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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世家(26)

所杀发觉者百余人,国皆知之,莫敢夜行。所杀者子上书言。汉有司请诛,上不忍,废以为庶人,迁上庸,地入于汉,为大河郡。

山阳哀王定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为山阳王。九年卒,无子,国除,地入于汉,为山阳郡。

济阴哀王不识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为济阴王。一岁卒,无子,国除,地入于汉,为济阴郡。

太史公曰:梁孝王虽以亲爱之故,王膏腴之地,然会汉家隆盛,百姓殷富,故能植其财货,广宫室,车服拟于天子。然亦僭矣。

褚先生曰:臣为郎时,闻之于宫殿中老郎吏好事者称道之也。窃以为令梁孝王怨望,欲为不善者,事从中生。今太后,女主也,以爱少子故,欲令梁王为太子。大臣不时正言其不可状,阿意治小,私说意以受赏赐,非忠臣也。齐如魏其侯窦婴之正言也,何以有后祸?景帝与王燕见,侍太后饮,景帝曰:“千秋万岁之后传王。”太后喜悦。窦婴在前,据地言曰:“汉法之约,传子嫡孙,今帝何以得传弟,擅乱高帝约乎!”于是景帝默然无声。太后意不悦。

故成王与小弱弟立树下,取一桐叶以与之,曰:“吾用封汝。”周公闻之,进见曰:“天王封弟,甚善。”成王曰:“吾直与戏耳。”周公曰:“人主无过举,不当有戏言,言之必行之。”于是乃封小弟以应县。是后成王没齿不敢有戏言,言必行之。《孝经》曰:“非法不言,非道不行。”此圣人之法言也。今主上不宜出好言于梁王。梁王上有太后之重,骄蹇日久,数闻景帝好言,千秋万世之后传王,而实不行。

又诸侯王朝见天子,汉法凡当四见耳。始到,入小见;到正月朔旦,奉皮荐璧玉贺正月,法见;后三日,为王置酒,赐金钱财物;后二日,复入小见,辞去。凡留长安不过二十日。小见者,燕见于禁门内,饮于省中,非士人所得入也。今梁王西朝,因留,且半岁。入与人主同辇,出与同车。示风以大言而实不与,令出怨言,谋叛逆,乃随而忧之,不亦远乎!非大贤人,不知退让。今汉之仪法,朝见贺正月者,常一王与四侯俱朝见,十余岁一至。今梁王常比年入朝见,久留。鄙语曰“骄子不孝”,非恶言也。故诸侯王当为置良师傅,相忠言之士,如汲黯、韩长孺等,敢直言极谏,安得有患害!

盖闻梁王西入朝,谒窦太后,燕见,与景帝俱侍坐于太后前,语言私说。太后谓帝曰:“吾闻殷道亲亲,周道尊尊,其义一也。安车大驾,用梁孝王为寄。”景帝跪席举身曰:“诺。”罢酒出,帝召袁盎诸大臣通经术者曰:“太后言如是,何谓也?”皆对曰:“太后意欲立梁王为帝太子。”帝问其状,袁盎等曰:“殷道亲亲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质,质者法天,亲其所亲,故立弟。周道文,文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故立长子。周道,太子死,立嫡孙。殷道,太子死,立其弟。”帝曰:“于公何如?”皆对曰:“方今汉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当立子。故《春秋》所以非宋宣公。宋宣公死,不立子而与弟。弟受国死,复反之与兄之子。弟之子争之,以为我当代父后,即刺杀兄子。以故国乱,祸不绝。故《春秋》曰‘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臣请见大后白之。”袁盎等入见太后:“太后言欲立梁王,梁王即终,欲谁立?”太后曰:“吾复立帝子。”袁盎等以宋宣公不立正,生祸,祸乱后五世不绝,小不忍害大义状报太后。太后乃解说,即使梁王归就国。而梁王闻其义出于袁盎诸大臣所,怨望,使人来杀袁盎。袁盎顾之曰:“我所谓袁将军者也,公得毋误乎?”刺者曰:“是矣!”刺之,置其剑,剑著身。视其剑,新治。问长安中削厉工,工曰:“梁郎某子来治此剑。”以此知而发觉之,发使者捕逐之。独梁王所欲杀大臣十余人,文吏穷本之,谋反端颇见。太后不食,日夜泣不止。景帝甚忧之,问公卿大臣,大臣以为遣经术吏往治之,乃可解。于是遣田叔、吕季主往治之。此二人皆通经术,知大礼。来还,至霸昌厩,取火悉烧梁之反辞,但空手来对景帝。景帝曰:“何如?”对曰:“言梁王不知也。造为之者,独其幸臣羊胜、公孙诡之属为之耳。谨以伏诛死,梁王无恙也。”景帝喜悦,回:“急趋谒太后。”太后闻之,立起坐,餐,气平复。故曰,不通经术知古今之大礼,不可以为三公及左右近臣。少见之人,如从管中窥天也。

