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后的漫长发展中,土木结合的构筑方式,又契合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审美心理、政治意识、家族观念和文化心态。它适应了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的经济结构。从木材自身的属性来说,木材的弹张性、柔韧性、温和性等物理属性都具有别的材料所不可比拟的特性,而且传统建筑的立体构架以木结构为主,各种梁、柱、檐、椽等构件组成一个框架结构,在构架拼装等结体方面的优点也为人们提供了合理的物质基础。同时,土、木材料的储备也不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即可就地采取,建造的时间可长可短,房屋的规模可大可小,房间的形制也较为灵活。这样的构筑方式体现出方便、经济的特点,反映了浓厚的农业文化特色。在审美上,土木在质地上显得朴素、自然,可使建筑形象质感熟软,满足了中华民族崇尚优美的审美情趣,体现了人与自然的亲和关系。
着“礼的规范对建筑活动的介入,建筑又成为规定社会地位、等级名分的物化形式。比如《营造法式》有材分八等的记载,并规定一等材只可用于比如太和殿等显贵的建筑,这种建筑面阔为九至十一间;二等材只可用于面阔为五至七间的建筑;三等材用于三至五间的建筑;四等材用于三间殿身与五厅堂五间的建筑;五等材用于小三间殿身或大三间厅堂的建筑;六等材用于亭榭或小亭堂;七等材用于小殿之类;八等材只能出现于殿内藻井或小榭之类的建筑上。这简直就是土木写就的政治伦理。再如,作为主要形制的四合院建筑,外面都有界限分明的围墙,入口还要以照壁和影壁来作屏蔽,显现出内向防卫的心态,反映出小农经济自给自足、与外无涉的封闭特点,“农耕经济是一种和平自守的经济,由此派生的民族心理也是防守型的栙。它既满足了生活起居的居住功能,又以其主从有序、内外有别的空间布局,满足了长幼尊卑的政治功能。基于社会制度与建筑型制的同构对应,家庭日常生活所居住的四合院,也成为宫殿、宗庙、衙署、祠堂等建筑形制的同构体,它们实际上就是庭院布局的扩大化。“由子孝、妇从、父慈所建立起来的家庭关系,不过是民顺、臣忠、君仁的社会关系的缩影。在王朝统治时期,宗法家庭制度发挥了与国家结构的同构效应,大大加强了封建国家对个人的控制、管理作用。可以说,宗法家庭结构像细胞那样,保存了国家组织的信息。……正因为家庭是国家的同构体,使得旧王朝崩溃之时,保存了国家组织结构信息的家庭能够成为新王朝重建的第一块模版。栙家国的同构,就这样在政治组织结构和建筑型制上相互地影响和强化,并相辅相成,再加之传统建筑深受工官制度、匠艺师传、典籍流播的影响,形成了严谨的自律性,使得中国传统的建筑艺术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延传不衰,并愈趋精湛,即为中国古代坚持土木营构提供了又一根由。
中国传统建筑采用土木营构最深刻的根由,应是那种亘古自有的农业文化土壤所养育的华夏民族对现实生命的珍爱意识,是对大地(土)和植物(木)永存生命之气的钟爱与执著在审美心理上的反映。中华先民世代繁衍生息于“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的亚洲北温带地区,这里气候温暖湿润,土地肥沃,植被丰茂,在长期的农耕生活中,先民们逐渐意识到,植物的春华秋实,夏荣冬枯,死而复生,绵绵不绝,比起石头之类的“死物来,更富有生气和活力。这种对植物生命的感悟,使先民们萌发出对植物顽强生命力的崇拜意识。大自然各种现象的变幻无穷和神秘莫测,都会使他们战战兢兢,不知所措,由崇拜而生敬畏进而是顶礼膜拜。他们崇拜山川日月、大地草木等各种自然现象,寻求心灵上的安慰和精神上的寄托,而随处可见的树木,便被赋予了生命和灵魂,成为他们主要的崇拜对象。把木材作为建筑的基本材料,其实也是先民们集敬畏与崇拜于一体的审美感受的折射。关于这一点,我们从甲骨文“姓字的造型上可获得个中消息。甲骨文的“姓字,从造型上看,体现出女子对具有生命的草木的崇拜,“女字在甲骨文的造型上呈下跪之状,这是因为在先民的心目中,草木作为一种原始图腾与巫术符号,是生命的象征。先民以为,人之生殖首先关涉到女子,女子向“生命之树下跪,是祈求生殖的兴旺。《易经》有关于“其亡!其亡!系于苞桑的记载,生动形象地传达出先民们将血亲一族的兴亡寄托于桑树之荣枯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尹荣方在《龙为树神说——兼论龙之原型是松》中认为:“中国人传说中的龙,原是树神的化身。