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光源的光色和显色性
1.光源的光色
光色即灯光的发光颜色,光源的光色对环境气氛的构筑影响极大,光色高的灯光能表现空间的自由、高雅、华丽等特征,并使人们感到轻快、富有动感、开放感等;光色低的灯光能表现空间的平稳、温暖、冷静等特征,并使人们感到安定、亲热等。前者能充分表现如金属、瓷器、玻璃等具有强烈质地的物品,使其更具有吸引力;后者能较好地显示出木材、布料、服装、地毯等柔软物品的特点。而且,根据色彩学的规律,光色高的灯光呈现出亮白色的冷感,光色低的灯光呈现出橙黄色的暖感。多使用光色高的灯光,其环境气氛偏冷色调,反之则偏暖色调。因此,适当利用光源的光色,可以创造出各种色感不同的环境,构筑各种所需要的环境气氛。
2.光源的显色性
光源的显色性是指灯光对所照射对象颜色的影响,也就是说,光源的显色性具有显示物体色彩的作用。
根据光源的显色性,使用荧光聚光灯、吊灯等照射色彩鲜艳的物体,可增添物体的色彩效果;使用白炽灯能显示出各种布料、服装、化妆品、贵金属等物品特点。因此,在需要正确辨别物体色彩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采用显色性指数相适合的光源。特别在商业购物环境中,光源的显色性运用不当,会造成商品的失真,损害商品的特征,减少商品的魅力。为了准确的反映商品的真实性,认真研究、选择适当的光源是十分重要的。光源的显色性不仅具有显示物品色彩的特点,而且有助于创造环境气氛。在大面积的营业厅、门厅等场所,采用光色柔和,照度较高的汞灯、荧光灯等可创造出舒适、幽静的环境;在营业厅周围的小环境空间(如过道、电梯间、休息室等),采用照度较低的白炽灯等,并使用隐蔽性的照明方式(如光带、光环、点光源或壁灯等),可创造出幽雅、清闲的环境气氛。
3.眩光的控制
所谓眩光系指视野中的发光体或反射体,因表面亮度很大而引起的不舒服的耀眼现象。眩光不仅与光源亮度有关,而且与人眼的视角有关。眩光不仅降低了视觉效果,而且造成了照度的损失。因此,在照明设计中应尽力减少眩光。
4.阴影与立体感照明
为了构筑商业环境的多样性,可利用照明所产生的阴影效果增强商业环境的魅力和商品的吸引力。为了强调商品的立体感和商品所需明显展示的部分,一般采用重点照明方式,直接照射物体,可获较理想的阴影和光的立体效果。时装模特模型及主要立体商品等均可采用这种照明方式。
商业照明设计的要求和方法,由于目的不同,照明区分不同,表现对象不同,要求及照明方式也不同。
首先以招引顾客入店为目的的照明,其照明区在商业形象、环境的照明,其表现对象为商业建筑、橱窗、大门、门厅等环境。
在这个区内要求照明的方式主要是:
引人注目、停留浏览、吸引入店,设置有特色的灯光招牌和标志,利用彩色灯光,投光照明加强商品橱窗设计重点照明,利用装饰照明,增加艺术性,商店入口处采取明亮的照明,沿主要通道的照明应均匀,沿主要通道的墙面照度均匀,明亮在重要、突出场所设置醒目和装饰灯具,以吸引顾客对商品的兴趣为目的,其照明区在商品陈列空间的照明,主要对销售大厅的商品展示空间。这个区内要求照明方式主要为:
行动自由、观赏方便、赏心悦目,商品销售厅的照明方式应有变化,一般照明、重点照明、装饰照明结合设置足光照明,增强安全感,丰富一般照明的灯具种类和配置,一般照明以格栅等方式遮挡光线、照明均匀、避免眩光在营业大厅中央陈列部分用聚光灯和特大装饰吊灯用聚光灯照明,照射商品陈列架,以促使顾客选择商品、购物为目的,照明区为商品介绍展示,具体商品的陈列,其照明方式主要为:
促使发现商品、判断、购物,在陈列架、陈列橱设置荧光灯,一般照明创造一定风格,考虑商品的显色性突出商品、高亮度表现光泽、强烈定向光、突出立体感和质感研究灯器的种类和安装位置,尽量减少并消除视线的眩光装饰照明与商场内部风格相协调,表现业务状态和顾客性格、心情商业环境照明设计。
商业环境照明设计是技术、艺术相结合的创造性设计,设计者除了掌握照明质量的基本因素外,还需了解商业环境各部分空间的使用功能和照明要求。商业环境的照明一般有基础照明、重点照明、装饰照明、商品陈列照明,这些照明方式构成了商业环境照明的总体效果。
1.商业环境照明设计的构思
(1)基础照明
基础照明作为商业环境的总体照明是极其重要的,它决定了整个商业环境照明的照度和环境气氛。基础照明在方式上有水平方向照明和垂直方向照明。所谓水平照明即以水平面照度为基础的商业环境的照度,其照明方式主要是从顶棚天花板向下照明;所谓垂直照明即以地面的平均照度为中心的局部照明,也就是说,商业环境的顶棚、墙壁、地面及商品展示是商业环境照明的对象。基础照明的照度应适合不同商业环境的要求,并非照度越大效果就越佳,盲目追求照度会引起环境照明秩序的混乱。由于基础照明对环境照明总体格调形成具有决定性作用,以此,为基础照明作为整体照明是适当的。
