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说来,法官首先非常有礼貌地对我说我被释放了,他很抱歉绸布商的店员在急切地追赶小偷时竟然如此不慎重,把一个无辜的人当成了罪犯;说假如绸布商公正一些,后来并没有扣留我,他相信我是会原谅他们当初的那种冒犯行为的;然而他说自己无权对我作出任何补偿,只能公开谴责他们——他应该这样做;不过他认为我会遵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同时他也会命绸布商具结保证做好有关事宜。
但对于那个店员扰乱治安的事,法官说他会让我满意的,他要因此人攻击了警察和我将其送进新门监狱。
这样那个家伙便由于自己动武的行为被送进监狱,由店主交纳保释金,我们这才离开了。不过我还高兴地看到他们两人出去时众人在外面等着,并朝他们坐的马车发出嘿嘿的叫声,投掷石块和泥土。这时我回到了家里。
经过这场骚乱后我回家把情况告诉了女管家,她开始对我笑起来。“你干吗那么高兴?”我说。“这事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可笑。我混在那一帮讨厌的无赖当中确实惊慌了好一阵子。”“可笑!”女管家说。“孩子,我笑你是个多么幸运的家伙。唉,如果你把此事弄好了,就可以达成你有生以来最好的一笔交易。我向你保证,你除了从店员那里得到一些补偿外,还可以让绸布商支付你500英镑的损害赔偿金。”
对于这事我比她的想法更多,尤其因为我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了治安法官。我知道希克斯府——老贝利——的人大多知道我的名字,如果此案在这样的地方公开审理,我的名字受到调查,那么没有任何法庭会让一个有我这种名声的人获得多少损害赔偿金。但是我不得不正式提出诉讼,女管家因此为我找到一个十分可信的律师办理此事,他的工作相当不错,声誉也很好,所以她的话当然是对的——假如她聘请的是一个糟糕拙劣、没有名气的律师,我便无法从中获得什么好处。
我和这个律师见了面,把上述所有详细情况告诉他,他明确对我说自己毫不怀疑陪审团在此案子中会让对方支付一大笔损害赔偿金。因此他在掌握了充分的法律要点说明后便开始起诉,已被逮捕的绸布商交付了保释金。几天后绸布商和他的律师一起来找到我的律师,告诉我的律师他希望调停此事,说那一切都是不幸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发生的,说他的当事人——指我——舌头也很厉害,惹人恼火,把他们给激怒了,甚至在他们只是觉得我就是小偷时还嘲笑他们,诸如此类。
律师也为我尽力把事情处理好,他让他们相信我是个有钱的寡妇,能够让自己受到公正对待,也有很多朋友支持我;这些朋友都让我答应即使花1000英镑也要全力以赴提起诉讼,因为我受到的侮辱无法忍受。
不过他们让我的律师同意了如下条件:他保证不要对我进行煽动;如果我愿意调解,他就不要阻止,宁愿说服我讲和而不是引起争端,他们说这不会让他受到任何损失。他把这些都非常坦诚地告诉了我,说假如他们贿赂他我当然就会知道的。总的说来他很坦然地对我说,如果我愿意听从他的意见,那么他建议我与他们讲和,因为他们现在极度恐慌,与我讲和成了他们最大的心愿;他们知道如果让事情发展下去自己就会承担一切诉讼费;他也认为他们将会给予我的补偿远比任何陪审团在审判中能给予的都多。我问他认为他们可以给到多少,他说对于这个还无法说清,但下次见面时他会告诉我更多情况。
这以后又过了一些时间他们再次来了解他是否与我谈过。他说已经谈过了,并觉得我不像自己的某些朋友那么反对调解,他们对我所蒙受的耻辱感到憎恨,让我斗争下去;他说他们在暗中煽动我,促使我进行报复,或者如他们所说让自己受到公正对待。所以他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告诉他们自己会尽力说服我,但他应该能转告我他们有何提议。可他们声称说自己不能有任何提议,他们会因此受到指控;他则回答说由于同样的情况他也不能有任何建议,因为这会被当作是减少陪审团可能提出的损害赔偿金的借口。但经过一些谈判后,双方同意都不应该从当时或其它任何时候的商议中占取对方的便宜,他们极力达成某种协议,可是彼此的要求相距甚远,无法获得什么结果——我的代理律师要求对方支付500英镑和有关费用,而他们却提出给50英镑并且不支付有关费用。所以他们没有谈成,绸布商这时提出和我本人见一面,律师很乐意地答应了。
