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绿湖镇的中心商业街和居民区相隔很远,这里的生态环境不错,房地产开发商把各家各户之间的距离都拉大了,整个镇子更显得空旷。由于风景很漂亮,这几年不断地有些中产阶层从丹佛搬过来,我刚到这里的时候,小镇上有两千多居民,而现在已经快超过五千人了。
路克大夫是绿湖镇的老居民,按照他的说法,绿湖镇最早的开拓者是西进运动中的牧场主,不过现在很多牧场已经成了现代化的街道、社区。
或许是知道索菲不相信我的“选择性失忆”,我没有告诉她自己来看医生了。我不打算去公立大医院,首先是怕麻烦,其次因为路克大夫虽然爱开玩笑,但医术很好——更重要的是,即使再怎么奇怪的病,他的微笑也会让患者觉得“这或许就是个小感冒而已”。
我把车停在了诊所门口,因为浓雾和时间太早的关系,很多商铺都还没有看门。路上的车辆和行人都很少,隐隐约约地在雾中飘来荡去的,如同一个个幽灵。
路克大夫的诊所是一幢传统的三层建筑,钉在大门旁边的铜牌上写着“约翰·D·路克医生”。我走进去后,接待的老护士马格丽特小姐就向我亲切地打招呼,然后说路克医生在诊室里等我。“放心,现在别的病人都没来。”她冲我意味深长地挤了挤眼睛,我有点哭笑不得。
推开雕花的老式磨砂玻璃门,我看见那个头发半秃的高个子胖老头正弯着腰擦他的眼镜,我向他说“早上好”,他则咧开大嘴朝我笑起来。
“你又生病了,马修?”
为什么他每次都要加上一个“又”?
我把今天早上我碰到的大致情况都告诉了他,包括公路上遇到的意外。路克大夫满是皱纹的脸上始终带着微笑,然后他检查了我的体温、血压,测了我的脉搏。
“哦,华氏99。8度,血压很正常,你只是有点低烧,孩子。”老头儿又用电筒照了照我的眼睛,“另外你的需要休息,瞧那些红血丝。”
“发烧会导致失忆吗?”
“除非你持续高烧到华氏105度,脑浆像开水一样翻滚,而且连续几十个小时没降温。”医生转了转眼珠,“哦,还有别的可能,比如你受到很严重的刺激,还发生了创伤性的生活事件,类似虐待这些的吧。”
我没说话——虽然我并不想爱米丽·卡波特小姐一起工作,但这打击还不至于严重得让我失忆。
路克大夫一边收起他的听诊器,一边说:“忘记自己的身份一般是解离性失忆症,这样病的对一般信息很清楚,丧失的是个人人格。可你只是想不起自己长什么模样,以及陌生的邻居,别的好像都没问题。”
“还有鱼……”
“哦,是的,尼莫们。”路克大夫拿出病给我开了处方,“我想你的失忆和幻觉都是疲劳和低烧等综合原因导致的短暂现象,孩子。你可以吃点安眠药,然后好好休息,如果症状没有消失,再看看心理医生或者去医院做个CT。”
“哦,好的。谢谢……”我接过处方看了看,是小剂量的艾司唑仑。
老头儿笑眯眯地看着我:“一点儿也不苦,马修,这种是无味的。”
“医生,我已经三十五岁了。”我笑着对路克大夫道别,然后玛格丽特小姐从常用药里拿了一瓶艾司唑仑给我。我放进口袋,那小瓶子的重量好像一个砝码,拉着我的心稳稳地放下来现在才早上九点多,如果我回家的话,索菲肯定会担心的,她一定不相信忙碌的我会突然再拿到一个假期,而我也不想对她撒谎。我考虑了一会儿,决定到镇上熟悉的地方走走,这可能会对我有帮助。
我熟悉绿湖镇就像熟悉自己的身体,甚至知道街角的流浪猫都住在哪儿。就跟我想的一样,当我从诊所沿着主马路经过米尔塞日用品超市,然后拐过镇中学和图书馆以后,就看到了警察局,一切都很正常,除了白雾中的行人让我看不清楚脸以外,我找不到任何记忆中的空白。
我把车停在莎拉就读的学校旁边,穿过马路去了对面的公园,然后点燃了一支香烟在喷水池旁边坐下来。
雾气似乎在逐渐淡去,可还是带着讨厌的潮湿感,周围的人像裹着白纱一样,此时我看得最清楚的就是水面上自己的脸——还是无法产生熟悉的感觉!
