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伦理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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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3)

这是一个艰辛曲折的精神净化和心灵充实的历程。自我要在其中忍受许多痛苦和磨难,但没有这样一个自我规范的实践历程,自我人性的改善就只是一种虚幻的空想。关于这一点,古希腊的德谟克利特就说过:“和自己的心进行斗争是很艰难的,但这种斗争的胜利标志着你是深刻的人。”

其二,道德修养又是一种高度自觉的活动。人的道德修养是一个内心不断反省和反省基础上的自我提高。这个过程没有外在、异己的强制力量干涉,而是主体自身对自我的自觉约束和改造。没有道德主体高度的自觉性也就丧失了道德修养的全部可能性。

由于道德修养实质上是人性的一种改善或理想人性的造就,因而道德修养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历史上的伦理思想家都十分重视道德修养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伦理学的创始人亚里士多德便系统地阐述过他的道德修养理论。他曾将德性区分为理智的德性和道德的德性,并认为:“理智的德性,是由于训练而产生和增长的(所以必需时间和经验);道德的德性是习惯的结果。”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们还认真研究了有利于道德修养的社会环境和心理基础,并以此作为反对封建主义和教会专制的思想武器。18世纪的启蒙思想家更是认真探讨了教育与环境对人性自我改善的重要影响作用。重视道德修养同样是中国古代的思想史的一个基本的文化传承。譬如儒家文化中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就是高度重视道德上的自我修养,强调“修己以安人”(《论语·宪问》)。所以孔子对当时社会最为担忧的就是:“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论语·述而》)孟子系统地探讨了修身养性的重要性和可能性等问题,认为:

“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也因此,把“修身”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基,历来成为中国传统的圣贤之道。

道德修养的重要意义是由其改善人性这一实质决定了的。马克思甚至曾这样认为:“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这样一个人性的“不断改变”的历史,很重要的一个途径正是通过每一个个体自觉的道德修养来实现的。

2.“慎独”:道德修养方法和境界的统一

道德修养的目标是追求一种道德境界(moralstate)的生成。所谓的道德境界是指一种融合化和内在化了的道德知行统一状态。它包括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等内容以及以这种道德认知、情感、意志为基础的道德行为、道德习惯在其之中。如果把道德境界作一中国语境的理解,那实质上就是古代伦理学家所提出来的达到一种“慎独”的道德觉悟状态。为了达到这一“慎独”的道德觉悟,又必须要有“慎独”的道德修养方法。所以“慎独”是修养方法与修养境界的统一。

关于“慎独”的道德修养方法和境界,古人有如下一段着名的阐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礼记·中庸》)作者从人的天性出发,提出“修道”(即道德修养)的目标,进而提出了伦理教化和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固然有其抽象的唯心论色彩,但这里有两点思想是异常深刻的:其一,作为一种修养境界,“慎独”必须“须臾不离道”,即“慎独”不是外在强加的要求和规范,而是从人的“天命之性”中内化而来的,所以必须强调道德主体的自觉。其二,作为一种修养方法,“慎独”强调“戒慎”,尤其在“隐”与“微”处下功夫,那怕只有一个独处,行为主体也能高度自觉地规范自己。

所以“慎独”是一种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道德自觉和自由的方法和境界,是道德修养所要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但是,理想境界显然要凭借具体的修养方法才能够达到。从修养方法上考察,道德个体如下两方面的修养功夫是必须的:

其一,道德品质的培养。这是一个把社会道德要求具体化为自我品行的过程。由于道德品质是一定社会或特定集团的道德规范在自我个体身上的体现和凝结,所以道德品质通常以自我所崇尚的道德德目的方式具体表现出来。譬如中国古代的儒家伦理就把“仁、知、勇”三德目,称为“天下之达德”(《礼记·中庸》)。古希腊推崇的“四主德”,即勇敢、智慧、节制与公正则是对城邦公民的道德品质要求。英国18世纪思想家亚当·斯密也提出自制、谨慎、节朴、勤俭、奋发、仁爱、正义、大度、急公好义等道德品质是一个人所必须具备的思想,并且进而认为“仁爱”是女德,而“大度”则为男德,如此等等。道德品质的自我修养就是道德个体自觉地把特定的道德规范转化为内在品质的过程。

