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贫富差距、建设和谐社会,扩大就业是最重要的路径,这就需要市场经济中的政府更好地发挥职能,在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上适当向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再就业培训,加速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建设方面倾斜,而不是为民营企业家充电支付学费。
它既是政府对广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关爱,也是在为全社会、为所有企业培养人力资源、储备发展能量。
一个对自身责任有着清醒认识的政府不该为亿万富翁“锦上添花”,而必须为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雪中送炭”,巨额的培训费为谁所用,是得认真掂量一番。
观点五:政府服务经济是有限度的。
平心而论,为草根商人量身定制培训班,是值得称道的。省政府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民营企业家提高竞争实力,体现出了政府部门极高的决策水平及服务意识。问题是,政府在服务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好一个“度”,说白了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拿上述事例来说,舆论为什么大哗?就在于政府出资为亿万富翁交学费。
众所周知,无论是国家财政还是地方财政目前都比较困难,各种生产生活设施、自然灾害等等还有诸多欠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最迫切需要的地方,力求“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为亿万富翁交学费,于情,亿万富翁并非交不起学费,真正交不起学费的是数以万计的贫困学生;于理,亿万富翁是在为自己“镀金”,他们凭什么就可以享受特殊待遇、免交学费?
对于省政府而言,为民营企业家创造学习机会,服务已经比较到位了。如果还想更好地服务经济,提高经济整体竞争能力的话,恐怕至少应该掌握适度原则和避嫌意识,把握好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真正位置。具体说来就是,政府可以维护民营企业家享受教育的权利,但不能帮他们背负交纳学费的义务。让亿万富翁们时刻生活在特殊环境中,恐怕也不利于公平、公正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更不利于消除社会和谐进程中的矛盾。
观点六:老总培训,政府凭啥埋单?
政府为“草根浙商”提供培训服务——理由似乎是很充分的。但是,“老总培训、政府埋单”的事实还是存在不少问题。
《劳动法》将劳动技能培训纳入劳动者应享有的福利待遇中,但市场机制好像总是偏爱“高端顾客”,富人的选择往往比穷人多得多。单就培训市场而言,以服务企业管理层为主要目标的培训项目层出不穷,打着各类旗号的专门培训机构总是使尽浑身解数。同时,另一部分劳动者却无时无刻不在忍受培训短缺之苦。据调查,1亿多进城民工的平均文化不够9年义务教育水平,专业教育经历更是几乎为零。他们迫切需要培训服务,但他们又是极易为市场所忽视的“低端顾客”,他们收入微薄,支付不起一般的培训费用,而培训机构根本没兴趣为他们提供价格低廉甚至是免费的培训服务。解决他们的培训问题,市场机制是靠不住的。
既然如此,政府就应该积极作为,以弥补市场的不足。从某种意义上讲,现阶段的民工培训是一种公共物品,政府至少应该承担主要供应者的责任。近年来,以培训民工为主旨的“阳光工程”已经启动,但由于昔日欠账太大和财政资金投入不足,能够享受“阳光”的民工依然为数有限。政府与市场不同,服务庇荫于所有公民,特别要关怀社会中的弱者。如此热衷于绚烂的“锦上添花”,不如多尽“雪中送炭”之责。
观点七:媚富的政府最可怕。
让人想不通的是短短12天的培训能学到什么?现在什么都流行速成,婚姻也许能速成,一个人的学识也能速成?俗话说:“不经一番风霜苦,哪得梅花扑鼻香。”这既是对大自然的感慨,更是对成功的人生和学识的十分恰当的比喻。知识是需要慢慢积累的,12天就能让这些“草根浙商”转变成“儒商”?
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亿万富翁清华学习,凭啥要政府“埋单”?培训班12天课时耗资42万元,这42万元可以让多少失学少年重进学堂?20万元可以建一座希望小学,42万元能建两座希望小学了。事实上,这点钱对于这些亿万富翁来说何足挂齿?人均1万4千元,只是这些亿万富翁身上的一根毛。政府何必要去替这些富豪埋单?办这种培训班是不是某些人的心血来潮?是不是某些人想要的政绩?事实上,政府给富豪埋单,更多的给人一种媚富的感觉。
人媚富失人格,政府媚富则失政格。浙江省人事厅这笔培训经费是从哪里来的?当然是从纳税人那里来的。拿纳税人的钱去媚富人,有失公允。这种媚富让人害怕。今天贫富差距有愈来愈大趋势,政府制定政策、具体办事时要更多地倾向穷人,这是社会公平的保证。这种拿普通纳税人的钱来替富人“埋单”,易伤民心,让人民对政府失望。
2.肯定说
观点一:要质疑的是富翁凭啥不能享受公款进修?
毫无疑问,认为政府不应出资送富翁进修的质疑者多数有点“仇富”心理,认为富翁那么有钱还要沾这点便宜,认为政府不应用纳税人的钱为富人埋单而“嫌贫爱富”。
但是对于浙江省政府通过一定公开条件选拔部分亿万富翁赴清华大学进修一事,有的认为,这些富翁完全有资格享受政府的公费进修,理由有三:第一,这些亿万富翁同样是纳税人,并且对于税收的贡献只可能比一般人多,而不是少。第二,由政府出资对富人培训,与政府出资对中低收入者和下岗失业工人培训一样,都是为了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素质,民营企业家同样需要提高工作素质和能力。第三,我们也要看到,中国民营企业家经营企业的能力存在缺陷。就浙江省来说,多数民营企业家文化素质都不太高,面对中国市场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他们有落伍的危险,特别是在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越来越深入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家无疑存在难以适应新形势的一面。此外,由于我国处于转型期以及其他原因,我国民营企业家与一般发达国家的企业家相比,我们的民营企业家每天要处理的事务太多,学习和补充新知识的时间明显不足。而政府通过一定公开办法选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参加高等级的进修和培训,带有一定的强制效应和示范效应,这绝对是好事。
其实,对当地经济做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甚至包括中央政府)都给予了很多奖励,与奖励政治地位(如当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各种名誉称号(如劳动模范、青年突击手等)、直接物质奖励(如别墅、小汽车等)相比,由政府出资送民营企业家参加适合进一步发展需要的培训更好,更具有实际意义,对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也更有好处。
尽管我们可能不应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提倡和推广这种做法,但对于浙江省的这一创新做法我们起码应该肯定,而不是一棍子打死,消灭在襁褓之中。
观点二:是培育地区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
联系到公职人员的公费出国、公费吃喝、公费旅游、公费培训等等“公费消费”现象,一想到私营老板也能“公费消费”了,这就更加激起普通公众的愤怒情绪和仇富心理了。那么,到底应该怎样认识和看待“公费培训私营老板”这一现象呢?这需要我们从提高地区和国家竞争优势的战略高度来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