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10日)
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在企业里党的基层组织,面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如何实现政治领导,还缺乏经验。作为执政党,对大政方针一类的主张是通过全国人大立法或中央政府的政策法规予以体现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但是,在企业,党组织如何结合企业实际实行政治领导,特别是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情况下,如何实现政治领导,长期以来没有很好地解决。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把握住企业中的三件大事:一是对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党组织一定要参与,因为这是决定企业命运、兴衰的大事。二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重要行政干部的任免前,企业党组织一定要考察、讨论,重点是贯彻党的德才兼备政策。三是坚持企业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当然,上述一、二项,党的组织重在“参与”,重在掌握政策,最后的决定权和责任在企业行政。至于如何既坚持这些原则,又能很好地处理党政职责分开的问题,看来我们的领导方法要进行革命性的变革。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方法,要真正做到“抓大放小”,既不能对企业大政方针不闻不问,又不能把大量的行政性工作背在自己身上。“参与”而不“代庖”,重在政治领导。企业党组织实现政治领导,自己必须站得高一点,位置比较超脱一点。具体来说,我认为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处理好企业中的党政关系问题。企业党组织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行政指挥工作,过去大事小事都去干预,以党代政,包揽行政事务。这方面的教训要很好总结。既要坚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又不能以党代政。改制后的企业,可以依照公司章程,有的党委书记可以选为董事长,有的党委委员可以选做董事或监事等。当然,如果落选,不能强行命令董事会接受。党组织与董事会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正确的方法是通过党员干部模范行为,把党的意志变为董事会的意志,变为企业的决策。我们党在企业的影响力,尤其在改制后的企业,包括在合资企业影响力的发挥靠什么?靠所有党员,靠党员去影响群众,实现党的主张。我们党执政以后,在企业由于长期政企合一,党政不分,有些肩负重任的党员,染上了官僚习气,指手画脚,命令群众。党不能通过自己的党员去影响群众,实现党的意志,久而久之,党员的模范作用必受到影响。
邓小平同志1980年8月18日在他那篇《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企业“党委摆脱日常事务”,以发挥政治领导作用,强调“这不是削弱党的领导,而是更好地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所以,在企业党政职责分开这件事情上,可不能简单化了,片面强调哪一方面都不对。如何正确处理好两者间的关系,是实现党对企业政治领导的重要课题。
第二,要处理好党管干部的原则如何具体化的问题。深圳市委最近成立了“高级经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是专门研究这方面问题的。他们的做法是:眼界要放宽,要倾听各个方面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评议和推荐的基础上来决定干部人选。这比过去单纯由上级组织部门任命要好得多。河南洛阳有个色织厂,原来的厂长是上面委派的,把厂子搞得不像样,也混不下去了,主管部门提出要关停或由其他企业兼并这个厂,职工不同意,决心自己干,大家选举一个车间主任担任厂长。新选的厂长大家拥护,很快扭亏为盈,产品打入了国际市场。李长春同志就在省里推广这个厂的经验。当然,怎么管可以多样化,但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方法必须要用革命的精神进行大胆改进、改革,才能实现小平同志提出的“改善党的领导”。
第三,要处理好企业党组织与群众团体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坚持对群众团体的领导,这是党章规定的;另一方面要十分尊重这些团体的独立性,不去干扰它们的日常事务,否则就不能够真正实现民主。如果群众团体没有一点独立性,它在群众中就没有代表性,没有号召力。应该允许有不同意见,要承认这个矛盾。在大方向上,从长远看,国家利益、企业利益、职工利益是一致的,可是在很多具体问题上也应该承认有矛盾。群众团体要代表群众的利益,不代表群众的利益,就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就没有活力和凝聚力。
第四,要处理好企业党组织的上下级关系。企业里的党组织和党员应该是充满活力的,党委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最基础的就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此党内就要发扬民主,不发扬民主党就没有战斗力。过去开民主生活会多是个人自我批评,很少开展相互间批评,现在有的民主生活会往往是大家发牢骚。批评社会上和党内的不正之风,只要讲的是真实情况,这种批评对我们有好处。但对外要有一个声音,在党内可以有不同声音。我们不能把企业内有活力的细胞变成如同托儿所的小孩那样,出来时一个拉一个跟着走,坐着的时候把手都放在背后。要使我们全体党员在党的生活中,无拘无束地表达自己的个性,经过交流以至交锋,最后做到一个声音对外,形成无坚不摧的力量,这样的支部才能真正起战斗堡垒作用,这样的党员才能真正起先锋模范作用。党内民主比什么都重要。正是这一条过去我们没解决好。
第五,要处理好党委内部一把手与其他成员的关系,也就是书记和委员的关系。企业党组织应该实行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毛主席讲的,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党组织的一把手是个带头人,要善于当“班长”,能听不同意见,把大家意见集中起来表达出来。但在实际生活中,有的一把手往往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在党委内部缺乏民主,一把手一说话,其他委员很少发表不同的意见,最后是一个人说了算,好多毛病出在这里。尤其是不少公司改制后,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三个职务一人兼,谁去监督他?这确实令人担心。党委应是领导集体,实行集体领导,书记应该与全体委员和衷共济、互相监督。对董事长、总经理,群众可以对他监督,董事会、党委也可以对他监督。董事会也是集体领导,不能董事长一人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