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到汗水流到了嘴边,空气中散发着陈腐的气味。我又走了几步,一张巨大的蜘蛛网将我盖住,我赶紧在身上乱拨,吐了几口唾沫。
我忽然想到了手机,我把它从口袋里面掏出来,屏幕上发出刺眼的光芒,这可以证明我的眼睛没有问题,我是处于一片黑暗之中。
星期一,一点十七分?
这是手机上显示的时间,这和我第一次看到手机上显示星期八一样让人震惊。搞什么鬼,我完全无法思考,就像一条被摩托车碾过的死狗,它又何必思考,它能思考什么!
我紧紧握住手机,手机里面有一个手电筒的软件,我打开那个软件。它启动了手机上的闪光灯,我这才看清了周围的世界,原来我是站在一个大房子的中央。
地上是一些作业本,还有一些课本,我看到一本四年级的小学语文书,四周空空荡荡的,只有一张大桌子放在角落。我走了过去,大桌子后是一个黑板,黑板破烂不堪,有一半还可以勉强使用。黑板的正上方还有八个大字,一方面光线不足,一方面破损严重,但可以估计,那八个大字,差不多就是热爱人民热爱祖国一类的。我明白了自己的处境,这是一个小学教室,可是我推开的,明明是许诗房间的门。我感觉就要窒息,或许教室里本来就没有多少氧气。我十分烦躁,一股无名怒火涌上心头,我将地上一本作业本踢飞,上帝要欺负一个人是很容易,可是我希望,上帝能讲点道理。
闪光灯把一切都照得苍白,我举着手机走到门边。我拉了一下门,门没有开,我推了一下,门还是没开,门从外面被锁了。我知道教室通常有两个门,但是我没心思去找另一个,因为另一个说不定也是锁着的。我一脚踹在离锁最近的门板上,门板发出一声脆响。门没有开,但是破了一个洞,我冷笑一声,不知道是我的脚力的确很强,还是这木门太脆弱了。因为门锁边的门板已经烂了,那个挂锁也摇摇欲坠,我用手把它拽开,拉开了门。
我来到走廊上,天上乌云密布,刮着阴风。我举着手机找到了楼梯,下了三层楼,我就来到了操场上。这个也说不上操场,或许只能说是一个院子,院子的铁门关着,还好没锁,我拉开铁门,走了出去。
这时我感觉到这个环境我有点熟悉,远处有一个路灯发出昏暗的光线,我回头望去,这个小学,我来过。我想起那天和萧扬尘开车寻找精神病院的情景,我们最后停在一所小学门前,它的建筑从外表上看,和精神病院几乎相同。
这里是磐石村,周围的景物和精神病院的一样。我依稀能看到“磐石小学”四个大字,原来这个小学已经废弃了,或者没有废弃,是我刚才在的教室被废弃了而已。
我呆呆地站在门前,将手机塞进口袋。我笑了笑,如同洪水决堤,一笑出声,我就忍不住一直笑了下去,我疯了,我知道我疯了,没有别的解释。我一定是疯了,我早疯了,自从被花盆击中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疯了,我早该去疯人院。可是疯子从来不承认自己疯了,只有到了最后关头,疯子也有走到绝路的时候,也有不得不承认的时候。我疯了,我承认我疯了,哈哈哈哈哈,疯了!