律师通知我穿一身好衣服去和对方见面,要显得气派一些,让绸布商看见我比他们那天抓住我时的那个样子还要优越。因此我根据自己在法官那里说过的话,另外穿了一身新的寡妇的丧服。我还在这种丧服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打扮自己,女管家又让我佩戴上一副漂亮的珍珠项链,它的后面还钳着一只金质小匣,那是她典当来的;我又戴了一只相当好的金表,使我看起来真是不错。我一直呆到确信他们到了为止,然后带上一个女佣乘上一辆马车赶到门口。
我走进屋子时绸布商吃了一惊。他站起来向我鞠躬,我只略为看他一下,便走过去在我的律师示意的地方坐下,因为那是他的家。片刻后绸布商说他都不再认识我了,开始讲一些恭维的话。我说我相信他最初没有认出我来,不然他就不会那样对待我了。
他说他为发生的事感到很抱歉,正是为了表明他愿意尽可能地作出补偿他便安排了这次见面;他希望我别把事情弄得太严重,那不仅会让他遭受巨大损失,而且会把他店里的生意给毁了——在那种情况下我也许可以得到满足,给他造成10倍的伤害,可我什么也得不到;不过他愿意尽自己最大努力公平地对待我,而不用让我们双方陷入诉讼的麻烦之中或支付其费用。
我说我很高兴听见他说话远比先前更像个有理智的男人;又说在多数冒犯侮辱他人的事件中如果人们能承认错误,此种行为的确被看作是足够的补偿,可是这件事做得太过分了,不能够就此算啦;我也不是要报复,也不想毁掉他或任何人,而是我所有的朋友至今一致不让我对自己的名声不问不管,不要补偿就想把此事调解了;被当作贼抓起来对于人的尊严是个严重的伤害,让人无法忍受;凡是认识我的人都不允许让我的名声受到那种对待,但由于我是个寡妇,对自己的事漠不关心,也许被看作是个那种不管自己名声的可怜人;而后来他又那样对我特别不好——这时我像前面一样把整个情况重述了一遍,说太让人恼火了,我简直没有耐心再讲下去。
这一切他都承认,真是变得相当谦卑。他提出补偿我100英镑并支付所有诉讼费,还说将送我一套很好的衣服。我则提出要300英镑,并要求把此事的详细情况在一般报纸上刊登出来。
这个条件他是决不会同意的。然而最后在我律师很好的调解下他答应支付150英镑,另外送我一套黑色的丝绸服;事实上也是在我律师要求下我答应了,并由绸布商支付我律师的费用,还招待了我们一顿不错的晚餐。
我去拿钱时把自己打扮得像个仪表威严的老女人,并带了女管家和一个衣着讲究的绅士——我们假称他在向我求婚,不过我叫他表哥,律师只是私下对他们暗示这位绅士在向寡妇求婚。
绸布商确实待我们很好,十分乐意地付了钱,这样他一共花了200英镑或更多。一切都谈好之后我们最后一次见了面,这时把那个店员的事提出来。绸布商极力为他求请,告诉我这个店员曾经有一家自己的店铺,生意不错,现在有一个老婆和几个孩子,非常贫穷,又说他没有什么可以用来赔偿的,只能跪着向我乞求原谅。既然从这个粗鲁无礼的家伙身上啥也弄不到,我对他也就毫无怨恨可言,他的谦卑对于我也不值一文,所以我想还不如显得慷慨大方一些,什么也不要他的。因此我对他说我并不希望把任何人搞垮,并在这个可怜人的恳求下原谅了他,说寻求报复有失我的身份。
我们吃晚饭时绸布商把那个不幸的家伙带进来承认错误,他那样做的时候十分谦卑,正如他侮辱人时极其高傲无礼一样。他是一个十足的卑鄙家伙,处境好时专横傲慢,冷酷无情,处境糟时卑躬屈膝,沮丧不堪。但我让他别那么担忧,告诉他我原谅他,说他可以走了,好象尽管我原谅了他可也不想看见他,。
假如我明白该洗手不干了的话,我此时的经济状况真是不错的,女管家常说我是英国干这一行最有钱的人。我也那么认为,当时自己有700英镑现金,此外还有衣物、戒子、一些餐具和两只金表,全都是偷来的——除了上面提到的事外我还干了无数的勾当。啊!假如我甚至现在能够通情达理地悔改,我便仍然有机会回想一下自己愚蠢的行为并作些补偿,但是我因给社会造成损害要作出补偿的事被抛在了后面,我不由自主地又到外面去——正如我现在所说的——这种欲望像我真正处于极度贫穷的境地不得不出去寻找生计时一样强烈。
与绸布商之间的事情调解好后不久,我出门穿了一身从未穿过的截然不同的衣服。我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女乞丐,衣服再粗劣可鄙不过了。我四处游荡,走到每扇门窗旁就往里面探望,处于那样的境况我确实很不自在,正如我把自己打扮成其它样子很不自在一般。我天生憎恶肮脏和破烂的东西,从小到大都爱整洁干净,否则不管怎样我都难以忍受,所以现在这身装束最让我感到不安。我立即对自己说这样做不行,这身衣服让每个人都会产生顾虑和担忧,我觉得人人看见我时都好象他们害怕我会靠近他们,唯恐我从他们身上偷走什么;或者他们害怕靠近我,唯恐从我身上沾染到什么。第一次我出去时整晚都在游荡,毫无收获,拖着一身打湿的衣服回家,精疲力竭。不过我第二晚再次出去,冒了一个小小的风险,差点让我付出高昂的代价。当时我站在一家酒店门口附近,这时一位绅士骑马来到门口并下了马,他想进酒店,叫一个酒保出来把马牵住。他在酒店里呆了很长时间,这时酒保听见店主叫他,心想主人会生气的。他看见我在旁边,对我叫道:“喂,女人,把这匹马牵一会儿,我要进去。那个先生出来时会给你点什么的。”“行。”我说,接过马,然后不慌不忙地把马牵走了,一直把它牵到女管家那里。
