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登科就不一样,他曾经教过“私塾”,有板有眼,说起书来基本上照本宣科,而“本”就是“话本”。“话本”本来就有其精妙之处,所以即便是这个人语调少变化,身上没动作,与听众也没有交流,场子冷冷清清,除了十几个固定的听众基本没什么人,也值得一听。此时的书场已经变成说书人的自娱自乐和听众的自我满足,莫言也不用费劲挤进“大破罗”那密不透风的场子,而是轻轻松松就能听到连贯的故事。在王登科这里,他可以更好地感觉到传统话本的艺术性,以及故事与人物的命运。
就是这些充满“起承转合”,“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欲知结局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故事,教给莫言什么是情节,也让这个孩子在书本匮乏的时候,得到了听觉的补充。
莫言在很多演讲中都会提及或被人提问关于读书的事情,莫言也都一一作答,但就是不给别人列一个书单,他认为书单这种东西,列错了是要负责任的。他是个骨子里有《聊斋志异》的人,蒲松龄给了他骨头和鲜血;他还是一个路过地摊,从《南朝鲜小说集》上得到启示的人;是一个读斯特林堡被他那团火烧灼到灵魂的人;是从《劳伦斯短篇小说集》里看到爱情,从《鱼王》里成就小说的人……
此外,过了童年,莫言已经没有那种读书的心境了,他在散文《北京秋天下午的我》里提到:
喝着茶抽着烟我开始翻书,乱翻书,因为我下午不写作。我从来也没养成认真读书的习惯,拿起一本书,有时候竟然从后边往前看,感到有趣,再从头往后看。从过了四十岁后,我再也没有耐心把一本书从头看到尾了,无论是多么精彩的书。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习惯,我知道,但要改正也难了。看一会儿书,我就站起来,心中感到有些烦,也可以叫无聊,就在屋里转圈,像一头关在笼子里的懦弱的野兽。
看来他的确没有那被蚊虫叮咬也要看完一本书的心境了。莫言提及狄更斯的《双城记》,开篇有云,“这是最好的时候,也是最坏的时候”。现在的莫言,究竟是好是坏呢?莫言在看书之余,找找时间,读读写写,就是在“好坏”之外,保持一个作家冷静的时候。
农民工莫言
1966年,因为家庭成分和口没遮拦得罪了郑红英老师,11岁的莫言辍学了,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小社员。因为年纪小,被委派了放牛羊,放牧是件很孤独的事情,莫言很希望进入成人的队伍,跟着大人去劳动,田里干活很热闹,还可以跟大人们增长很多知识,而且生产劳动也不认真,做会儿活,歇一会儿,个把小时抽袋烟,就这样一天混完了,休息的时候,村里的老人们会讲各种各样的传奇、鬼怪、妖狐,这对于写作都很有用。莫言那时候还听单姓邻居说,“三名三高”,“刘绍棠‘为三万元奋斗’,丁玲的‘一本书主义’等等”,这就造成了莫言认为作家很了不起,写出一本书来更是了不起的事情,至少一天三顿可以吃饺子。可以说,怀揣着这样的作家梦,莫言开始了他的农民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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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18岁的他在胶莱河水利工程劳动,成为一名挖河道的农民工。胶莱河的工程在昌邑县,冰天雪地里,有民工几十万,播放的是湖南民歌《浏阳河》。白天,风吹日晒,脸上脱去一层皮,自我感觉像是脱胎换骨。夜里,躺在地窖里,就想写小说,他找母亲要了五毛钱,或者那五毛钱就是挖河的补助,买了一瓶墨水和笔记本,往床上一趴,模仿当时流行的题材和创作方法开始写小说——《胶莱河畔》。只是,因为劳动太累,精疲力尽,吃着饭都会打呼噜,所以没有完成。幸好没有完成,莫言那时候很想发表文章,而后一般会进入一个写作组,比如“四人帮”、“帮派文学”,倘他真的进入,说不定就是他一生的污点,他也不会走现在这样自由的写作道路。莫言那时候可没有那么清醒的头脑,跟大多数百姓一样是墙头草。
后来,提起《胶莱河畔》,莫言说,开始写的第一行就是一行黑体字,引用的毛主席的话: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
第一回的回目就是“元宵节支部开大会,老地主阴谋断马腿”,内容据莫言回忆:
元宵节那天早晨,民兵赵卫红吃了两个地瓜,喝了两碗红黏粥,匆匆忙忙去支部开会,研究挖胶莱河的问题。他站在毛主席像前,默默地念叨着:毛主席呀毛主席,您是我们贫下中农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念完了一想,其实红太阳并不热烈,正午时刻的白太阳那才叫厉害呢。正胡思乱想着,开会的人到了。老支书宣布开会,首先学毛主席语录,然后传达公社革委关于挖河的决定。妇女队长铁姑娘高红英请战,老支书不答应,高红英要去找公社革委马主任。高红英与赵卫红是恋爱对象,两家老人想让他们结婚,他们说:为了挖好胶莱河,再把婚期推三年。这一边在开会,那一边阴暗的角落里,一个老地主磨刀霍霍,想把生产队那匹枣红马的后腿砍断,破坏挖胶莱河,破坏备战备荒为人民……
这其实是当时莫言真实的想法,挖河,是多么神圣的事情。
胶河给了莫言如水的孤独,这条河在莫言那里,就是最美丽、最壮观、最神圣的一条河,连他住的小屋都在胶河的怀抱里。莫言说:
“后来,我看到了黄河、长江、珠江、密西西比河、莱茵河、塞纳河等著名的江河,但这些江河留给我的印象都不如胶河留给我的印象深刻。那些都是别人的河,唯有胶河,才是我的河。”
这条河屡屡出现在他的小说中,《罪过》自不用说,那河里淹死了弟弟“小福子”,在小说《白杨树林里的战斗》中,莫言写了河滩白杨树林里的英俊少年,在《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中,学校为了开运动会的操场上撒着胶河底下挖出的白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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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他也进了高密县第五棉油加工厂成了一名临时工。五叔是主管会计,他也算是合同制工人,就是季节工。所谓季节工,就是棉花收购的季节工作,棉花加工完毕回家。在这里他扛过大篓子、做过司磅员、搞过宣传,看过大门,工作不算太累。在这里每天的工钱是一块三毛五分钱,交给生产队一半,就可以得到整劳力的工分,这样下来,一个月能拿到20块左右,70年代,这也算巨款了。所以去棉花厂做临时工都是有一点后门、背景的,农村青年都向往。
这个工厂就聚集了来自全县各个地方的五六百个青年,还有青岛的知青,这些人会讲一些见闻、电影,打扮得也时髦,加上身上总是沾着棉花绒毛,在外面走,人人都认得。莫言的打扮呢?是一件借来的黄军装上衣,一条的确良蓝裤子,一双白底、带松紧扣的懒汉鞋,留大分头,因为爱美,不到二十天就去公社驻地剪一次头发,加上一个大口罩,就是那个时代的时髦与漂亮。甚至再冷的天也不会脱下尼龙袜和懒汉鞋,即使满脚冻疮也不会穿棉鞋。
莫言从棉油加工厂下夜班回家的时候,要经过一条小石桥,关于这座桥,爷爷给讲过一个“嘿嘿鬼”的故事,就是每当你一个人过桥的时候,就会感到有人在后面拍你,并发出“嘿嘿”的笑声,是一种冷冷的笑。你一回头,他又会转到你的后背再次“嘿嘿”一笑,这个鬼长什么样,谁也没见过。莫言说,这是他听到的最恐怖的鬼故事,要是没有月亮的夜晚,他就更害怕。所以,每次回家,经过石桥,他就开始引吭高歌,据他自己称,那时候正是变声期,简直就是“鬼哭狼嚎”,唱着歌过了桥,也是一路飞奔。母亲说,他还没进村就听到了他的声音,深更半夜的,为啥子要嚎叫呢?莫言说自己害怕“嘿嘿鬼”,母亲就说,这个世界上,人才是最可怕的。
回家路上惊吓连连,棉油加工厂却给给莫言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售棉大路》、《白棉花》等小说都出自这次经历,他在加工厂做了三年半,认识了后来的媳妇杜芹兰,还因为叔叔的关系在棉花加工完的闲时,也不会被下放(回村),留下来打扫卫生、保卫工厂安全,还去县城学习棉花检验。
那时候,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转正。因为工厂是集体所有制,转正后永远不会被下放,退休后还可以吃劳保,每个月有33元的工资,和固定的口粮。农村小伙往往在转正后就会抛弃乡下的婚约,找上一个吃国库粮的姑娘,成为双职工,生一个“非农业人口”的孩子,长大了国家还给安排工作。如今,随着城市里的国企改革,“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差别已经不是天壤之别,但差别依然存在。工厂甚至偶有传闻说四届人大一开,莫言这批人就能转正,可等来等去也没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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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混,毕竟总想着表现自己最好的一面,以至于有些事情看起来多少有些虚荣,比如,进棉油加工厂要填写表格,在文化程度那一栏要添学历,莫言小学都没毕业,就撒谎填了初中一年级。
