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突出的是对美育内涵理解上的片面性。什么是美育?现在有多种回答,美育是“美感教育”,“情感教育”,“艺术教育”,“美的教育”等等,这些理解把美育内涵界定在较狭窄的范围内。认识上的局限性让人们很难把握住美育与美学,美育与教育的关系,最终也就无法确立美育的独立目标。我国对美育理论的阐述主要散见于教育学、部分思想教育课教材以及部分学术刊物中,教育学教材一般把美育作为一章来安排,把它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与德、智,体、劳相并列。从教育学科的体系组合来看,这种结构是合理的,但由于理论不系统,文字太简约,很难看出其理论的深刻性和内容的丰富性,就其份量而言远不能与德育、智育相提并论,因而,在教学中,美育往往处于次要的地位,有的教师甚至对此视而不见,概不讲述。部分大学思想修养课教材中虽然也有独立的章节,但强调的是人生与审美,突出趣味性与实用性。在国内的美学着作中,有的对美育只字不提,有的略作阐述也只局限于审美方面。由此可见美育理论的建设与现实需要还相距甚远。
现在对美育较为常见的表述是“美育即审美教育”。这种提法比较接近美育的本质和特点,但仍不能涵盖美育内容的所有方面,如美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因而不利于保证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文化地位,也就不利于培养学生全面的审美素质。现在有人提出“美育是美学方面的教育”,我们认为这个提法很有道理。因为“美学方面的教育”,“绝不是美学的某一个方面,而是所有方面。在总体上也包括一切美学知识方面,一切审美方面和一切艺术方面。”这就能够更好地阐明美育、美学和教育的内在联系,以及美育与审美、与艺术、与美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之间的关系。可惜,这种提法还未被教育理论工作者广泛采纳,未能形成教育实际工作者的共识。
由于对美育内涵理解的局限,现在关于美育功能的认识,美育途径的探索都还难以深入下去。
(2)美育师资的短缺与浪费形成美育怪圈。
师资问题是制约我国美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方面是美育师资数量和素质状况不理想,另一方面是具有一定素质的美育师资的断层问题十分突出。现在,我国小学教师队伍中,没有受过师范教育的民办教师在农村教师队伍中还占有较大比重,其中不少人既教语文、数学,也教音体美等其它课程,一个人“包打天下”,但其音乐、美术等美学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素质是很不尽人意的。农村中学,兼职教师任音乐、美术课的情况也相当普遍,从年龄结构上看,文革以前系统地受过师范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大部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现在起骨干作用的中年教师,他们上中小学时正值美作为资产阶级情调遭批判的时期,致使他们失去了很多接受美育的饥会,因此也就缺乏对学生进行美育的知识和能力。总的说来,如今美育师资是非常缺乏的。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一方面美育师资紧缺,另一方面很多艺术类毕业生到了中小学却不能从事自己的专业教学,学校为了升学压力都拼命把音、体、美课程压缩下去,有的农村中小学甚至根本不开音乐、美术课。目前艺术类教师中很大一部分人不安心于教学,而热衷于教学以外的一些活动(如搞第二职业等),或者跳槽,这种师资流失或隐性流失的现象也比较严重,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克服,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美育师资的短缺与浪费这个怪圈的形成,根源还在于人们对美育意义的认识有限,以及相应的政策滞后,措施不力。
(3)升学率重压下岌岌可危的美育地位。
反思我国学校教育中的不足之处,有人形象地概括为:“文革前只学课本,文革中只背语录,文革后只奔‘科举’”。这虽有几分夸张,但也切中要害。特别是现在,奔“科举”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就是片面追求升学率之风越演越烈。在如此重压之下,美育的地位就更加岌岌可危了。首先,美育课程在学校教学中得不到保证。以升学考试为指挥棒,有人把中考、高考科目称之为主科,升学不考但须会考的科目称之为副科,而音乐、美术、体育被称之为“小三门”或“小儿科”。现在很多省市已在中考中加试体育,“小儿科”就只剩下音乐和美术了。因此,作为学校美育重要手段的艺术教育,成为最薄弱的环节。其次,美育课程教学条件差。由于认识的不足和师资短缺,加上设备简陋,不少中小学的音乐、美术课完全成为一种摆设,领导、教师和学生都不重视,教学手段极其落后和简单。由于条件艰苦,又得不到理解和支持,任课教师也就缺乏提高教学质量的动力和信心。再次,一些重视美育的学校中存在着美育的智育化倾向。美育过程中,美学文化知识的传授无疑是十分重要的,由于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美育中也有在着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现象,教学中偏重于艺术类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忽视审美能力的提高和正确审美观的养成,这与美育的宗旨是有距离的。在艺术类师资的培养过程中还存在的另一种倾向是,偏重于把学生培养成具有一技(艺术技能)之长的人,而不够重视全面素质(特别是美学素质和品德修养)的培养,所以有的学生在校是高材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专业方面也不错,但就是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美育教师。