世家第二十九五宗

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为王,而母五人,同母者为宗亲,栗姬子曰荣、德、阏于。程姬子曰余、非、端。贾夫人子曰彭祖、胜。唐姬子曰发。王夫人兒姁子曰越、寄、乘、舜。

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河间王。好儒学,被服造次必于儒者。山东诸儒多从之游。

二十六年卒,子共王不害立。四年卒,子刚王基代立,十二年卒,子顷王授代立。

临江哀王阏于,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监江王。三年卒,无后,国除为郡。

临江闵王荣,以孝景前四年为皇太子,四岁废,用故太子为监江王。

四年,坐侵庙壖垣为宫,上征荣,荣行,祖于江陵北门。既已上车,轴折车废。江陵父老流涕窃言曰:“吾王不反矣!”荣至,诣中尉府薄。中尉郅都责讯王,王恐,自杀。葬蓝田。燕数万衔土置冢上,百娃怜之。

荣最长,死无后,国除,地入于汉,为南郡。

右三国本王皆栗姬之子也。

鲁共王余,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淮阳王。二年,吴楚反破后,以孝景前三年徙为鲁王。好治宫室苑囿狗马。季年好音,不喜辞辩。为人吃。

二十六年卒,子光代为王。初好音舆马;晚节啬,惟恐不足于财。

江都易王非,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汝南王。吴楚反时,非年十五,有材力,上书愿击吴。景帝赐非将军印,击吴。吴已破,二岁,徙为江都王,治吴故国,以军功赐天子旌旗。元光五年,匈奴大入汉为贼,非上书愿击匈奴,上不许。非好气力,治宫观,招四方豪桀,骄奢甚。

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为王。七年自杀。淮南、衡山谋反时,建颇闻其谋。自以为国近淮南,恐一日发,为所并,即阴作兵器,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载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悦易王宠美人淖姬,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及淮南事发,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建恐,因使人多持金钱,事绝其狱。而又信巫祝,使人祷祠妄言。建又尽与其姊弟奸。事既闻,汉公肆请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即讯王。王服所犯,遂自杀。国除,地入于汉,为广陵郡。

胶西于王端,以孝景前三年吴楚七国反破后,端用皇子为胶西王。端为人贼戾,又阴痿,一近妇人,病之数月。而有爱幸少年为郎。为郎者顷之与后宫乱,端禽灭之,及杀其子母。数犯上法,汉公卿数请诛端,天子为兄弟之故不忍,而端所为滋甚。有司再请削其国,去太半。端心愠,遂为无訾省。府库坏漏尽,腐财物以巨万计。终不得收徙。令吏毋得收租赋。端皆去卫,封其宫门,从一门出游。数变名姓,为布衣,之他郡国。

