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事
这一年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毕业,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极其不顺利,差点通不过。主要原因是答辩委员中一位德高望重的先生其实没有哲学修养,在一些最基本的观点上说我错了,而我一分辩则得咎而招怒。
全靠导师和学术秘书大力斡旋,勉强过关。
下面的选文发表在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机关刊物《现代外国哲学论集》上,这与我是社科院学生有关——学会工作基本上由哲学所现代外国哲学研究室和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主持。虽然,我的论文是合格的,但如果差一些仍然可以发表。
罗素认识论述评在20世纪西方着名哲学家当中,罗素是最令人瞩目的一个。他思维敏捷,着述丰富,见解多变而新颖,在人类认识史上留下了巨大的、值得思索的遗产。罗素在五四运动发生之后不久到过中国,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在各地演说、讲学,传播和介绍当时欧洲新兴的科学理论,社会思潮和他本人的哲学观点。因此,他是对中国有特殊影响的现代西方哲学家之一。研究罗素的哲学思想,是很有必要的。
罗素的思想以善变着称。他很容易受别人的影响,也能够一发现错误,就抛弃旧观点,另觅新说。这种变化多、变化快、变化大的作风,使我们在研究罗素哲学时经常感到无所适从。但对他来说,这却是再自然不过的。他认为哲学家的态度应该像科学家而不应该像神学家。对于科学家来说,因为新的证据和新的研究而改变观点,是理所当然的。
不过,真正称之为“罗素哲学”的,还是一些比较稳定、确切的东西。在他的思想发展中,有一个明确的里程碑。在那之前,他的思想可以视为不成熟的。在那之后的观点,才能真正称为罗素的哲学思想。他说过:“在我的哲学着作中有一个主要的分界线:我在1899-1900年采纳了逻辑原子主义的哲学和皮阿诺在数理逻辑中的技术。这是一个如此之大的革命,它使我在先前的着作(除了纯数学之外)和我后来所写的一切东西毫不相关。这几年的变化是一场革命;其后的改变是属于渐进性质的。”形成罗素哲学思想的理论背景有两个重要因素。一个是英国经验主义的传统,另一个是20世纪初自然科学的巨大成果,尤其是数理逻辑的公理化方法。罗素在《意义和真理的探究》一书的导论中说,他对于贝克莱和休谟的着作赋予了很大的重要性。他的目的是试图把与休谟有血缘关系的一般看法与从现代逻辑成长起来的方法结合起来。出发点是经验主义,方法是逻辑分析技术,这可以当成理解罗素哲学的总纲。
自从培根和洛克以来,英国经验主义哲学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探讨人类认识的确定性,极力要从明白无误的材料,无法否定和怀疑的来源开始进行哲学思考。这种具有高度自明性的东西是什么呢?休谟回答说,这样的知识只有两种,一种是感官直接经验到的;另一种是先天的逻辑推理。罗素正是遵循着休谟指示的方向,以直接的“感觉预料”为砖石,以逻辑推理的技术为灰浆,孜孜矻矻地建造一座自以为基础牢靠的认识论大厦。休谟从经验主义的立场出发,不承认因果联系的必然性。罗素用了毕生的精力探讨归纳法和因果性问题,他最后在《人类的知识——它的范围和界限》一书中分析和总结了各种因果理论之后说,尽管借助于概率论等数学工具,在技术性的细节上有所精确化和发展,但整个问题仍然没有超出休谟的结论。
罗素与休谟的不同之处,就在于罗素所处的时代里,各门自然科学都有了长足进步。特别是罗素本人作为一个杰出的数学家和逻辑学家,很明显地使他的哲学论述和思想风格深深地打上了数学专业的烙印。在把数学的精神和方法引进哲学这个方面,给罗素最大影响的是弗雷格和皮阿诺。
弗雷格是力图从逻辑中引申出数学的开路先锋。为了完成这个任务,他下了很多工夫对一些基本概念给以重新定义。为了避免含糊,他在讨论哲学问题时引进了数学符号,并提出理想语言的问题。弗雷格还强调指出,把命题的语法形式看作是逻辑形式就会造成很大的错误。对弗雷格的这些思想,罗素是全部吸收了,并进一步加以发挥。
皮阿诺的重大贡献是着手证明算术和代数的整个系统可以根据几个初始概念和几条原始公理推论出来。罗素在《我的精神发展》一文中说:“在我的智识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年是1900年,这一年最重要的事件是我参加了在巴黎举行的国际哲学大会。”罗素在大会上结识了皮阿诺。在阅读了皮阿诺的着作之后,罗素很快就掌握了逻辑分析的锐利武器。在罗素的哲学研究中,使用公理化方法,以一套逻辑结构来代替一个哲学基本概念,成了随时运用的工具。
