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陇东案例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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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写在《陇东案例警示录》后面的话(后记)

《陇东案例警示录》是我当记者的收获,从这部书里,读者可以看到我们的公安民警怎样在履行着自己打击犯罪的神圣职责;可以看到富有正义感的热血青年怎样在与持枪歹徒展开殊死搏斗;还可以看到一些青少年是怎样在一步一步走进犯罪的泥潭;而我对生活中各类骗局、陷阱的披露,同时也在暗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还将继续进行下去,不会有画上句号的一天。或许,这就是人生最真实的一面,它所弥漫的复杂气息,定会使读者陷入一种沉重的思索中,从而更加珍惜自己拥有的幸福生活,更加珍惜生命,珍惜还能够活着的机会!

我曾在一首散文诗里写到:

我真想变成一颗种子,让农人播入泥土,长出收成,也算自己没有白活一生。

如今,我正在通过写作实现着这一愿望。我始终认为,人活着还是要干一番事业的,尤其是年轻人更要有所作为,有所追求,在追求中活得充实一些,自信一些,成熟一些。想一想吧,在这世上一个人能够活多久?想一想吧,一个人如果活一生,只是干一些自己不喜欢干的事情,生活的主要内容仅是吃、睡、玩,仅是聊天、看电视,抑或在赌场上挥霍金钱和光阴,岂不是对生命的浪费?

人应该给这个世界留下来一些有价值的痕迹《陇东案例警示录》里的每个案件中都掺和了许许多多真实的生活细节以及案件当事人的心态,因此,读起来并不坚硬、呆板。这也正是我所追求的:在震撼人心的描述中,揭露丑恶、残暴,指出人性的“病症”,从而使读者有所警觉,增强法制观念。也因为这部书是纪实文字,才更贴近生活,更真实,而没有某些文学作品那种扭捏作态和无病呻吟。

因此,在完成这部书的采写过程中,我对文学创作有了一种新的更加透彻的认识:文学既然是人学(高尔基语),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就要用自己手中的笔,去大胆地揭示生活中的苦、辣、酸、甜,人性的假、恶、美、丑。如果我们写作不敢直面人生,仅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对一些人和事评头论足一番,仅是把个人的小情绪涂抹成一些看似绚丽多彩实则苍白无力的文字……那么,我敢说,我们如此的“勤奋”、“执著”,只会使自己写出的作品距离生活越来越远,距离读者越来越远,最终走进被世人遗忘的死胡同,无人问津。

作者写于陇东平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