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德情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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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论行为的适度(1)

(第一篇)论适度感

(第一章)论同情

不论你认为人是多么自私,然而在他的天性里都明显地有着某些本性,使他关心他人的命运,使他需要他人的幸福,尽管他从他人的幸福中除了看了感觉愉快以外,得不到任何东西。属于这一类的天性就是怜悯或同情。它是当我们极其生动地看到或生动地想象到他人的痛苦时,我们所感受到的一种情感。我们时常由于看到他人的悲伤而悲伤,这是一个无需任何例证而十分明显的事实。因为这种情感像人类天性中所有的其他原始感情一样,它决不局限于有道德的和仁慈的人。尽管他们也可能感受得最深刻和最细腻。即使是最大的恶棍、最冷酷的罪犯也并不是全然没有一点同情心。

由于我们不可能对他人的感受有直接的体验,所以我们不能对他们的感受有所了解,但是我们可想象出处在类似情况下自己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尽管我们的弟兄在受酷刑,只要我们自己还是自由自在,我们的感官就绝不可能告诉我们他所受的痛苦。它们从来没有,也从来不可能使我们超越我们自身之外,所以也只有通过想象我们才能形成关于他的感觉的任何概念。那个官能除了向我们描绘如果我们处于他的境况时我们将会有怎样的感觉以外,再没有别的途径可以帮助我们;而我们的想象力所复制的仅仅是我们自己感官的印象,而不是他的感官的印象。通过想象力我们把我们自己置于他的境地,我们设想自己承受着所有同样的折磨,仿佛我们进入了他的体内,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他本人。由此而形成对他的感觉的某些概念,甚至于产生某种与它们相类似的感觉,虽然在程度上要差一点。当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他的痛苦时,当我们以这种方式接受了并使它们变成了我们自己的时候,他的痛苦最后就开始对我们起作用,于是当我们一想到他的感觉时我们就会战栗发抖。由于遭遇任何痛苦或不幸都会引起极度的悲伤,因而设想或想象我们自己处于一种痛苦或不幸必然会根据我们想象的逼真程度,激起某种程度的相同的情感。

这就是我们对他人的痛苦的同情的来源。正是通过在想象中与受伤害者变换位置,我们才能设想出他的感受或受到他的感受的影响。如果对这一点还有人认为不够明白的话,那么许多显而易见的观察都可以证实这一事实。当我们看见有人正准备对某人的大腿或手臂猛击一下时,我们会很自然地缩回或抽回我们的大腿或手臂;而且当那一猛击真的打下来时,我们会在某种程度上同样感觉得到并像那个受害者一样受到了伤害。当人群凝视着在一根松弛的绳子上跳舞的人时,他们会自然而然地像他们所见到的那样扭动自己的身子,来平衡他们的身体,而且感到如果他们处于那个跳舞的人的境地,他们自己也必然这样做。性格脆弱和体质孱弱的人常抱怨说,看见街上的乞丐暴露在外面的烂疮和溃疡,会很容易在自己身体的相应部位上感到痒痛或不舒服。因为他们对那些可怜人的痛苦所怀有的恐惧在他们身体上那些特定部位所产生的影响要比任何其他部位的大。因为那个恐惧来源于对他们自己将受到什么样的痛苦的设想,如果他们真的是他们现在所望着的那些可怜人的话;如果他们自己的那个部位真的是受到同样痛苦的影响的话,这种想象所产生的力量足以在他们孱弱的身体内产生他们所抱怨的那种痒痛或不舒服的感觉。而体格最强壮的人在望着别人溃疡了的眼睛时,他们也常会在自己的眼睛里感到一种疼痛,那都是出于同一理由。因为最强壮的人身上的那个器官(眼睛)比最虚弱的人的身上的任何其他部位都更加灵敏。