(4)狭隘的美育观是美育的瓶颈。
不少校长和教师都认为美育是美术课、音乐课老师的事,这是一种狭隘的美育观,这种认识主要源于“美育即艺术教育”。在凯洛夫的理论中也几乎把艺术教育当作美育的同义语来使用。艺术教育无疑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育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但是,美育比艺术教育要丰富、广泛得多,把美育限于艺术教育,就不利于非艺术方面(如自然美、崇高美、人生美等)的审美素质的培育。
狭隘的美育观必然影响着音乐、美术以外教师实施美育的自觉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学校美育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审美教育可以寓于所有学科的教学活动中,如数学学科中几何图形的美、思维过程的美;生物课、自然课中的自然美;语文课中的语言美、文学美等等。所以,作为一名教师、除了具有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外,还应具备必要的美学知识和审美修养,具有明确的美育意识,应自觉、主动地把美育贯穿于学科教学之中。此外,教师还应在日常行为中表现出自己美的修养和风范,以身教来达到潜移默化的美育效果。特别是中小学,学生有强烈的向师性,教师的动作、语言、衣着、板书都是学生模仿的对象。因此,万万不可忽视教师的榜样作用对学生的影响。学校美育的另一特征是,在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中充满着美育成分,如文体活动、团队活动、参观、郊游、劳技、社会实践等等,因此,美育需要全校教职工齐抓共管,而共管的前提是共识,只有形成“美育是大家的事,美育与丰富的教育教学活动相联系”的共识,才能开创美育的新局面。
(5)学校、家庭和社会美育的错位现象。
“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一体化是现代教育的客观要求,美育同样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形成合力。
学校美育以其目的性、计划性、组织性在学校教育中起着重要作用。就现实情况而言,能够按教育方针要求把握住美育方向,以马克思主义的审美观来指导教学,但同时也面临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问题。
家庭是美育的摇篮。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儿童时代错过的东西,到了少年时期就无法弥补,到了成年时明就更加无望了。这一规律涉及到孩子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特别是美育。”美育是早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对美育有着特殊的意义,父母对子女审美观的形成具有导向性和制约性。作为父母,应该当好孩子的第一位美育老师,因此,父母应当正确引导、为孩子设计一个美的环境、训练孩子发现美的眼睛和耳朵,塑造美的心灵。遗憾的是现实情况离这些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在我国,不少父母自身的文化知识和审美修养还不高,在这样的父母怀抱里就很难培养出美感丰富的孩子,因为不懂艺术的父母不可能在孩子心田播下艺术美的种子,知识贫乏的父母更难在他们与孩子之间架起美的桥梁。由于经济转轨给人们带来诸多的不适应,特别是市场经济建立的初期,人们的心理产生不平衡现象,捞足了的侍财气傲,目空一切,奢侈腐化;赔了本的满腹牢骚,怨天尤人,满口脏话;不少观望者也被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所感染;近年来社会上的一些传播媒介客观上给美育带来不少消极影响。许多内容不健康,格调低下的文艺作品和庸俗不堪的音像制品在严重地腐蚀着青少年。在不良的社会文化环境的消极影响下,致使一部分青少年审美情趣低下、美丑不分,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青少年审美素质的提高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任何一方面的消极或滞后,都会使美育事倍功半甚至前功尽弃。
美育走出困境的思考
