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与时代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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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二零零五(2)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它不是中华传统文明的延续。如果说,文明包含宗教、道德、审美、文化、教育,以及日常礼仪等因素的话,那么现代中国是以意识形态为中心,意识形态充斥所有领域为特征的。我们在长时间内讲“政治是统帅、是灵魂”,我们长期搞“破除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推行和树立“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我们既不讲君子、小人,也不讲血缘、亲族,而是讲同志,讲“亲不亲,阶级分”;旧制度被打得粉碎,传统斯文扫地以尽。现在侈谈什么中国文明,纯属画饼充饥。

代替传统文明的是来自西方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不来自中国文明,“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实践也不来自中国文明。如果一定要牵强附会地说什么文明冲突,那么只能说是西方文明内部的冲突,一边是不断改进和发展的西方主流文明,一边是批判主流的支流,它传到东方,形成一种名称仍属西方,实际已成杂交的土洋结合的文明,由于它在宗教和道德方面不成系统,它不太像一种完整的文明形态。

所以,现在说的中国文明与西方文明的冲突,是一种虚构,是伪问题。

当前的冲突属于什么性质?

中国最近与外部世界的冲突,特别是表现为与美国的冲突,属于什么冲突,是不是主要表现为文明的冲突,或者包含了文明的冲突?仔细研究之后可以看到,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与美国、欧盟、日本以及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存在经济方面的冲突,这主要表现为贸易战,比如一些国家对我国的纺织品出口设限,对某些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这是国家之间十分普遍的问题和摩擦,是正常现象。

中国在台湾问题上与美国的潜在冲突,对中亚国家最近发生“颜色革命”的不满和警惕,属于国家利益和政治冲突,这种地缘政治方面利益的不同考量,也是很常见的。

中国经常在维也纳国际人权会议上与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之间较量,很容易被说成是文明的冲突,但实际上是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冲突。之所以容易被当成文明的冲突,是因为阵线基本上是以西方国家为一方,以亚洲许多国家和伊斯兰国家为一方。但仔细观察后会看到情况不完全是这样,支持中国的还有古巴和很多非洲国家,其制度或意识形态相同或相似,但从历史、传统看,属于不同文明。

更说明问题的是,在人权问题上,以前东欧国家支持中国,剧变之后则不支持,两种态度都出自于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

中国与朝鲜的关系是另一个典型例子。外国人和中国人很容易把两者都划归到东亚文明,认为两者都继承了传统的儒家文明。其实朝鲜和中国的情况差不多,儒家文明即使不是无从谈起,也是所剩无几。中国与美、日、韩一样,主张朝鲜半岛无核化;中国对朝鲜的安全关切抱同情和支持态度;中国非常积极地促成六方会谈;所有这一切,明显地都是出于国家利益和地缘政治的考虑,与文明的相同相异没有关系。

这里不能详细、全面阐明文明冲突的内容和特征,不过至少可以大致说,文明的冲突具有长期性和持续性,要调动历史记忆和文化资源,往往还要出现群情激奋。中国和美国的矛盾好像具有这些特性,但认真分析之后则发现不然。中美在抗日战争中是盟友,在反对前苏联的霸权主义时也是盟友,两国不但长期没有文化冲突,相反,文化、教育关系曾经非常密切。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冲突起于意识形态而不是文明。中日之间的冲突非常具有上述特征,但偏偏两国被当成属于同一文明。亨廷顿为了坚持他的“文明冲突论”,断言在未来中西文明冲突中日本会站在中国一边,我想,几乎每一个中国人以及了解日本的人,都会认为这是错误判断。这与其说是他对中日关系的历史了解不深,不如说是他的“文明冲突论”不对。

有文明差异,更有文明共识

当然,文明的差异也是不可忽视与回避的问题。各个民族,特别是文化丰富、历史悠久的大民族,在宗教道德、思维方式、文化背景、法律传统、人文精神等方面彼此不同,近代以来经济、社会、文化、军事各个方面发展水平不同,相互之间的理解和相处不会自然就成容易的事,他们之间应抱什么态度,特别是应该遵循什么准则,才能共存共处?

