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佛的神化,以致形成对传统“业报”说的冲击。譬如它记阿菩萨结愿时,“承佛威神,自蒙高明力,乃令地六反震动”。令地震动本是菩萨结愿带给世界的一种反响,但其所以能够达到此等程度,则是“承佛神威”的结果;这种“神威”,具体化就是佛智慧发出的光明,所谓“高明力”。于是“放光”、“光明”就成了佛智慧的象征,人们蒙受这种光明,就可以承受佛的神威,去从事种种常人不可能实现的事业,诸如早期佛教所设想的“神通”之类,创造种种奇迹,发现种种不可思议境界。此处提到的就有“盲者得视,聋者得听”,“鬼神常随后护之”等。这样,在自作业自受果的业报说基础上,又增添了佛的神威“加被”与鬼神护佑的“外力”成分,从而极大地冲击了早期佛教的信仰体系。
第二,与此有关,所谓“以是色像学僧那”,“以是色像学僧那及无上正真道”。所谓“僧那”,亦称“僧那僧涅”,是“郑重誓愿”的音译;所谓“色像”,就是承佛威神、蒙佛光明、令地震动等可见的色相,以此作为自己立誓发愿、必然成就正觉的表征。据此推广,到处制造“色像”,即呈现为可视的种种佛教形象,从而促使佛教的色相化,这就成了大乘佛教的又一特色。
阿佛国的特色是“善快”。“善”指道德水平高,没有罪恶,没有恶浊;“快”指快乐,生活安定幸福。经中描述:那里的人民“想念安隐,好喜相爱敬”,“皆行善事”;“皆弃秽浊思想”,包括“人民不从淫欲之事”、“行法清净行”。那里的“地平正,生树木,无有高下,无有山陵溪谷”;气候“不大寒亦不大热,风徐起,甚香快”,而且可以“随意念”自行调剂;亦“无有日月光明所照,亦无有窈冥之处,亦无挂碍”。那里“无有三病:风,寒,气;无有恶色丑者,淫怒痴薄,无有牢狱拘闭,众邪异道;树木常有花果实,人民皆从树取五色衣被;人民所着衣香,饭食香美,无有绝时:随所念,食即自然在前”。“人民所卧处,以七宝为交露精舍……浴池有八味水,人民共用之,其水转相灌注”;“树以七宝作之(所发)声说,超过世间巧人鼓百种音乐”。那里的女人品德高洁,比玉女高“百倍千倍万倍亿倍”,绝“无女人之态”(指“恶色”、“恶舌”、“嫉妒”等)而“欲得珠玑璎珞者,便于树上取着之”。“妊身不疲极,无苦安隐,无臭处恶露”。总而言之,那里“无有王治,但有阿法王”;“人民无有治生者,亦无有贩卖往来者,人民但共同快乐,安定寂行……不著爱欲淫佚,以因缘自然爱乐”。
这个阿佛国,对于不能自食其力的佛弟子和诸菩萨,尤为理想。在那里,佛弟子辈再也不必担心“今日当于何食,近日谁当与我食?亦不行家家乞”。欲食时“饭食便办,满钵自然在前;即取食,食已,钵便自然去”。着衣也是如此,无需裁、缝、浣、染、作,“以佛威神所致,同共安乐自然生”。既无罪事,亦无“秽浊劫”,所以也无需受戒持戒;在那里既可致“四果”(指罗汉等),也能入泥洹,令“身灭不现”。同样道理,修菩萨道者,也可以如愿以偿地完成自己的菩萨道行,包括大慈大悲、菩萨的“八相成道”、“六度无极”,以及“无辟支佛意,无有弟子之行”等。
此类佛国净土的构想,蕴含有对本土现状的全面不满。在历史上,中国曾经是西方理想的国度。这种理想,我们在19世纪法国伟大思想家伏尔泰的著作中还可以看出若干端倪。《阿佛国经》把它的理想国安置在东方,这部经可能产生在什么地区,经文本身也流露出一点信息:它厌恶高山深谷的自然条件,它希望地上到处都是绿树成荫,它想象气候不要大寒大热,风也不要刮得那样剧烈,它甚至不喜欢强烈的阳光。沿着佛教发展的轨迹,对照这样的自然环境,我们很容易联想到地处世界高原的中亚地区,包括古代的安息、月氏、康居,以及犍陀罗和迦湿弥罗。就是说,这一地区的佛教僧侣,对中国曾经非常憧憬,这也可以说明,中国佛教为什么首先会从中亚地区传入。当然,这不是唯一的原因,但至少是原因之一,《洛阳伽蓝记》载有来自波斯国的菩提达摩对洛阳寺塔之宏伟庄严的赞叹和艳羡,可以略见一斑。此外,像《宝云经》等也把东方世界形容得十分美好,其名曰“莲花自在世界”,佛名“莲花眼如来”,完全是大乘菩萨的天下。
