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陇东案例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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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火眼金睛侦查员识破“朋友”是凶手

2005年12月1日下午5时许,一姓李的女士来到崆峒区公安分局南河道派出所报案:她男友王明坤20多天前和一个叫陶雨平的中年男人外出,至今未归,她怀疑可能遇到不测。

由于王明坤和陶雨平是朋友关系,俩人又在一起做过生意,出外暂时未归原也不算稀奇。但是,出于对辖区群众的安全考虑,这个派出所决定立案予以调查,先找见陶雨平问个究竟再说。

于是,经汇报局里后,民警就将陶雨平带到派出所。

面对民警的询问,陶雨平淡然地说,王明坤是被他约出去的,但他们后来又分手了。再继续盘问。陶雨平就说王明坤在固原做古董生意时,因不小心打碎人家的一件古董被绑架了,得交3万元才能将人赎回。

民警凭经验判断,陶雨平的话里有“水分”,立即警觉起来,看来此案有隐情。因为假如王明坤真的被绑架,与他有关吗?

为此,民警赶往固原进行调查,事实证明陶雨平编了谎话。于是,办案民警更加确信王明坤的“失踪”与陶雨平有很大的关系,但一时找不到证据怎么办?他们把前期调查的情况反映到局里后,局长李艳晓、副局长朱望太召集刑侦人员对侦查到的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大家一致认为,王明坤有可能被杀害,陶雨平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是,陶雨平在何时何地作的案?将尸体藏于何处?他又为什么要杀害王明坤?这些疑团都尚待进一步侦查,而迫使嫌疑人如实供述,是侦破此案的关键。

于是,他们及时调整对策,成立了联合专案组,由南河道派出所所长曹卫东、解放路刑警中队队长常瑞斌、机动中队队长张鹏飞、新民路刑警中队的辛文武等人具体负责,制定了周密的侦破方案,即先从外围广泛收集有关证据,然后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陶雨平是一个经不住“打听”的人,此人42岁,家住崆峒区砖厂新区,被人称为“无业游民”,曾以谈对象为名与不少离异独身的女人有染,吃住在她们家。还有一个重要情况是,1987年他因犯诈骗罪被判刑7年,1992年被假释出狱。

专案民警经过一番调查,终于梳理出一条重要线索:近一段时间有一个姓刘的女人,和陶雨平来往密切。专案组便决定:从该女士那里入手,打开案件突破口。

经过民警耐心做工作,刘某讲了以下实情:11月9日下午,陶雨平叫她吃过饭,随后和他一起到建行某储蓄所的自动取款机前用一张存有4.8万元的银行卡取过款,因操作失误,此卡掉进取款机的夹缝中未能取出,后用欺骗手段于11月20日将银行卡挂失,未能取得卡里的钱。另外,陶雨平还拿了一部银灰色、上翻盖手机,让她帮忙将手机里存的一些女性的照片删除。

民警通过核查,被删除的照片正是王明坤女友的。

大量证据证明,陶雨平有重大杀人嫌疑!

可是,在审讯中,陶雨平百般狡辩,不承认自己杀了人。7天时间过去了,案件未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对此,专案组领导果断指示,变换审讯人员和讯问地点,将审讯的重担压到解放路刑警中队全体民警的肩上。

该中队调集富有经验的侦查员,对已掌握的证据仔细地进行了梳理,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认真地进行了分析,找准其软肋,适时调整审讯策略,与陶雨平打起心理战。

面对铁的证据和审讯人员从人性、亲情的角度所做的劝导,陶雨平终于像挤牙膏一样讲了王明坤被他“误伤”的过程,说那天他们到了崆峒后峡上山时,他不小心踩落一块石头将王明坤砸死了,怕承担罪责,他悄悄将王明坤给埋了。

随后,民警迅速带他到崆峒后峡找到死者的尸体。但经对尸体勘验、解剖,结论为:被害人王明坤系生前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骨粉碎性骨折、硬膜下广泛性出血而死亡。

于是,又是艰难的审讯。

12月8日,陶雨平大哭起来,终于交代了自己用石头砸死王明坤的作案经过,并供出另一个隐藏很深的同伙——崆峒镇西沟村农民、42岁的段某……原来,这是一起为了钱财蓄谋已久的杀人案。

2005年8月,犯罪嫌疑人陶雨平在平凉某中介所与王明坤结识,后来俩人交往日渐频繁。因陶雨平经济窘迫,遂对王明坤的钱财产生占有恶念。11月上旬,陶雨平两次找到熟识的段某,预谋杀害王明坤劫夺钱财,并商定了作案地点。

2005年11月9日下午2时许,陶雨平、段某按事前预谋,以去看古董铜镜为名,把王明坤诱骗到崆峒山后峡。当3人行至后峡老虎沟旁的山路无人之处,陶雨平趁王明坤不备,拿起一块石头猛击其头部,将王明坤打倒,从受害人身上搜出银行卡、手机等物,并威逼他说出银行卡的密码,然后在段某的帮助下,将昏迷的王明坤拖至老虎沟土壕中,再次和段某一起抱起大石头轮番砸击王明坤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作案后,两名犯罪嫌疑人用树叶掩盖了尸体,将死者血衣、皮鞋、作案用的石块抛于河中,逃离现场。次日,他们又携带铁锨再次去作案现场挖坑将受害人尸体掩埋,企图隐藏犯罪证据逃避打击……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