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百战奇略(中华国学百部)
9030500000067

第67章 火战

“原文”

凡战,若敌人近居草莽,营舍茅竹,积刍聚粮,天时燥旱,因风纵火以焚之,选精兵以击之,其军可破。法曰:行火必有因。

“今译”

凡是对敌作战,如果敌人宿营靠近荒草,并用茅竹构筑房屋,粮草又堆聚在一起,天气又干燥时,可根据风向放火焚烧,再派主力配合攻击,敌军就会被打败。兵法说:火攻一定要有条件。

“战例”

汉灵帝中平元年,皇甫嵩讨黄巾。汉将朱隽与波才战,败。波才遂围嵩于长社,依草结营。会大风,嵩敕军士束炬乘城,使锐卒间出围外,纵火大呼,城上举燎应之。嵩因鼓而奔其阵,波才军惊乱奔走。会帝遣曹操将兵适至,合战,大破之,斩首级万余。

“战例今译”

汉灵帝中平元年,皇甫嵩进攻黄巾军。汉朝将领朱隽与波才相遇,朱隽被击败。波才在长社包围了皇甫嵩。波才靠近草地扎营,当时正好有大风,皇甫嵩下令军士手持火把登城,又派精锐士兵冲出城外,纵火并大声呼喊,城上士兵也举起火把响应。皇甫嵩乘势击鼓奔向敌阵,波才军惊慌奔逃。这时正好又赶上灵帝派遣曹操领兵到来,两人合兵作战,彻底击败敌军,杀死1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