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律师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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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财产继承部分

这栋房产我是否有继承权?

刘律师:

我父母均已去世,第三代只剩下我和我哥哥两人。在1993年,我祖父母买了一栋房子,2000年祖父母去世,由我负责修理这栋房子。现在,我这栋房子已被拆除建地铁,给了100多万补偿。请问:这栋房子拆迁补偿费由谁继承?我哥哥的妻子是否也有继承权?

樊××

律师答疑

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你祖父遗下的这栋房屋拆迁补偿费,由于你们父母已去世,只剩下你和你哥哥二人,无疑,你和你哥哥二人均有代位继承权。至于你和你哥哥各继承多少,根据男女平等、权利和义务一致等原则考虑。你祖父母去世后,你承担了对这栋房子的维修义务,你代位继承的份额应多一些。你嫂子是否有继承权,那要看她过去对你祖父母、父母尽没尽赡养义务,如尽了义务,她也应该得一些,否则,她就没有继承权。

我父母借给篾业社使用的房产我能继承吗?

刘律师:

新中国成立前,父亲在街上建有一栋私房,作为我家开小杂货店和居住之用。土改时,仍归我家所有,1953年省政府为我家发了房契证。1957年公社办了一个篾业社,向我父亲借了3间房子开业,至今未还。1970年、1976年,我父母相继去世,两老生前的生活费由我负担,后事由我料理。现在,我要继承这3间房子。请问:继承父辈的遗产受国家法律保护吗?

胡××

律师答疑

现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957年,公社篾业社征得你父亲同意,借用这3间房子,并没有改变这3间房子属于你父母所有的性质。如认为“借”就是改变了私有房产权而归集体所有,那是不对的。

同时,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你是你父母的儿子,你对父母又尽了赡养义务,你父母去世了,你当然可以继承你父母遗下的房产的权利。如篾业社不承认这3间房子归你继承,是不对的。篾业社应该把这3间房子归还给你们。如一时空不出来,经你同意,再借用一个时期也是可以的,不过要付房租。如果你的爷爷、奶奶还健在,你还有兄弟姐妹,那他(她)们也有继承权,这3间房子不能由你一个人继承。

养女有无财产继承权?

刘律师:

我出生8天,就被生父母遗弃,由没有子女的养父母喻××收养。我5岁时,养母病逝,养父和朱××结婚,朱××成了我的后母。后来朱××将我送给人当童养媳。后母又与养父离了婚,并谎称“双方无子女”,独占了养父的财产,养父被气死了。请问:养父的遗产我有无继承权?

喻××

律师答疑

你养父的遗产,依据我国《婚姻法》第24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第26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你出生8天,就被养父母收养,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因此,你对养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不能由于你后母将你送给别人当童养媳,你就没有继承权。你后母向司法机关谎称你养父“无子女”,独占你养父的财产,这显然是非法的,因为遗产属于你养父与原来的养母所有。朱××与你养父离婚,她与你养父已不存在夫妻关系,你养父的遗产,她没有继承权。你养父与原来养母的遗产应归你继承。

我的妹妹能否继承我的房产?

刘律师:

我和我妻子、妹妹有砖瓦房一栋(四室一厅)。后来我妻子去世,我的生活除国家定期补助外,不足部分全由妹妹负担。现在,我已是个年老体残兼身患脑血栓病的孤老头,生命垂危。我打算在我死后,将我与妻子对这栋房产所拥有的份额让我妹妹继承。但有人说:“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有什么权利到潜家争产业!”请问:我的亲妹妹可否继承我的房产?

潜××

律师答疑

你和你妻子、妹妹所有的这栋房屋,属于你们共同所有,其中你妹妹本来就有一份,属于她所有,至于归你和妻子所有的那两份房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子女已去世的由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继承;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尽了赡养义务的也可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遗产。但依法被剥夺继承权的人除外。根据你的实际情况,鉴于你的妻子已去世,你上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无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而你的生活除国家给你定期补助外,其余全由你妹妹负担,这说明你妹妹对你尽了扶养义务。因此,你打算百年之后,将你与妻子拥有的那部分房产让你妹妹继承,是完全可以的,国家法律是保护的。

“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无权继承娘家的财产,这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歧视妇女的表现,我们要坚决摒弃这种迂腐的观念。

我母前夫的财产应归谁所有?

