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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疾病对优生的影响

心脏病对优生的影响

患心脏病的女性能否怀孕,关键要视心脏的功能和疾病的性质来决定。

如果心脏病变较轻,能胜任日常体力活动或轻便劳动者,在怀孕和分娩时发生心力衰竭及其他并发症的机会较少,而且年龄在35岁以下,在产科和心内科医生的定期检查下是可以怀孕的。

如果心脏病变较严重,轻微劳动便出现心悸、气急者则不宜怀孕,因为这类患者的妊娠、分娩和产褥期心力衰竭的发生率超过47%。如果孕妈妈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并伴有皮肤青紫的,胎儿流产、早产或死胎的风险性则更大。

严重贫血患者不宜怀孕

如果平时就有眩晕或站立起来时头晕、眼前发黑、头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妊娠前一定要进行血液检查。大家都知道,健康妇女的血红蛋白为110~150g/L。凡血红蛋白低于110g/L者即为严重贫血。如果确认患有严重贫血,应先治愈贫血症再怀孕。患严重贫血的妇女如果妊娠,对本人及胎儿都不利。因为怀孕后,血液中的血浆成分会渐渐增多,而血红蛋白的含量却相对减少,从而形成“生理性贫血”,使贫血加重,孕妇会出现头昏、气喘、眼花、乏力等症状。贫血还会使胎儿的营养和氧气供应不足,导致胎儿发育不良。另外,还可能引起流产或早产,分娩时因宫缩无力而发生难产。因此,一般贫血病患者妊娠,应视其病情的轻重来考虑,但严重贫血的妇女忌怀孕。

高血压对怀孕的影响

对育龄女性来说,轻度和中度高血压对生育无影响,只有重度高血压才会对生育有影响。重度高血压虽不影响结婚,但在妊娠后半期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症状为:血压增高,出现蛋白尿及明显水肿,常出现一些并发症,如心力衰竭、肾衰竭;因胎盘供血不足及血管病变,怀孕常不能顺利到达足月,会出现流产、早产、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及胎死宫内。因此为了孕妈妈的安全,医生要劝告孕妈妈中止妊娠。

糖尿病对生育的影响

准妈妈患上糖尿病后受孕,对母婴影响是很大的:

(1)增加孕期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率。

(2)容易感染,如肾盂肾炎、皮肤疥疮、伤口感染、产褥感染、乳腺炎等。

(3)造成羊水过多,可造成胎膜早破和早产;巨大儿发生率增加;难产、产伤和胎儿死亡发生率增加;胎儿畸形率增加;剖宫产率增加。

(4)造成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引起胎儿宫内窘迫,使窒息率增加,严重者发生缺血缺氧性脑病,遗留神经系统后遗症。

(5)造成产程延长,可出现产程停滞和产后出血等;发生新生儿低血糖,对新生儿脑细胞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因此,患有糖尿病的女性如果想生一个健康的宝宝,要注意以下几点:

(1)孕前控制好血糖。有糖尿病的女性在怀孕后很容易并发妊娠糖尿病,如果不做很好控制,可能会导致流产、早产,甚至出现巨大儿等。所以,糖尿病患者在孕前应控制饮食,否则会使血糖升高和不稳定,对母亲和胎儿也不利。

(2)孕期停用所有口服降糖药物并监测血糖。停用所有口服降糖药物,改用胰岛素注射,经常监测血糖,根据血糖调整剂量,一定要使血糖稳定在正常范围内。

(3)少食多餐,多食蔬菜。糖尿病患者妊娠期的饮食治疗既与非妊娠期相似,又有不同之处,其进食量要较非妊娠期适当放宽。按每千克体重30~36千卡计算每日总热量,其中米、面类主食占50%~60%,蛋白质占20%左右,脂肪少于30%,多吃绿叶蔬菜,最好将每日总食量分成多餐吃。

(4)饮食上应少脂肪、少肉类,以牛奶、禽、蛋、鱼和血类为主。注意低糖。可吃含糖量低的草莓、猕猴桃,不吃含糖量高的甘蔗、香蕉、龙眼。禁甜点,不要饮咖啡及含咖啡因的饮料,禁烟酒。