相、二千石往者,奉汉法以治,端辄求其罪告之,无罪者诈药杀之。所以设诈究变,强足以拒谏,智足以饰非。相、二千石从王治,则汉绳以法。

故胶西小国,而所杀伤二千石甚众。

立四十七年,卒,竟无男代后,国除,地入于汉,为胶西郡。

右三国本王皆程姬之子也。

赵王彭祖,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赵王遂反破后,彭祖王广川。四年,徙为赵王。十五年,孝景帝崩。彭祖为人巧佞卑谄,足恭而心刻深。好法律,持诡辩以中人。彭祖多内宠姬及子孙。相、二千石欲奉汉法以治,则害于王家。是以每相、二千石至,彭祖衣皂布衣,自行迎,除二千石舍,多设疑事以作动之,得二千石失言,中忌讳,辄书之。二千石欲治者,则以此迫劫;不听,乃上书告,乃污以奸利事。彭祖立五十余年,相、二千石无能满二岁,辄以罪去,大者死,小者刑,以故二千石莫敢治。而赵王擅权,使使即县为贾人榷会,入多于国经租税。以是赵王家多金钱,然所赐姬诸子,亦尽之矣。彭祖取故江都易王宠姬王建所盗与奸淖姬者为姬,甚爱之。

彭祖不好治宫室、祥,好为吏事。上书愿督国中盗贼。常夜从走卒行徼邯郸中。诸使过客以彭祖险陂,莫敢留邯郸。

其太子丹与其女及同产姊奸,与其客江充有隙。充告丹,丹以故废。赵更立太子。

中山靖王胜,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为中山王。十四年,孝景帝崩。胜为人乐酒好内,有子枝属百二十余人。常与兄赵王相非,曰:“兄为王,专代吏治事。王者当日听音乐声色。”赵王亦非之,曰:“中山王徒日淫,不佐天子拊循百姓,何以称为藩臣!”

立四十二年卒,子哀王昌立。一年卒,子昆侈代为中山王。

右二国本王皆贾夫人之子也。

长沙定王发,发之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辟,不愿进,而饰侍者唐儿使夜进。上醉不知,以为程姬而幸之,遂有身。已乃觉非程姬也。及生子,因命曰发。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长沙王。以其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

立二十七年卒,子康王庸立。二十八年,卒,子鲋立为长沙王。

右一国本王唐姬之子也。

广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

十二年卒,子齐立为王。齐有幸臣桑距。已而有罪,欲诛距,距亡,王因禽其宗族。距怨王,乃上书告王齐与同产奸。自是之后,王齐数上书告言汉公卿及幸臣所忠等。

胶东康王寄,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胶东王。二十八年卒。淮南王谋反时,寄微闻其事,私作楼车镞矢战守备,候淮南之起。及吏治淮南之事,辞出之,寄于上最亲,意伤之,发病而死,不敢置后,于是上闻,寄有长子者名贤,母无宠;少子名庆,母爱幸,寄常欲立之,为不次,因有过,遂无言。上怜之,乃以贤为胶东王奉康王嗣,而封庆于故衡山地,为六安王。

胶东王贤立十四年卒,谥为哀王。子庆为王。

六安王庆,以元狩二年用胶东康王子为六安王。

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为清河王。十二年卒,无后,国除,地入于汉,为清河郡。

常山宪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用皇子为常山王。舜最亲,景帝少子,骄息多淫,数犯禁,上常宽释之。立三十二年卒,太子勃代立为王。

初,宪王舜有所不爱姬生长男棁。棁以母无宠故,亦不得幸于王。王后惰生太子勃。王内多,所幸姬生子平、子商,王后希得幸。及宪王病甚,诸幸姬常侍病,故王后亦以妒娼不常侍病,辄归舍。医进药,太子勃不自尝药,又不留宿侍病。及王薨,王后、太子乃至。宪王雅不以长子棁为人数,及薨,又不分与财物。郎或说太子、王后,令诸子与长子棁共分财物,太子、王后不听。太子代立,又不收恤棁。棁怨王后、太子。汉使者视宪王丧,棁自言宪王病时,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太子勃私奸,饮酒,博戏,击筑,与女子载驰,环城过市,入牢视囚。天子遣大行骞验王后及问王勃,请逮勃所与奸诸证左,王又匿之。吏求捕勃大急,使人致击笞掠,擅出汉所疑囚者。有司请诛宪王后修及王勃。上以修素无行,使棁陷之罪,勃无良师傅,不忍诛。有司请废王后修,徙王勃以家属处房陵,上许之。