不仅仅是造成痛苦或悲伤的那些情况会唤起我们的同感,而且不论当事人对任何对象所产生的是什么激情,每一个细心的旁观者一想到他的处境心中就会升起相同的情感。我们对我们感兴趣的悲剧或罗曼史中的英雄的获释感到的喜悦,同我们对他们遭受的灾难所感到的悲伤同样真诚。而且我们对他们的苦的同情也至少不会比对他们的幸福的同情更加真实。我们同他们一道感激那些在困难中没有遗弃他们的忠实的朋友,同时我们也由衷地同他们一道愤恨那些伤害他们、遗弃他们或欺骗他们的背信弃义的叛徒。人的心理易受到各种激情的影响,旁观者的感情总是通过设身处地地想象受害人所应有的情感而与之相一致。

“怜悯”和“体恤”是我们专门用来表示对他人的悲伤的同感的两个字眼。同情,也许其原意与它们相同,不过现在却极其恰当地被用来表示我们对任何激情的同感。

在某些场合,似乎只要看到别人的某种情绪就可能产生同情。在某些场合,激情仿佛可以从一个人传染到另一个人。它是那么迅速,甚至还来不及知道到底是什么激起了当事人的这种激情。比方说,强烈地表现在任何一个人脸上和手势上的悲伤和喜悦立即可以使旁观者产生某种程度的类似的痛苦或欢乐的情绪。一张笑脸对于每一个见到他的人来说都是令人愉快的对象;另一方面,一副忧愁的面孔则是一个令人伤感的对象。

不过,这一点并不是绝对的,或者说对任何一种激情都是这样。有些激情,它们的表露就不能激起任何的同情,在我们了解那些激情产生的原因之后,它们反而使我们见了就感到厌恶和反感。一个发怒的人狂怒的举动可能激起我们对他的反感比对他的敌人的反感还要大些。由于我们不了解他发怒的原因,我们就不能深切感受他的心情,也不能理解激起他大怒的那种情感。但是,我们却明白地看到了他发怒的对方的那些人的情况以及这个狂怒者可能带给他们的伤害,所以我们很容易同情他们的恐惧或愤恨,并且立即打算参加反对那个发怒的人以保护看来处于极端危险境地的他们。

如果说悲伤和喜悦的表情本身可以激起我们某种程度的同感,那是因为那些表露使我们联想到我们所看到的那个人遇到了某种厄运或好运,只因这么一个念头这些激情就足以对我们产生某些微弱的影响。悲伤和喜悦的效果只停留在感受到这些情绪的人的本身,它们的表露不像愤恨的表露那样能使我们联想起与我们有关的任何人以及与当事人的利益相反的人。因而好运和厄运的一般概念可以引起我们对当事人的某种关怀,但是有关狂怒的一般概念却不能激起我们对被触怒的人的同情。看来,天性教导我们更多的是不予同情这种激情,而且在弄清原委之前,总是倾向于加以反对。

甚至我们对于别人的悲伤或喜悦的同情,在我们弄清其原委之前,也经常是不完全的。只表示受害人极度痛苦的一般的悲痛也只能引起一种好奇心,使我们想去了解他的境况。它伴随着某种给予同情的意愿,而不是那种非常敏感的真正的同情。我们要问的第一个问题是,你出了什么事?在这个问题得到答复以后,虽然出于对他的不幸的一种模糊概念,我们会感到不安。而且更多的还是出于我们自己对折磨自己的猜想:他出了什么事。所以我们的同情感仍然并不十分强烈。

所以,同情与其说是产生于见到了某种激情,还不如说是产生于引起那种激情的境况。我们有时候会对别人产生一种激情,而他自己却似乎全然没有。这是因为那种激情是当我们把自己放在他的地位时,根据想象而在我们心胸中所产生的,而不是在他的心胸中从现实中产生的。我们为别人的无耻和粗鲁感到羞愧,而他自己却显得完全没有行为失当的感觉。这是因为如果我们有了那么荒唐的举动,我们会不得不感到窘迫。

在人类面临的所有毁灭性的灾难中,丧失理智对于那些还保有起码的人性的人们来说,看来是最可怕的灾难了。他们看待人类“不幸”的那个最后阶段,比对任何其他的人怀着更大的同情。然而那个可怜的不幸者,他身处其境,也许在又笑又唱,全然意识不到自己的不幸。因此,许多人在看到这样一个不幸的人时所感受的痛苦并不可能是那个不幸者的任何情感的反映。旁观者的怜悯必然是全然产生于这样一种考虑:如果他一旦沦于这样一个不幸的境地而且可能用他现有的理智和判断力来看待这种不幸时,他将有什么感觉?当然那是不可能的。

