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是,关于知觉过程如何依赖于人类思维的实验室研究,而不是依赖于机器对人类思维的模拟。这一观点的起源可远溯至亥姆霍兹时代。当时的传统看法是,知觉是从不完整的信息——包括另一类有意识的思想过程——中无意识推理出来的结果。其最卓著的倡导者是我们前面提到过的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欧文·罗克。他出版于1983年的《知觉逻辑》一书被1991年的“心理学年报”描述为“是对就观察者而言似乎需要智力活动才能得到的,对知觉效果的最全面和实验上最可行的解释”。
罗克是位杰出的知觉心理学家,但在其早年的大学生涯中,他一点也不杰出。事实上,他的所作所为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格格不入,可说是一个败家子。但在二战期间,他所在的部队受到敌机轰炸,他感到自己可能被炸死。“我发誓说,如果能够活着回去,我会在有生之年里做一点事情”。战后,他成为一个学业上顶尖的学生,并成为主攻物理学的研究生。但当其意识到自己可在心理学这门年轻的研究领域里找到更大的机会时,他当即转向心理学。
在社会研究新学院里,罗克深受格式塔学派的影响,成为其中一个热情的研究者。格式塔心理学中的组织和关系思维基本法则在他的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这些法则基本上描述的是自动过程,罗克慢慢相信,许多知觉现象只有通过诸如思维一样的心理过程才能得到解释。
在1957年进行的一项实验中,他开始产生一个想法。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他把一个方框倾斜,使其看上去像一颗钻石,然后再让观察者也倾斜。由于观察者仍然认定该方框是钻石形,罗克推断出,观察者一定是利用了视觉和内心线索来解释所看到的东西。罗克花费多年时间设计和进行了许多其他实验,主要以检测一个假设:知觉常常需要更高水平的过程,即高于发生在视皮层里的事件水平。这些研究最终导致其得出目前的论题,即“知觉是智力的,因为它基于类似于构成思维的那些操作”。
罗克说,的确,知觉也许就是思维之所以诞生的根源,也许就是原始有机体低水平的感觉过程与更复杂生命形式中的高水平认知过程之间的进化连接。他认为,如果眼睛看到的东西是意义模糊且对现实的变形表达,一些机制就得进化,进化至够对现实进行可靠和忠实的感知的地步。照他的话说,“智力操作也许就是为服务于知觉而进化出来的”。
这并不是说,所有的知觉都是类似于思维的。罗克特别使用瀑布错觉作为解释低水平神经形式的例子,但对他来说,有关运动知觉和其他形式知觉的大部分事实似乎都需要高水平的过程。无意识的推论,比如我们利用纹理梯度线索以感觉距离,是其中的一种。对这一解释的结果的描述是另外的一种。在由波林绘制的可用两种方式来理解的老巫婆与少妇图案中,人们看到的不仅是图像辨识的结果,而是如何对特别的曲线进行解释:是像鼻子,还是像脸?许多被知觉的形式或物体并不能立刻辨识;人们要通过这一进程才能辨识出事物究竟是什么样子。
知觉也常常可以解决这种或那种难题。人们很少认可知觉可以解决问题,但罗克已掌握大量证据——一些来自于他人的早期研究,一些来自于他自己的原创实验——它们显示,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寻找假说来解释所看到的东西,将这些假说与其他可能性进行比较,然后选择出似乎能解决问题或能使我们看到的物体产生意义的一个。这些过程通常发生在几分之一秒的时间之内。
例如:自亥姆霍兹时代以来,一个众所周知实验现象是,如果一条像波浪一样的曲线横向通过一个裂口,如下图所示:
大多数观察者首先看到一个小点在上下移动,但过一会儿之后,其中一些人会突然看到一条曲线以直角在裂口的前后移动。如何产生这些变化了的正确知觉呢?罗克发现,他们使用的一条提示是线条在通过裂口时不断变化的曲率;另一个提示是曲线的末尾,如果它可以为人们所看到的话。这些提示给思维提示了另一种假定——一条曲线正在平行地通过裂口,而不是一个小点点在上下移动。这个假定真还不错,思维很快就接受下来,认为这条线真的就是这个样子。
罗克是这样总结他的理论的:
在理论水平上,至少按照在此提供的理论,知觉和思维都包含着推理。在一些情况下,总结或规则可通过归纳在知觉中形成。这些规则接着为演绎所利用,作为推出结论的前提。某些情形下的知觉可概括为创造性的问题解决的结果,并在某种意X上寻求接踵雨至的具体解释的基础(或内部的解决方案)。知觉包含者决策,正如思想包含着决第一样。最后形成知觉经验的操作与构成思维的操作同属一种类型。
直接或生态知觉理论:吉布森及其追随者的直接或生态知觉理论不仅试图解释深度知觉,如我们前面已经说过的一样,而且还要解决总体的视知觉问题。吉布森的理论,即观察者在环境中的运动产生出连续变化的视觉排列,不仅是其深度知觉解释的中心,而且也是其对形状、大小、距离和运动知觉解释的中心。
吉布森于1979年在《视知觉的生态学方法》一书中阐述了自己的理论。他的阐述深奥晦涩,穷根究底,难以阅读,部分原因归咎于他所创制的诸多新词。该书在知觉心理学家那里所受到的欢迎程度也十分有限,因为它基本上否定了前人在知觉研究中所取得的几乎一切成果。吉布森的经典论调如下所示(摘自其去世后所发表的一篇文章):
一个世纪以来,人类在知觉的研究中所得出的结论微不足道,从感觉的研究中所获得的知识也不一致。我们没有足够的知觉理论,我们在寻找感觉的过程中所发现的东西无非为一连串混杂的错觉、生理好奇及肉体感觉。这些含义令人沮丧。在解决知觉的问题上,必须有一个全新的开始。
吉布森决定另起炉灶,其理由听上去也充分得十足:他先设问(跟科夫卡一样),“事物为何是其看上去的样子?”然后说:
我们何以知道自己在环境中所处的位置?我们何以知道自己是否运动?如果在运动,在向何处运动?我们何以知道事物的好处?我们何以知道如何做事?