肾脏疾病对怀孕的危害

肾脏疾病非常不利于怀孕。患有这种疾病的孕妇一旦怀孕,通常易较早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高征),可导致胎儿流产、早产等;同时,不利于胎儿发育,更可能危及孕妇本身,导致肾功能衰竭。患有此病的女性,怀孕前一定要积极治疗,在未经过医生的确认之前,不可贸然怀孕。

结核病对怀孕的影响

孕妇怀孕前若患有开放性传染的结核病,怀孕后可致流产、早产,而孕期的抗结核药物治疗有可能影响胎儿的发育。因此,计划怀孕的夫妇一定要谨慎对待,应在结核病治愈后再考虑怀孕。

(1)患严重肺结核的女性不能怀孕

患严重肺结核或伴有身体其他部位结核的女性,不宜怀孕。结核病患者一旦怀孕,会使全身负担加重,严重损害健康。如果肺结核患者怀孕,会由于营养消耗过多及肺功能不好而易发生流产、早产及胎儿发育不良或宫内缺氧等;分娩时,也易发生子宫收缩无力、产程长、产后出血等。

(2)积极治疗

患有结核病的女性,在结核活动期间应严格采取避孕措施,并在医生指导下积极采取治疗,待病情稳定后2~3年再考虑怀孕。

(3)加强营养

多食用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的食品。

(4)注意休息

治疗期间需要注意休息,最好能停止工作进行治疗。

(5)孕期用药应选用对胎儿无毒性的药物

如果在孕期并发结核病,当病情处于活动期时应及早进行抗结核治疗,但一定要注意选用对胎儿无毒性的药物。由于链霉素可对胎儿听力造成障碍,所以在孕期不要使用。

甲亢对怀孕的影响

甲亢即甲状腺功能亢进,可导致人体基础代谢紊乱,患者可出现心慌、心跳过速、气短、多汗、食欲亢进、神经过敏等症状。

患甲亢的妇女常常有月经异常,因此不易怀孕,一旦甲亢患者怀孕,很容易发生流产、死胎、早产等现象。妊娠会加重甲亢患者的生理负担,使其甲亢症状加重、孕妇病情恶化。如果甲亢患者在妊娠期间服用抗甲状腺药物,会抑制胎儿的甲状腺功能,因而造成胎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导致小儿出生后的呆小症,后果非常严重。因此,甲亢患者怀孕是危险的,对母婴都不利。如果甲亢患者想怀孕,应在甲亢治愈后再考虑。

精神病患者忌怀孕

精神病患者是不应该怀孕的。如果父母双方均患某种精神病,其子女患病率为40%;如果父母中一方患精神病,其子女患病率为20%,大大高于普通人群的总患病率。

从优生、优育角度来讲,精神病患者不宜结婚、生育。精神病患者之间的结合更让人担心,如果他们有了子女,很可能是精神病患者。即使子女不发病,但由于患者本人没有自制能力,不能独立生活,就更谈不上养育子女。

精神病患者经过长期治疗,如果已经治愈就可以考虑结婚,但婚后最好不生育,至少应在精神病完全治愈2~3年以后,已停服治疗精神病药物的情况下再考虑生育。否则妊娠易造成精神病复发。服药期间怀孕可致胎儿畸形,而且遗传给子女的危险性极高。

妇科疾病对怀孕的影响

(1)卵巢囊肿

卵巢囊肿分为多种,如功能型囊肿、子宫内膜炎性囊肿等,它和子宫肌瘤一样是女性体内常见的良性肿瘤,主要症状为白带增多、腹痛、尿频、腰疼、乏力、月经紊乱等。卵巢位于子宫体旁,随着妊娠时子宫增大,卵巢肿瘤也会从盆腔上升至腹腔,活动空间扩大。此时,如果孕妇突然体位变化,易发生肿瘤扭转,即发生急腹症。当肿瘤较大时,易引发流产和早产,临产时还会影响正常分娩。

预防卵巢囊肿最有效的方法是定期做妇科盆腔检查和B超检查。如要怀孕,需确定卵巢囊肿的性质,确定为良性的并确定对母婴无较大危害的可以怀孕,怀孕后还应在医生的监护和指导下定期进行产科检查。