对于懂得马的人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收获,但对于一个可怜的小偷而言,这便是他偷到的最不知如何处理的东西。我回到家里时女管家大吃一惊,我们两人都不知道怎样处理那家伙。把它送到某个马厩去绝对不行,报上肯定要刊登出公告,马的模样会被描述出来,那样我们就不敢去取它了。
我们为这个不幸的冒险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把马送到一家客栈,并让一个杂务工送一张字条到那家酒店去,就说那位绅士在某个时间丢失的马被留在了某家客栈,可以去那儿领取;那个接过马的女人牵着它在街上走了一会儿后找不回去了,就把它留在了那儿。我们本来可以等到马的主人登出公告并给予报偿,但我们不想冒险去领它。
所以这既是一次盗窃又不是盗窃,因为从中既没损失什么又没得到什么,再说我也很反感穿着一身乞丐衣服出去。那样做一点效果都没有,另外我还觉得不吉祥,十分险恶。
我在穿着这身打扮期间遇到一帮人,在我交往过的人中从来没有像他们那样糟糕的,我对他们的行当有了一点了解。他们是些铸造假币的人,向我提出很好的发财路子,不过他们要我担当的角色最为危险。我正是指他们所谓的加工模具,而假如我被捉住则必死无疑,并且是在火刑柱上——瞧,也就是在火刑柱上被烧死。正因为如此,尽管我看起来像个乞丐,但他们却保证只要我愿意干就能得到大量金银。不错,假如我真是一个乞丐或者像当初那样绝望,我也许就同意了,因为对于生活无着的人而言死有什么关系呢?可我目前并非处于那种状况,至少我还用不着去冒那些可怕的风险。另外,我一想到在火刑柱上被烧死就恐惧得要死,好象血液都凉了,变得忧郁万分,以致想到此事必然就会不寒而栗。
这也使得我不再打扮成乞丐了,因为尽管我不喜欢那个提议,但我却没有告诉他们,而显得对它欣赏的样子,答应再见面。可我不敢再见他们了——如果见了他们又没同意,却给予了拒绝,尽管我极力保证会在世上保守秘密,他们也会杀了我,以免他们的事出差错,从而如他们所说使自己放心。至于是怎样的放心,那些为了防止危险可以去杀人的家伙心中是明白的、最能作出判断。
这件事和偷马的事都根本不是我预期的行当,对此我决定不再说什么——这样做并不困难。我的本行似乎在另一方面,虽然它也危险重重,但却对我更适合,即使遇到意外我也会有更多办法和机会逃跑。
那段时间还有人几次要我加入到一帮撬窃者当中,不过我也没心思去作那样的冒险,正如我不想铸造假币一样。我曾提出与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一起干,他们要做的是使用计谋钻到一座座房子里去。我本来很愿意去冒险,可他们已经有了3个人,又不想分开,我又不想有太多的人一起行动。所以我没有答应他们,结果他们为自己随后的行动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不过后来我遇见一个女人,她常告诉我自己在海滨冒险怎样成功,我便答应和她一起干,并且干得相当不错。一天我们来到圣凯瑟林的一些荷兰人当中,假装要买暗中运上岸来的物品。我到一座房子里去了两三次,我们看见大量的违禁物,我的同伙有一次弄走3块荷兰黑丝绸,卖了不少钱,我也分得一些。可是我自己去了那么多次却没找到机会下手,便放弃了,因为那些人看见我一次又一次地进去产生了怀疑。
这使我受到一点打击,我决心要采取什么行动,因我不习惯经常两手空空回去。所以第二天我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一下,漫步来到城市的另一端。我走过“斯特兰德交易所”,但无意在那儿做什么,这时我突然看见此处剧烈地喧闹起来。所有的人——店主和其他人——都站起来极力张望,原来竟然是某个女要人将来到交易所,人们说是女王。我紧靠在一家商店旁边,背对着柜台,好象要让人群过去。这时我的眼睛盯住一包织品,店主正把它拿给站在我旁边的一些女士看,可她和一个女店员却非常专注地望着谁要来了,看他们会进哪家店里;我则趁机将一纸包织品塞入衣袋内,随即离开。因此这个女帽销售商为自己渴望见到女王的行为付出了足够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