为了正儿八经地重起炉灶,吉布森抛掉了大多数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在视知觉方面一向采用的基本假想。其中有:感觉是知觉的基础;来自外界的刺激会引起有机体的反应;有机体能够产生反应;大脑可处理、整合并解释信息;对视觉的正确研究从视网膜和大脑开始;光学运动是视觉系统必须加以抵消的东西;视网膜上的信息只是部分地再现了环境;知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推理,等等。吉布森可谓是一把新的扫帚。
对上述假设加以全盘扫荡之后,吉布森提出了自己的理论。在他的理论里,哲学多于实证,概念多于数据,一般人难以掌握。尽管如此,他还是通过实验达到了自己的结论;首先是运动知觉,然后是形状知觉,再后是其他现实世界特质的知觉。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第一线曙光来自于他的航天研究。如他所言:
我认为,比起通过进行对形状知觉进行的实验室标准实验来说,我们已了解更多关于物体的知觉。一方面,我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感觉,即从未有人在生活中其正看到过二维的东西,也就是说,某一物体的平面图片。人们看到的是一连串视点的转换。是无穷多的形状,它们可以某种方式确定物体具体的外形。
从这里开始,他不仅排斥掉所有以图片和错觉为基础的研究,而且排斥掉知觉是思维对视网膜上二维图片中的不完全信息所进行的解释的所有理论:
最后,我慢慢理解了图片形式的知觉与自然的知觉是如何不同的。前者是二手的知觉;后者是第一手的知觉。从图片中到达眼睛里的有框架的视觉排列,与到达眼睛中的来自自然界的视觉排列完全不同……眼睛z所以进化,是因为它们要看这个世界,而不是看一幅图片。自从我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不管是何种意义上的用途,我一概回避使用“视网膜图像”一词。
我们已在前面看到,吉布森得出结论说,光学排列包含着我们所需要的关于现实世界的所有信息。他承认,我们对这个世界的知识由于神经系统的特性而十分有限,但坚持认为,这些特性取决于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进化适应;我们已意识到我们需要感受的所有环境特征。进化在每种动物身上产生一种知觉系统,使其直接辨认对其有用的环境的特性——按吉布森的说法——“可利用性”,或指能够使该物种受益的任何环境特征。因此,事物看上去便是可食用的,或可饮用的,或可在上面行走的,或可在里面游走的……都与观察者的大小和生理装备相关。
简短地说,知觉不是对一种隐匿视网膜图像的解释过程,而是通过光学排列和光学流动进行的直接和真实的现实体验。对吉布森而言,这就是知觉的核心机制——而不是由胡贝尔和威塞尔所记录的神经现象(他认为他们所进行的研究是隔靴挠痒),也不是认知过程(他认为,认知过程是以错误和人为假设为基础的)。
直接知觉也是吉布森对贝克莱的回答。我们知道,世界就在那里,在我们之外独立地存在着;当我们在环境中运动时,我们以连续变化的形式看事物,体验事物的连续性、真实性及不依赖我们的客观实在性。所有动物都是如此。只有哲学家才去怀疑世界不是我们看上去的样子。吉布森的视知觉理论因而大胆地突破了人们对视觉的研究,从而进入哲学的认识论领域。
还不算完。在生命快要终结时,吉布森进而相信,知觉是全部心理学的支柱,而他的知觉理论可给这门科学的许多领域带来巨大的变化。像思维、意识、学习和驱力这些概念,都可为生态心理学所代替,因为生态心理学的基础是动物对地点、事件和物体里所存在的有用的、危险的属性的意识,是他们为实现其在现实世界里的欲求而对自己动作的有效组织和控制。
吉布森朝着这一至高无上的目标还能走多远,我们无法知道了。在《生态心理学》出版后两年,他与世长辞。尽管他有关视知觉,特别是光学流动的一些概念已部分地被纳入知识的体系,但这些知识及他的更为雄心勃勃的概念并没有给知觉研究带来一场革命,更不用说总体意义上的心理学了。
可惜的是,吉布森过于自负,过于固执己见了。他的光学流动概念具有相当的价值,但并没有成为他所认为的那样不可或缺。他的极端性格使其在心理学上所做出的贡献无法得到应有的礼遇。
所有这些给我们留下了,什么?