美育要走出困境,必须在对美育现状进行透析的基础上,发现问题之所在,采取一些有力措施。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时间里,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加强美育理论的建设是美育上新台阶的基础。
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是人所共知的,当前美育发展的当务之急是理论建设。
首先是对美育概念的正确诠释。现在关于美育内涵、美育功能、审美的心理过程等等还存在多种说法,作为学术争鸣这是正常的,但如果对美育基本概念的认识长期处于一种模糊的状态之中,势必影响其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实践活动的目的性。
其次是美育理论体系的构建,这是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过去人们论述美育一般只有功能论和途径论两部分,显得没有根基。因此,从全息性的审美实际出发,按照现代美学和现代教育学的要求来构建美育的体系,美育也应该象德育一样引起人们对其基础理论体系研究的重视。最后是美育理论的宣传和普及,美育理论如果没有其忠实的实践者和爱好者,那只能是虚幻的空中楼阁。美育理论的宣传和普及应从大众的审美兴趣、美学知识和审美能力入手。当人们美育认识普遍提高,美学知识和审美能力成为大众的必需品之时,也是美育找到归宿之日。
(2)素质教育的真正落实是学校美育走上正轨的政策保证。
片面追求升学率客观上成为学校美育建康发展的拦路虎。现在国家教育决策上已提出,要从过去的升学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注重人才的全面发展,冷静地分析,由于国情所限,今后较长的时期内,中、高等教育还不能满足众多求学者的需要,追求升学率的状况也就难以彻底解决,目前的素质教育只能是既注重升学率,又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现在中考、高考加试体育或音美的做法或想法无疑只是一种应急措施,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素质教育,实质上也是供追求升学率来解决人才的片面发展问题,是治标而不是治本,因此,弄清素质教育实质,从政策法规上给予保障,使之真正落实,学校美育才能走上正轨。
(3)教师审美素质的提高和艺术类教师数量的增加是美育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
寓美育于各科教学之中应当是广大教师的共识。十年文革造成的师资断层,我们无须怨天尤人,而今天刚走出师范大门的广大教师审美素质依然先天不足,则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重视和加强师范院校的美育课程建设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当前应当着重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实和加强教育学、思想道德修养这两门课中的美育教学内容;二是开设选修课和系列专题讲座,加强课外美育活动;三是力争在师范院校开设美育必修课程。
艺术类师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国美育的发展水平,因此,一方面要充分挖掘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办学潜力,培养出更多更好的艺术类师资;另一方面又要消除艺术类师资流失与浪费的怪圈,充分发挥艺术类课程在我国学校美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以此带动学校美育的全面开展。
(4)学校、家庭、社会的互相配合可以给学校美育以强大的推动力。
显然,学校无力承担家庭和社会的教育责任,也无力对家庭和社会教育的负效应进行全面的补救。因此,家庭、社会必须与学校紧密配合,形成教育合力。
而现在家庭和社会中对美育的消极影响还十分严重,如何提高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美育的认识和美学修养,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此,国家应加强社会文化艺术行业的管理,净化文化市场,建立和完善艺术教育的法规,充分发挥国家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开展广泛的美育活动,调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文化艺术团体,为青少年提供充足的精神营养,现在不少有识之士正积极编写这方面的家长丛书和开办家长学校,这对提高家长的知识素养和教育能力无疑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今后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我们相信,当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之时,美育必将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