当一个母亲听到她的婴儿在受到疾病的煎熬而又说不出他的感觉所发出的呻吟时,她的痛苦是什么样子呢?在她的心里孩子是痛苦到了极点,她把她自己的那种无助的意识,把对孩子疾病的不可预料的后果的恐惧联系了起来,所有这一切就为她的悲伤构成了对痛苦和不幸的一个最全面的形象。然而,孩子只感到眼前的不适,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至于将来孩子会怎样,是完全可以放心的。正是孩子的没有思想和缺乏远见使得孩子对恐惧和焦急有一种解毒剂。而人们心灵中的痛苦,当它毫无例外地一旦成熟,理智和哲学都将无力抗拒它。

我们甚至同情死者,而忽视他们处境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东西,即等待着他们的可怕的未来。因为我们主要是受到那些刺激我们感官而对他们的幸福并无影响的条件所感动。我们认为他们被夺去了阳光,被隔绝在生活和交往之外,躺在冰冷的坟墓里,成为腐烂的牺牲品和蛆虫,在这个世上不再有人想起他们,而且在很短的时间内他们几乎就会从他们最亲密的朋友和亲戚的关爱甚至记忆中被抹掉是痛苦的。确实,我们认为我们对遭遇了如此可怕的灾难的人感到再多的同情也不为过分。当他们处于被人遗忘的危险时刻,我们对他们的同情似乎也加倍增强。同时通过我们在纪念他们时所给予的一些空洞的敬意,为了我们自己的悲痛,我们竭力人为地保持着对他们不幸的悲伤的记忆。我们的同情对他们并不能提供任何安慰,这一点似乎更增加了死者的不幸。而且想到我们所能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无益的,再想到无论我们怎样设法减轻死者朋友的悲伤、遗憾、依恋和哀悼,都不能给死者以任何安慰,只会使我们对死者的不幸感到更加沉痛。而死者的幸福可以十分肯定地说根本不会受到这些情况的影响,也不会因为想到这些东西而惊扰了自己的安眠。我们的幻想常自然地把死者的环境想象为阴郁或无边的阴沉,这个想法完全产生于我们把自己与他们身上发生的变化联系了起来。我们意识到了这个变化,于是我们设身处地,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我们把自己活的灵魂放在了他们没有生命的躯体里,因而我们才能想象得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是什么样的感情。正是出于这种虚幻的想象,我们把死亡预想得如何可怕,而且一想到我们死后的情况就使活着的我们感到痛苦。其实死后的情况毫无疑问并不能给我们任何痛苦。由此产生了人的无知中最主要的天性之一:对死亡的畏惧——这个幸福的剧毒。它是对人类非正义行为的巨大遏制。当它折磨和抑制着个人的时候,却捍卫和保护着社会。

(第二章)论相互同情的愉快

不论同情的原因是什么,或者说不论它是怎么被引起的,没有什么东西能比看到别人与我们自己心灵中的情感的同感更使我们愉快的了,也没有比看到别人与我们相反的表情更使我们惊愕的了。那些喜欢从对自爱的某些发挥而推论我们所有情感的人,他们认为根据他们自己的本性完全可以说明这种愉快与痛苦。他们说,人意识到他自己的弱点并需要别人的支持。因而在看到别人也接受他的激情时,就感到欣喜,因为他知道自己得到了别人的支持;而当他看到相反的情况时,他就感到伤感,因为他知道了他们的反对。然而愉快和痛苦的感觉经常是出现得如此之快,而且常常出现在这样一些无关重要的场合,显然不论是愉快或痛苦都不可能是来自于任何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一个人在竭力让同伴们开心的时候,当他环顾四周看到没有一个人对他的玩笑发笑时,他会感到受了伤害。相反,同伴的高兴就会使他感到极度惬意,他把他们与自己的同感视作最大的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