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直至文革结束,由于美国对中国的敌视和中苏论战与对抗,国际形势异常严峻。加之我们自身在国内外事务中都奉行“左”的指导思想,所以对外战略表现出明显的革命性、对抗性、意识形态化的色彩。尽管中国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但展现于世人面前的则更多是世界革命的旗手和打碎资本主义旧世界斗士的形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这一拨乱反正方针的深入人心,中国无论在国际形势的判断还是自身的国际定位,以及历史发展走向和中国国际影响的认识上,都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从国家对外战略来看,相继提出和平与发展是世界的主题,中国坚持走和平崛起、和平发展的道路,坚持多边主义和新安全观,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等重大命题与理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不妨说,和谐世界的理念是改革开放二十几年来,中国反思并重新确立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对外战略的标志性成果,它集中体现了中国对外战略的转型。
以改革开放前后中国的对外战略为参照系,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对外战略转型的主要内容。
其一,从唯意识形态到超意识形态。任何一个国家的对外战略都有自己的价值导向或指导思想,而这种价值导向或指导思想又往往与意识形态交织在一起,所以在不严格的意义上也可以说国家对外战略内含着意识形态的因素。改革开放前,中国对外战略片面夸大了意识形态因素,并走向极端,表现为唯意识形态,即把意识形态作为划分敌友的唯一标准,并以此来指导对外交往和处理国际事务。这样一来,国家间的关系就简单地等同为阶级与阶级的关系,国际事务就变成社会主义与非社会主义特别是资本主义之间的事务。无疑,这导致了中国外交的孤立与困境。虽然为了反对两个超级大国我们也经常讲国际统一战线,并在此基础上贯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但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偏爱,使我们难以摆脱对抗性思维与心态,因此,这个时期的中国对外战略,偏离了处理国际关系的正常轨道。
改革开放后,中国对外战略逐渐回归到国际关系的逻辑起点,即把国际关系主要视为国家间的关系,而不是国家所坚守和信奉的意识形态的关系。既然是国家之间围绕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事务而进行的国际对话与交往,那么就应该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既然主要是国家间的对话与交往,那么,国家利益就是一国对外战略的最高准则。邓小平在1988年10月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指出:“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而不去计较历史的恩怨,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十六大政治报告更鲜明、更全面地阐述了我国超越意识形态,寻求世界各国共同繁荣与发展的对外战略。“我们主张顺应历史潮流,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世界上的各种文明、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应彼此尊重,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我们将继续改善和发展同发达国家的关系,以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不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扩大共同利益的汇合点,妥善解决分歧”。和谐世界这一中性的理念不仅继承了十六大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精神与主张,而且更加彰显了中国对外战略的超意识形态性,从而有利于赢得更多的共识,开展更多的国际合作,推动国际关系的健康发展。
其二,从现有国际秩序的批判者、打碎者、边缘者到有保留的认同者、建设性的融入者,并开始摆脱边缘化成为重要的影响者。
新中国成立后,先是由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封锁与阻挠,随后是中苏论战以及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全球争霸,所以,中国在现行国际秩序中始终处于被排斥、被边缘化,甚至被打击的地位。尽管1971年中国重返联合国,为表达自己的声音与要求赢得了制度化舞台,但总的境况并没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实客观上强化了中国对现行国际秩序的批判的、革命性的态度。当然,从主观上讲,用阶级分析的方法认识和处理国际关系,把中国定位为世界革命的中心与旗手,确立“打倒帝国主义,打倒现代修正主义,打倒各国反动派”的革命目标,也内在地决定了中国要做现行国际秩序的叛逆者、革命者。
今天,境况已发生巨大变化。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中国融入全球化,全面参与国际事务的进程,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这不仅表现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已加入了众多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到2003年为止,中国已参加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已从1977年的21个增加到135个;签署的国际公约从1979年的34个增加到2004年的267个,尤其体现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交融上。2005年,中国外贸总额达1.4万亿美圆,居世界第二,2004年对外直接投资达350亿美圆,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动合作营业额分别超过1000亿美圆和300亿美圆,业务遍及全世界;原油进口占我国消费总量的比例已超过40%;2005年我国全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603亿美圆。这充分表明了中国对世界经济的依赖。同样,世界经济也日益明显地依赖于中国,2004年中国对世界经济的贡献率是10%,对世界贸易的贡献率是12%。这意味着如果中国经济发展出现波折、停滞,那么世界经济将产生重大震荡。
