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职工生活的基本来源和保障,是职工最基本的经济利益所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工资分配机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工会要积极参与分配政策的制定,推动企业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决定机制,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和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监督、制约企业的分配行为,从而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工资工作的基本知识
工资是指劳动者付出劳动以后,以货币形式得到的劳动报酬。
(1)货币工资和实际工资:货币工资即名义工资,即以货币表示的工资数量。实际工资是货币工资或名义工资的对称,是指在消除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和捐税加重等因素以后实际得到的工资,即货币工资除以消费价格指数。
(2)工资率和实得工资:工资率即工资标准,是按单位时间支付的工资数额,可以按小时、日、周、月、年分别规定。实得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率和他提供的劳动数量计算而得到的工资。
(3)工资总额与工资成本费用: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工资总额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不包括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各种津贴和补贴(不包括计划生育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成本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支付并列入成本的工资费用。如果企业在利润中支付一部分工资,那么,工资成本费用小于工资总额。
(4)人工成本费用:又称劳动成本,是指雇主因雇用劳动力而发生的列入成本的费用。按我国目前的统计口径,它应包括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劳动保护费等。
工资的形式
工资的形式包括工资的基本形式和工资的辅助形式。
(1)工资的基本形式。
①计时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劳动复杂程度、熟练程度、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在我国,主要有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小时工资制三种形式,其中月工资制是主要形式。
②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一定工作量,根据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形式。计件工资制的具体形式有8种:直接无限计件工资制、直接有限计件工资制、累进计件工资制、超额计件工资制、包工工资制、提成工资制、间接计件工资制、综合计件工资制。
(2)工资的辅助形式有。
①奖金:是给予付出超额劳动的劳动者的现金奖励。奖金按照超额劳动对生产的作用是否直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了超额劳动,直接增加了社会财富所给予的奖励,这一类称为生产性奖金或工资性奖励;另一类是由于劳动者的劳动改变了生产条件,为提高社会劳动效率,增加社会财富创造了有利条件所给予的奖励,这一类称为创造发明奖或合理化建议奖等。
②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对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下的特殊劳动消耗,以及在特殊条件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属于生产性质的补偿称作津贴,属于生活性质的补偿称作补贴。
③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根据企业、事业、机关行政方面的命令和要求,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进行工作,称为加班;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称作加点,加班加点工资是指因加班加点而支付的工资。
④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在非正常情况下根据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包括病假工资、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或工伤补贴、产假工资、婚丧假工资、探亲假工资、事假工资、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工资。
影响工资确定的因素
影响工资确定的因素包括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
(1)内在因素。内在因素是指与工作特性及状况有关的因素,包括:
①劳动者的劳动,这是影响工资确定的基本因素。工资量的大小取决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在现代工业社会中,除体力劳动外,劳动者能提供的劳动量同他所具有的技术和训练水平紧密相连。技术和训练水平高的人,能获得较高工资。
②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特点。主要指职务高低与所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大小、岗位的科技含量、岗位的工作环境等。
③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主要是补偿劳动者过去的部分投入。
(2)外在因素。外在因素是指与工作特性及状况无关但又同时构成对工资本身确定具有重大影响的一些经济因素。包括生活费用水平;企业对工资的负担能力;地区或行业的工资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劳动力的潜在替代物及产品需求弹性等。
工资确定的依据和方法
(1)工资确定的基础依据:满足生活需要是工资确定的最基本的依据。
(2)工资确定的市场依据:包括劳动力供求关系、工会实力及政府的工资法律。我国工会在参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中,正逐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工资确定的技术性依据:主要是指企业在完全市场竞争条件下取得的经济效益。企业发展了,首先要提取必要的折旧、进行必要性的储备,保证投资者取得利润,同时要考虑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职工有充分的理由要求重新确定并增加工资。通常这时,企业支付工资的能力大小与工会在多大程度上对企业施加压力有关。
(4)工资调整的依据:工资是否应该调整以及调整多少应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①生活费用。如果生活费用提高,而工资没有相应的增加,原有货币工资的购买力就会下降,进而影响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生活费用的变化通常可以通过政府发布的消费品价格指数得到,调整方式可以采取工资指数化。