我蹲在地上,眼泪和汗水混在一起,难道我还能骗自己,说我是在穿越时空吗?从星期八的精神病院,穿越到星期一的磐石小学,哈哈,为什么我不穿越到明朝去当王爷呢?为什么我不穿越到什么异界大陆去呢?放屁,我是疯了,我承认。
萧扬尘说时间和空间都是虚幻的,所以根本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不,他说这些理论是康德说的,哈哈,康德也疯了,和我一样疯了。或许我根本没疯,我只是体会到了世界的本质,人类自以为很了不起,说不定就和猪一样,在猪的思维里面,它也可以认为自己达到了文明,它也可以认为自己不荒谬。哈哈,我可能还是疯了,我不知道,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不,我确定我是疯了,我居然还给自己寻找借口,居然想污蔑全人类都是疯子,其实只有我疯了,我只是从内心中不愿意承认,说不定全人类也都是疯了,只是全人类不愿意承认呢?不,我不能这么想,只有我疯了,我应该去找个精神病院自首,像苏格拉一样失去自由,以免给正常的社会惹麻烦,像苏格拉一样对着别人的身体撒尿。
我跪在地上笑着,这个村庄没有人认识我,他们也都熟睡了,终于有一个无人理会的世界,可以让我好好地发泄。我笑得全身无力,勉强用手撑着地面让自己爬了起来。
我发现许多的狗围绕着我,刚才怎么都没发现。这些狗沉默地看着我,里里外外形成了好几层的包围圈,上次和萧扬尘开车来的时候,我就诧异这个村子怎么狗这么多,现在被它们包围,我更体会到了它们的势力有多强大。
围在第一层的都是最大的狗,昏暗的光线之下,它们如同一头头野兽,如果站起来,都可以和我勾肩搭背了。而外面那些狗,也不算小,至少不是哈巴狗那种类型。
如果它们攻击我,我想我是要被咬死的,难道这就是我的下场吗?以前被女人杀死是可耻的,现在被女人杀死是光荣的,以前被狗咬死是可笑的,现在被狗咬死也是可笑的。我虽然终有一死,却不想死在狗嘴之下。
我被迫站在原地不动,我想起初中的时候,有一次早晨特别早去上学,路上见到一条大狼狗压住一个小男孩。小男孩撕心裂肺地叫着,大狼狗也凶狠地狂吠,那个小巷子只有我一个路人。我骑着自行车狠狠撞在大狼狗的屁股上,大狼狗愤怒地来攻击我,我骑着自行车狂飙。对大狼狗屁股的攻击应该让它有点受伤,它跑起来动作不是很协调,否则我说不定根本不是它的对手。但是我始终摆脱不了它,眼看着就要被追上的时候,我横穿马路。这时候我听见了那条狗一声惨叫,在马路的对面,我看见那条狗躺在血泊之中,一辆小车停在路边,车牌凹陷。司机下来想把铁做的车牌重新弄直,我知道是他救了我,可是看到那条狗,我却觉得愧疚,我害死了它。一辆摩托车恶作剧地从死狗的肚子上碾过,我远远看到,那条狗的嘴巴里吐出了自己的肠胃,我立刻也吐了,早上吃的稀饭全吐在车把上。从此我记住了那条狗,那个画面我无法忘记,我常常想起它,如同不散的阴魂。
也许正是阴魂的作用,我要在这里面对它的同胞,大狗的喉咙里传出沉闷的声音。我想只要我一动不动,通常狗是不会找麻烦的,可是站了很久,这些狗也不离开,不前进也不后退。我越来越烦躁,妈的,堂堂一个人,居然要被狗胁迫,武松都能打虎,我为什么不能打狗?我的前方就是铁门,门刚才被我掩上,我想我往前走几步,然后进了铁门,狗便被我隔开,我也就不需要直挺挺站在这里狼狈不堪了。
我装作大摇大摆向眼前一条大狗走去,我希望它能主动让开。它退后了一步,然后开始吠叫,所有的狗都叫了起来,高分贝的噪音简直快让我晕倒。我更加烦躁,又往前走了一步,眼前的几条狗又往后退去,我心中暗笑,铁门距离我还只有三四步的距离。我又走了一步,眼前的狗突然向我扑来,我闪身躲开,一脚踹在它腰上。我知道战斗开始了,或许我要死在这里,但我还有一线生机。铁门离我更近了,我蹦跳着到处乱踹。感谢上帝让我踢了十几年的足球,我想如果我穿的是带铁钉的球鞋的话,踢起来就更得心应手了。敢于战斗的狗其实只有两三条,它们都已经被我踢过,但是依然不屈不挠。我的大腿终于被咬住了,我知道我不能倒下,我狠狠地一拳打在那条狗的鼻子上,它惨叫着跑开,我听见有人在大吼:“畜生!畜生!”我又一脚踹在一条狗的脖子上,然后有人打开了铁门。一个老人拿着铁棍出来挥舞,我趁机躲进了门里,然后老人也迈着缓慢的步伐,退回了院子,他拿出一个挂锁把门锁了起来。
老人气喘吁吁,双腿颤抖,脸上却十分镇定,我想他是累了。他把铁棍丢在地上:“小伙子,你受伤了吗?”
