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在经费支出方面,是否坚持民主当家理财,坚持预算制度、坚持审批制度,能否把工会经费最大限度地使用在广大职工群众身上,是否有重大的违规违纪和以权谋私的现象。
③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看经费使用是否贯彻少花钱,多办事,勤俭节约的原则,职工群众的满意程度如何。
④看工会经费收支相抵后是否略有结余,在职期间工会经费结余多少。
(2)对工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主要包括:
①正确计算该工会主席任职期间工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金额,看是否做到了工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查有无因决策失误和管理不严导致工会资产流失的现象。
②查财产物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贯彻执行情况是否良好。
③查财产物资的使用情况,是否做到了按需购置,按财力添置,房屋设备使用效率如何,有无闲置的财产,是否做到了定期清查,经常保养维修。
④查财产物资是否安全完整,有无账外财产,公物长期被私人占用的现象。
⑤核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和库存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看账、物是否相符,看有无白条抵库、遗失证券或挪用、贪污等现象。
(3)工会各种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的审计。主要包括:
①查各种基金的提取、设立是否合法、合规和合理,有无非法集资、强迫摊派的现象。
②设立基金会的,查有无章程、管理机构,是否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有无固定的工作场所。
③查各种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有无利用职权动用职工互助保障基金、职工救急救难基金搞基本建设,购小汽车。享受高档消费或出国旅游等现象。
④查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室费用的开支情况,各项开支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滥发奖金、津贴和挥霍浪费的现象。
⑤查各种基金存储的安全性,投资的风险大小等情况。
⑥查基金会是否实行民主管理,是否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是否定期公布收支账目。
(4)工会基本建设审计。主要包括:
①查基本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所确定的项目是否纳入国家或地方的统一规划。
②查基本建设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正当。
③查所建设的项目有无预算、决算制度,有无以拨代支的现象。
④查基本建设项目的使用效益,看有无重复建设、浪费和闲置的现象。
(5)工会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主要包括:
①查投资项目有无可行性研究的书面资料,投资项目确定后。是否经同级工会经审会审查,由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集体讨论通过。
②查投资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正当,如动用工会结余资金,投资额所占的比重多少。
③查投资项目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看其内容是否合法,条款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切实得到履行。
④查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⑤查投资的收回、转让及损失处理是否合法,核算是否规范。
(6)债权债务的审计。主要包括:
①正确计算该主席任职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的金额,查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
②查有无长期挂账的债权债务,如有,要查明原因。
③坏账处理是否合法、合理。
④查暂付、应收和借出款中,有无因私长期拖欠公款的现象,如有,要查明原因;再查有无任意减免、结转私人欠款的现象。
7.工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审计。主要包括:
①查该工会制定了哪些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并检查程序是否健全。
②查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看有无执行不力或流于形式的现象。
③查该领导同志是否能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做到严于律己,有无凌驾于党纪国法、规章制度之上的不良行为。
工会外部审计的概念
我国审计组织体系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者组成。国家审计是主导力量,审计机关是县以上政府的专门机构;社会审计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审计组织,也叫社会中介组织,它是国家审计的补充。由于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都是被审单位以外的审计机构所进行的,所以称为外部审计。
工会外部审计的权限
(1)根据外部审计工作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预算、决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
(2)审核会计凭证、账表,检查财产、资金,检测财务会计软件,调查有关文件和资料。
(3)参加有关会议,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索取文件、资料及证明材料。
(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同意,做出临时制止的决定。
(5)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关责任人,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意见。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基本建设改造装修工程拨款实施先审计后拨款和先审计后结算工程款制度。对所属单位的专项补助提出意见。
(8)工会外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工会系统的特点对工会经费收缴、拨解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9)对违反财经法纪和工会有关规定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经单位领导人同意,按有关文件进行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责令其退还非法所得,甚至诉诸法律机关处理。
编制审计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审计项目实施方案是为了实现审计目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被审计单位名称、基本情况。
(2)审计依据。
(3)审计范围、目标、内容、方式、重点、实施步骤和预定时间。
(4)审计组组长或主审、成员及其分工。
(5)编制日期及领导人审批意见。
送达审计通知
通常经审会办公室应在实施审计前3日内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一并送达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和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资料的清单。这样便于被审计单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审计小组到达后,便能立即开展工作。发送审计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审计通知书由工会经审会或工会内部审计部门以文件的形式发出。如果被审计单位是工会三产、技协、退管会经济实体,审计通知书应同时抄送被审计单位的主管工会;如果该项审计是委托社会机构进行外部审计,经审会也应发出审计通知书。
审计通知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被审计单位。
②审计时间和时限及审计内容。
③审计组长及组员姓名。
④加盖审计单位的公章。
⑤相关注意事项。
实施审计
实施审计主要是取证的过程,主要包括:
(1)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核对银行存款、往来资金情况。
(2)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
(3)检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取得审计证据。
(4)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要有提供者的签名或盖章。未取得提供者的签名或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5)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中列举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部门的负责人签署意见。
(6)归集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审计报告。
提交审计报告
通常要求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审计组在15个工作日内向派出机构(经审会或经审会办公室)提出审计报告。在提交审计报告的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讨论提交报告。审计报告正式提交前,审计组需进行充分讨论,修改后报经审会或经审会办公室审核。
(2)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经经审会或经审会办公室主任同意,由审计组负责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
(3)意见反馈。本级工会的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下级工会的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即被视为无异议。
(4)修改定稿。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研究。如有必要,还需修改审计报告。最后审计组将修改后的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和审计组修改报告的说明一并提交经审会或经审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