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档案信息的来源和内容构成与图书的来源和内容构成有较大区别,因此在著录、标引、检索等方面都各自采用不同的标准。但档案信息的内容构成非常复杂,在检索档案信息时,如果仅仅依靠档案本身提供的信息来源有时并不能很好地完成检索的任务,因此有时仍然要依靠查阅图书信息以弥补档案的不足。了解《中国图书分类法》的基本构成,有助于我们顺利查阅图书资料。
《中国图书分类法》(CHINESELIBRARYCLASSIFICATION,CLC)原名《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始编于1971年,先后出版了四版,1999年更名为《中国图书分类法》(简称《中图法》)。《中图法》将图书资料分为5个基本部类,22个基本大类(一级类),设置类目4万余条。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号码排序,用一个字母代表一个大类,按字母顺序反映大类次序,在字母后用数字作标记。
5个基本部类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性图书。基本大类及二级类目,每个部类下再按照拼音设基本大类,大类下再按照阿拉伯数字逐级细分,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完整结构。如:
第一部类: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类
基本大类A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
第二部类:哲学
基本大类B 哲学、宗教
第三部类:社会科学
基本大类C 社会科学总类
D 政治、法律
E 军事
……
K 历史、地理
第四部类:自然科学
基本大类N 自然科学总论
……
X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第五部类:综合性图书
基本大类Z 综合性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