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校园安全与危机处理
8208500000008

第8章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8)

有关专家调查,网上信息47%与色情有关,六成左右的青少年在网上无意中接触到黄色信息。还有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也在网上发布扰乱政治经济的黑色信息,蛊惑青少年。这种信息垃圾将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意识,污染青少年心灵,误导青少年行为。

④网络的隐蔽性,导致青少年不道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增多。

一方面,少数青少年浏览黄色和非法网站,利用虚假身份进行恶意交友、聊天。另一方面网络犯罪增多,例如传播病毒、黑客入侵、通过银行和信用卡盗窃、诈骗等。这些犯罪主体以青少年为主,大多数动机单纯,有的甚至是为了“好玩”、“过瘾”和“显示才华”。另外,有关网络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也给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可乘之机。

个别网吧经营者更是抓住中学生这一特点,包庇、纵容、支持他们登陆淫秽、暴力网站,使他们沉迷于网上不能自拔。一些中学生也因此入不敷出,直至走上偷盗、抢劫、强奸、杀人的犯罪道路。

⑤网络的诱惑性造成中学生“网络上瘾”、“网络孤独”等症状。

网络到处都是新鲜的事物,而且在不断地增加着。因此对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中学生有着无限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往往会导致中学生对网络的极度迷恋。由于他们心理素质不强,自制能力相对较弱,所以成为网络性心理障碍的多发群体。患者因为将网络世界当作现实生活,脱离时代,与他人没有共同语言,从而表现为孤独不安、情绪低落、思维迟钝、自我评价降低等症状,严重的甚至有自杀意念和行为。

(3)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互联网给青少年带来的负面影响已引起我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对于如何保护青少年在网上的合法权益这一问题,人们意见不一。有提出改进信息过滤技术,有主张加大执法力度,还有则强调教师和家长应承担更多的教育责任。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网络犯罪的法律,现在对于网络犯罪的处罚依据只是《刑法》、《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条款。由于没有系统化的专门法规,执法部门在实际操作中面临不少困难。即便是信息过滤产品,也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许多教师和家长缺乏必要的计算机和网络技能,对于这些过滤技术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国外的相关研究表明,仅仅依靠技术、法制或教育的某一方面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而基于三者有机整合的中国网络信息安全教育的行动不仅重要,而且十分迫切。

①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知识教育。要求中小学将网络安全知识纳入计算机教育课程,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②是加强校园网络文明宣传教育。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校会、班会、板报、征文等形式在学校展开网络安全的讨论,让学生自己发现其中的危害,自觉抵制不健康思潮,积极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掌握网络知识,遵守网络道德,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网络道德与网络安全教育。学校在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和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时,不仅要加强在教育、教学当中的应用,更要重视学生面对现代网络环境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上网意识,培养健康的网上人格。

③深入开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学生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引导青少年参与网上活动,完善自我教育。

④召开家长会,让家长了解网络的一些危害,提高家长的防范意识,请家长协助监督学生课余生活,并要求家长严格限制学生上网时间、访问站点,避免学生沉溺于游戏和接受不良信息。

⑤是加大对网吧的治理力度。把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定期联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加大对网吧整治和管理力度,延长学校网络教室开放时间,满足学生的上网要求,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另外政府应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出台专门针对网络犯罪的法律,以法治网。建立适合中学生的绿色网站,占领网络前沿。

学校要提高未成年人抵御有害信息的能力,要加强学校管理和安全文明校园建设,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注重价值观的教育和欣赏品位,评价水平的提高,增强中小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使学生能够学会正确的识别是非、真假、美丑,主动吸纳那些对自己身心发展有利的信息。要加强法制教育和网络责任感教育,使学生了解网络的积极作用,明确上网的目的,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诱惑,自觉规范网上行为。通过在校园网中提供丰富的学生所关心,所喜闻乐见,有利于他们学习和健康成长的信息,来拓展学生的视野,通过倡导学生共同参与校园文化的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他们有效的使用网络的能力。

网络交往安全

(1)网络交往的特点。

人类正在进入因特网时代。这场旷古未有的信息技术革命,引起了整个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变化。从人际交往关系来说,网络赋予人的社会交往及其关系、结构以新的内涵,从时间和空间上根本改变了传统的社会交往和人际沟通的方式,形成了许多独特的观念、准则。

网络提供了人际交往的特殊空间,正是这种特殊性,决定了网上人际交往不同于现实社会生活的新特点。把握这些新特点,有助于人们正确、健康地扩大交往空间,建立新的人际交往关系。相对于传统社会而言,网络人际交往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开放性与多元性。网络化的交往超越了时空限制,消除了“这里”和“那里”的界限,拓展了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使人际关系更具开放性。“电子社区”的诞生,使得居住在不同地方的人,都可以“在一起”交往和娱乐。同时,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必然会使人们的各种社会关系向多元化和复杂化方向发展。

自主性与随意性。网络中的每一个成员可以最大限度地参与信息的制造和传播,这就使网络成员几乎没有外在约束,而更多地具有自主性。同时,网络是基于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目的建立起来的,网民有权利决定自己干什么、怎么干,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网民必须“自己管理自己”,因此,有的人会在网上放纵自己、任意说谎、伤害他人,有的人甚至会扮演多种角色,在网上与他人进行虚假的交往,从而造成网上交往极大的随意性。

是间接性与广泛性。网络改变人际交往方式,突出的一点,就是它使人与人面对面、互动式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带有明显的间接性。这种间接性也决定了网络交流的广泛性。过去,时空局限一直是人们进行更广泛交往的主要障碍,而在网络社会,这一障碍已不复存在,只要你愿意,在网上可以与任何人直接“对话”。