下面,分六个部分来概略介绍罗素哲学中的认识论内容。
一、哲学的主要任务是逻辑分析
罗素说:“……只要是真正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归结为逻辑问题。这并不是由于任何偶然,而是由于这样的事实:每个哲学问题,当经受必要的分析和澄清时,就可以看出,它或者根本不是真正的哲学问题,或者是具有我们所理解的含义的逻辑问题。”在哲学史上,对哲学的任务和目标提出这样一个新的看法,罗素算是第一人。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20世纪初以来,现代逻辑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把它用来处理传统哲学中的某些问题时,似乎获得了出人意料的结果。
正是陶醉在这种乐观的气氛中,所以在罗素和某些逻辑学家与科学家眼中,大有以逻辑分析取代哲学之势。
罗素强调指出,他所重视的逻辑与某些古典哲学家所说的逻辑根本是两回事。他说,在黑格尔那里,逻辑实际上等于研究宇宙本体论的形而上学。黑格尔认为,借助于先天的推论,就可以表明,世界必定具有各种重要而又有趣的性质。
当然,黑格尔及其信徒认为这种“辩证”的逻辑比一般的逻辑高级,但它确实不是本来意义的逻辑。
罗素多次以“是”这个词为例,说明现代逻辑分析的方法在解决哲学谬误方面的作用。
现代逻辑表明,“是”这个词有很多种作用完全不同的意思。比如“7是一个素数”中的“是”,指的是集合和它的一个成员的关系,“乌鸦是黑的”这句话中的“是”,表示集合和它的子集合的关系,而“司各特是《威弗利》一书的作者”,则是指摹状关系。如果用数理逻辑的公式来表述这三种陈述,其差别是十分明显的。但是黑格尔派哲学家把这些差别混淆了,认为从任何一个最简单、最常见的命题中都可以发现“差异中的同一”这条辩证法原理:树叶是绿的,哈巴狗是狗,这种命题前一个名词是特称,后一个名词是全称,因此“特殊的是普遍的”,“个别是一般”。罗素说,黑格尔由于在开头时不小心造成逻辑混乱,而把庞大、堂皇的哲学体系建立在愚蠢无聊的混淆上面。
罗素最爱以“摹状词理论”作为例子,来说明哲学句法的效用。
所谓摹状词,就是指形如“如此这般的一个”这类的短语。如“现任美国总统”,“2和5之间的那个素数”等等。罗素说,我们的知识可以分成直接认知的知识和摹状的知识。比如,对很多人来说,“吴承恩”三个字无异于空洞的声音,因为吴承恩并不是他们的熟人。但如果说“《西游记》的作者”,懂这个短语的人就会多得多。因为《西游记》的故事基本上是家喻户晓的,而且对于“作者”一词,一般人也懂得它的意思。罗素指出,“摹状知识的根本重要性是它能使我们超越个人经验的限制”,我们可以只凭懂得一个短语中各个成分的意思从而理解这个短语所指的对象是什么,而不必亲自熟识它。这样,我们就可以凭描述没有直接经验过的事物来大大扩充我们的知识。
罗素指出,摹状词与专有名词是不一样的。专有名词(比如“张三”、“李四”、“孙悟空”等等)只是一个单纯的符号,它的功用是直接指示一个个体,它是否有意义,全视这个个体是否存在而定。但摹状词就不同,它的意义在于各个组合词的意义,所以罗素又把摹状词称为不完全记号。为了进一步看清两者的区别,我们可以看一个命题函项x=x,如果用任何专有名词去代其中的变元x,我们得到命题如“张三就是张三”,“孙悟空就是孙悟空”,这仍是真命题。但如果我们用摹状词去代变元,就不一定得真命题。比如“制造了永动机的那个人制造了永动机”,就是一个无意义的或假的命题。
罗素指出了如何判断含有摹状词的命题的真假。他说,以“司各特是《威弗利》的作者”为例,摹状词理论把它解释成“有一个实体c,使得若x是c,x写了《威弗利》这个陈述便是真的,否则它是假的;而且c是司各特。”这段话的意思用通俗的语言解释就是判断命题“司各特是《威弗利》的作者”是否为真,应视其是否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而定:(1)至少有一个人写《威弗利》;(2)至多有一个人写《威弗利》;(3)任何写《威弗利》的人就是司各特。
罗素认为,摹状理论的分析解决了哲学上令人困惑的“存在”难题。这个难题由奥地利唯心主义哲学家梅农表述得最明白。梅农说,人们可以说“金山不存在”,这是一个真命题。也有人可以问:“不存在的是什么”,回答为“是金山”。这样,似乎就把某种存在性赋予了金山。罗素在1903年写《数学的原理》时,也有这种新实在主义的思想,认为任何思想或过程的对象在某种意义上都有其实在性。
因为如果一个词意指某物,则必有某物存在,为它所指。而按照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所谓金山存在就“有一个实体c,使得x是金的且x是山为真”,显然,找不到这个实体,因而金山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