②企业产品销售价格。在企业产品销售价格中,工资部分总是占有一定比例,销售价格的变化既可以反映市场物价的涨落,也可以反映企业利润的增减,因而可以此作为工资调整的依据。
③工资晋级。工资级别在正常情况下,应随工龄、业绩逐年调整。
(5)工资确定的方法。工资确定的方法有:
①工作评价。即根据每种职业、每个工种的内在要求,把它们分类、定级,以确定何种级别的工作应获得较高的工资。
②工资集体协商。即由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然后,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共同协商工资的确定。
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大力推动并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协议可以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的主要目标是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最直接的手段是压缩投入提高产出,其中压缩工资投入是经营者采取的主要措施之一,这与职工要求劳动报酬最大化形成一对矛盾。根据《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可以与企业代表通过平等协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共同协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的最佳方案,以工资集体协议的形式建立起职工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机制,把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
企业工会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应注意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即工资集体协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现,企业工资支付和内部分配办法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
(2)平等原则。工资集体协商的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协商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歧视和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的行为。
(3)利益兼顾的原则。工资集体协商要兼顾企业长远发展和劳动者的具体利益,坚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有利于生产的持续发展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4)保持稳定的原则。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双方要互相沟通谅解,求同存异,维护和谐的协商气氛,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
(1)协商前的准备。
①收集和研究相关资料。工会在协商前,要全面收集并认真研究相关资料,其中企业内部资料包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情况;企业经营状况;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企业人上成本情况;企业工资支付能力。外部资料包括:北京市有关工资分配的政策法规;北京市及各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北京市工资指导线;北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北京市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
②研究测算协商标准。根据对以上资料的分析,同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工会要事先测算出协商的工资水平和标准,以便有的放矢,提高协商的效率。具体的测算方法有:
劳动分配率法:即在确定基期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新增增加值和基期劳动分配率指标,对当期工资集体协商目标进行测算。
劳动效率系数法:即以一定的系数测算职工劳动生产率提高中活劳动创造价值所占比例,从而测算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数的方法。
百元产值工资含量法:即通过每百元产值中工资含量的测算,提出职工工资增长的合理依据。这里的产值是指净产值,即剔除了新增加值中的物化因素,在此基础上测算工资含量。
(4)提出合理的工资协商方案。通过对上述资料的研究,企业工会首先要拿出一套或几套协商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
①工资分配制度。即就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等级工资制度、岗位技能工资制度、结构工资制度或岗位工资制度等工资分配制度提出意见。
②工资标准。即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浮动工资、定额工资等具体标准提出建立,尤其是当企业在对劳动等级进行分类,确定各等级工资标准时,工会要与企业协商,将工资分配适当地向关键岗位和生产一线,以及苦、脏、累、险的岗位及工种倾斜。工会还应加强对劳动定额的现场协商,当因设备更新、工艺改进、技术革新等原因需要调整劳动定额时,与企业劳动定额人员共同通过现场写实等手段,协商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
③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工会应就企业工资水平增长幅度、增资条件、增资时间等进行协商,使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得以相应提高。
④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办法。工会应企业就职工工资的基本构成、各组成部分所占比重以及各种形式的奖金、津贴、年终奖、分红等内容进行协商。
⑤其他事宜。包括工资支付办法、工资协议的期限、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等内容。
(5)双方进行协商。
6.工会社会保险工作的认真实施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运行,并促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是工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会社会保险工作的内容
我国工会作为职工群众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肩负着团结教育职工、支持改革、参政议政、实施群众监督、举办互助保障、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退休职工管理的重要职责,具体表现在:
(1)代表职工参与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加强源头参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内容。工会代表广大职工在参与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过程中,充分反映广大职工的意愿和呼声,提出工会的意见和政策主张。