(2)阴道炎

阴道炎有好几种,常见的有滴虫性、真菌性和细菌性三种,患病的原因就是感染了滴虫、真菌和细菌。最明显的症状是:阴道、外阴痒,白带(阴道分泌物)多。

滴虫是体积极小的寄生虫,常常寄生在阴道内,常常经公共浴池、游泳池等传播,同房时也可以传染给男性,寄生在男性的尿道、前列腺内。感染后,白带常常较多、稀、微发黄。

真菌通常来自肠道的感染,有的人大肠内有真菌寄生,大便后可传播到阴道内。感染后白带常常变成白色的豆腐渣状,较痒。孕妇的阴道对真菌抵抗力低,更容易感染。

细菌可以来自周围的生活环境,感染后的白带也较稀薄,量多。

感染这几种阴道炎后都需要阴道上药治疗,辅助口服药物或其他治疗,三种阴道炎的治疗药物不同。

阴道炎患者的白带内有病原体(滴虫、真菌、细菌),常常使精子的活动能力和成活率降低,难以怀孕。所以如果发现有白带多,外阴、阴道瘙痒的症状,应该到医院进行正规治疗,通常需要治疗1~3个月。

(3)宫颈炎

宫颈炎也称宫颈糜烂,表现为原本光滑的宫颈变得毛糙、易出血,常见的症状是白带多、下腰部痛、同房后有少量出血等。

宫颈是精子进入子宫的唯一通道,患宫颈炎后,宫颈内的黏液黏度发生变化,精子就难以进入子宫,难以怀孕。

宫颈糜烂用肉眼看起来,与宫颈癌难以区别,所以医生通常会在治疗前做一个宫颈细胞检查,排除宫颈癌的可能。

宫颈炎的治疗方法有很多种,主要是局部治疗,常用的有上药、激光、冷冻、热烫等。口服药基本无效。如果还没有孩子,一般使用局部上药的治疗方法,治疗时间需要1~3个月。

如果原来有宫颈糜烂,怀孕后,由于激素的变化,糜烂常常加重。宫颈糜烂对胎儿基本没有什么影响,而且孕期不宜治疗,所以,如果怀孕后发现宫颈糜烂(经常有),不必在意。

(4)盆腔炎

附件炎、输卵管炎、输卵管积水、输卵管不通,都可以统称为盆腔炎。女性的盆腔通过输卵管、子宫、宫颈、阴道和体外相通,所以盆腔容易被外界的细菌感染。有不干净的、过度频繁的、混乱性生活的人,常常患有盆腔炎。

盆腔感染后的表现常常是小腹隐痛、腰痛、白带多,不易怀孕。有时急性发作,会出现发热、肚子剧烈疼痛。

由于盆腔炎会导致输卵管不通,引起不孕,所以有小腹痛、腰痛这些症状时要及早治疗。

如果女性患盆腔炎后怀孕了,千万要注意孕期的安全,不要引起流产。一旦发生流产,再想怀孕就比较困难了。

性病患者忌怀孕

性病的传播途径是性接触,这类病对母婴都有一定的危害,尤其是对胎儿。因此,一定要治愈性病后再怀孕。

(1)梅毒

它是由苍白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其螺旋体可通过胎盘、脐带传染给胎儿,使胎儿出现梅毒性病变,导致流产、早产、死胎。大约有40%的先天性梅毒患儿存活下来,一直延续到成人时期。

(2)淋病

它是由淋病双球菌引起的。女性患病后,淋病双球菌可侵犯阴道、子宫颈、子宫内膜、输卵管而引起一系列的炎症反应。有淋病性阴道炎的妇女,分娩时婴儿通过产道会被感染,发生淋菌性眼结膜炎,称“脓漏眼”,如不及时治疗或治疗不当,可导致失明。

(3)尖锐湿疣

它是由人乳头瘤病毒感染所致,多发生在大阴唇、小阴唇、肛门、会阴部,严重时可波及阴道、宫颈、尿道等处。如果孕妇在阴道内或阴道口发生尖锐湿疣,分娩时新生儿就可能被感染,以致婴儿出生后不久就能发现其阴部或肛门周围出现尖锐湿疣的症状。如在孕期发现患有尖锐湿疣,小的可以做冷冻治疗,大的可用电刀切除。

如女性在妊娠前患有梅毒、淋病或尖锐湿疣,应彻底治愈再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