勃王数月,迁于房陵,国绝。月余,天子为最亲,乃诏有司曰:“常山宪王早夭,后妾不和,嫡孽诬争,陷于不义以灭国,朕甚闵焉。其封宪王子平三万户,为真定王,封子商三万户,为泅水王。”

真定王甲,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真定王。

泗水思王商,以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泗水王。十一年卒,子哀王安世立。十一年卒,无子。于是上怜泗水王绝,乃立安世弟贺为泗水王。

右四国本王皆王夫人兒姁子也。其后汉益封其支子为六安王、泗水王二国。凡兒姁子孙,于今为六王。

太史公曰:高祖时诸侯皆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其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

世家第三十王

“大司马臣去病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陛下过听,使臣去病待罪行间。宜专边塞之思虑,暴骸中野无以报,乃敢惟他议以干用事者,诚见陛下忧劳天下,哀怜百姓以自忘,亏膳贬乐,损郎员。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至今无号位师傅官。陛下恭让不恤,群臣私望,不敢越职而言。臣窃不胜犬马心,昧死愿陛下诏有司,因盛夏吉时定皇子位。唯陛下幸察。臣去病昧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三月乙亥,御史臣光守尚书令奏未央宫。制曰:“下御史。”

六年三月戊申朔,乙亥,御史臣光,守尚书令、丞非,下御史书到,言:“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汤、太常臣充、大行令臣息、太子少傅臣安行宗正事昧死上言:大司马去病上疏曰:‘陛下过听,使臣去病待罪行间。宜专边塞之思虑,暴骸中野无以报,乃敢惟他议以干用事者,诚见陛下忧劳天下,哀怜百姓以自忘,亏膳贬乐,损郎员。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至今无号位师傅官。陛下恭让不恤,群臣私望,不敢越职而言。臣窃不胜犬马心,昧死愿陛下诏有司,因盛夏吉时定皇子位。唯愿陛下幸察。’制曰‘下御史’。

臣谨与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贺等议:古者裂地立国,并建诸侯以承天子,所以尊宗庙重社稷也。今臣去病上疏,不忘其职,因以宣恩,乃道天子卑让自贬以劳天下,虑皇子未有号位。臣青翟、臣汤等宜奉义遵职,愚憧而不逮事。方今盛夏吉时,臣青翟、臣汤等昧死请立皇子臣闳、臣旦、臣胥为诸侯王。昧死请所立国名。”

制曰:“盖闻周封八百,姬姓并列,或子、男、附庸。《礼》‘支子不祭’。

云并建诸侯所以重社稷,朕无闻焉。且天非为君生民也。朕之不德,海内未洽,乃以未教成者强君连城,即股肱何劝?其更议以列侯家之。”

三月丙子,奏未央宫。“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汤昧死言:臣谨与列侯臣婴齐、中二千石二千石臣贺、谏大夫博士臣安等议曰:伏闻周封八百,姬姓并列,奉承天子。康叔以祖考显,而伯禽以周公立,咸为建国诸侯,以相傅为辅。百官奉宪,各遵其职,而国统备矣。窃以为并建诸侯所以重社稷者,四海诸侯各以其职奉贡祭。支子不得奉祭宗祖,礼也。封建使守藩国,帝王所以扶德施化。陛下奉承天统,明开圣绪,尊贤显功,兴灭继绝。续萧文终之后于赞阝,褒厉群臣平津侯等。昭六亲之序,明天施之属,使诸侯王封君得推私恩分子弟户邑,锡号尊建百有余国。而家皇子为列侯,则尊卑相逾,列位失序,不可以垂统于万世。臣请立臣闳、臣旦、臣胥为诸侯王。”三月丙子,奏未央宫。

制曰:“康叔亲属有十而独尊者,褒有德也。周公祭天命郊,故鲁有白牡、骍刚之牲。群公不毛,贤不肖差也。‘高山仰之,景行向之’,朕甚慕焉。所以抑未成,家以列侯可。”

四月戊寅,奏未央宫。“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汤昧死言:臣青翟等与列侯、吏二千石谏大夫、博士臣庆等议:昧死奏请立皇子为诸侯王。制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