刘律师:

我母亲与前夫张××有住房一套,没生孩子前夫就病故了,母亲便领了个张姓的侄孙当养孙。后来,由于母亲要还很多为前夫治病与安葬所欠下的债,难以生活下去,只得招进一位童姓后夫(即我的生父)。生父只生我一个就去世了,从此,我母子二人相依为命。我独立生活后,母亲的生活由我负担,那个养孙不仅不过问我母亲的生活,反而常常骂她。现在,我母亲没有别的财产,只有前夫遗下的房子一栋。她要我将此房拆回我生父老家重建,而那个养孙说此房是他们张家的,不许我拆房重建。请问:养孙是否可以不许我母亲拆房重建?这套房产应归谁所有?

童××

律师答疑

那栋房子属于你母亲前夫及你母亲的共同财产。你母亲前夫死后,你母亲先要还清前夫治病与安葬所负的债务,该房所剩的价值你母亲可得一半,另一半按照我国《婚姻法》第24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的规定,你母亲与前夫无子女,无疑由你母亲一人继承。如果前夫的父母还在,这一半房产由其父母、你母亲共同继承。

你母亲抱来的养孙,你母亲对他尽了抚养义务,可是他没有对你母亲尽赡养义务,他又属于第三代,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现在你母亲还健在,因此,养孙对这栋房子无继承权。

你是你母亲的亲生儿子,你母亲对你尽了抚养义务,你对你母亲也尽了赡养义务,你母亲百年之后,你可以继承你母亲的房产。

房产权属于你母亲所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拆回你生父的老家重建,养孙无权干涉。

公民之间能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吗?

刘律师:

我战友刘××在老山前线作战中英勇牺牲。刘××家中有一年迈体衰的母亲,在邻居们的劝说下,她准备同本乡青年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叶××负责老人的生养死葬,老人的房产百年之后由叶××继承。但又担心日后叶××反悔,犹豫不决,特让我代笔询问,能否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徐××

律师答疑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签订的,由遗赠人将自己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亡后转移给抚养人所有,而由抚养人承担遗嘱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你战友的母亲可以与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有明确的规定,写明叶××负责你战友母亲的生养死葬。你战友的母亲去世后遗下的房产由叶××继承。订立协议时,双方带好有关证明,可到村委会请村干部参加,由三方签名、盖章,遗赠扶养协议就发生效力。为了保证协议能合法、有效地执行,双方还要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如果今后叶××不对老人尽扶养义务,他便丧失对老人遗产的继承权。

我姐应由谁供养?

刘律师:

我叫袁××(本市居民),有一个姐姐(本市居民)。我姐因没有生小孩,便抱来一个女孩,一直由我姐把她抚养成人,参加工作后才分开居住。后来,由于我家需要人照顾我们的小孩,我特地把姐姐接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照顾小孩已有20多年了。现在我夫妻俩已年老体弱多病,自顾不暇。加之,我那小孩还没有成家,我再继续供养年已70多岁的姐姐,已无能为力了。请问:我姐今后应由谁来供养?

袁××

律师答疑

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就是说,你姐有抚养教育养女的义务;养女对你姐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正如你所述,那个养女是你姐从小抱来,抚养成人,一直到参加工作,有了独立生活能力,才没有抚养。这说明你姐姐对她是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现在,你姐姐年事已高,丧失了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疑,养女应承担起对你姐的赡养扶助义务。我相信养女会自觉承担这个义务。

至于你已供养你姐20多年,说明你的思想境界是高的,互助精神是好的。现在,你已无力供养姐姐,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你姐将你的小孩带大也是有功劳的。因此,你也要想方设法资助她一部分,至少要动员你的小孩给她一部分生活费。

父亲生前欠债应由我偿还吗?

刘律师:

我与堂兄发生了一场债务纠纷。他声称我父亲(已故)在20年前向他父亲(也已故)借了500斤谷,一直未还,现要我偿还本息谷共800斤。请问:我父亲欠下的这笔债,我应不应该还?

曾××

律师答疑

《婚姻法》第24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你父亲的遗产你有权继承。但是,《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保护你的继承权利和保护债务人的权利,是处理继承财产时必须遵守的原则。因此,你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也有偿还你父亲生前所欠债务的义务。不过,偿还要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你父亲所欠的债务超过你继承父亲遗产的实际价值,对超过的部分你不负清偿的责任。如不管你继承多少遗产,凡是你父亲欠的债全由你归还,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你继承你父亲的遗产,拒不偿还你父亲所欠的债务,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