《阿佛国经》关于佛国的想象中,大篇幅地描述如何可以不劳动、不事生产、不经商买卖,意念所至,神威所被,即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着华衣美食的生活,这与后来大乘佛教以“五科教学”,特别是禅宗提倡“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精神,大相径庭。这原因,一方面与早期佛教轻薄生命、禁止生产谋生的陋习有关,另一方面则反映了当地劳动谋生的艰辛不易,和远旅经商的危险万端。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它表达了对妇女的特殊关怀和尊重,这在早期佛教里是没有的,尽管它依然厌恶性的问题。
最后,人民如何才能生到这样的理想国呢?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按阿菩萨的愿望去做。阿菩萨有什么样的愿望,你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满足什么愿望;他的愿望就是你的行动指南。简单讲,他愿他的国度中,人人行善,那你必须现在就事事行善;他的主要愿望是无有瞋恚,那你就得学会忍辱,不要生气发怒。按照阿菩萨的愿望一一去做,做者就是积累“福德”;“福德”积累多了,达到一定程度,死后就可以如愿以偿地往生阿佛国。
《阿佛国经》的结构,也可以代表一般大乘经的普遍形态,那就是增加了佛经崇拜的成分。早期《阿含》诸经的最后,大都记入会听法者“闻佛说法,欢喜奉行”,或“欢喜奉行,作礼而去”,本经不是这样,它要求“讽诵”、“受持”此经,或者书写,或者供养,使之广为流通,并认为,这样做就能产生无量功德,不但临终时可以获得阿佛的护念,如愿获得“无上正真道”,“生阿佛刹”,而且还能佑护“郡国县邑”,似乎比任何善事所积功德都要见效快、成果大。佛教经典之所以会自发流通,汩汩不断,这种经书崇拜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二、 东方净琉璃世界
东方还有其他许多净土,在中国流行起来,影响大的是“净琉璃世界”,它的主佛是“药师琉璃光如来”,略名“药师如来”、“药师佛”,亦称“大医王佛”。关于这一净土的经典,东晋的尸梨蜜多罗已介绍进来,至隋达磨笈多重新选本整理为《药师如来本愿经》(略称《药师经》),始大范围传播开来;唐玄奘重译,名《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此外,唐义净又译有《药师琉璃光七佛本愿功德经》(略称《药师七佛经》),将一个药师佛增为药师七佛,由一个净琉璃世界,增为七个,药师的“本愿”也随之而增加。
描述“净琉璃世界”的情状,并不是这类经籍的重点,所以只有寥寥的几句话,诸如“无女人形”,“离诸欲恶”,是“极乐国”等,与我们下边将谈的“西方净土”相似。它们所侧重的,是在密教里尤为盛行的药师佛崇拜。达磨笈多译本前有当时译经组织者慧炬的序,对该经的内容概括得十分精当,他说:(此经为)致福消灾之要法也……十二大愿,彰因行之弘远;七宝庄严,显果德之纯净。忆念称名,则众苦咸脱;祈请供养,则诸愿皆满。至于病士求救,应死更生;王者攘灾,转祸为福,信是消百怪之神符,除九横之妙术矣……所愿此经深意人人共解,彼佛名号处处遍闻;十二夜叉念佛恩而护国,七千眷属承经力以利民。帝祚遐永,群生安乐。在这里,不是用遥远的理想国鼓励人们行善积德,甚至不必行善积德,只要称念佛的名号或祈请供养,就可以得到充分的实际利益。于是向消灾祈福、护国祐民的道路挺进,就成了大乘佛教发展中的另一个重要方向。
《药师经》的思想核心,反映在药师为“菩萨”时的十二大愿上。这十二大愿,全是从现实问题出发,而且主要是为贫困者着想。且看:
第二愿:愿自身发光,明若日月,当有人处在“昏暗及夜,莫知方所,以我光故,随意所趋,作诸事业”。
第三愿:“令无量众生界受用无尽,莫令一人有所少乏”。
第六愿:“其身下劣,诸根不具,丑陋顽愚,聋盲跛臂,身挛背伛,白瘫癫狂,若夫有余种种身病,闻我名已,一切皆得诸根具足,身分成满”。
第七愿:“诸患逼切,无护无依,无有住处,远离一切资生、医药,又无亲属,贫穷可愍。此人若闻我名号,众患悉除,无诸痛恼,乃至究竟无上菩提”。
第十愿:“若有众生,种种王法系缚鞭打,牢狱应死,无量灾难,悲忧煎迫,身心受苦,此等众生,以我福力,皆得解脱一切苦恼”。
