界人数众多,企业或团体规模不等,各种人物身份与阅历亦不尽相同,因此不可能有完全相同或一致的对华认识。但总体而言,日本经济界的对华认识,出于追求经济利益这一基本的共同观点之外,因个人的认知取向或立足的侧重点不同,从历史、经济与政治的不同视角,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即开展中日贸易的动力或目的,是基于对中日传统文化的认同、对侵略战争历史的反省,还是立足于对中国资源与市场的洞察,或者是为了改善两国政治关系以推动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进程。当然,每个人的认识本不是那么“单纯”,实际上其中经济界不少人的对华认识中,亦不同程度地包含了上述的几种成分。其中需要指出的是,对侵略战争程度不同地抱有赎罪感,是这个时代一个明显的特征。
1.大原总一郎的赎罪历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