道德品质的修养在许多名人那里往往以自我人生信条的方式被遵循。

譬如富兰克林的十三则人生信条:1.节制:食不可过饱,饮不得过量。2.缄默:避免无聊闲扯,言谈必须对人有益。3.秩序:生活物品要放置有序,工作时间要合理安排。4.决心:要做之事就下决心去做,下决心做的事一定要完成。5.节俭:不得浪费,任何花费都要有益,不论是于人于己。6.勤勉:珍惜每一刻时间,去除一切不必要之举,勤做有益之事。7.真诚:不使用欺骗手段,考虑事情要公正合理,说话要依据真实情况。8.正义:不损人利己,履行应尽的义务。9.中庸:避免任何极端倾向,尽量克制报复心理。10清洁:身体、衣着和居所要力求清洁。11.平静:戒除不必要的烦恼。12.贞节:少行房事,决不使身体虚弱和生活贫乏,除非为了健康或后代的需要。13.谦逊:

以耶稣和苏格拉底为榜样。

道德品质的培养在道德修养中是最重要的,因为正是“善”的品质的不断培养才使人最终达到“积善成德”的理想境界。一个人如果连最基本的道德品质,譬如善良、正义、同情心等都不具备,他显然是无从造就道德上的理想境界的。

其二,精神境界的提高。所谓的精神境界是指道德个体在道德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一定觉悟水平、思想感情和品格情操的综合。因而精神境界和道德品质是相互关联的,道德主体自身一定的道德品质构成道德精神境界的基础,道德精神境界是道德品质的进一步升华。

冯友兰在其着作《新原人》中曾把人的精神境界分为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按照他的理解和规定,“自然境界”中之人,其行为特征是“顺习”的,“不识不知,顺自然之性”;处于“功利境界”的人,其行为特征是“为利”的即为自己的功名利禄,有时为自己的功名利禄也可能有利他人,但归根结底是为自我的;“道德境界”的人其行为特征是“行义”的,与“功利境界”以占有(“取”)为目的不同,“道德境界”以奉献(“与”)为目的;“天地境界”中的人,其行为特征是“事天”的,这是“与天地并存,与日月齐光”的圣人之境。这是人所能追求的最高精神境界。特别有意义的是,冯友兰先生还认为这四种境界,就其高低层次而言,表现为主体之“我”的一个不断向善的发展:“我”从天地间之一微不足道的存在物,发展到“与天地参”的崇高境界。这实质上也就是古人讲的“天人合一”的境界。

如果摈弃其中“天地境界”的神秘因素,而把这个境界理解为一种真、善、美理想人性造就的境界,那么应该承认冯友兰先生对人的精神境界的划分及阐述是有启迪意义的。事实上,从人的道德心灵历程中分析,人的精神境界确实表现了这样一个由自发到自觉、自由的过程。这也正是人从作为动物的存在“顺习”而走向理想人性“与天地参”的自我规范、自我修养从而自我实现、自我完善的过程。

基尔凯郭尔曾将人的存在模式(modes of existence)区分为三种境界,即审美的、伦理的和宗教的。他认为,在审美的境界中个人往往满足于当下的片刻享受,并完全受制于外部的偶然条件;在伦理的境界中,个体开始由外部制约走向自我决定和自我选择,个体性成为存在的主要特征;在宗教的境界里,上帝的命令成为个体行为的最高准则,这种命令同时是通过个体自身与上帝的沟通而领悟到的,它不是被动和受制的,而是一种主动自由的状态。因而他认为这是最值得追求的生存境界。道德修养的目的就是在精神境界中达到理想的目标。为了造就培养这样一种理想境界,从道德主体的人格知、情、意品性上讲,又只有凭藉着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的完善化才是可能的。“慎独”的理想境界本身就是知、情、意的高度自觉、自愿和自由的选择。因此道德修养中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的培养和造就,又同时可归结为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的修养提高:

其一,道德认知的修养。这是一个道德知识、观念和理论不断获得的过程。就行为主体而言,道德认知是指要形成正确的善恶观念。因为行为主体只有在认识上能区分善良与邪恶,才可能在实践中趋善避恶,择善而行。

道德认知的修养之所以重要,那是因为在道德生活实践中有许多现象的善恶是非界线往往很难轻易划清。譬如聪明与狡猾、慷慨与奢侈、俭朴与吝啬、勇敢与冒险、谨慎与胆怯、坚定与顽固、忍耐与屈服、信仰与迷信、敢于负责与独断专行、忠于职守与墨守成规、团结互助与互相包庇、尖锐批评与恶语伤人等等,只凭日常生活中的道德经验是无法明辨是非的。因而道德认知能力的高低就成为道德修养中十分重要的认识论前提。

其二,道德情感的修养。人的行为不仅受认知的支配,也受情感的驱使,甚至人的认知往往只有转化为一定的情感才能成为行动的促进机制。

道德情感的培养主要包括义务感、正义感、责任感、良心感、荣誉感和幸福感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对幸福的情感体验在道德情感中显得特别有意义。因为幸福感作为一种实现自己理想目标而引起的心理上的愉悦和满足,是道德修养所最终要追求的。在不同的幸福感驱使下,便会有不同道德境界的形成。为金钱而活着的商人,得到了金钱就是幸福;为功名而活着的政客,得到了名誉、地位就感到幸福;如此等等。显然,对幸福感的不同理解甚至直接决定了一个人道德境界的高低。历史唯物主义所要强调的当然是“善”的道德情感的培养。譬如幸福的情感培养就应如马克思理解的那样:“为最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经验赞扬他们是最幸福的人。”这是一种至善的幸福情感,和这种幸福感相联系的必然是崇高的道德境界的生成。

其三,道德意志的修养。道德意志通常被理解为主体在道德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克服困难、障碍,作出“善”的抉择的果断或坚韧品格。道德意志诚然以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为基础,但道德意志反过来又成为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付诸道德实践的主体心灵保证。人们常可以见到这样的情形发生:一个人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上已选择了某一“善”行,但由于意志不坚定而最终只能放弃;或者已付诸实践,但却因为意志的软弱而半途而废。

可见,道德意志的培养对道德修养而言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实际的道德生活中,一个具有坚强道德意志的人,在任何困难条件下都能够保持自己的德性和情操。这就如孟子描述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这样的崇高境界显然需要道德意志的笃信与持之以恒。

3.道德修养的环节:内省、立志和实践

如果把道德修养作一个动态的考察,那么道德修养实质上包括内省、立志和实践这样三个环节。这是道德主体从“内心做功”到“躬身践行”这样一个由知到行的动态发展过程。

中国古代伦理学曾非常注重内省的修养方法。所以孔子说:“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论语·颜渊》)孔子的学生曾子则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明代的王阳明在《传习录》中更是强调“省察克治”的功夫,等等。

内省的修养方法其意义在于向内做功,而这恰恰是道德修养的本性。

因为道德修养的理想境界是“慎独”,而没有内省的功夫,是不可能达到这样一个“至善”的道德境界的。但另一方面,如果仅仅只注重这种内省的修养方法又是片面的。这正如明代启蒙思想家李贽批评的那样:一味“内省”,“发明本心”,必然使人“平居无事,只能打躬作揖,终日匡坐同于泥塑”。

这一批评是深刻的。事实上,儒家内省的修养方法到了宋明理学时代,的确已被完全扭曲了。在“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教条规范下,内省变得极为虚伪,这就正如颜元在《朱子语类评》中所揭露的那样,“终日玩心于无形之表”、“相蒙相欺”、“以尽废天下之实”。

明代有一位儒家内省修养方法的笃信者黄绾,曾着文谈及他是如何内省而又总不能奏效的亲身经历,这可以说是对仅仅只注重内省方法所导致的片面性的一个最好的说明:“尝悔恨发奋、闭户书室,以至终夜不寐,终日不食,罚跪自击,无所不至。……又以册刻‘天理’与‘人欲’四字,分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