第十一愿:“饥火烧身,为求食故,作诸恶业;我与彼所,先以最妙色香味食饱足其身,后以法味毕竟安乐而建立之”。
第十二愿:“贫无衣服,寒热蚊虻日夜逼恼,我当施彼随用衣服,种种杂色,如其所好,亦以一切宝庄严具花鬘、涂像、鼓乐、众伎,随诸众生所须之具,皆令满足”。
应该说,这些愿望是非常善良的。佛教本以体察人生见长,但着重的多属生老病死等自然过程和自然现象,极少注意社会问题,尤其是贫困问题。《药师经》借净土的题目,将佛教的关怀转移到如此现实的人生问题上来,无疑是给大乘佛教以新的生机,使它的目光从上等种姓转向低等种姓,从社会的上层转向社会的下层,为自己的信仰找到了更深厚的土壤。它体察的贫困生活很细致,解决的方法也很实际,例如第十一愿,对因为饥寒所逼造成的犯罪,就给以很大的同情。它没有给这些饥寒交迫者定什么盗、杀等罪,而是首先解决他们的吃饭问题,然后才给他们说法,这使处于类似境况的人,无疑会感到温暖,哪怕仅是幻想的也好。
此处的“发愿”者,具体指的是菩萨行时的药师,即药师菩萨,但也是一切欲追随药师而行菩萨行者的楷模,凡药师信仰者,都应该依照他的愿望去做。因此,此经号召布施,赞叹施舍,特别诅咒那些“聚财护惜,不欲分施”的现象。经云:见乞者来,其心不喜,如割身肉。复有无量悭贪众生,自不受用,亦不欲与父母妻子,况奴婢、作使及余乞人。如此一来,信仰就不但是内心的,或仪轨形式的,而且是必须见诸社会行动上的。佛教之提倡救济和慈善事业,与这类教义的弘扬有直接的关系。至于某些解释者,于治“身病”之外重新强调佛教的功能在于治“心病”,恐怕是离开《药师经》的本义远了。
然而也正因为《药师经》把药师佛描绘成贫困的救济者,满足了贫困者的信仰需要,从而也使药师佛带上了一些上帝救世的色彩。随着佛教深入民众,以及民众的佛崇拜,尤其是佛的偶像崇拜,佛也开始由人生的觉者带上了救世主的色彩,原本主张“业报”的自力说,则掺进了命运要由“他力”支配的成分。这是对佛教原始宗教最大的变革,本经就颇典型地反映了这一变革。
本经要求刹利王等诚心供养药师如来,可以获得诸多利益,特别是避免对王者威胁最大的灾难,所谓“人民疾疫难,他方侵逼难,自界反逆难,星宿变怪难,日月薄蚀难,非时风雨难,过时不雨难”。
此时王者只要“赦诸系闭”(指大赦)同时供养药师佛,“王界即得安隐”。一般民众,常有异常死亡的,所谓“横死”,佛经概说为“九横”,称念和供养药师佛,也能避免。于是,传统佛教所说自作业、自受报,业报法则不可抗拒、不可逆转的基础教理,就完全失效了,只要念称佛名或供养诸佛,作业就可以不再受报。这一思想倾向与《阿佛国经》是一致的。
但在这类经里的佛,毕竟不同于上帝。佛可以在现实生活中起佑护和救助的作用,但不主宰地狱,不是犯罪的审判者,甚至也不是众生善恶行为的评判者。具体执掌赏善罚恶的是阎摩罗。阎摩罗,俗称“阎罗王”、“阎王”,在早期佛教里本属于“三界五道”之一,或置于地狱道,或置于恶鬼道;作为鬼魂之王,到了《阿含》的《天使经》等,已经让他担任起众生死后的最后审判者的角色。《药师经》的思想与此相应,在判决众生的一生善恶是非,决定他们未来的投生方向,以及贫富贵贱寿夭好丑等命运上,都由阎罗王说了算。《药师经》是这样说的:(若有众生)死相现前,目无所见,父母亲眷、朋友知识啼泣围绕。其人尸形卧在本处,阎摩使人引其神识置于阎摩法王之前;此人背后有同生神,随其所作,若罪若福,一切皆书,进持授与阎摩法王。时阎摩法王推问其人,算计所作,随善恶而处分之。这样看来,一经阎魔处分似乎再也无法更改了。但也可以例外:病人亲属及善知识等,“若能为此病人归依彼世尊药师琉璃光如来,如法供养,即得还复(指死而复生)。此人神识得回还时,如从梦觉,皆自忆知……具忆所有善恶业报。由自证故,及至失命,不造恶业。”
看来“业报”学说还在坚持,但增多了一个监督人们业行的“同生神”和一个判决果报的阎摩罗。义净译《药师七佛经》卷下也记载了“琰魔王簿录世间名籍”事,把审判的重点特别放在“不孝五逆、毁辱三宝、坏君臣法、破于禁戒”等方面。如此一来,孝亲忠君等一切世俗伦理,都直接进入了佛教的信仰领域。
三、 西方阿弥陀佛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