当今世界处在全球化的过程中,这既是一体化的时代,又是多元共生的时代。

各个民族、各种文明在小小的地球村相遇,矛盾和摩擦在所难免,联合国并不是国家之上的国家,政府之上的政府,它的统合能力、化解纷争的能力相当有限,如何使不同的文明和平共存而不是相互毁灭,极大地考验人类的智慧。

我认为,中国的一句成语提供了解决问题的钥匙,这就是“求同存异”,当然,需要我们赋予它具体内容。

我还认为,当代着名的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其名着《政治自由主义》和《万民法》中阐发的理论,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和借鉴作用,另一位着名政治哲学家哈贝马斯的学说同样也对我们有参考和启迪作用。

罗尔斯是这样提出问题的:具有不同宗教、道德、文化、习俗的民族和人群,遵循什么规则和平相处?显而易见,不能把某一种文明当成主流文明,强加于人。

另一方面,事实上可以发现,虽然各种文明的核心成分有根本性差异,但各文明的内容不是一个点,而是半径很大的圆,它们不同心,但有相当的交叠部分,罗尔斯把这称为“交叠共识”,从中可以提炼、制定共同生活的准则。罗尔斯还把宗教、道德的核心内容,即我们中国人称之为指导“安身立命”的内容叫做“完备性知识”,它们在不同文明之间是不可通约、不可共享的,但“交叠共识”与宗教、道德无关,是“政治性”的。明显易懂的例子是,美国是一个非常多元化的社会,不能要求人们遵守某一种宗教、道德,但宪法是大家遵循的最高规则。

确实,当今世界不可能遵奉某种文明为唯一或最高文明,哪怕它多年来一直处于强势地位,但联合国宪章和一系列宣言、国际法却提供了共同遵守的规则,它们是大家认可的,也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有人可能会认为,它们的内容太单薄,不足以指导人们安身立命,需要想得通的地方恰恰在这里:

我们只需要在政治准则上取得共识、达成一致,在其他问题上我们必须习惯宽容和多元化。

哈贝马斯2001年访问中国,他在讲演中论证人权之类的价值具有文化间性,他这样说:“我的出发点是,人权不是源于西方文明这样一个特殊的文化背景,而是源于这样一种尝试,即对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的社会现代化所引起的一系列挑战作出回应。”他在讲演中批评李光耀宣扬的所谓“亚洲价值”,他不知道李光耀已经改变了观点,认为在全球化时代存在一种全球价值。

现在是否到了中华文明一统天下的时代?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有些人在中国国力不断增强、国际活动不断增多、国际地位逐渐提高的情况下,头脑发热,虚骄之气猛升。他们昧于世界大势,认为现在已经是中华文明向支配世界多年的西方文明挑战,甚至取西方文明而代之的时候。

这方面的表现之一,是不少人被几个西方人有关“北京共识”的阿谀之词和甜言蜜语哄晕了头,以为真的有一个所谓“北京共识”,已经或即将取代在世界上占主导地位的“华盛顿共识”。

“北京共识”是2004年时美国高盛公司高级顾问雷默在英国思想库伦敦外交政策中心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提出的概念,他认为“北京共识”的灵魂是不断创新、大胆实验、坚决扞卫国家利益,而代表西方个人主义、私有化和自由贸易教条的“华盛顿共识”在世界一些地方已经破产,中国创造的另一种发展模式为世界带来新希望,正在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全球化之路。

尽管雷默话有些吞吞吐吐、模棱两可,但“北京共识取代华盛顿共识”成了一些国人理解的全部内容,这使得他们欣喜若狂。

最感兴奋的是老左派和新左派,他们一直对中国现行的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发展战略不满,一直认为改革开放政策是放弃社会主义传统,向西方资本主义投降。在他们日益感到势孤力单的时候,“北京共识”的提出对他们是一种强兴奋剂。有左派理论家说:“因为北京共识的理论科学性和实践优越性,它将成为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的、是对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具有重要影响的共识。”

有些中国文化论者虽然没有那么狂热,但也深受鼓舞,因为他们欣赏“北京共识”中的“中国特征的全球化”概念。

也有学者表示了清醒和冷静态度,认为“总结中国本身发展的经验无可厚非,也很重要,但如果把中国的经验上升为北京共识,甚至像华盛顿共识那样向外推广,那就大错特错了。在这方面,中国是有历史教训的。在毛泽东时代,中国竭力向第三世界国家推广共产主义,结果造成了一些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对中国的抵制和敌视”。

另一种表现是有人认为中国现在已经足够强大,应该改变邓小平制定的“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方针,认为只是“韬光养晦”就不能“有所作为”。这种主张实际上是没有正确估计中国的国力和世界格局中的力量对比,而且含有一种“现在该我说了算”的危险倾向。中国老资格的外交家、外交学院院长吴建民对这种主张作了公开回应,他认为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是要奉行“韬光养晦”的政策,他表示担心“一个国家在和平崛起的时候容易产生狭隘的民族主义”。

不少热爱中华文明的人认为,我们文明的特征是谦逊、大度、包容、开放、奋进,我们没有必要考证和争辩它在历史上、事实上是否如此,与其他文明相比它的特征是否如此,只要我们坚持在价值层面上认定它应该如此,这就够了。只要我们对自己的文明作这样的理解和阐释,中华文明就将在更新中发扬光大。

原载《领导者》2005年8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