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留学美国:我们的故事
8747500000062

第62章 何乐而不为/徐秋月(1)

徐秋月1988年毕业于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交通工程研究院,获硕士学位。1994年代表联合国发展国家总署,为中国培训工程师用计算机设计高速公路。1998年创立美国工程设计公司YXA。1999年曾任奥克兰市长办公室外办主任。2005年创办UCTC。

从加州政府预算出现问题以来,交通违规罚单的金额涨了三倍,警察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好像我每次驾车出行,都会有闪着一排鬼火的警车护驾。罚单吃得我饱了又饱,一年不吃饭也饿不死!

我在南加工作时,遇到长周末,就开车从洛杉矶回旧金山湾区的家。一次回家之前,有个纽约的朋友来洛杉矶看我,他在半月湾有会,我在奥克兰有会,我们回家兼开会,早早上路,两人边说边笑,开得飞快——五号公路,200多迈的直线,不开快车真是既耗油,又浪费公路的质量!突然警笛长鸣,一张罚单,超高速。没什么了不起,我们又回到原来的话题上,从北京聊到美国,从纽约聊到旧金山,从股票市场聊到出书、拍电影、写自传……突然,我又看到了后视镜里的不速之客,星期天,大清早,警察怎么这么勤快啊?我心里不是滋味,摇下了车窗,恳求道:“我们赶去开会,你们今天已经给了我一张ticket了,这张就免了吧,我们一定不再开过75迈了,我保证……”那顶大檐帽下一脸严肃:“Miss,我会打电话给下一个county的CHP(加州高速巡警),如果你今天再拿第三张罚单,你就不能开车了,我们要送你进监狱。”以后的几个小时,没了讲话的情绪,换我的朋友开车。因为车速太高,必须出庭。请假,来回开300多迈,住旅馆,交两张罚单的罚金,法官说:“……我知道你这辆车开100迈也没有感觉,可是我还是得给你开罚金……”那个trip叫我额外损失了两千美金,恨得咬牙切齿,至今难忘。

一天晚上从旧金山总领事家里的Party上出来。心情很好,一面开车,一面唱歌:“雁南飞,雁南飞……不等今日去,已盼春来归……”结果没有盼来应归的大雁,却在海湾大桥的尽头盼来了一位一身警服的“企鹅”:“今天晚上就有二十几名巡警在这桥上等着你这样开快车的主,没看见施工慢行的路标吗?”“啊?我只开了65迈啊!”“现在只能开45迈!没看新闻吗?”后来我才知道,不久以前,就在前面S形的施工暂行桥上,一辆大卡车由于速度过高,冲出弯道,撞破护栏而跌入大海,并引起了一场官司。

有个一起跳舞的朋友要我送他回家。路上警告我,我们这里只能开35迈,你要小心。半夜一点,警察应该在梦里吧,我想。哪知下了高速公路没有几分钟,“老朋友”就又来了。“我的车速枪上显示,你开了40迈……”半夜一点矣!大山里,四周黑黝黝,静悄悄,我真想骂人。那位朋友很不过意,坚持要陪我上法庭,要以我行善事,半夜送他回家为理由为我辩护,说不然她头昏,会开车撞死别人。不管这理由成不成立,我倒也想去试试,第一次,面对法官,有理没理也硬是说了:“Not guilty.”(我没罪)法官定了三个月后开庭的日子。开庭那天我忘了这件事,和朋友约好去他家唱歌,临行前,感觉这个日子在记忆里有点什么事,离开庭还有两个小时时,突然想起来了。“My god,today is my court date!”赶快打了一通电话,抱歉不能去唱歌了,又找到要为我辩护的那位朋友,要他一定准时赶到。

那个小法庭,只能坐大约150人,按规矩,只要那个警察不出席,我什么也不用说就赢了。我一排一排地看过去,只有三四个穿警服的人,我记不清那个“老朋友”长什么样子,看看哪个也不太像,心里暗自庆幸着!我的名字X打头,一般都排在最后才轮到我的案子。没想到法官第一个就叫我的名字。毫无准备,走上前去,站在那里面对法官,开始叙述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法官阻止了我:“你说你无罪,今天你有什么改变吗?”我当然说:“No.”法官又说:“那么你不要讲话,我又没问你。叫这位先生先讲。”这时我才注意到旁边站着一位没穿警服的警察,就是他,原来他来了!我的气又上来了。他的话讲得飞快,不到半分钟,就听见法官问我:“你同意他讲的吗?”“啊?他讲的什么,我连听都没听清楚。”法官笑了一下说:“他要撤诉。你有意见吗?”当然没意见,我有病啊?

我回头看见我的朋友满头大汗的刚刚赶到。出了法庭,礼貌地谢谢那位撤诉的警察,又好奇地问他:“你既然给我开了罚单,今天又是为什么呢?”他说:“我把你签字的那张单子给搞丢了。”原来是这样!欣喜中我给了他一个拥抱,哈哈大笑地说:“Thank you so much!”

我吃罚单的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没有想到的是,后来的罚单给我带来一段值得回忆的经历,真是“何乐而不为”啊!

几个月前,半夜12点,也是跳舞回来,右转弯上高速,街上寂静无人,右转专用道,没有停车的标牌,我想是可以不停车就拐弯的。就在我刚转过街角,头顶上像拍电影的镁光灯“啪”的一闪。心想不好,鬼警车虽然不在,鬼摄像机可没有放过我!美国的设备实在是好得不是地方。一个小小的信封里,寄来了我的大照,照片拍得还不错,就是我,赖也赖不掉。那一“啪”就替警察局赚了486美元的罚金。

气也没用,还得动动脑筋。我给法院写了一封信,对法官客气一番,以交通工程师的身份,建议改善那个街口的交通标志;最后言归正传,表示没有钱交罚款,要求法官免单。免是不可能的,不合法。法官判我为非营利机构做48小时的工,并寄来了附近非营利机构的联系地址。一看,有一个是“Vallejo Music Theater”,太好了,大不了去收门票,去带位,不但不交罚款还白看演出。马上写Email去联系,并说明我喜欢唱歌。很快有了回音,比想象的还好,联系人说他们正在准备一个音乐剧,演员都是volunteer,问我是否有兴趣?本因住得太远,哪个华人合唱团都去不了,这回不但不用交团费,不用每周过两个桥,来回开160多迈去练歌,就在家门口,和美国人的“艺术家们”一起,玩玩,唱唱,免去罚单,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说起来我也可以算是“老侨”了,来美二十六七年了。但讲到对美国文化的认识,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来美国旅游、观光、开会、考察、短期培训等等的走马观花就不用说了,他们的收获不过是拍照、shopping和一口袋回去之后不会再去翻的所谓“资料”,再就是Las Vegas灯红酒绿的繁华了。即使是在美国生活了多年的华人,由于语言、文化、机会等等的限制,也大多是生活在自己的圈子里,和美国社会没有真正的接触,即使是读了学位在美国人的公司里、政府里工作了许多年的,也是局限于业务上和生活中礼貌性的来往,在文化层次上很难说有什么深一些的感觉和认知。我基本上属于后者。

大多数的女性像水一样,对环境的切入和溶解是比男人要快得多的,作为单身女人,接触、了解的机会多了一些,又由于我以前参与的一些社会活动,我自认为,对美国人的了解,相对于大多数华人来说,还算是稍稍多一点点,深一些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