显而易见,面对这种全球性相互依存,特别是我们自身已成为相互依存中的重要利益相关者,中国必然会改变而且已经改变了对现行国际秩序的态度与政策。
首先,中国将自己定位为现行国际秩序的有保留的认同者。国际秩序是国际关系行为体在相互联系与作用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关系状态。这种关系状态通过相应的国际法和国际制度得到确认和维护,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有序性,并反映着不同行为体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现行的国际秩序以国际关系行为体现有实力、影响、作用为依托,有其客观性。支撑现行国际秩序的主要制度性框架就是由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国际货币组织等所代表的国际制度。正是这种客观性,以及保持国际社会正常运转的国际制度的现实合理性,要求各国际关系行为体对现行国际秩序有基本的认同。但与此同时必须看到,现行秩序的客观性与现实合理性,并不意味着其完全的正义性、公平性。恰恰相反,由于现行国际秩序为西方所主导,所以它很难做到公正、公平。因此从道德的角度讲,现行国际秩序就有其不公正、不平等一面,因而需要在道德上给以批判,促使其走向公正。当代中国意识到自身与世界,与现行国际秩序不可分割的关系,所以从原有的革命者转向认同者。当代中国也清醒地看到现行国际秩序的不公正性,所以不仅要在道义上批判现行国际秩序的缺失,而且要提出新的目标,这就是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从而体现了对现行国际秩序的保留。显然,这种既认同又保留且变革的态度,符合我国的身份与理念。
其次,中国将自身定位为现行国际秩序的积极融入者。既然明确了要认同现行国际秩序,那么自然在行动上就要积极融入。融入就是全面参与国际事务,在现行国际秩序中有更多的声音、更大的作为,扫除畏惧、怀疑等等心理。
融入不是全盘放弃自己的价值与理念,放弃道义批判的权利和变革现行国际秩序的努力,而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成员,依据现行的规则去渐进变革现行国际秩序。这就是中国当前的外交指向。而正是这一指向,使中国活跃于国际舞台上,逐渐从原有的边缘者转向备受瞩目的重要的影响者。无论是“中国威胁论”还是“中国崛起论”,实际上都反映着中国在现行国际秩序中影响力的提升。
其三,从怀疑、抵制国际机制和多边主义,到积极倡导和维护多边主义,努力创建和参与国际机制。不言而喻,由于改革开放前中国在对外关系中坚持意识形态至上和全面抗衡现行国际秩序的方针。
多边主义大都持怀疑、抵制、批判的态度。联合国被视为两个超级大国的角斗场;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贸总协定等组织被视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工具;世界军控与裁军条约、机制被视为捆绑发展中国家的绳索;甚至一些民间的和平运动、人权论坛也被批判为资本主义和现代修正主义的传声筒,起着麻醉世界人民革命斗志的作用。总之,在当时的中国看来,国际机制和多边主义与自身格格不入。承认或加入这些机制,或者丧失主权,或者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甚至有可能被和平演变。
今天,这种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认同多边主义,参与国际机制已成为中国对外战略的明确选择。根据美国学者江忆恩的研究,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中国所参加的各种类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数量是美国的25%、印度的30%,世界平均值的70%左右,而到了90年代中期,分别达到美国的70%,印度的80%,世界平均值的180%。我们积极参与联合国的事务,维护联合国的权威,支持联合国所体现的多边主义,并力主通过改革强化联合国多边主义,以对抗美国的单边主义。我们百折不挠,以长达15年的时间进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并最终成为这一组织的成员;我们全面加入了世界军控条约与机制,迈出了让世界震惊的步伐,20世纪70年代初,中国仅签署了10%~20%的军控协议,而到了90年代,已签署了80%;我们着眼于周边国家和地区,促进周边共同发展;我们倡导并创建了上海合作组织,博鳌亚洲论坛,推动朝核问题六方会谈机制的形成与运转。这一切都表明,中国已充分认识到,在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对话、合作是处理国际事务,推动人类发展的最佳选择,而对话、合作就离不开多边主义,就需要建立更多、更有效的国际机制。和谐世界的建设有赖于成熟的、多样的国际机制,有赖于多边主义的理念得到更普遍的认同与落实。
其四,从单纯的国家中心到超国家中心。国际关系首先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国际事务首先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事务,这一基本事实至今并未从根本上被改变。也正因为如此,各国的对外战略自然会体现出国家中心的特点。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国家独立的历史并不长,而主权又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最有力武器,所以,国家主义的情结更有其现实合理性,因此,对外战略的国家中心倾向更为鲜明。中国的对外战略也印证了这一特点。
但是时代毕竟在发生变化。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随着通讯和交通工具的历史性变革,国家中心已受到来自两方面的挑战。向上,很多国际事务关涉地区、乃至全球;向下,很多国际事务需要社团、社区,乃至个人的参与。这样,超国家的共同体,包括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和全球公民社会,以及国内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社会,都开始参与过去由国家独自管理的国际事务,正在形成多元行为体并存,国际事务共治(全球治理)的新局面。这表明,单纯的国家中心已不足于应付复杂的国际关系,需要充分发挥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协调处理人类公共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