(2)重点照明
为了更好地创造特定的购物环境和商业环境各部分的空间特点,获取商品展示的最佳效果,符合顾客的购物心理,应设置加强性的重点照明。重点照明的照度应根据环境的需要而设计,根据商品的种类、形状、材料、大小及商品展示的方法而确定。重点照明与基础照明相互配合,不仅可衬托出整体商业环境的气氛,而且还加强了商品的显示性。
(3)装饰照明
在照明器具的造型及光的照射方式等方面加强艺术性,进行装饰性设计,会使商业环境增辉许多。装饰照明一般有如下几种表现形式:为了增加空间层次,构筑环境气氛,表现具有个性的空间可使用漫射和间接照明方式;照明方式的不同组合可取得不同的照明效果。如在营业厅为了适合使用比较均匀的全面照明,采用荧光灯作为照明器具以格栅式或者嵌入式、吸顶式的照明方式可取得较好的视觉效果,并增强了商业环境的文化性、艺术性;照明器具造型的艺术化可增加装饰特点,如采用装饰大吊灯、壁灯。
(4)商品陈列照明
为了显示商品的特点和强调某些主要商品,按照商品陈列的要求和商品特点,结合整体商业环境照明气氛给以商品陈列照明是十分必要的,但在照明设备和照明技法、方式等方面应精心设计。
我国对商业环境的照明有以下规定,供设计时参考:照明设计与室内设计、工艺设计应作统一考虑;照度、亮度在平面和空间均宜配置恰当,使一般照明与局部重点照明和装饰艺术照明能有机结合;为反映不同商店、商场营业厅特有的光色气氛和商品的真实性,强调其显色性、立体感和质感,应合理选择光色和照度要求;大中型商场宜设重点照明,各类商店的商品陈列橱、架等宜设局部照明。商品照明方式按照不同环境的需求,根据选择不同特征的照明器具,确立其环境照明方式,一般有荧光顶棚照明、吸顶和嵌入式射光照明、吊灯照明、光檐照明、光梁照明、壁式照明等照明形式。不同的照明方式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在一个环境中有时会同时使用多种方式的照明构筑环境。在商业环境中,顶棚照明是极为重要的。
2.商业环境照明的形式和构造
在商业环境中,不同的环境空间需要不同的照明形式,不同的照明形式具有不同的构造和特点,一般常用的照明形式有发光天顶照明、反光灯槽照明、嵌入式向下直射照明等。
3.商业环境顶棚和壁面的照明方式
商业环境的天顶和壁面照明可根据环境的需要使用不同的灯具布局形式,有满天星式、交错式、井格式、带状式、放射式、点形式、线形式等,在形式上要注意它们的构成形态、比例、图形及韵律效果。
六商业空间艺术设计中的色彩
在环境艺术设计中,色彩设计占有重要地位。环境色彩设计是光学、色彩学的具体应用,其目的在于构筑一个良好的环境。光和色是影响人们行为最直接因素,现代商业环境的内部设计,人们已把对光、色的设计提到了相当的高度,新技术、新材料又为创造新的色、光环境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色彩的联想与象征
在环境设计中,特别在室内空间设计中,借助于色彩的联想和象征这一特点加以灵活运用,可以构筑理想的环境气氛。例如,在商业环境中,采用整个建筑涂以红色,象征“红房子”品牌;妇女化妆品营业柜环境常用淡粉红色调,给人温柔的妇女形象联想;而男士的化妆品营业环境常施以深蓝、黑色,体现了男性刚硬的气质;儿童用品商场环境常用热烈、对比的色彩,以适应儿童欢乐、健康的心理。
色彩的应用
在室内空间中,顶部、墙面和地面三大部分的色彩处理尤为重要。一般顶部较亮,可使用接近白色的明亮色,具有高耸感;墙面比顶部色暗,采用明度的中间色而少用白色和纯色,往往使用无彩色的彩度较低而明度较高的淡色为佳,具有广阔、开朗之感;地面的色彩较墙面色更暗,使用木色地板、大理石材料或铺地毯等,但色彩可以丰富,具有稳定感和安全感。在这样色彩配合的室内环境中,形成了一种典雅、安静的空间,在这种空间气氛中根据需要可设置具有透明性色彩的家具、广告、标志和商品等,以突出商业环境的环境特点。色彩的使用具有各种方法,可达到构筑不同空间的目的。一般有:扩大空间感、面与面的自然结合、空间的分隔、空间的连续、空间的消失和空间的主次等。
1.扩大空间感
为了给人以空间扩大的感觉,应充分运用色彩给予人眼的视觉印象。
2.面与面的自然结合
为了增强空间的明亮、清新感,可将顶部、墙面的色彩融为一体,加之地面光滑材料的映照,可形成“水天一色”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