为了虚荣,莫言还馋白面馒头吃,因为正式工们都有,他很想把两个馒头插在筷子上耀武扬威一次。就在回家的时候跟母亲说,人家都吃白面馒头。母亲心疼孩子,就把家里剩下的三斤白面都给了他,他放到伙房里换成粮票,食堂会计还说,这么点白面够干什么啊,他只能面红耳赤地说自己家里就这点白面。到了打饭的时候,再不是地瓜、窝窝头,而是插着两个馒头着急显摆,可想到这是全家人省吃俭用移出来的三斤白面,就忍不住内疚。内疚归内疚,该吃还是要吃,两个不够,又打了一个,一口气吃了六个馒头,“三斤白面”的粮票就此告罄。
随之而来的是更大的内疚,母亲生病了,进了公社医院,医院里没有饭,三斤白面又被自己吃光了,只能给母亲吃窝窝头,跟母亲同病房的还是一个公社干部的老婆,人家一天变着花样吃,于是莫言更加内疚了。随后,有个亲戚来看母亲,带了三斤月饼,于是母亲天天吃月饼,他心里好受了一点,可母亲得的是胆囊炎,怕油腻,莫言认为的好东西,对母亲来说是毒药。隔了几天,在砖瓦厂工作的表弟来看母亲,问母亲想吃什么,母亲说想吃馒头,他跑回去打了两个馒头回来,母亲吃了,就立即好转了。母亲说,月饼虽好,也不能当饭吃。
莫言在工厂的确受到了应有的肯定。1975、1976年,批林批孔、评《水浒传》、批宋江的时候,他写得一手好字,加上有点文化,就成了一个重要发言人。那时的莫言还不会写什么文章,就在报纸上抄一段,再引下诗歌,比如“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之类的,那时候嗓门大,读起来不磕巴,就水平高,所以莫言一度成为风云人物,威信很高。加上为了不给叔叔丢脸,工作起来也格外卖力,有一次厂里割草,支部书记表扬说,小管一个人顶三个,这是莫言第一次被当众表扬,因为在过去的十八年里,他一直被批评、奚落、不被重视,所以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悸动和幸福,也有种想法,就是在农村没有人表扬你,只有到了外面的单位才有人重视你。在回忆起这段岁月的时候,莫言赋打油诗:
“一柄大镰四面挥,眼前高草立分披。莫言干活不偷懒,受人表扬第一回”。
诗后题注云:
“余七三年入棉花加工厂,与众人一起割草,余手持大镰,四面挥舞,以一当十,引人注目,书记当众表扬我,此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受表扬,三十年不能忘也。莫言,丙戌春三月。”
那时候莫言还兼办黑板报,后来,他在职工学文化的夜校当语文教师,凭着一本语文基础知识,加上上课幽默点,煞有介事一些,就被大家认为在棉油加工厂浪费了,该去教中学。其中还有个小插曲,莫言上课乱举例子,举到他们厂长女儿头上,把她得罪了,多次道歉才得到她的原谅,经历过棉油加工厂的锻炼,莫言敢于在人前讲话了,不像以前见了人就躲,现在知道自己的理想,靠父母是不行的,要一步步实现。他回到乡村,常常就想起郭沫若《凤凰涅槃》里的诗句:
“在这个污秽的环境里,即便是一把金刚石的宝刀,也要生锈。”
他最不愿意面对的就是农村没有前途的黑暗。
莫言常说自己一开始的写作是有目的的,不纯洁,就是为了功利,为了摆脱农村生活,就像他在在棉油加工厂的积极表现,一半是为了出风头,一半是为了前途,要知道,他在“文革”时期被剥夺了学习的权利,加上本就没有地位的富裕中农家庭成分,并且,在棉油加工厂的生活跟乡村生活的巨大反差,使莫言对于乡村的生活到达了忍受的极限:
“在棉花加工厂工作的这段时间,我想离开农村的这种愿望越发强烈,我觉得我一定再不能回到我那个村里去了,不能再跟那一帮人混到一起了,那里毫无前途,一回去前途就断送了,我只有想办法离开这个村,才可能有出路。……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别太大了,完全是大大地超出了我过去所认识的那种阶级关系。我梦寐以求的就是我能够转正,但是后来大家也纷纷传言说四届人大一开,马上要把这批人转正,又有些人说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