中国人对龙的崇拜,是树神崇拜的曲折反映,龙是树神,是植物之神。龙的原型是四季常青的‘松暞、‘柏暞(主要是松)一类乔木。栙可见,在原始先民看来,大地本身,虽不是生命本身,但它养育了万物,融入了生命的血液,因而是与生命紧紧维系在一起的,“他们把一切存在物和客体形态,一切现象都看成是渗透了一种不间断的、与他们在自己身上意识到的那种意志力相像的共同生命……这样一来,一切东西都是与人联系着和彼此联系着的了。此即《周易》所谓的“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大地“厚德载物、“含吐万物,《管子·水地篇》也讲:“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蔻也。这种对生命力的崇扬,可作为中国传统建筑长期进行土木营构的一个佐证。
但是,原始先民对生命力的崇拜,并没有发展到西方古代社会对宗教的迷狂程度,而是始终保持着一种清醒的理性精神。严格来说,中国是一个有信仰而无宗教的民族,或者说是一个“非宗教的民族。关于中国人对宗教这种天生的“淡泊,梁漱溟在《东方学术概观》中曾有精辟独到的见解:“社会秩序之建立,在世界各方一般地说无不从宗教迷信崇拜上开端,中国似乎亦难有例外。但中国人却是世界上唯一淡于宗教,远于宗教,可称‘非宗教的民族暞。栙然而,这种“淡于宗教所留下的历史空白必须得到填补,于是,伦理的出场便成为历史的必然。以伦理代宗教,伦理扮演“准宗教的角色,正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美学的基本品格之一。表现在建筑文化上,便是中国的宫殿、陵墓、坛庙、民居、寺观等建筑类型,无一不体现着一定的伦理文化主题。在儒家看来,建筑除具有实用性的功能之外,更是“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的重要手段。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考》中曾称:“都邑者,政治与文化之表征也。建筑与伦理这种强有力的结合,使建筑伦理化了,伦理也建筑化了。
自然,华夏先民也不满足于灾难深重的现实,但她并不将希望寄寓于彼岸的、来世的天国,祈求上帝的保佑,而是寄寓于此岸的、现世的人生,用对祖宗、君主的崇拜和服从,来代替对神的信奉。儒家不讲鬼神,只讲人,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活人的身上,“子不语怪力乱神、“敬鬼神而远之、“未知生,焉知死、“制天命而用之便是明证。即使是对死人的祭祀也是为了活人,使活人能够取法于死去的祖先。道家的正宗也不讲鬼神,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就明白地表明自然规律的不可违逆,故不强求人为,而应顺其自然,不乞求神灵。佛教自东汉入传中土,其小乘教义虽有此岸、彼岸之说,主张今世苦行,来世可登极乐的佛界,但却未能打入中国人的正统思想,倒是被中国文化强大的生命力所同化,而发展成为中国的佛学——禅宗。禅宗断然否认此岸与彼岸、人与佛的对立,而主张佛界就存在于人的现实世界当中,只要修身养性、净化心灵,人人都可成佛。不像印度人那样看待祖先如不死的、永恒的神一般,因相信他们的祖先在彼岸永生,故须为祖先建造地老天荒而不泯的石筑庙宇和墓塔,以便祭祀。这种对神的疏远和排斥,必然产生建筑不求原物长存的观念,使得中国人从来就没有把建筑看作是永恒的东西,建筑似乎也就没有必要用坚固耐久的石头来建造,而木筑却是极相适宜的。诚如梁思成先生所说:“古者中原为产木之区,中国建筑结构既以木材为主,宫室之寿命固乃限于木质结构之未能耐久,但更深究其故,实缘于不着意于原物长存之观念。盖中国自始即未如古埃及刻意求永久之不灭之工程,欲与人工与自然物体竞久存之实,且既安于新陈代谢之理,以自然生灭为定律;视建筑且如被服舆马,时得而更换之,未尝患原物之久暂,无使其永不残破之野心。栙这又可作为中国传统建筑长期热衷于进行土木营构的一个根由。
虽然,中国人也难免有尸体永存的奢望,但在文化主脉中,却从未有依赖物质而达永存的想法。李约瑟曾说:“为什么要试图支配后世呢?中国最大的园艺作家计无否说:人造之物诚能保存千年,但人在百年之后谁能生存。创造怡情悦性幽静舒适之境地,卜屋而居,此亦足矣。这就涉及中国人的永恒观问题。西方人以神为中心,把神庙和教堂视为最高等级的建筑,采用坚固耐久的石材来建造巨大的神庙和教堂,象征了神的永恒和不朽,永恒的神灵与永恒的建筑同在。这完全是基于一种对宗教的迷狂,人们也就乐意于长期地与石头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