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至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问题2:国家对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作出怎样的安排?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患者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有条件的农村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使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村卫生室,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问题3:国家如何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答:国务院2009年3月16日所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指出:(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力争让群众少生病。
问题4:什么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城乡居民,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可从两个角度理解: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的角度看,意味着人人享有服务的权利是相同的;从服务的内容看,是根据居民的健康需要和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确定的,既有面向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健康教育等;也有面向个体的公共卫生服务,比如,疫苗接种、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等是针对特定年龄和性别的人群;艾滋病的“四免一关怀”、结核病、血吸虫病的防治等是针对患该种疾病的患者群;预防氟中毒等地方病的项目则是针对疾病流行地区的人群。这些都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是,具体到某个人,如果不属于这些人群,则不需得到这些服务。在这个意义上,均等化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得到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问题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是什么?
答: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是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使大家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终使老百姓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的目标可分为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近期目标是:从2009年起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增加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向城乡居民提供,到2011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建立,公共卫生服务在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中长期目标是到2020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趋于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进一步增加,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问题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国家根据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危险因素,按照干预措施的投入产出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家财力等来筛选确定的、主要通过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现阶段国家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疾病控制、预防接种、疫病监测与报告、妇女及生殖保健、儿童保健、老﹠
健、健康教育、健康信息的收集报告、健康危险因素的检测干预等内容。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应的操作性文件明确具体内容和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将适时调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卫生服务需要,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问题7:国家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国务院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规定,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方面,采取4条措施: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2009年开设中央电视台健康频道,中央和地方媒体均应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2)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从2009年开始开展以下项目:
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控制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4)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问题8:2009年7月,我国启动哪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答:2009年7月10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并部署9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医改实施方案,这些项目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是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如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二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孕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服务。
三是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为适龄儿童接种乙型肝炎、卡介苗、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问题9:2009年我国农民养老保险有什么新举措?
答:我国2009年推出“普惠式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并于10月1日前启动。这是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于2009年8月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的。胡晓义表示,随着试点的逐步推开,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
这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它意味着,中国政府首次对农民养老承担责任。
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新农保”与原来的“老农保”的不同,首先体现在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共有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
“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这意味着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
问题10:什么是“基本药物”?
答: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其中关于“基本药物”的解释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问题11: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原则是什么?
答:在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要求,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我国基本药物的品种(剂型)和数量。
问题1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确定后,会不会进行调整?
答: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管理。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情况,不断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与结构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必要时,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适时组织调整。
问题13:政府创办的医疗机构在给患者配国家基本药物时是否产生利润?
答: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