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莫言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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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种属于土地的归去来——莫言的生平(10)

“现在一想其他那些家庭都是非常有意思的,我的小说里面所利用的素材、人物,连实际生活的1%都不到,我2001年甚至想过,我就这么信笔写,想起我们村哪个家庭就写哪个家庭,想起哪个人物就写那个人物,也可以写很长的一个系列了。”

地主

莫言的小说里,表现了地主的好,比如《生死疲劳》中,在1950年到2000年50年间,西门屯的地主西门闹一直幻化成各种有情有义的动物,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坏地主。其实,高密东北乡的几个“剥削者”,在他看来并不坏,一个是单姓地主,一个是王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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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莫言说,地主对待长工、短工还真不敢怠慢,比如割麦时节,要是不好好干活,就给你把麦子多倒掉一点,麦茬留的高,这就白白浪费了。实际上,即便是自己家不舍得吃,也要把雇工伺候好,那时候还真有舍不得吃穿的地主,有的地主能把半斤香油在一年内吃成八两,每次沾一沾就多一滴水进去,当然能吃成八两。在小说《牛》里,杜大爷说:

“小爷们,你这可是瞎说,有些地主富农还真舍不得吃,有些老贫农还舍得吃。比如说方老七家,老婆孩子连条囫囵裤子都没有,可就是好吃,打下粮食来,赶紧着祟,换来钱买鱼买肉,把粮食糟光了,就下南山去讨饭。”

只要请来了雇工,地主婆和儿媳妇就在家做最好的饭,擀饼、包包子,擀面条,炒菜,送到地里去,早饭和午饭没有酒,因为怕误事,晚饭酒随意喝,东家开着烧锅酒,酒管够。莫言奶奶说,即使有的东家想让雇工吃粗面,也要想尽办法,比如包成肉包子,这样长工们也高兴。

这样做当然会收买人心,有的雇工出大力,有的累出了腿部残疾,但有一点,心里舒坦,以至于有长工组织还乡团,给东家报仇。余华的《活着》当中,福贵家的长工给福贵家干了一辈子的活,最后也不忍心让破落的东家养自己,宁肯要饭去。也许因为劳动本身就充满了乐趣,也许因为农民有着自己的骄傲,干活不利索,还觉得丢人呢。当年,莫言爷爷和一帮割麦高手穿着白色纺绸褂子,拿着镰刀,背上斗笠,偶尔割麦子“开心去”,这“开心去”的队伍里也有邻居家的大地主,这家在青岛有买卖,还开着烧锅酒,反倒还愿意打短工展示自己割一把好麦子。还有更高级的高手,也是大地主,他们手里提着画眉笼子,身后带着跟班,镰刀柄上镶着象牙,摇着芭蕉扇。可见,地主不是从来就有的,也是从小劳动的,那些肚满肠肥的多半是些败家子,在劳动中,才真有乐趣。况且,无论地主在什么年代,都是过路官员、军队、流民洗劫的对象,家里富,什么都有,当然是好去处。军队、难民到一个贫农家里,还不够吃一顿饭呢。电影《一九四二》里就是如此,张国立扮演的地主,只能看着家破人亡,半点法子都没有。

邻居单家,是大地主,开着烧酒作坊。家里有兄弟两个,单大、单二,大儿子主掌家业。村里人遇到问题,都可以去单家寻求帮助,这家人还在每年过年的时候乐善好施,过年时候打酒打半瓶一定给你满瓶,腊月二十四,穷人还可以在他家领面饼和馒头,过不上年,就拿一篓子粮食走。

“土改”时,白天分了他家的东西,晚上再送回来。单家就说都散了吧,反正都是大家的,单二后来住在他家长工的房子里,原来的家成了学校,两个老婆,大的死掉了,小的跟他一起过活,这个虔诚的基督徒还是在“文革”时候遭到了迫害,《圣经》也被烧掉了,不久就死去了。有个儿子,毕业于山东师范学院,是全国仅有的五万个大学生中的一员,在校期间就已经被化成了“右派”,后来分到临沂,在沂蒙山教书。在山东,沂蒙山区是个穷地方,临沂也不富,作为一个凤毛麟角的大学生,实乃不公平。“文革”时期,这个“右派”被遣送回家,常跟莫言一起劳动,讲了很多莫言不知道的文学知识,还说济南一个作家,一天三顿饺子,就是这饺子的诱惑,激起了莫言想当作家的心。单大儿子的后代,在“文革”时期也被撵回村,在莫言的叙述里,这五个地主的儿子,都是棒小伙,带动了高密东北乡的体育事业,开拓了体育知识,在《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中,莫言对那个神奇的运动会做了详细的描述。