“是啊,不大要紧的。”
“你大声说话,我耳聋。”老人说道。
“我想不大要紧的,不过可能得去打狂犬疫苗。”我大声说道。
“哎。”老人叹了口气,“我们村子狗多,以前贼多,大家就一个个养狗,后来村民自己晚上都不敢出门了,这些狗越来越凶啊。”
我无奈地笑笑,狗居然反客为主了。
“我是学校守门的,听见狗叫,就起来看看。你这么晚,来村子干什么啊?”老人问道。
我回答不出来。
“还有啊,你不开车,怎么能到村子这么深的地方,你应该在村口就被狗挡住了。”老人坐在椅子上,也不问我这个受伤的人坐不坐。
我大腿还在疼痛,湿乎乎的肯定在流血,便说:“老爷爷,开个灯,让我看看伤口吧。”
老人慢腾腾站起来,把日光灯打开。
“啊,你还说不要紧,血流这么多。”老人慌慌张张去打电话。
我松了一口气,如此一来,老人也不至于一直问东问西了,谁没事会来这个狗村,太可怕了。
没一会儿一辆警车来到了门前,老人打开铁门,警车开进了院子。那些狗还在门口盘踞,看到老人手里的铁棍,也没有胆子冲进来。
我本以为老人是叫救护车呢,居然直接叫来了警察。我心说警察要是问这问那我就麻烦了,说不出来可能还会被当做小偷。
开车的那个警察是个年轻人,他一路上一言不发,把我送到市人民医院急诊室。他问我有没有钱,我掏出钱包看了看,说有钱,然后他居然就离开了。我真想拥抱他,真是人民的好警察啊。
消毒包扎,打狂犬疫苗,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我在医院门口打了个车,回到寝室楼下时已经凌晨三点半。我拍了十分钟的门,大爷终于来给我打开,大爷就是这样的,他早就被我拍醒了,但是故意要拖延十分钟,为的是让我们不要以为叫他开门有那么容易。他抱怨着,我道歉着,感谢着,终于回到了寝室,把脏兮兮的裤子和衣服脱掉,直接丢到走廊上的垃圾桶里,然后终于躺到我久违的床上,沉重的疲惫让我很快睡去。
无边的草地,宝石一样发亮的蓝天,阳光洒在浅绿的世界,我躺在一张席子上。
不远处是一幢别墅,别墅一共四层,上面的两层做了一个人工瀑布。好美的别墅啊,我爬了起来,想去那边看看。
“不器哥哥,你去哪里?”我发现一边的帐篷里走出一个女生。
“许诗!”我兴奋地喊道,“你怎么在这边?”
她穿着一套白色的睡裙,头发看上去比以前长得多。她好像变了,变得更像一个大人,至少符合了她二十岁的年龄,眼神中没有了那种稚嫩,虽然没有以前可爱,但是散发出一种美丽女人的魅力。
“你觉得这边好吗?”她走到我面前。
“好啊,可是这边是什么地方?”
“如果是我们的家,你会喜欢吗?”许诗歪着头看我,微笑着。
“我们?”
“嗯。”她点了点头。
“哦,我知道了,我是在做梦。”我笑了笑说道。
“凭什么?”
“我看过一部电影叫《盗梦空间》,里面说到,如何判断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嗯。”许诗把我拉到席子上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