非现实性与匿名性。网络社会的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的定义,已经突破了传统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的内涵。在网上,人们可以“匿名进入”,网民之间一般不发生面对面的直接接触,这就使得网络人际交往比较容易突破年龄、性别、相貌、健康状况、社会地位、身份、背景等传统因素的制约。部分网民在网上交际时,经常扮演与自己实际身份和性格特点相差十分悬殊甚至截然相反的虚拟角色。比如,五尺壮汉可以将自己伪装成妙龄少女,与其他网民共演爱情悲喜剧;一旦“坏了名声”,又可以很方便地改名换姓,以新的面目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网民往往会面临网上网下判若两人的角色差异和角色冲突,极易出现心理危机,甚至产生双重或多重人格障碍。

平等性。由于网络没有中心,没有直接的领导和管理结构,没有等级和特权,每个网民都有可能成为中心,因此,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交往趋于平等,个体的平等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进一步加强。人们可以利用网络所特有的交互功能,互相交流、制造和使用各种信息资源,进行人际沟通。尽管“数字鸿沟”仍然存在,许多“信息边远地区”的人们,根本没有机会参与到网络人际互动中来,但总体而言,平等性仍是网络人际关系的主要特征。

失范性。网络世界的发展,开拓了人际交往的新领域,也形成了相应的规范。除了一些技术性规则(如文件传输协议、互联协议等),网络行为同其它社会行为一样,也需要道德规范和原则,因此出现了一些基本的“乡规民约”,如电子函件使用的语言格式、在线交谈应有的礼仪等。但从现有情况看,大多数网络规则仅仅限于伦理道德,而用于约束网络人际交往具体行为的规范尚不健全,且缺乏可操作性和有效的控制手段。这就容易造成网络传播的无序和失范。事实上,网络社会充满竞争、冲突,时不时还会发生犯罪活动,这就需要有一定的社会道德、法律规范来调整网络人际关系,以维护正常的网络秩序。

人际情感的疏远。网络的全球性和发达的信息传递手段,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没有了空间障碍,同时也使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更加疏远。虽然网上虚拟交往可以帮助人们解脱一时的现实烦恼,找到一时的寄托,却不能真正满足活生生的人的情感需要,而有些人由于过分沉溺于虚拟的世界,往往会对现实生活产生更大的疏离感。

信任危机。网络虚拟化的人际交往方式,使得许多网民往往抱着游戏的心态参与网上交往,致使网上的信任危机甚于现实社会。与此同时,一些网民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时,又会采取“宁信机,不信人”的态度,沉溺于“虚拟时空”,不愿直面现实生活。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为人们带来便捷、高质量的社会生活,也会造成巨大的负面效应。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处理和调适网上人际关系?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综合考察科学技术与生产力、人与社会等各种因素,把克服技术负效应与克服人自身的局限同时并举。

首先,确立具有普遍意义的网络人际交往规范,既要保持网络运行的自由、通畅,又要防止交往者彼此之间的行为越轨,造成过度侵害;

其次,加强网络伦理建设,对网络技术给予更多的道德关怀,不应听任信息社会的道德无序;

第三,制定、完善维系网络人际交往秩序的相关法规,打击网络犯罪;

第四,加强对计算机介入的人际交流和人机协作的心理学研究,利用网络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第五,加强网络教育和控制,凸显网络所特有的合作和奉献精神;

第六,利用网络特有的“虚拟群体”环境,帮助网络参与者体验社会多重角色,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

(2)网络交往安全。

必须增强中小学生网上交友的自我保护意识,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网上非常流行的《网络十条安全规则》。

第一条:在网上,不要给出能确定身份的信息,包括:家庭地址、学校名称、家庭电话号码、密码、父母身份、家庭经济状况、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等信息。保护好自己的密码,甚至不要告诉你最好的朋友!如需要给出,一定要征询父母意见或好朋友的意见,没有他们的同意最好不要公布,如果公布要让父母或好朋友知道。不要把自己的地址、姓名、家庭住址、学校名称或电话号码等与提供给聊天室或公共讨论区等。

第二条:不要自己单独去与网上认识的朋友会面。如果认为非常有必要会面,须征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并且要父母或好朋友(年龄较大的朋友)陪同。地点要选在公共场所。当你单独在家时,不要允许网上认识的朋友来访问你。

第三条:如果遇到带有脏话、攻击性、淫秽、威胁、暴力、暗示、挑衅、威胁信息等使你感到不舒服的信件或信息,请不要回答或反驳。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应立即告诉自己的父母或监护人。

第四条:未经过父母或监护人的的同意,不要向别人提供自己的照片。

第五条:网上的朋友很有可能用的是假姓名、假年龄、假性别,可不要轻易上当!记住,任何人在网上都可以匿名或改变性别等。一个给你写信的“12岁女孩”可能是一个40岁的先生。

第六条:记住,你在网上读到的任何信息都可能不是真的。

第七条:凡是那些不良信息的网站,都不应该浏览;不健康的聊天室,都应该马上离开;如果不小心点击出了页面,应该马上关闭。

第八条:经常与父母沟通,让父母了解自己在网上的所作所为。如果父母实在对计算机或互联网不感兴趣,也要让自己的可靠的朋友了解,并能经常交流使用互联网的经验。

第九条:控制自己使用网络的时间。在不影响自己正常生活、学习的情况下使用网络。最好平时用较少的时间进行网络通信等,在节假日可集中使用。

第十条:切不可将网络(或电子游戏)当作一种精神寄托。尤其是在现实生活中受挫的青少年,不能只依靠网络来缓解压力或焦虑。应该在成年人或朋友的帮助下,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