我在心底勇敢地承认,我确实对自己的长相不大满意,甚至开始觉得厌烦!我不应该像一个小白脸儿似的家伙,可我又“应该”是什么模样呢?
这个时候雾中传来了一阵欢快的狗叫,接着一个毛茸茸的大家伙便冲出浓雾扑到我身上,差点把我撞到水池子里。
“安德烈,天啊!”我一边举高了烟一边躲避着这只金毛猎犬热情的舌头。大狗飞快地摇尾巴,一副急切讨好的模样。它的主人随后也来了,并且徒劳地拽着长长的绳索,试图阻止它的亲昵动作:“好了,安德烈,你不觉得自己太沉了吗?““没有关系,沃伦太太。”我连忙熄灭烟头,对这个穿着厚运动装的老妇人笑道,“它只是太久没看见我而已。”
“是的,大概有一个多月了吧。”老妇人拍拍大狗的头,让它坐下来,然后皱着眉打量我。她的表情很古怪,如同看一个陌生人,这让我突然冒出一些期待——沃伦太太是我的小学老师,她是个细心而且谨慎的人,能发现我每一个不对劲的地方,从二十年前开始就这样。如果她说现在的我不是她熟悉的那个人,我觉得自己或许会因为有个理解者而安心一点儿——但一分钟后她叹了口气:“马修,你的脸色真憔悴,你怎么了?”
我心底那莫名其妙的希望立刻被一阵风吹走了,好像小时候满心期待自己的报告能拿A,而结果她却宣布其实我搞错了实验对象。
我勉强挤出一丝微笑,无奈地说:“我发烧了,沃伦太太,最近没有睡好。”
“可怜的孩子。”她在我身边坐下,拍拍我的手,“为什么还在这里坐着?你应该卧床休息。”
“我送莎拉来上学,顺便走走。您呢?这么大的雾还要散步吗?”
“安德烈闹着要出来,它可不管天气,每天都得逛逛,我看只有龙卷风才能阻止它。”沃伦太太摸着大狗的脑袋,又问道:“哦,索菲和莎拉好吗?我也很久没有见过她们了。”
“很好,谢谢您的挂念。”
“今天晚上我会给莎拉带松子奶油饼,她一定喜欢,这样的聚会上孩子们都会胃口大开的。”
我的手颤抖了一下,捏着的烟头落在了地上。
老妇人诧异地看着我:“怎么了,马修?你的表情就和以前忘记带课本一样。”
“嗯,我只是在想……该带什么礼物过去。”
沃伦太太好像明白其实我脑子里对她所说的聚会没有印象,她习以为常地耸耸肩:“我想索菲肯定提醒过你了,对吗?今天是罗尔·福克斯回到绿湖镇一星期,他在伊拉克获得了一枚勋章。他的朋友和邻居都会去祝贺他——当然了,维拉不会,她和她的丈夫都是坚定的反战人士。”
我含含糊糊地点了点头,索菲就是希望我礼貌地出席这个派对,可我确实不知道那位福克斯太太到底是谁。当然了,我认识罗尔,他是我高中同学,一个爱好打架和追女孩子的家伙,我没有想到他在加入军队以后还能把过剩的精力用到合适的地方。我实在记不起他到底是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又从国外回来,还得到了勋章,更不知道他何时通知我今天有派对。
后来沃伦太太又和心不在焉的我聊了几句,站起来告别,她的金毛猎犬依依不舍地看着我,我冲那狗儿吐了吐舌头,回到了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