“文革”之后,听说单家的孩子们个个争气,有一个在台湾,莫言认为这本就传奇,写出来可以成为一部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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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王家,也是富户,可谓劫难重重,但老两口都活到了九十多岁,“心很大”。大儿子于1947年被枪毙。这个儿子属于乱世闹将,就是没什么立场,在乱世中讨生活。国民党、还乡团,怎么闹腾怎么来,死得也颇为戏剧,组织了一个队伍回村就要杀羊包包子,包子还没蒸透就被共产党的武工队拉到河头上,给枪毙了,被枪毙的那一刻还在叫莫言爷爷的名字:“二叔,快找人来保我呀”。二儿子是个商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难免在动乱年代做了孤魂野鬼。三儿子也是闹腾的主,判了无期徒刑,“流放”在青海格尔木,一直到80年代才给放回来。由于他当过游击队的财粮副官,还属于国民党的营级干部,得到优待,每个月发30元补贴。也因此受到民兵、贫农们的眼红,觉得一个大“反革命”还受到优待,但是闹也没有用,那是国家政策。公社干部还说,混到蒋介石级别的说不定给你个国家副主席当当,杜聿明不也是政协委员么。历史的荒诞尽收眼底。

这家的老四,是个很好的农村老把式,莫言跟着这个大伯干了十几年的农活,这人与表妹结婚,女儿是莫言的小学同学,儿子跟莫言拜了干兄弟。说起来,这结拜干兄弟也因他们家的孩子总是死亡或失踪,而莫言家父母双全,爷爷奶奶一大家子人,人丁兴旺,母亲又善良,所以拜了母亲为干娘。

富农家庭受到歧视是必然的事情,每到了年夜,善良的母亲都会让大哥送饺子去他们家。“东屋家的”还有个麻脸王五,也是闹腾的主,先是当国民党的兵,淮海战役的时候,让共产党拿白面馒头引逗过来,同村的人进了不同的队伍,见到熟人自然喊:“王五,过来吧,这边有馒头吃。”在《丰乳肥臀》中,莫言再次用了这个桥段的残酷版——

一个小兵打不过一个大兵,小兵悄悄抓起一把沙子,说:“大哥,论起来咱俩还沾亲呢,俺堂哥的媳妇是您的妹子,你别用枪托子擂我好不好?”

大兵说:“算了,饶了你吧,我还到你家喝过一次酒,你家那把锡酒壶做的有机巧,那叫鸳鸯壶。”小兵突然扬起手,把沙子打在大兵脸上。大兵眼被迷住了,小兵偷偷地转到大兵脑后,一手榴弹就把大兵的脑袋砸得葫芦大开瓢。(第三卷第二十七章)

王五的从军之路自然有他的不舍,当年打八路,看着自己人,不忍心往狠处打,就打膝盖,机枪面前,肯定是成片的倒下,到了八路军那边还是当机枪手,一扫也是一大片。后来回到村里,村干部不承认他立过功授过奖,把立功证书一把撕掉,让他到潍坊北部劳改放羊。婚姻算上乘,娶了个贫雇农的姑娘,根红苗正。可那姑娘在婚后是一千个不情愿,一万个不情愿,人家本来要嫁给个吃国库粮的,不料,受了骗,在农场不是正经工作而是劳改,照片上也看不出是麻子脸,总之,稀里糊涂地嫁了个劳改犯,还是“反革命”。

老六则是一开始就参加八路,在打围县的时候,一个排都被炸得无影踪,他自然就没了影儿,这算是烈士了。“文革”的时候,这一家子可就热闹了,算反革命家属呢,还是算烈属?最后还是把老头老太太拉出去批斗,一个烈士,三个反革命,这按人头算,少数服从多数。这种算法也放在了《丰乳肥臀》当中,就是上官家算什么呢?被定罪,又被摘帽。浮沉之间,分不清什么才是真正的是非。

王家的孙辈们为了这些不公平不断上访着,后来也就平反了。事情到了这一步,这一家六个儿子,折腾来折腾去,就剩了一个老四在身边。老头、老太太心真开阔,一点也不像家破人亡的零落家庭,老头在河堤上散步,哼着小曲,踱着小步,像是唱歌跳舞一般愉快。九十几岁也不放下爱情,和邻居家老太太谈恋爱,风流得很。老太太呢,平反后,到了八十年代还享受烈属待遇,每年有补贴。这家族的后代是被耽误的一代,可是老两口还是承受便承受了,仿佛早就参透了命运的玄机。想当年,大儿子被抓走的时候,连驴也一起被拉走了,当时老太太就说,儿子你们拿走,驴能不能留下,因为这是一条好驴,干活卖力不偷吃粮食,有时候,你也许会觉得彻骨的冷,但仔细想,经历过哪些年代的人都变得实际,因为人命太不值什么,不如能养活一些人是一些,这也许就是老太太内心的想法。

