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爱你是我生命最美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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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034

第 34 章 034

跑的时候我很清楚不能往人少的地方钻,越乱越好。可事实上慌不择路就意味着你来不及选择。

推开安全通道的门看到空无一人的楼梯我就知道不妙。刚想折返温森就冲过来了。我跑不过他干脆背靠着墙坐在地上喘气。

他很生气,胡子都剑拔弩张的。

我说你究竟想要什么?女人吗?满大街都是。感情吗?咱俩也谈不上。这么没完没了的纠缠我不嫌烦啊。你看我有时候睡觉打呼噜,一穿捂脚的鞋脚丫子就臭,早晨起来不刷牙那简直都不能凑近了闻。我真是觉得自个一无是处。您就算了吧,高抬贵步找别的女人不行吗。

他凑近我,一脸迷惑。“我也不明白自己这么死缠烂打的究竟是想要什么。所以,让你的男朋友都见鬼去。给我想清楚的时间。”

“温森你没病吧你。”

他一把抱住我,将我凌空抵在墙上。紧接着他的吻就落下来了。

温森的吻和唐易的很不一样。是那种不讲道理狂风暴雨的吻。大眼儿就更不用比了。他每次都是问我能不能吻你,然后蜻蜓点水的在我脸上啄那么一下,小鸡叨米似的。

他才不管什么温柔怜惜,很快就吻到我的前胸,我一字领的T恤被他拉至一侧,墨绿色胸衣近一半暴露在空气里。

这里有乐队演奏,有酒气氤氲,有霓虹闪烁,有纸醉金迷。我挂在他身上,无能为力的接受他四处游走的吻。

对彼此的身体我们太熟悉。我什么地方敏感什么地方渴望温森都一清二楚。

不一会儿我就沉溺在汹涌而来的情潮中。

忽然,门被推开,庄子的声音传过来:“有人看到学姐往这儿走了……啊!”

她呆立原地,看衣衫凌乱到一塌糊涂的我。

在她身后站着的人是大眼儿。

温森放开我,他挡住我裸露的身体转身看打搅我们好事的庄子和大眼儿。

“温森……学姐,你们?”

我无暇估计庄子的情绪,死死盯着大眼儿。我觉得他一副世界崩塌的样子,好像随时会倒下。他跑来是为了给我个惊喜吧。让我知道我喜欢的他也一定都能喜欢都能接受。

只是没想到惊喜活生生变成了惊吓。

“大眼儿。”我拉好衣服从温森身后走出来。温森却拉住我不让我走。

我说你放开我你没看见大眼儿在这儿吗?他是我男朋友!

“是吗?”温森冷冷的说:“那你更应该让你男朋友知道你这几个月每天晚上都跟谁在一起。”

我真想抽他。却被他强有力的手钳住。“李默言,你有胆做没胆承认吗?”

我无话可说,因为温森说的都对。我就是有胆偷欢没胆承认。

“大眼儿你听我解释,我可以解释,你听我解释一定要听我解释。你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男人,我不想辜负你。真的。我就是没办法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大眼儿终于开口说话:“默言,我以为只要我一直在原地静静守着你总会回来。就像李局长对夫人那样。等待,总会有结果。可直到此时此刻我才知道,我不是李局长,我无法忍受那样漫长的等待甚至毫无结果的等待。我以为我能做到,原来我不能我不能。”

他走了,庄子也跟着走了。他俩看都没再看过我一眼。

我甩开温森的手说这就是你要的结果?很好,恭喜你,你达到目的了。麻烦你以后离我远远的。别让我再看到你。

这次温森没有追出来。

回到家躺在床上我想这该死的一切终于都结束了。

所有爱我恨我我爱我恨的人一夕之间都不再理我。我又成为大二之前那个孤独寂寞的李默言。

我开始每天听杜冥的情感节目。听着听着就觉得我们两个因为一个男人搞到这步简直就是莫名其妙。

日子这么虚度着。很快,夏天过去秋天到来。如果什么都不曾发生,那么我会是这个城市九月里最幸福的新娘之一。可世间本没有如果。如果这个词就应该从辞海中删除从地球上消失。

九月还有个大日子:腐败公司中国区总部成立十周年纪念日。

大公司就喜欢讲究个这些派头。没事搞个酒会啊,剪裁啊,领导讲话啊,这次的重头戏是新任中国区执行官的闪亮登场。腐败公司职员个个勒紧裤腰带买件名牌礼服穿在身上装的二五八万的。没劲,真没劲。

偏偏绝大部分人都还很喜欢。尤其是女职员,说什么总公司和各部分公司的上层领导都来了。这可是结识那些钻石单身王老五们最好的机会。

你说好好的庆祝年会被大龄剩女们活生生给搞成相亲大会。

常有才也兴奋的什么似的,破例问我她选的礼服怎么样款式合不合适她的气质。

其实她穿什么都没用,整一白给。可我现在根本没有跟她斗嘴的气力。

于是我说还不错,再配个红色手包就更完美了。

她说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呢,然后屁颠儿屁颠儿的跑出去买了。这还是上班时间呢。一点也不像常有才的风格。

她走后我忽然想,其实跟同事搞好关系也不是那么难嘛。说几句得人心的好听话,再真心的提出一些建议。就这么简单。

你说我以前怎么死活就是学不会啊。

本来这酒会我不想参加。可不参加我实在是无处可去无事可做。

礼服嘛都是现成的。说起来特可笑,这礼服还是我为结婚定做的。出了杜冥的事以后我们都忘了去取,还是人家店员亲自给我送上门的。婚纱我拜托店面帮我低价转出去了。礼服是银白色的我看穿着挺好就留下了。没想到今儿还能派上用场。

这件礼服是香港一著名品牌在本市开的连锁店。款式是香港设计师设计,做工也都是那边的师傅。成品后才运回大陆的。

我的锁骨最漂亮。这礼服恰巧能露出我漂亮的锁骨,肩袖用来掩饰略微显宽的肩膀。膝上十公分的裙摆长度使我的腿看起来白皙修长。说来也怪,我全身但凡是能凸出来的骨头都长的特别好看。除了锁骨,第二好看的就是我的膝盖。

别小看膝盖。一双漂亮的腿要是长了一对又宽又笨的膝盖那算是彻底歇菜。

我没什么值钱的钻石饰品,索性就不戴首饰了。不是说如果没有真的首饰那宁可不戴也绝不能戴仿真的嘛。

我脚上的高跟鞋是正牌巴黎世家。BlingBling的特引人注目,跟我的银色小礼服根本就是绝配。

最后拎上一个黑色珠串手包。OK了。

酒会地点是在本市一间五星级酒店。其实这种酒店也就是星星多看着眼晕,东西都是死难吃的。尤其是酒会上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