1991年,《心理学年报》对知觉问题的回顾为我们展示了所有的三种探索方法——神经生理学式、认知学式及吉布森式——认为三种共同存在的理论和知识体系彼此并不排斥。以刺激为基础的神经学方法、以人类思维为基础的认知方法和以光学流动为基础的直接方法全都描述了整体现实的不同部分。它们彼此并不冲突,而是互为弥补。
从这一视点出发,知觉似乎成为心理学知识体系中一个相对发达的领域,尽管其未解之谜尚有许多。对于这些有趣的问题,还有其他许多妙趣横生的答案。但这样的情景在现代心理学的其他研究领域里也比比皆是。未来是否产生一个包罗万象的综合理论,尚待时日进行证明。同时,我们知道,我们已在知觉问题上走了很远很远;我们更知道,等在前面的还有更多的未知。
§§§第十五章动机与情绪心理学家
§§§第一节基本问题
在春天的日子里,如果站在长岛海湾某个静静的河岸上,你可能有幸看到雌性麝鼠大声尖叫着拼命游动,雄性麝鼠则狂乱地划着水紧追其后(无一例外的情况是,他最终总能捉住她,或她让他捉住)。在春天荒芜的长岛海滩上,你还可看到雄海鸥在狂暴地驱赶雌海鸥,因为她不断地贴近他,想分享他正在啄食的蟹肉。但一周后,你可以看到他允许她叼走一块肉;再过一周,你会看到他正把一大块肉往她的嘴里喂。再过一两天,他则骑在她的身上,而她也默许着他的无礼。
就人们目前所知,这些动物从未问自己为何另一方会这么做,也不知自己为何会这么做。只有人类才问:“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也许,这是我们给自己所提出的最重要的问题,也是心理学中最基本的问题之一。
原始人对此给出了一系列答案:人类的行为取决于神灵、魔力及吃了特定动物的某一部分等等。在处于半原始状态的荷马时代,希腊人只是稍稍复杂了一点,认为神灵直接将观念和冲动植入了人的思想之中。公元前6世纪至5世纪的希腊哲学家却使这一认识产生了巨大的历史性飞跃:认为人类的行为取决于内部力量——肉体的感觉和思维。
然而,他们认为,这两种内部力量是互相矛盾的。比如柏拉图,他认为我们大都受到肉欲的控制,除非理智为我们指出更好的办式,除非意志能在两种力量之间维持平衡。激情——使我们受到被动驱动的欲望及情绪——是邪恶的,理智是有益的,这种观念在此后的许多个世纪里,一直主宰着西方思想中有关行为的概念,直接影响着一些价值观各不同的思想家,如基督教大弟子保罗及最伟大的理性主义者斯宾诺莎等。下面是保罗哀叹情绪的一段话:
我所欲之善,倒是不做;我所不欲之恶,反例去做。
因而,若我去做己所不欲,则非我所做,乃盘踞在我内中之邪恶所为。
于是,我发现一个法则,即在我欲为善之时,有恶与我同在。
我砍喜上帝依据内中之我所定之法则:
但我看到,我肢体中另有一个法则在与我心中的法则交战,将我掳去,使我依尉于肢体之犯罪法则。
——罗马书7:19—23
17世纪之后,斯宾诺莎对“人类枷锁”的分析是(见《伦理学》第四部
我把人类无法主宰或控制情绪的缺撼叫做枷锁,因为处在枷锁也即情绪控制之下的人不是其自己的主人,而是命运的奴隶,处于命运的魔力之下,常常受到胁道,追求最恶,尽管他看到有喾筝在前面。
尽管保罗和斯宾诺莎提倡以不同的办法控制情绪——保罗的拯救方式是通过对上帝荣耀的信仰,斯宾诺莎的是通过对理智和知识的运用——但两者均认为,在无法控制的情况下,情绪是引起人类邪恶的主要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