由此,莫言说,这家里的人虽然凋零,但留下来的人个个都很厉害,即使在讲出身的年代,这家人也因为能歌善舞得以参加生产大队的文娱活动。

单干户

莫言的《生死疲劳》的单干户蓝脸,就是莫言故乡河崖公社里的人物。当时,确有2户不肯加入公社的单干户。单干户的好处一般就是自给自足,粮食可以多打一些,足够家人吃,1960年,所有人挨饿的时候,他们还有些吃食。说白了,就是靠自己的劳动,丰衣足食。苦是没少吃的,活也不少干。公社的活很好做,十几个人或者几十个人,先在地头抽袋烟,这叫“地头烟”,再干活,不一会儿,就迎来了休息,那时候上午休息两次,下午休息两次。干活时,东拉西扯,嘴也不闲着,休息时,就更热闹了,男男女女,说笑打闹,不知不觉太阳西下,收工回家。晚上,队里记工,又是嬉笑吵嚷,唱歌拉呱。总之,累不着,蛮有趣。莫言因为年龄不够放牛羊的时候,恨不能立即加入这种愉快轻松的集体生活。单干户,就死气沉沉多了,心情也不好,大人生气了,就打儿骂女。

这两户人家,一户在陈家屋子村,一户在窝铺村。家庭成分自然没得说,不是贫农,也是下中农。两家人都坚决不入社,初级社、高级社,直到人民公社,统统不入。干部们为了追求入社率,讲究大形势,所以就拼命动员,可两家谁也不听。陈家屋子那一户,初级社的时候,村干部轮番骚扰,威逼利诱,他苦不堪言,惹了这家人去上访,他有一条标准,也就是政策上写的“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官司打到了省里,省里给他一个书面答复,说不入社不犯法,他把这当成金科玉律,镶在镜框里,从此放心大胆地单干。窝铺的那个单干户姓孟,脸上有一大块暗色的胎记,所以也叫蓝脸,后面还拖着“干豆角”一样的小辫,像满清的遗老遗少。

他所有的生活都很原始,用豆油灯,穿自己家织的老粗布,用原始的农家肥,不用化肥,所以庄稼长得不如生产队好,也不用农药,害虫都往他地里跑,洋布、胶鞋,这些人民公社的东西,他统统不用。推着一辆木轮车,这种车很原始,当时已经没有人使用了,拉车的是一头瘸了腿的毛驴,赶驴的是他的小脚妻子。木轮子的声音很刺耳,车轮还在学校门前的土路上,压出深深的辙印,他扛着农具,从胶河河堤上向村子东面走去干活。大家像看出土文物一样看他们,莫言和很多孩子一样,对这样的单干户农民扔石头。这个农民一直坚持到1966年,“文革”中,因为受不了残酷的迫害,自杀了。

单干户最大的悲哀就是生存在一个“牵连”繁多的年代,因为他单干,子女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一开始是都不上学,后来小儿子上学,在学校里也备受歧视,这样的家庭,连对象都找不到。整个社会把他们一家打入另册,除了入党、入团、上大学、当兵,连日常生活都不受保护,常常受到滋扰。管谟贤说:

记得窝铺村那家的孩子在高密二中念书,校长就曾经在大会上讲话,要他回家动员父母入社。公社化后,我们的户口一律转回农村,有一段时间,每个学生的口粮都由所在公社往学校里统一调拨,这个学生当然无从调拨,只好自己每周2次回家背干粮,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学生不久就退学了。

结局呢?跟《生死疲劳》一样,爹不入,儿女入,一个人的力量再大,也终究抵不过一个社会。爹在世的时候,说了算,爹不在了,那单干也就戛然而止了。因为单干而自杀的人,被莫言认为是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尊严的人。

或者,历史在那个年代本来就充满偶然,在小说《生死疲劳》中,西门驴看到颐指气使的杨七很不屑:

杨七举起藤条,猛地抽下去——我猛地挣脱了蓝脸手中的缰绳,朝着杨七冲去——藤条从距离白氏鼻尖一寸处劈下,嗖的一声响,白氏毫发无伤,杨七这一手,练到了火候。这个偷鸡摸狗的杂种,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糟光了他爹创下的家业,把他娘气得悬梁自尽,但他却成了赤贫农,革命的先锋。(第一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